貴州省兒童發展規劃(2021-2025年)

《貴州省兒童發展規劃(2021-2025年)》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貴州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貴州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按照《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貴州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的目標和要求,結合貴州省兒童發展的實際,編制的規劃。由貴州省人民政府於2021年12月27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兒童發展規劃(2021-2025年)
  • 印發機關:貴州省人民政府
  • 印發日期:2021年12月27日
  • 發文字號:黔府發〔2021〕17號
印發信息,規劃全文,解讀,

印發信息

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貴州省婦女發展規劃和貴州省兒童發展規劃的通知
黔府發〔2021〕17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貴州省婦女發展規劃(2021-2025年)》和《貴州省兒童發展規劃(2021-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貴州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7日

規劃全文

貴州省兒童發展規劃(2021-2025年)
  前言
  兒童是家庭的希望,是國家和民族的未來,是社會主義事業的接班人。保障兒童充分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是促進兒童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必然要求。
  《貴州省兒童發展規劃(2016-2020年)》頒布實施以來,省委、省政府堅持兒童優先原則,將兒童發展納入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同規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兒童健康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嬰幼兒及5歲以下兒童健康水平顯著提升;在西部率先實現縣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學前教育普及率超過全國平均水平;完善適度普惠兒童福利體系,明顯提升兒童福利水平,為國家完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救助幫扶機制貢獻了貴州樣板;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安全保護更加全面有力;兒童成長環境更加最佳化,兒童保護法律和法規保護機制更加完善。尤其是專設“兒童與安全保護”領域,做到安全保護的領導體系、政策體系、責任體系、立法保護“四個到位”,為國家層面制度設計提供了參考。
  受經濟總量小、發展基礎較薄弱等因素制約,我省兒童事業發展還不能適應貴州高質量發展的新要求和兒童及其家庭的新期盼。保障兒童權利的法治建設需持續推進,兒童公共服務資源需進一步擴容,兒童發展的城鄉、區域差距需進一步縮小,兒童保護專業人才隊伍、兒童友好型社會的建設需進一步加強。
  未來五年,是我省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第一個五年。“一帶一路”建設、新時代西部大開發、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大國家戰略的實施,不僅為貴州圍繞“四新”主攻“四化”,開創百姓富、生態美的多彩貴州新未來注入強大動力,也為貴州兒童事業高質量發展帶來了重大戰略機遇。同時,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三孩生育政策的實施等對兒童事業提出了更高要求。我省應搶抓機遇,乘勢而上,大力提高兒童綜合素質,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推進兒童事業高質量發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貴州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貴州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按照《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貴州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的目標和要求,結合我省兒童發展的實際,編制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省委十二屆歷次全會精神,按照省委“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圍繞“四新”主攻“四化”的要求,牢記囑託、感恩奮進,堅持以高質量發展統攬兒童事業發展,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兒童發展道路,堅持和完善最有利於兒童、促進兒童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最佳化兒童發展環境,保障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的權利,促進兒童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為奮力開創百姓富、生態美的多彩貴州新未來奠定堅實的人才基礎。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牢牢把握兒童事業發展的政治方向,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兒童事業發展的重要決策部署,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兒童事業發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
  2.堅持優先保障兒童發展。制定法規和公共政策、編制發展規劃、建設公共設施、配置公共資源和供給公共服務、作出決策和部署工作時優先考慮、照顧兒童的權益和發展需求。
  3.堅持促進兒童全面發展。尊重兒童身心發展特點和規律,保障兒童身心健康,促進兒童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4.堅持保障兒童平等發展。創造公平社會環境,消除對兒童一切形式的歧視,保障所有兒童平等享有各項權利和發展機會。
  5.堅持鼓勵兒童參與。尊重兒童主體地位,創造有利於兒童參與的社會環境,暢通兒童表達意見的渠道,鼓勵、支持兒童參與家庭、社會、校園、公共體育文化生活。
  (三)總體目標
  保障兒童權利的法規政策體系更加健全,促進兒童發展的工作機制更加完善,兒童優先的社會風尚基本形成。兒童享有更加優質、均等、可及的公共資源和基本公共服務,享有更加普惠、優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諧文明友好的家庭環境和社會環境。兒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環境、法律保護等領域的權利進一步實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增強。到2025年,兒童優先原則得到更為全面的貫徹,城鄉、區域、群體之間兒童發展差距進一步縮小。兒童全面發展取得更為明顯進展,總體達到全國平均水平。
  二、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一)兒童與健康
  主要目標:
  1.覆蓋城鄉的兒童健康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兒童醫療保健服務能力顯著增強。
  2.新生兒、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降至3.0‰、4.0‰和6.0‰以下,區域和城鄉差距逐步縮小。
  3.改善兒童營養狀況,5歲兒童貧血率和生長遲緩率分別控制在10%和5%以下,有效控制兒童超重、肥胖現象。
  4.健全覆蓋城鄉、涵蓋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和兒童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預防和控制出生缺陷。
  5.有效防治兒童常見疾病和惡性腫瘤等嚴重危害兒童健康的疾病。
  6.適齡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達到90%以上。
  7.兒童新發近視率明顯下降,總體近視率每年降低0.5個百分點以上。小學生近視率控制在38%以下,國中生近視率降至65%以下,高中階段學生近視率降至76%以下。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覆蓋率達到90%以上。
  8.促進城鄉兒童早期發展服務供給,普及兒童早期發展的知識、方法和技能。
  9.增強兒童體質,中小學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率穩定在90%以上、達標優良率達到30%以上。
  10.普及兒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兒童及其照護人健康素養水平。
  11.增強兒童心理健康服務能力,提升兒童心理健康素養水平和心理健康水平,心理健康素養水平達到25%以上。
  12.適齡兒童普遍接受性健康教育,性健康服務可及性明顯提高。
  策略措施:
  1.優先保障兒童健康。將兒童健康主要指標納入政府目標和責任考核。完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加強兒童醫療保障政策與公共衛生政策銜接。加大對兒童醫療衛生健康事業的投入,支持民族地區和農村地區兒童健康事業發展,逐步實現基本婦幼健康服務均等化。建設統一的婦幼健康信息平台,推動婦幼健康信息平台與電子健康檔案互聯共享,推行“網際網路+婦幼健康”服務模式,實現兒童健康全周期全過程管理和服務的信息化、智慧型化。
  2.健全完善兒童醫療保健服務網路。以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為龍頭,以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和綜合醫院兒科為重點,統籌規劃和配置區域內兒童健康服務資源。每千名兒童擁有兒科執業(助理)醫生達到1.12名、床位增至3.17張。實現全省縣級婦幼保健院全覆蓋,縣級婦幼保健院達到二級以上水平。建立完善以區縣婦幼保健機構為龍頭,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樞紐,村衛生室為基礎的基層兒童保健服務網路,完善兒童急救體系。加快兒童醫學人才培養,提高全科醫生的兒科和兒童保健專業技能,提高兒科醫務人員薪酬待遇。
