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

《貴州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由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州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
  • 制定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發展歷史,內容解讀,

發展歷史

2022年8月,由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的《貴州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出爐。將促進全省礦業可持續健康發展,提高礦產資源對貴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保障能力。

內容解讀

《規劃》是落實國家能源資源安全戰略、加強和改善礦產資源巨觀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審批和監督管理地質勘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活動的重要依據,是編制地方礦產資源行業專項規劃和市縣級礦產資源規劃的重要遵循。
據介紹,規劃基期為2020年,規劃期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規劃範圍為貴州省行政轄區,規劃對象是行政轄區內的礦產資源。《規劃》從現狀與形勢、原則與規劃目標、構建勘查開發新格局、加強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與勘查、促進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推進礦業轉型升級、加快礦區生態保護修復、規劃實施與管理等方面進行全面深入闡述。
《規劃》的總體目標是到2025年,礦產資源調查勘查程度不斷提高,地質找礦取得突破,戰略性礦產資源保障程度持續提升,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布局更加合理,資源節約集約和綜合利用水平進一步提高,礦業經濟體系得到調整與最佳化,綠色礦業發展持續推進,形成礦業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局面。到2035年,礦產資源安全穩定供應保障體系初步建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布局和結構進一步最佳化,資源開發集中度進一步提高,具有國內外市場競爭力的礦業集團得到發展壯大,資源利用率進一步提高,綠色勘查開採方式基本普及,資源開發與自然生態和諧共生,礦政管理改革進一步深化,效果明顯。
《規劃》強調,構建勘查開發新格局,最佳化勘查開發區域布局,嚴格實施國土空間管控措施,銜接落實區域“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新建礦山嚴格生態保護安全準入條件,生產礦山落實生態保護修復責任,關閉礦山加快生態修復治理,切實推進礦產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相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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