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建設方案(2021-2025年)

經贛州市政府同意,贛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8月10日印發贛州市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建設方案(2021-202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贛州市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建設方案(2021-2025年)
  • 頒布時間:2021年8月10日
  • 發布單位:贛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2020年12月11日,自然資源部《關於公布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名單的公告》繼續將我市列為全國50個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之一。我市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建設期限為2021年至2025年,具體範圍包括于都縣、大余縣和崇義縣。為加快推進示範區建設,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和贛州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生態文明建設總體要求,加快推進礦山生態文明建設,將新發展理念貫穿於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全過程,全力推進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建設。
二、基本原則
(一)統籌規劃,分類施治。將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同國土空間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及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等相互協調。採用突出重點、先主後次、先急後緩、分步實施、全面推進等措施,按照綠色礦業發展要求明確治理任務和時限。
(二)突出重點,整體推進。以“三區兩線”(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城鎮規劃區、鐵路、重要公路沿線)周邊為重點,率先將環境敏感地區礦山建成綠色礦山,對示範區內所有礦山生態環境進行整治。
(三)政府引導,企業落實。充分發揮政府監督、指導、協調、激勵作用,構建部門協同、社會監督、市縣鄉三級聯創的工作機制,督促企業嚴格落實綠色礦山建設主體責任,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增強內生動力,走出一條技術可行、經濟合理、有質量有效益的礦業綠色發展新路徑。
(四)科技引領,創新技術。依靠科學先進的方式方法和更新設施設備,實現“污染物減量、資源循環利用”,發展循環經濟。有條件的大中型礦山企業要建設技術研發隊伍,加強技術創新合作,開展技術研究,構建礦山自動化集中管控平台。
(五)綠色發展,貫徹始終。因地制宜,因礦施治,宜耕則耕、宜林則林、宜工則工、宜水則水、宜景則景,將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綠色礦山建設工作貫穿於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全過程。
三、總體目標
於都、大余、崇義三縣面積總計6466.9平方公里,蘊藏著豐富的有色金屬資源(見附屬檔案1),共有142座礦山,其中有色金屬礦山74座。到2025年,示範區建成綠色礦山47個(見附屬檔案2)。示範區內大中型礦山達到綠色礦山建設要求和標準,全面完成轉型升級。小型礦山按照綠色礦山建設要求規範管理,做到布局合理、綠色開採。重點礦山(市級以上發證大中型礦山)、國有老礦山和採礦權滅失歷史遺留礦山的地質環境問題基本解決,完成廢棄露天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面積222.56公頃(見附屬檔案3)。圍繞綠色發展的要求,落實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總體布局,將綠色礦業理念貫穿於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全過程,轉變單純以消耗資源、破壞生態為代價的開發方式,建設“採礦高效化、選冶工藝環保化、資源利用節約集約化、廢水廢物循環化、能源消耗低碳化、礦山環境生態化、企業管理規範化、礦山與當地居民和諧化”的現代化礦山企業,推動資源利用方式和礦業發展方式根本轉變,基本形成綠色礦業發展格局。
四、主要任務
(一)最佳化勘查開發布局
樹立綠色勘查理念,營造綠色勘查環境,減少探礦工程對環境的擾動,減少施工過程對環境的影響。加大推廣套用綠色環保勘查技術標準和工藝的力度。繼續大力推進找礦突破戰略行動,促進礦產結構調整。鼓勵擴大鎢、高嶺土、矽石(粉石英)、建築用石材、地熱、礦泉水等礦種開發規模,穩定鐵、錫、鉬、鉛、鋅、螢石、水泥用灰岩等礦種開發規模。落實規劃分區管理制度,於都區以銅、金、銀、鉛、鋅、螢石、優質高嶺土、晶質石墨、地熱、礦泉水,大余崇義區以鎢、錫、銅、矽石(粉石英)、高嶺土、建築用石材等為礦產勘查開發重點。至2025年,實現礦山總數比2020年減少5%,大中型礦山所占比例提高3%以上。嚴格控制小型、小礦砂石粘土等非金屬礦山數量,推進集約化、規模化開採,建設現代化礦山。
(二)促進礦業產業結構調整
推動礦產資源規模開發和集約利用,加快推進傳統礦業轉型升級。依託資源優勢,推動特色礦業發展。進一步延伸產業鏈條、最佳化升級產業結構,整合培育帶動性強的礦業企業。淘汰落後低效污染的礦業企業,著力提升礦業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企業實力,推動形成以現代化礦山企業為主體的總體格局,增強礦業開發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能力。
(三)全力推進綠色礦山建設