  3.加大兒童健康知識宣傳普及力度。加大科學育兒、出生缺陷防治、預防疾病、及時就醫、合理用藥、合理膳食、應急避險、心理健康、性及生殖健康知識和技能宣傳普及力度。構建全媒體健康知識傳播機制。強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作為兒童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強化家庭、社區、學校、幼稚園、托幼機構的兒童健康知識宣傳。發揮健康科普專家庫和資料庫作用。推進醫療機構規範設定孕婦學校和家長課堂,鼓勵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社會組織開展健康科普活動。
  4.保障新生兒安全與健康。深入實施危重新生兒篩查與評估、高危新生兒專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新生兒死亡評審等制度。加強新生兒規範化訪視,新生兒訪視率保持在95%以上。完善醫療機構產科、新生兒科質量規範化管理體系,加強新生兒保健專科建設。完善各級危重症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網路,完善危重新生兒救治體系基礎設施設備和院外急救設施。在發展相對滯後的地區開展新生兒安全等項目,提高服務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5.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建立多部門聯動防治出生缺陷的工作機制,落實出生缺陷三級防治措施,加強出生缺陷防控知識普及和諮詢,推廣婚姻登記、婚前醫學檢查和生育指導“一站式”服務。強化婚前孕前保健,提升產前篩查和診斷能力,推動圍孕期、產前產後一體化和多學科診療協作。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範圍,建立篩查、陽性病例召回、診斷、治療和隨訪一體化服務模式。開展高危人群唐氏綜合徵和地中海貧血基因檢測,逐步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範圍,推動提升先天性心臟病篩查能力。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網路,強化出生缺陷監測。
  6.加強兒童保健服務和管理。開展婦幼保健特色專科建設。加強兒童保健門診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兒童預防保健和疾病診療中的獨特作用。推廣新生兒早期基本保健、新生兒復甦等適宜技術。提高學校、幼稚園、托幼機構常見病預防保健能力,按標準配備校醫、幼稚園及托幼機構衛生保健人員和必要保健設備。開展6歲以下兒童健康管理工作,3歲以下和7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均保持在93%以上。推進以視力、聽力、肢體、智力、孤獨症等殘疾為重點的0-6歲兒童殘疾篩查,完善篩查、診療、康復、救助相銜接的工作機制。加強對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流動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重點群體的健康管理。
  7.強化兒童常見疾病、重病、傳染病防治。以早產、低出生體重、貧血、肥胖、心理行為發育異常、視力不良、齲齒等兒童健康問題為重點,建立早期篩查、診斷和干預服務機制。加強兒童口腔保健,12歲兒童齲患率控制在30%以內。加強兒童重大傳染性疾病、新發傳染病管理以及愛滋病、梅毒、B肝母嬰阻斷工作。完善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等重病診療體系、藥品供應制度、綜合保障制度。加強疫苗預防接種監督管理工作,提高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
  8.加強兒童早期發展服務。建立健全多部門協作的兒童早期發展工作機制和省市縣三級兒童早期發展指導服務體系。加強對家庭和托育機構的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服務。開展涵蓋照護、安全保障、健康、營養、早期學習的兒童早期發展綜合服務。促進兒童早期發展服務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探索推廣入戶家訪指導等適合農村邊遠地區兒童、困境兒童的早期發展服務模式。
  9.持續改善兒童營養狀況。關注兒童生命早期1000天營養,開展孕前、孕產期營養與膳食評價指導。提倡母乳餵養,強化愛嬰醫院管理。加強母嬰設施建設,應配置母嬰設施的公共場所和用人單位基本建成標準化的母嬰設施。加強學校、幼稚園、托幼機構的營養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導。繼續實施6-36月齡兒童營養改善項目、農村義務教育學生和農村學前教育兒童營養改善計畫。加強食育教育,引導科學均衡飲食、吃動平衡,防控兒童超重和肥胖。
  10.實施兒童健康促進行動。動員家庭、學校和社會共同維護兒童身心健康,引導兒童養成健康生活習慣,鍛鍊健康體魄。加強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工作,建立兒童視力健康電子檔案,監督學生做好眼保健操。指導兒童科學規範使用電子產品。保障幼稚園幼兒每天的戶外活動時間。中國小校按規定開齊開足體育與健康課程。確保小學生每天睡眠10個小時、國中生9個小時、高中生8個小時。把學生體質健康狀況納入對學校的績效考核。鼓勵公共體育場館設施免費或低收費向中小學生和兒童開放,落實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在課餘和節假日向學生開放政策。
  11.加強兒童心理健康服務。構建學校、社區、家庭、媒體、醫療衛生機構等聯動的心理健康服務模式。中國小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開展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培養兒童珍愛生命的意識和自我情緒調適能力。加強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期間兒童心理的干預。關注和滿足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心理發展需要。提高教師、家長預防和識別兒童心理行為問題的能力。完善省市級精神病救治體系,探索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定精神心理科室。加強兒童醫院、精神專科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兒童心理諮詢及專科門診建設。
  12.為兒童提供性教育和性健康服務。將性教育納入基礎教育體系和質量監測體系,提升教育效果。家長學校普遍開設性教育課程,提高家長開展性教育的能力。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根據兒童年齡階段和發展特點開展性教育,加強防範性侵教育。有條件的婦幼保健機構開設青春期門診。促進學校與醫療機構密切協作,提供適宜兒童的性健康服務。
  (二)兒童與安全
  主要目標:
  1.健全完善兒童遭受意外及暴力傷害的監測報告干預機制。
  2.減少兒童傷害所致死亡和殘疾。兒童傷害死亡率以2020年數據為基數下降18%。
  3.有效保障兒童出行安全,普遍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
  4.排查消除溺水隱患,兒童溺水死亡率持續下降。
  5.減少兒童跌倒、跌落、燒燙傷和中毒等傷害的發生、致殘和死亡。
  6.兒童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7.提升兒童用品質量安全水平。
  8.預防和制止針對兒童一切形式的暴力。
  9.提高對學生欺凌的綜合治理能力,預防和有效處置校園欺凌。
  10.預防和干預未成年人沉迷網路,有效治理不良信息、泄露隱私等問題。
  策略措施:
  1.創建兒童安全環境。樹立兒童傷害可防可控意識,通過宣傳教育、改善環境、加強執法、使用安全產品、開展評估等措施,創建有利於兒童成長的安全環境。落實學校、幼稚園、托幼機構安全管理主體責任。開展防傷害、防暴力、避災險、會自救等安全知識、技能教育活動,幫助兒童及看護人提高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知識技能。
  2.建立健全兒童傷害防控工作體系。構建完善多部門聯合的兒童傷害防控工作機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兒童傷害防控。加大兒童傷害防控立法、執法力度。制定實施兒童傷害防控行動計畫,探索創新推廣兒童傷害防控適宜技術。優先制定實施針對流動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的傷害防控措施。
  3.建立兒童安全一體化監測預警工作機制。建立涵蓋省、市(州)、縣(市、區、特區)、鄉(鎮、街道)、村(居)、格線六級聯動的監測報告機制,建設涵蓋遭受意外和暴力傷害在內的兒童保護信息系統。建立“多元融合”監測工作機制,及時發現、報告和處置未成年人敏感信息、傷害信息。建立“多點觸發”預警工作機制,在學校、家庭、社區、社會組織、政法單位建立監測哨點,設定兒童信息監測管理員。加強兒童傷害信息監測、分析,綜合研判兒童基本情況。
  4.預防和控制兒童道路交通傷害。深入推進交通安全知識進校園,培養兒童良好交通行為習慣。道路規劃建設充分考慮兒童年齡特點,完善校園周邊交通安全設施、安全警示標誌,嚴查嚴處交通違法行為。普遍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兒童步行及騎乘非機動車反游標識。加強兒童道路安全防護用品生產和銷售的監管。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5.預防和控制兒童溺水。家庭、學校切實落實防溺工作“六不準”要求。隔離、消除家庭及校園環境的溺水隱患,加強農村地區相關水體的防護隔離和安全巡查,保證兒童遠離危險水體。加強開放性水域、水上遊樂場所、船隻等安全管理並配置適於兒童的應急救援裝備。加強預防溺水和應急救援知識技能教育,普及兒童游泳及水上安全技能,引導兒童使用安全游泳場所。
  6.預防和控制兒童跌倒、跌落、燒燙傷、中毒等傷害。加強兒童看護、安全巡查,確保兒童遠離傷害源。推廣使用窗戶護欄、限位器等防跌倒、跌落用品。引導家庭分隔熱源,推廣使用具有防兒童燒燙傷保護功能的家用電器。農藥、藥品、日用化學用品等應使用兒童安全包裝。規範犬類管理及寵物飼養。提高兒童看護人照護嬰幼兒的意識、能力,提高其識別和保管農藥、藥品、日用化學用品的能力。加強防災減災教育,提高兒童及看護人針對地震、火災、踩踏等災害性、突發性事件的防災避險技能。
  7.強化兒童食品、藥品、用品安全質量監管。嚴格執行嬰幼兒食品、藥品、用品、大型遊樂設施強制性國家標準。加強嬰幼兒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強化對學校食品安全和涉校餐飲企業監督管理,強化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肅查處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劣食品違法犯罪行為,深入開展對假劣食品等領域犯罪的專項打擊和對食品制假售假集中地區的專項整治。強化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加大兒童工業產品監督抽查力度,增加抽查批次。紮實開展大型遊樂設施安全監管工作。加強對產品造成兒童傷害的信息監測、分析、監督檢查和缺陷產品召回工作。
  8.預防和控制針對兒童的暴力傷害。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公眾法治意識、兒童保護意識,提高兒童安全意識、自我保護能力。強化國家、社會、學校、家庭保護責任,健全各級兒童保護工作平台,健全和落實針對兒童暴力傷害的發現、報告、干預機制。嚴格執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鼓勵公眾依法勸阻、制止、檢舉、控告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依法嚴懲對兒童實施暴力的違法犯罪行為。
  9.提高對兒童遭受意外、暴力傷害的緊急救援、醫療救治和康復服務水平。加強兒童緊急救援知識宣傳和技能培訓,完善公共場所急救設施配備。加強省緊急醫學救援調度中心建設,探索省、市、縣三級急救指揮調度信息系統與省級緊急醫學救援指揮調度信息平台互聯互融。加強兒童傷害院前急救設施設備配備,實現院前急救與院內急診有效銜接。加強康復機構能力建設。
  10.加強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完善落實學生欺凌綜合治理的部門合作機制。營造文明安全校園環境,加強思想道德、法治、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健全人格和社會交往能力。嚴格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學生欺凌早期預警、事中處理、事後干預機制。提高教職員工、家長、學生對欺凌的預防和處置能力。依法依規調查和處置欺凌事件,發揮教育懲戒作用。強化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將學生欺凌專項治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1.加強未成年人網路保護。落實政府、企業、學校、家庭、社會保護責任,為兒童提供安全、健康的網路環境。完善兒童網路保護監管體制,加強網路監管和治理。完善和落實網路信息監測、識別、舉報、處置制度,依法懲處利用網路散布價值導向不良信息、危害兒童身心健康的行為。依法保護兒童個人信息。公共場所網際網路服務設施安裝兒童網路保護軟體或者採取其他安全保護技術措施。開展預防兒童沉迷網路的宣傳教育,監督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履行預防兒童沉迷網路的義務。網路遊戲、網路直播等網路服務提供者應針對兒童設定相應時間管理、許可權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嚴禁為未滿十六周歲的兒童提供網路直播發布者賬號註冊服務。嚴格落實網路遊戲用戶賬號實名註冊和登錄要求。家庭、學校、社會組織共同對沉迷網路的兒童進行教育引導、科學干預,幫助其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
  (三)兒童與教育
  主要目標:
  1.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實現均等化,城鄉、區域、學校之間公共教育資源配置差距不斷縮小。
  3.適齡兒童普遍接受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4%,普惠性幼稚園覆蓋率達到85%,實現少數民族地區行政村公辦幼稚園應建盡建。
  4.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5%以上。
  5.鞏固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93%。
  6.加快中職教育發展,努力實現國中畢業生接受職業教育“願讀盡讀”,全省中職與普通高中在校生保持合理比例。
  7.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農村轉移人口隨遷子女、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特殊群體受教育權利得到根本保障。殘疾兒童義務教育鞏固水平進一步提高。
  8.兒童科學素質全面提升,科學興趣、創新意識、實踐能力不斷提高。
  9.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營造友善、平等、相互尊重的師生關係和同學關係。
  10.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進一步完善。
  策略措施: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健全完善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強化思想道德教育,提升智育水平,深化體教融合,改進美育教學,加強勞動教育,大力促進兒童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2.全面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優先安排教育,財政資金投入、公共資源配置優先保障教育。最佳化教育經費支出結構,把義務教育作為教育投入重中之重。依法落實各級政府教育支出責任,完善各教育階段財政補助政策。支持和規範社會力量辦學。
  3.培養兒童健康人格、心理和良好行為習慣。強化德育教育,促進兒童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健全完善德育工作體系,深化課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動育人、實踐育人、管理育人、協同育人,促進兒童形成積極向上的人格、健康的心理品質和良好的行為習慣。創新形式,豐富內容,增強德育工作吸引力、感染力和實效性。深入推進中國小、幼稚園性別平等教育。
  4.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新建、改擴建2000所左右公辦幼稚園。加快發展農村公辦幼稚園,優先推進有實際需求、具備條件的少數民族地區行政村公辦幼稚園建設。鼓勵支持國有企事業單位、街道、村集體舉辦公辦幼稚園。嚴格居民住宅區配套幼稚園建設管理,強化小區配套幼稚園公益普惠性質。引導社會力量舉辦普惠性幼稚園,提升普惠性民辦幼稚園在民辦幼稚園中的占比。克服和糾正幼稚園“國小化”傾向。建立和完善鄉(鎮)村幼稚園一體化管理機制。開展“學前學會國語”行動,實施“童語同音”計畫,提升學齡前兒童國家通用語言交流能力,實現兒童聽懂敢說會說國語。
  5.推進鄉村教育振興。建立健全鞏固拓展教育脫貧攻堅成果長效機制,加強教育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落實過渡期內“四不摘”要求,保持政策總體穩定。健全常態化控輟保學工作機制。開展鄉村學校教學改革支持行動,提升鄉村教育質量。加大鄉村教師公費培養力度,提高偏遠和條件艱苦地區的鄉村教師待遇。
  6.最佳化國小國中布局。積極推行鄉鎮標準化國中寄宿制和國小高年級寄宿制。提升確需長期保留的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水平。加大與人口變化相匹配的義務教育學校的建設力度。落實新建城鎮小區配套公辦中國小建設,合理有序增加城鎮學位供給,加快消除城鎮大班額問題。
  7.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實施公辦強校計畫,擴大優質教育供給,不斷縮小城鄉教育差距。加快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重視鄉村小規模學校、鄉鎮寄宿制學校和城市薄弱學校建設管理。推進鄉村(薄弱)學校課程與學習資源建設、鄉村學校小班教學質量提升。縮短義務教育在資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質量、社會認可度四方面與優質均衡發展國家標準的差距。全面規範管理校外培訓機構。提升課堂教學質量,鼓勵支持學校開展各種課後育人活動,滿足學生的多樣化需求。
  8.推動普通高中優質特色發展。最佳化普通高中布局,重點在市(州)、縣(市、區、特區)政府所在地布點普通高中。實施“強縣中”工程,做強做優縣中。健全示範性高中“能進能出、能上能下、政策同享、動態調整、公平發展”的升類、降類和退出機制。實施普通高中特色建設支持計畫,打造一批滿足多樣化學習需求的特色普通高中。
  9.提高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水平。完善“一體兩翼多節點”職業院校空間布局。按照專業設定與產業需求對接,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對接、教學課程與生產過程對接的要求,最佳化專業布局。全面改善中職學校辦學條件、穩定辦學規模、提升辦學質量。健全中職—高職—本科的融通培養體系,打通從中職到高職、本科的上升通道。推行現代學徒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穩步擴大“1+X”證書制度規模,出台“1+X”證書制度相關配套檔案,提高技能等級證書社會認可度和含金量。
  10.保障特殊兒童群體受教育權利。完善孤兒、殘疾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等特殊群體教育資助救助政策。優先滿足留守兒童寄宿需求。落實進城落戶農民工隨遷子女以公辦學校(幼稚園)為主的入學(園)政策,完善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升學考試和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進一步完善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以普通學校附設特殊教育班和隨班就讀為主體、以送教上門和遠程教育為補充”的特殊教育發展格局。提高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普及水平,支持建立適合殘疾兒童康復和身心發展的學前教育模式。提高殘疾兒童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加快發展殘疾人職業教育。
  11.全面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大力弘揚高尚師德,健全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完善教師全員培訓制度,繼續實施“名師名校長培育計畫”,改革實施中國小教師校長“國培計畫”和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畫,加大邊遠農村和民族地區教師、班主任、音體美等緊缺薄弱環節以及職業學校“雙師型”教師培訓力度。依法保障教師待遇。培養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促進城鄉教師交流制度化,實現城鄉師資均衡發展。
  12.實施兒童科學素質提升行動。將弘揚科學精神貫穿教育全過程,積極開展學前科學啟蒙教育,提高學校科學教育質量,完善科創標準和課程體系,豐富課程資源。加強社會協同,注重利用科技館、青少年宮、博物館、高新企業、高校實驗室(基地)等場所開展科學學習和實踐。深入開展科技創新、青少年科技活動,廣泛開展科普活動。
  13.大力推進校園文化建設。加強校風、教風、學風建設,開展文明校園創建,構建尊師愛生的師生關係和團結友愛的同學關係。構建良好的制度環境,激發教師立德樹人的事業心、責任感。保障師生參與學校事務的權利。美化校園環境,最佳化師生工作、學習和生活條件。利用校訓、校規、校史、重要事件、優良傳統、重要節慶等,豐富和培育積極向上、格調高雅、健康文明的觀念文化。