大中型礦山嚴格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實施管理,明確發展方向和目標任務,研究制定全面推進綠色礦業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形成同級人民政府領導、各職能部門密切協作的工作機制。營造良好投資發展環境,大力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發展,堅持陽光行政,創新行政審批服務方式,建立完善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綜合監管模式,加強執法檢查,形成良好礦業秩序,全力推進綠色礦山建設。
(四)整體提升資源開發利用效率
鼓勵礦山企業採用先進的開採方式,科學高效的利用礦產資源,實現主開採礦種和共伴生礦種開採回採率、選礦回收率和綜合利用率高於設計要求,到2025年,示範區礦山實現開採回採率達標率大於90%,選礦回收率達標率大於80%,綜合利用率達標率大於55%。推動礦產資源綜合勘查評價和綜合開發利用,加強低品位、共伴生礦產資源的綜合利用,減少礦山廢棄物排放,提高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總體水平。設定科學合理的控制指標,大幅降低礦山企業能耗、地耗和水耗,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碳排放總量、尾礦等廢棄物排放總量。鼓勵礦山企業開展節能減排,引進先進技術和裝備,淘汰落後設備和採選工藝,降低水、電和介質消耗。加強鎢、螢石、金銀、鉛鋅等礦山固體廢棄物的綜合利用,重點開展黑鎢礦廢石和尾礦中石英石的回收加工利用、白鎢礦尾礦綜合回收長石螢石等非金屬礦物、含金銀銅較高的尾礦再選回收有用組分或用作水泥配料、螢石礦尾礦製取蒸壓磚、煤矸石製取燒結磚等項目。鼓勵礦山企業開展二次資源冶煉再生回收利用。至2025年,重點礦山企業選礦廢水排放大幅減少,危險固廢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礦山企業節能減排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水平明顯提高。
(五)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
加快構建政府、企業、社會共同參與的恢復治理新機制,把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責任落實到礦產開發“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形成生產礦山和歷史遺留“新老問題”統籌解決的新局面。新建礦山和生產礦山要落實企業恢復治理主體責任,閉坑礦山和歷史遺留礦山通過創新機制和加大投入實現地質環境問題的全面治理,使礦區環境呈現天藍、地綠、水淨的良好風貌。加強礦山地質環境調查工作,逐步建立礦山地質環境智慧型線上監測體系,強化礦山地質環境動態監控。到2025年末,實現示範區礦山地質環境狀況明顯好轉。
(六)積極探索礦地和諧發展新途徑
本著富礦先富民,建礦先安民的思路,探索建立地方政府、民眾代表與企業共同參與的議事協調機制,明確負責礦地矛盾排查和協調處理的機構和人員,及時妥善解決各類矛盾。大力支持地方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礦區及周邊生產生活環境;組織就業培訓,優先安排礦區周邊居民及子女就業,積極開展扶貧救助、捐資助學等惠民活動;採取勞務委託、工程承包等方式,支持所在地區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當地政府要督促礦山企業充分尊重當地的文化生活習俗,及時調整影響當地生活的生產方式。
(七)建立發展綠色礦業工作新機制
堅持綠色轉型與管理改革相互促進,建立市、縣、鄉三級聯創,企業組建,第三方評估,社會監督的綠色礦山工作新機制。加快推進礦政管理改革,創新行政審批服務,簡化工作審批流程,完善勘查開採綜合監管平台,改革監管方式,形成良好礦業秩序。
五、工作要求
建立健全綠色礦山標準體系,將建設綠色礦山的要求貫穿於礦山規劃、設計、建設、運營、閉坑全過程。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對綠色礦山建設,鼓勵在用地、用礦等方面予以傾斜,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等方面予以支持。落實資源綜合利用、礦山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等相關優惠政策,逐步形成有利於綠色礦業發展的政策體系。
(一)強化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領導為組長的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建設領導小組,相關市直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日常調度、指導、協調工作。相關縣政府要相應成立領導小組,並將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建設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進行部署,要完善調度機制,明確相關責任,推動相關工作落地落細落實。
(二)強化政策創新
1.礦產資源支持政策。對實行總量調控礦種的開採指標、礦業權投放,符合產業政策和礦山發展規劃的,優先向綠色礦山安排。
2.建設用地支持政策。市、縣國土空間規劃要將綠色礦山建設項目納入規劃重點項目清單,在土地利用年度計畫中優先保障新建、改擴建綠色礦山的合理新增建設用地需求。降低綠色礦山用地成本。對於採礦用地,在依法辦理建設用地手續後,可以採取協定方式出讓、租賃或先租後讓。採取出讓方式供地的,可以依據礦山生產周期、開採年限,在法定最高出讓年限內,靈活選擇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實行彈性出讓,並可在土地出讓契約中約定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支持綠色礦山企業復墾盤活存量工礦用地。正在開採礦山依法取得的存量建設用地修復為農用地的,經驗收合格後,騰退的建設用地指標可在市域內調劑使用。
(三)強化資金籌措