  14.推進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加強家長學校、家長委員會建設,普及、推廣親職教育知識和經驗。加強家園、家校協作,推動教師家訪制度化、常態化。加強對社會培訓機構的監管,規範社會組織提供的培訓。支持兒童參與日常生活勞動、生產勞動、專題調研、研學旅行等各類實踐活動,倡導兒童參與與其年齡、智力、身心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志願服務、社會公益活動。發揮群團組織的育人作用,形成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合力。
  (四)兒童與福利
  主要目標:
  1.提高兒童福利水平,建成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體系。
  2.進一步提高面向兒童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更加公平地滿足城鄉、區域和群體之間兒童公共服務需求。
  3.完善和落實兒童監護制度,保障兒童獲得有效監護。
  4.加快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實現新增托位數8.1萬張,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提高到3張。
  5.鞏固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保障兒童基本醫療權益。
  6.有效保障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流浪兒童生存發展和安全權益。殘疾兒童基本康復覆蓋率提高至85%以上。
  7.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不斷完善,流動兒童服務機制更加健全。
  8.村(社區)兒童之家覆蓋率進一步鞏固提高,基本服務能力持續提升。
  9.市(州)、縣(市、區、特區)根據工作需要設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鄉(鎮、街道)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或者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兒童保護。
  10.每個縣(市、區、特區)至少有1家兒童保護服務類社會組織,與每個未成年人保護機構建立穩定合作關係的兒童保護服務類社會組織不少於1家。
  策略措施:
  1.完善兒童福利保障和救助制度體系。研究制定四類特殊未成年人關愛救助保護實施方案、勞動密集型企業進一步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收養評估實施辦法等政策措施,強化關愛保護制度支撐。探索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標準與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物價上漲水平、財力狀況聯動的動態調整機制。完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建立精準識別、精準施策、精準落實、分類保障機制。
  2.提高面向兒童的公共服務供給水平。將兒童教育、醫療衛生、福利保障事項優先納入基本公共服務清單。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可及性,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向薄弱環節、特殊兒童群體傾斜。提高服務智慧化水平。擴大公共服務覆蓋面,全面落實各項兒童票價優惠政策。完善居住證制度,健全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農業轉移人口子女、進城落戶農民工隨遷子女公共服務同等待遇政策。
  3.完善和落實兒童監護制度。加強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提高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監護意識,指導其履行監護職責。推動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完全履行監護職責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依法確定被委託照護人。健全完善定期巡訪和監護評估機制,強化對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履行監護情況的監督。落實國家監護制度,符合法定情形的未成年人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承擔臨時或者長期監護職責。探索對依法收養孤兒和殘疾兒童、非生父母履行監護權的家庭在水電氣等方面給予優惠。
  4.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嬰幼兒照護支持政策體系。綜合運用土地、住房、財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擴大托育服務供給。建立健全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一批綜合性普惠托育機構和托育服務設施,推動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鼓勵婦幼保健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嬰幼兒照護服務。鼓勵國有企業等主體積極參與政府推動的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支持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依託社區提供普惠托育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幼稚園招收2-3歲幼兒,鼓勵公立幼稚園增設托幼班。加大專業人才培養培訓力度。
  5.做好兒童醫療保障工作。加強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宣傳,提高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對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兒童實行大病保險傾斜保障,降低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對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兒童給予醫療救助保障。鼓勵引導慈善力量開展針對困境兒童的慈善項目,提供醫療救助、康復援助等服務。
  6.加強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落實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政策。完善孤兒家庭收養、家庭寄養、委託寄養、社會助養相關政策及事前、事中、事後工作規程。分類健全評估機制,強化養育人背景調查、家庭環境和心理評估。探索建立家庭寄養、收養兒童成長跟蹤服務機制。定期對本轄區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照料狀況進行全面排查和動態評估。
  7.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加強0-6歲殘疾兒童早期篩查、手術治療、輔助器具適配和康復訓練等搶救性康復工作,提升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覆蓋率。適時調整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和孤獨症兒童康復救助標準。組織實施“孤兒醫療康復明天計畫”項目。提升兒童福利機構康復服務能力,發揮各級殘疾人康復機構作用,為殘疾兒童提供康復服務。
  8.加強流浪兒童救助保護工作。落實流浪兒童街面巡查和轉介處置職責,依法依規為流浪兒童提供生活照料、身份查詢、接送返回等服務。流出地縣級政府建立源頭治理和回歸穩固機制,落實流浪兒童相關社會保障和義務教育等政策,教育督促流浪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履行撫養義務。依法嚴厲打擊遺棄、虐待兒童的違法犯罪行為。
  9.加強對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的關愛保護。進一步健全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機制。督促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切實履行監護責任,落實委託照護等有關規定。強化縣(市、區、特區)、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屬地責任,落實關愛幫扶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兒童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對侵害兒童行為及時發現、快速處置。發揮群團組織、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志願者等作用,加強對留守兒童心理、情感、行為和安全自護的指導服務。推動用工企業做好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服務工作。
  10.加快完善流動兒童服務機制。健全以居住證為載體、與居住年限等條件掛鈎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推進城鎮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保障兒童平等享有教育、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健全以社區為依託、面向流動兒童家庭的管理和服務網路,提升專業服務能力,促進流動兒童及其家庭的社區融入。
  11.提高兒童之家覆蓋率和服務能力。按照有固定場所、有設施設備、有工作隊伍、有常態管理、有基礎服務、有檔案材料的“六有”標準,統籌利用現有資源,加強兒童之家建設。優先保障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相對集中、兒童服務需求相對迫切的村(社區)、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社區“兒童之家”的建設,逐步提高村(社區)“兒童之家”覆蓋率。
  12.健全基層兒童保護機制。完善縣(市、區、特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兒童保護機制。強化學校、幼稚園、托育機構、醫療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村(居)民委員會等主動報告意識,履行困境兒童和受暴力傷害兒童強制報告義務。開通全國統一的兒童保護熱線,完善工作流程,明確工作職責和協作程式,形成“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的工作機制。
  13.加強兒童福利工作陣地、隊伍建設。市(州)兒童福利機構提質增效,打造成集“養、治、康、教、社”為一體的區域性兒童集中養育機構。有效整合所設立的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相關機構的人員、場所、職責等,將其轉型設定為相對獨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推動鄉(鎮、街道)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或者指定專門人員,及時辦理未成年人相關事務。強化基層兒童工作隊伍的配備和培訓。
  14.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兒童關愛保護。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協調、全社會參與的未成年人保護社會工作體系。支持社會組織健康發展,多渠道培育專業社會力量。將更多符合條件的兒童保護和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引導為兒童服務的社會組織面向城鄉社區、家庭和學校提供服務。強化社會工作組織專業化隊伍建設。推動兒童福利服務機構配備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將社會工作培訓納入兒童福利從業人員培訓範圍。
  (五)兒童與家庭
  主要目標:
  1.支持家庭生育養育的法規政策體系基本形成。
  2.建成覆蓋城鄉的親職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城市社區和行政村家長學校或親職教育指導服務點覆蓋率分別達90%和80%。
  3.培養親職教育指導專業隊伍,提升親職教育指導服務專業化水平。
  4.家長學校、親職教育指導服務站點每年至少組織2次親職教育指導和2次親職教育實踐活動。
  5.發揮家庭立德樹人第一所學校作用,培養兒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
  6.尊重兒童主體地位,保障兒童平等參與自身和家庭事務的權利。
  7.教育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落實撫養、教育、保護責任,樹立科學育兒理念,掌握運用科學育兒方法。
  8.培養兒童成為好家風的踐行者和傳承者。
  9.增強親子互動,建立平等和諧的親子關係。
  10.提升家庭理論和實踐研究水平,促進成果轉化套用。
  策略措施:
  1.完善支持家庭生育養育的法規政策體系。推進親職教育法律法規的實施。健全積極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優先支持和保障困境兒童及其家庭。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增加優質普惠托育服務供給,推進教育公平與優質教育資源供給,落實生育休假制度,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提高家庭服務智慧化和數位化水平。鼓勵用人單位實施彈性工時、居家辦公等靈活的家庭友好措施。
  2.加強覆蓋城鄉的親職教育陣地和隊伍建設。依託家長學校、村(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婦女之家、兒童之家等設立親職教育指導服務站點,統籌親職教育指導服務工作。建設親職教育信息化共享平台,開設網上家長學校和親職教育指導課程。中國小幼稚園健全親職教育指導服務工作制度,將親職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學校工作計畫和教師業務培訓,大幅提升家長學校規範化建設水平。發展壯大親職教育專職工作者、專家、志願者、“五老”、優秀家長等隊伍力量。依託高等學校或網際網路平台,建立親職教育指導者培訓基地,系統培訓親職教育指導服務隊伍。
  3.強化對親職教育服務的支持。推動將親職教育指導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培育親職教育服務機構,推動實現普惠享有。加強對親職教育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管理,研究制定服務質量標準,加強親職教育服務行業自律,規範親職教育服務市場。支持社會工作機構、志願服務組織和專業工作者依法依規開展親職教育指導服務。
  4.開展親職教育指導服務。親職教育指導服務站點依據《全國親職教育指導大綱》開展多種形式親職教育指導服務。村(社區)支持協助親職教育指導服務站點開展親職教育指導服務。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開展親職教育指導服務。支持公共文化服務場所開展親職教育指導活動。利用多種媒體大力開展親職教育知識宣傳。
  5.落實親職教育立德樹人的功能。引導家長將立德樹人作為親職教育的首要任務。引導兒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厚植愛黨愛國愛社會主義情懷。引導兒童學習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增強法治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培養兒童的好思想、好品德、好習慣。幫助兒童開拓視野、認識社會,從國小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學習。
  6.尊重兒童的主體地位和權利。引導家長貫徹以兒童為本的理念,根據兒童身心發展規律合理安排兒童的學習和生活,增加體育鍛鍊、同伴交往、親子活動等時間,尊重兒童的知情權、參與權,重視聽取並採納兒童的合理建議、意見,鼓勵自主選擇、自我管理和服務,支持兒童參與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勞動實踐、社會實踐。
  7.增強監護責任意識和能力。加強宣傳教育培訓和親職教育指導服務,幫助父母或監護人樹立科學育兒觀念和正確成長觀,掌握親職教育知識和科學育兒方法,熟悉有關監護的法律法規。加強對家庭落實監護責任的支持、監督和干預,根據不同需求為家庭提供分類指導和福利保障。
  8.用優良家風培養薰陶兒童。廣泛開展好家風宣傳弘揚活動,推出系列家風文化服務產品。教育兒童傳承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儉持家、親子平等、鄰里團結的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踐行愛國愛家、向上向善、終生學習、綠色生態、共建共享的家庭文明新風尚,養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
  9.構建和諧、平等的親子關係。倡導親子平等觀念,教育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尊重兒童權利。引導家庭開展各類親子活動,加強親子交流,增加陪伴時間,提高陪伴質量。指導幫助家庭調適親子關係,緩解育兒焦慮,化解親子矛盾。動員各類公益性設施和場所、城鄉兒童之家等為開展家庭親子活動提供條件。
  10.加強家庭領域理論和實踐研究。以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省教育規劃課題等為載體,積極組織專家學者開展家庭領域課題研究,完善家庭建設理論體系,加強理論成果轉化運用。推動建設省級新型特色智庫,加強與高等學校、研究機構合作,開展家庭領域的社會調查和政策研究。支持有條件的高校、職業院校設定相關專業課程,培養專門人才。
  (六)兒童與環境
  主要目標:
  1.將兒童優先、兒童友好理念落實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供給各方面。
  2.提供更多有益於兒童全面發展的高質量精神文化產品。
  3.保護兒童免受各類不良信息影響,提升兒童媒介素養。
  4.充分保障兒童參與家庭、學校和社會事務的權利。
  5.建設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
  6.增加公益性兒童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等校外活動場所,提高利用率和服務質量。
  7.減少環境污染對兒童的傷害。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2%以上,基本普及農村衛生廁所。
  8.提高兒童生態環境保護意識,養成綠色低碳生活習慣。
  9.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優先滿足兒童的特殊需求,提升兒童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10.廣泛開展兒童事務國際交流與合作。
  策略措施:
  1.全面貫徹兒童優先原則。大力宣傳兒童優先理念,提高政府部門、社會公眾對兒童權利的認識,增強保障兒童權利自覺性。推動制定法律和政策、編制規劃時優先考慮兒童利益和需求,城鄉建設規劃和城市改造要為兒童提供更多的公共設施和活動場所。鼓勵企事業單位、群團組織、公共服務機構、社會組織參與兒童發展和權利保護服務。
  2.提升面向兒童的公共文化服務水平。實施文化精品工程,製作和傳播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適合兒童的圖書、影視、歌曲、廣播電視節目等精神文化產品。支持兒童參與優秀民族傳統文化的保護、傳承和創新。完善公共文化設施,公共圖書館單獨設立兒童閱覽區,社區圖書館設立兒童圖書專區,增加兒童圖書採購力度。探索在網路空間開展兒童思想道德教育的新途徑、新方法。提升文化服務水平,通過講座、展覽、培訓、閱讀推廣和建立流動網點等服務形式,滿足兒童不斷增長的文化需求。
  3.加強新聞出版、文化等市場監管和執法。加強對兒童出版物的審讀、鑑定和處置,開展“掃黃打非·護苗”“綠書籤行動”進校園等活動,清除淫穢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等有害出版物及信息。清理校園周邊非法銷售出版物和涉及低俗內容的兒童文化用品、玩具。嚴格網路文化市場管理與執法,及時整治網路遊戲、視頻、直播、學習類移動套用軟體傳播影響兒童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加強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和娛樂場所執法,查處違規接納兒童、提供含有禁止內容的曲目和遊戲遊藝設備等違規行為。落實網際網路企業主體責任,在產品研發、內容審核、用戶管理、保護措施、舉報處置等環節完善治理手段。
  4.規範與兒童相關的廣告和商業性活動。規範與兒童有關的產品、服務廣告傳播。禁止在針對兒童的大眾傳播媒介上發布不利於兒童身心健康的廣告。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公共場所發布聲稱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嬰兒乳製品、飲料和其他食品廣告。禁止以兒童為服務對象的線上教育網路產品和服務插入網路遊戲連結、推送廣告等與教學無關的信息。加大相關虛假違法廣告案件的查處力度。規範和限制安排兒童參加商業性演展活動。
  5.加強兒童的媒介素養教育。保障兒童利用和參與媒介的權利和安全;為農村兒童、邊遠山區兒童、殘疾兒童、困境兒童安全參與網路提供條件。探索將媒介素養教育引入幼稚園、中國小課程及課外活動,針對不同年齡階段兒童使用網路提供分類教育指導,有針對性地開展網路安全教育。將媒介素質納入親職教育指導服務,提高父母或監護人培養兒童媒介素養的能力。動員公共傳媒為兒童提供多樣化的媒介素養教育節目。
  6.保障兒童參與和表達的權利。尊重兒童參與權,培養兒童參與意識和能力。涉及兒童的法規政策制定、實施、評估和重大事項決策應聽取兒童意見。將兒童參與納入學校、社區工作計畫。支持共青團、少先隊、婦聯等組織開展社會實踐及體驗活動。加強班委會和學生會建設,暢通學生參與學校事務的渠道。
  7.開展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創建工作。大力宣傳兒童友好理念。結合我省兒童權利狀況和制度環境,建立適合地方實際的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建設指南。參與全國兒童友好城市創設試點工作,推進社會政策、公共服務、權利保障、成長空間、發展環境五方面友好。推動兒童友好社區創建工作。
  8.加大兒童活動場所建設和管理力度。公益性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對兒童免費或優惠開放,根據自身條件開闢兒童活動專區。建設多彩貴州藝術中心、省文化館、省檔案館(新館)、省文學館,新建、改擴建一批市級和縣級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非遺館、生態博物館)、美術館,完善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村(社區)級綜合文化服務中心設施功能。實施全民健身設施建設工程,推進省全民健身中心建設。
  9.最佳化兒童健康成長的自然環境和人居環境。持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施生態環境提升行動,提升生態環境質量優良穩定性。從嚴排查整治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深入開展大氣、水、土壤、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生態環境風險防控等六大攻堅行動,從源頭減少污染物排放。加快構建互聯互通、合理高效、綠色智慧型、安全可靠的貴州大水網。實施農村供水保障工程,推進區域規模化集中供水和人口分散區域重點小型標準化供水設施建設。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推進農村廁所革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專項行動、村莊清潔和綠化行動。
  10.開展兒童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活動。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宣傳“碳達峰”“碳中和”“守好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等生態文明建設政策。推進生態環境科普基地、中國小環境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兒童自然教育保護基地建設,開展生態環境科普活動。利用國際生物多樣性日、全國低碳日、貴州生態日等時間節點,開展兒童環保主題活動。
  11.在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中加強兒童保護。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時統籌考慮兒童的特殊需求。應急處理期間,應優先保證兒童食品、藥品、用品供給。公共場所發生突發事件時應優先救護兒童。災後恢復和重建階段,應對兒童採取優先救助和康復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災害對兒童的傷害。中國小、幼稚園、托幼機構、校外教育機構、社區廣泛開展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提高教職工、兒童及監護人識別災害事故風險和應對災害事故的能力。
  12.開展促進兒童發展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履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等國際公約和檔案,落實與兒童發展相關的可持續發展目標。擴大多邊、雙邊交流與合作,吸收借鑑國際社會兒童發展的有益經驗。積極宣介促進兒童發展的貴州故事、貴州經驗,為促進全球兒童事業發展貢獻貴州智慧。
  (七)兒童與法律保護
  主要目標:
  1.完善保障兒童權益的法規體系。
  2.建立法規政策兒童友好評估機制。
  3.加強保障兒童權益的執法工作。
  4.完善司法保護制度,司法工作體系滿足兒童身心發展特殊需要。
  5.提升兒童法治素養和自我保護意識,提高社會公眾保護兒童的意識和能力。
  6.依法保障兒童的民事權益。
  7.禁止使用童工,禁止對兒童的經濟剝削,嚴格監管安排兒童參與商業活動的行為。
  8.依法嚴懲性侵害、家庭暴力、拐賣、遺棄等侵犯兒童人身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
  9.依法嚴懲利用網路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10.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實行分級干預。降低未成年人犯罪人數占未成年人人口數量的比重。
  策略措施:
  1.完善落實保障兒童權益的法規體系。聚焦兒童權益保護的實踐問題和立法需求,適時制定修訂相關法規。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探索建立向兒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徵求意見的渠道,聽取兒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意見,增強法規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深入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貴州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貴州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的學習宣傳,加強法律實施,落實法律監督。
  2.加強法規政策兒童友好的評估和審查。探索建立法規政策兒童友好評估機制,從源頭上貫徹落實兒童優先原則,踐行兒童友好理念。建立兒童友好評估專家隊伍。推動市(州)、縣(市、區、特區)開展兒童友好評估審查工作。
  3.嚴格保障兒童權益的執法。全面落實保障兒童權益主體責任。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及時發現和處置監護侵害、家庭暴力、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食品藥品用品安全隱患等問題。探索建立保障兒童權益多部門綜合執法制度、兒童救助協作制度,強化部門間信息溝通和工作銜接,形成執法、保護、服務合力。
  4.健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體系。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確定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專門人員負責辦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評價考核標準。加強專業化辦案與社會化保護配合銜接,加強司法機關與政府部門、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者等的合作,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干預、社會觀護、教育矯治、社區矯正等工作。
  5.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護。依法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訴訟權利。落實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別程式關於嚴格限制適用逮捕措施、強制辯護、社會調查、心理評估、法定代理人或合適成年人到場、附條件不起訴、不公開審理、法律援助、犯罪記錄封存等規定。落實未成年人犯罪人員與成年人分別關押、分別管理、分別教育制度。提高未成年人社區矯正效果。
  6.依法為兒童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依託公共法律服務平台,為兒童提供法律諮詢等法律援助服務。推進專業化兒童法律援助隊伍建設。保障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的兒童獲得有針對性的經濟救助、身心康復、生活安置、復學就業等多元綜合救助。
  7.加強兒童保護的法治宣傳教育。將未成年學生作為“八五”普法重點對象,深入落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發動政法單位、政府部門和社會力量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主題普法活動,推動兒童保護普法進機關、進學校、進鄉村、進社區,提高全社會保護兒童健康成長的法治意識。
  8.全面保障兒童的民事權益。依法保障兒童的人格權、身份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依法保障胎兒的繼承權和受遺贈權。探索父母婚內分居期間未成年子女權益保障措施,依法保障父母離婚後未成年子女獲得探望、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完善支持起訴制度。對食品藥品安全、產品質量、菸酒銷售、文化宣傳、網路傳播等領域侵害兒童合法權益的行為,開展公益訴訟工作。
  9.嚴厲查處使用童工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使用童工行為的日常巡視監察和專項執法檢查。嚴格執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嚴格落實兒童參加演出、節目製作等國家有關規定。加強對企業、其他經營組織或個人、網路平台等吸納兒童參與廣告拍攝、商業代言、演出、網路直播等的監督管理。
  10.預防和依法嚴懲性侵兒童違法犯罪行為。嚴格落實強制報告制度。提高兒童、家庭、學校、社區等識別防範性侵害及發現報告的意識和能力。學校、幼稚園建立預防性侵害、性騷擾兒童工作制度,對遭受性侵害、性騷擾的兒童及時採取相關的保護措施。健全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組織賣淫等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查詢系統,落實入職查詢、從業禁止制度。探索建立性侵害兒童犯罪人員信息公開制度,嚴格落實外籍教師無犯罪證明備案制度。依法嚴懲對兒童負有特殊職責人員實施的性侵害行為,依法嚴懲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兒童賣淫犯罪。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證機制,使其免遭“二次傷害”。
  11.預防和嚴懲對兒童實施家暴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識。落實強制報告制度,及時受理、調查、立案和轉處兒童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採取告誡書、人身安全保護令、撤銷監護人資格等措施對施暴人予以教育和懲處,對構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保護未成年被害人的隱私和安全,及時為未成年被害人及目睹家庭暴力的兒童提供心理疏導、醫療救治和臨時庇護。
  12.嚴厲打擊拐賣兒童、引誘脅迫兒童涉毒涉黑涉惡等違法犯罪行為。堅持和完善預防、打擊、救助、安置、康復一體化的反拐工作長效機制,繼續實施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畫。嚴厲打擊借收養名義買賣兒童、出賣親生子女、利用網路平台實施拐賣人口等違法犯罪行為。妥善安置查不到親生父母和自生自賣類案件的被解救兒童。嚴禁除公安機關以外的任何組織或個人收集被拐賣兒童、父母和疑似被拐賣人員DNA數據等信息。實施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工程,開展對引誘、教唆、欺騙、強迫、留容兒童吸毒販毒犯罪專項打擊行動。依法嚴懲脅迫、引誘、教唆兒童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行為。
  13.嚴厲打擊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網路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網路空間涉及兒童的違法犯罪的分析研究,以案釋法,提高公眾對兒童網路保護的意識和能力。禁止製作、複製、發布、傳播或持有有關兒童的淫穢色情物品和網路信息。依法嚴懲利用網路性引誘、性侵害兒童違法犯罪行為。禁止侮辱、誹謗、威脅兒童或惡意損害形象等網路欺凌行為。嚴厲打擊利用網路誘騙兒童參與賭博以及敲詐勒索、實施金融詐欺等違法犯罪行為。
  14.有效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加強對兒童的法治和預防犯罪教育。落實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分級干預制度。及時制止、處理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和未達刑事責任年齡未成年人嚴重危害他人及社會的行為。對涉罪未成年人堅持依法懲戒與精準幫教相結合,增強教育矯治效果,預防重新犯罪。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視,依法實現在復學、升學、就業等方面的同等權利。推進“青少年維權崗”“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區(村)”創建,強化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基層基礎。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黨對規劃實施的全面領導。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黨的領導貫穿於規劃組織實施的全過程,在推動我省高質量發展過程中推進規劃的實施。
  (二)落實規劃實施責任。完善落實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規劃實施工作機制。各市(州)、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負責實施規劃,各級婦兒工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各成員單位結合職責,承擔規劃目標任務落實工作。
  (三)加強規劃之間的銜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要貫徹落實兒童優先原則,將兒童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部署要求推進兒童規劃實施工作,實現兒童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同步落實。
  (四)制定地方兒童發展規劃和部門實施方案。各市(州)、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依據本規劃,結合實際制定本級兒童發展規劃。市(州)、縣(市、區、特區)規劃頒布後1個月內報送上一級婦兒工委辦公室。各成員單位按照任務分工,制定實施方案並報送同級婦兒工委辦公室。
  (五)完善實施規劃的工作制度機制。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將規劃實施納入政府議事日程和考核內容,將規劃目標分解到責任單位並納入目標管理和考核內容。健全督導檢查制度,定期對規劃落實情況開展督查。健全報告制度,成員單位每年向同級婦兒工委報告規劃落實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市(州)婦兒工委每年向省婦兒工委報告本地區規劃實施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議事協調製度,定期召開婦女兒童工作會議、婦兒工委全體會議、聯絡員會議等。依照有關表彰制度和規定,對實施規劃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
  (六)強化兒童發展經費的投入保障。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實施規劃所需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實現兒童事業和經濟社會同步發展。重點支持農村地區、民族地區、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兒童發展,支持特殊困難兒童群體發展。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發展兒童事業的資源。
  (七)堅持和創新實施規劃的有效做法。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相統一,構建促進兒童發展的法規政策體系,完善兒童合法權益保障機制,實施促進兒童發展的民生實事項目。通過分類指導、示範先行,總結推廣好做法好經驗。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發揮社會力量推進規劃實施的作用。開展國際交流合作,講好貴州兒童發展故事,宣傳貴州兒童事業發展成就。
  (八)加強規劃實施的能力建設。將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兒童和兒童工作的重要論述、兒童優先原則有關內容、保護兒童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實施兒童規劃所需相關知識納入幹部學習內容,舉辦多層次、多形式培訓,增強政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員實施規劃的責任意識和能力。加強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能力建設,保障有人承擔婦兒工委辦公室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為更好履職盡責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支持,促進機構職能最佳化高效,為規劃實施提供組織保障。
  (九)加大規劃宣傳力度。大力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兒童和兒童工作的重要論述,宣傳黨中央對兒童事業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宣傳在黨的堅強領導下兒童事業發展的成就,宣傳兒童優先原則和保障兒童權益、促進兒童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宣傳綱要和規劃內容及實施的經驗、成效,努力營造關愛兒童、有利於兒童發展的社會氛圍。
  (十)加強兒童發展調查研究。充分發揮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作用,依託高校、研究機構、社會組織等開展兒童發展研究,培育專業研究力量,加強兒童發展專家隊伍建設。廣泛深入開展實地調研、理論與實踐研究,為制定、完善相關法規政策提供參考。
  (十一)推進數據互聯互通共享。發揮數據云平台的支撐功能,實現成員單位之間數據信息互聯互通共享、兒童發展狀況和法規政策實施效果的智慧型監測。最佳化建設有關婦女兒童雲平台,做好信息查詢與運用。拓展兒童重要發展領域信息查詢和利用、網上辦公、業務網上辦理功能。
  (十二)鼓勵社會各界廣泛參與規劃實施。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慈善機構和公益人士參與保障兒童權益、促進兒童發展工作。鼓勵兒童參與規劃實施,提高兒童在參與規劃實施過程中實現自身全面發展的意識和能力。
  四、監測評估
  (一)強化監測評估制度建設。對規劃實施實行年度監測、終期評估。落實、完善兒童發展監測統計方案,組織開展年度監測統計,婦兒工委成員單位向同級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及時收集、分析反映兒童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組織開展終期評估,婦兒工委成員單位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終期評估報告。監測評估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二)強化監測評估工作組織領導。各級婦兒工委設立監測評估領導小組,由同級婦兒工委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組織領導監測評估工作,審批監測評估方案,審核監測評估報告等。領導小組下設監測組和評估組。
  監測組由各級統計部門牽頭,負責規劃監測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監測方案、監測指標體系,收集、分析數據和信息,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年度和終期監測報告。監測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規劃實施監測、分析、數據上報、分性別分年齡指標完善等工作。
  評估組由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牽頭,負責評估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評估工作,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終期評估報告。評估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規劃實施自我評估工作,參加婦兒工委組織的評估工作。
  (三)加強兒童發展統計監測工作。規範完善兒童發展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根據需要擴充調整兒童發展統計指標,納入常規統計以及統計調查制度,加強分年齡統計工作,推進兒童發展統計監測制度化建設。建立完善省、市、縣兒童發展統計監測資料庫。鼓勵支持相關部門對兒童發展缺項數據、未量化指標開展年度專項統計調查。
  (四)強化監測評估工作能力。加強監測評估工作培訓和部門協作,規範監測數據收集渠道、報送方式,提高數據質量。運用網際網路和大數據等技術,豐富兒童發展和分性別統計信息。科學設計評估方案和評估方法,探索第三方評估。提升監測評估工作科學化、標準化、專業化水平。
  (五)強化監測評估成果充分利用。發揮監測評估結果服務決策的作用,定期向同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報送監測評估情況,為決策提供依據。建立監測評估報告交流、反饋和發布機制。加強監測評估結果的研判和運用。運用評估結果指導下一階段規劃實施工作,實現規劃實施的常態化監測、動態化預警、精準化干預、高質量推進。

解讀

貴州省委、貴州省政府下發了《貴州省婦女發展規劃(2021-2025年)》《貴州省兒童發展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新“兩規”),現將相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新“兩規”出台的背景
  婦女是人類文明的開創者、社會進步的推動者,兒童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根據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2020年貴州常住人口3858萬人,其中女性人口1886.56萬人,占總人口的48.90%;0-17歲人口1082.06萬人,占總人口的28.06%,占比高於全國平均水平。貴州省委、貴州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婦女兒童事業發展。在貴州省委、貴州省政府堅強領導下,全省各級各部門認真履職、協同配合、攻堅克難,合力實施2016-2020年貴州省婦女兒童發展規劃,圓滿完成“十三五”時期“兩規”目標任務。但同時也清醒地看到,貴州婦女兒童事業發展總體水平還不高,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相關基礎配套設施還有待完善。
  制定實施新一輪貴州省婦女兒童發展規劃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婦女兒童工作以及家庭家教家風重要論述的需要,是貫徹落實《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簡稱新“兩綱”)的需要,是不斷滿足婦女兒童新期待新需求的需要,是不斷推動全省婦女兒童事業高質量發展的需要。
  二、“兩規”的總體思路和目標設定依據
  新“兩規”始終堅持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和省委十二屆歷次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婦女兒童和家庭家教家風建設的一系列重要論述,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堅持聚焦貴州省委“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圍繞“四新”主攻“四化”,聚焦解決新發展階段婦女兒童急難愁盼的突出問題,把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和兒童優先原則貫穿始終,緊扣貴州婦女兒童高質量發展需要。
  新“兩規”對標對表新“兩綱”,做到不缺項不漏項;充分考慮與上一輪規劃的銜接和延續性,做到與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相適應,與部門專項發展規劃銜接一致;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對應設定新“兩規”發展目標,提出策略措施。
  三、“兩規”的主要內容
  新“兩規”由“前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組織實施”“監測評估”五個部分內容組成。
  “前言”部分。總結“十三五”時期我省婦女兒童發展取得的成績及存在的問題,分析“十四五”時期我省婦女兒童發展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部分。明確了新“兩規”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提出到2025年,貴州婦女兒童事業發展水平總體上達到全國平均水平。
  “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部分。其中,婦女發展規劃設定了婦女與健康、婦女與教育、婦女與經濟、婦女與鄉村振興、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婦女與社會保障、婦女與家庭建設、婦女與環境、婦女與法律9個領域,共81項主要目標和96條策略措施。兒童發展規劃設定了兒童與健康、兒童與安全、兒童與教育、兒童與福利、兒童與家庭、兒童與環境、兒童與法律保護7個領域,共72項主要目標和87條策略措施。
  “組織實施”部分。明確提出加強黨對規劃實施的全面領導,將新“兩規”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實現婦女兒童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同步落實。健全完善目標考核督導檢查、定期報告、議事協調等工作機制,強化經費保障,加強能力建設和調查研究,加大宣傳力度,推進數據信息互聯互通共享,鼓勵社會各界廣泛參與規劃實施。
  “監測評估”部分。提出強化制度建設、組織領導和分性別統計監測工作,規範完善婦女、兒童發展統計監測指標體系,規範監測數據收集渠道、報送方式,提升監測評估工作科學化、標準化、專業化水平,充分利用監測評估成果,切實推動新“兩規”目標如期完成。
  四、“兩規”的新特點
  (一)立足時代體現新特色
  一是突出堅持黨對婦女兒童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切實把黨的領導貫穿於規劃編制、實施全過程,貫穿於婦女兒童事業發展全過程、各方面。
  二是突出推進婦女兒童事業高質量發展的目標要求。貫穿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短板弱項,面向發展需求,強調加強公共服務體系和制度建設,重點保障特殊困難群體權益,縮小城鄉、區域、群體差距,強調對兒童全方位全過程的綜合保護。
  三是突出對廣大婦女兒童的思想政治引領和思想道德教育。強調推動理想教育、信念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引導婦女聽黨話、跟黨走,體現立德樹人、培育時代新人的根本任務。
  四是突出共建共治共享和促進全面發展的原則。強調促進廣大婦女積極投身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參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尊重兒童身心發展特點和規律,保障兒童身心健康,促進兒童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五是突出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強調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家庭家教家風建設重要論述,回應廣大民眾和家庭的新要求新期待。強調建立完善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體系,注重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作用;強調構建適宜兒童成長的良好家庭環境,開展親職教育指導和實踐活動。
  (二)結合實際增設新領域
  一是設定“婦女與鄉村振興”領域。按照我省實施“鄉村振興、大數據、大生態”三大戰略行動,圍繞“四新”主攻“四化”的要求,考慮廣大農村婦女在鄉村振興戰略中具有不可替代作用,專門設定這一篇章。強調發揮農村婦女在產業振興、生態振興、文化振興、組織振興、人才振興中的作用,不斷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二是設定“婦女與家庭建設”“兒童與家庭”領域。強調落實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充分發揮婦女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弘揚中華民族家庭美德、樹立良好家風中的獨特作用,加強親職教育宣傳和指導服務,增強夫妻共同承擔親職教育的意識、責任和能力,促進全省家庭家教家風建設。
  三是強化“兒童與安全”領域內容。在上一輪貴州省兒童發展規劃已經設定本領域的基礎上,對照國家綱要的目標要求,強調建立兒童安全一體化監測預警工作機制,預防和控制對兒童的傷害,加強未成年人網路保護,保障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的基本權益等,使兒童的生存發展權益得到更好保護。
  五、新“兩規”的貫徹實施
  各級各部門要把婦女兒童工作擺在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更加重要位置,用心用情解決好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升婦幼健康服務、教育保障水平,形成關愛婦女兒童的強大合力,推動婦女兒童事業高質量發展。省婦兒工委將對規劃的實施做好安排部署,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形成工作合力。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規劃實施工作機制。各級政府、婦兒工委各成員單位要扛起實施好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的主體責任,各級婦兒工委履行組織協調指導督促職責。
  二是強化責任分工。省婦兒工委將對兩規的目標任務進行逐項分解,各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按照任務分工,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和措施,進一步細化目標任務,工作步驟和完成時限,制定兩規監測指標體系,做好兩規監測評估,有效推進兩規實施。
  三是完善制度機制。進一步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將規劃實施納入政府議事日程和考核內容。切實加強婦女兒童發展的經費投入保障,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實施規劃所需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強化預算監督和績效管理,不斷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為婦女兒童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四是加大規劃宣傳培訓力度。採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婦女兒童工作和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建設的重要論述,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和兒童優先原則,宣傳涉及婦女兒童的法律法規政策,宣傳新“兩綱”新“兩規”主要內容,增強政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員實施兩規的責任意識,鼓勵社會各界廣泛參與規劃實施,加強規劃實施的能力建設,開展實施新“兩規”培訓,增強政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員實施規劃的責任意識和能力,努力營造關愛婦女、有利於婦女發展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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