市財政部門統籌安排相關專項資金支持綠色礦業發展。相關縣政府要積極爭取用好上級安排資金,統籌安排好礦山生態環境治理、重金屬污染防治、礦區土地復墾等資金,發揮資金的集聚作用。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研發綠色礦山特色信貸產品,加大對綠色礦山建設的資金支持力度。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綠色礦山企業和項目提供增信服務。鼓勵社會資本成立綠色礦業產業基金,為綠色礦山項目提供資金支持。推動符合條件的綠色礦山企業在區域股權交易市場、“新三板”、創業板和主機板掛牌融資。
(四)強化監督檢查
明確部門職責分工。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制定行業發展規劃、綠色礦山建設日常工作、名錄管理及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監督管理,組織研究和大力推廣先進開採技術方法和“三率”指標落實;發展和改革部門負責綠色礦山建設項目核准、備案;財政部門負責礦山環境治理、第三方評估、綠色礦山獎勵經費的落實,配合做好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制度使用政策的制定;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尾礦綜合利用規劃,研究制定有關政策;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礦山“三廢”治理和污染物治理的監督管理;水利(水保)部門負責礦山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監管;林業部門負責礦山用林地管理及復墾管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指導綠色礦業標準體系建設相關工作。其他相關部門依據自身職能職責,結合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建設的要求,落實好相關工作。
加強目標責任考核。市有關部門要強化監督管理,根據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建設要求,建立健全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建設工作監督管理辦法。相關縣政府要制定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建設規劃和相應的考核辦法,將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建設工作完成情況納入年終績效考核體系,開展年度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建設進展及成效評估,加大對主要目標指標、重點任務、重大政策等落實情況的考核力度。對綠色礦山建設及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失職失責的,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問責。
(五)強化宣傳交流
相關縣政府、各級職能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資源,大力宣傳創建國家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的重要意義,深入宣傳生態環境保護的政策和標準,總結推廣綠色礦山建設典型經驗,公開曝光反面典型,加強輿論宣傳引導,提高全社會對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建設的責任意識和參與意識,使社會各界認識綠色礦業、認同綠色礦業。

政策解讀

2021年8月10日,贛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贛州市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建設方案(2021-2025年)》(以下簡稱《方案》)。為更好落實《方案》,現解讀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堅持新發展理念是新時代的基本方略,建設生態文明是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綠色發展是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必然選擇。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指出,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碳排放達峰後穩中有降,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中國建設目標基本實現。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得到最佳化,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生態安全螢幕障更加牢固,城鄉人居環境明顯改善。2020年12月11日自然資源部《關於公布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名單的公告》(2020年第81號),將贛州市列為全國50個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之一。
二、《方案》主要內容
《方案》主要包括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和工作要求等五個章節。主要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方案》編制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和贛州重要講話精神。
(二)基本原則。《方案》明確了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建設基本原則。一是統籌規劃,分類施治;二是突出重點,整體推進;三是政府引導,企業落實;四是科技引領,創新技術;五是綠色發展,貫徹始終。
(三)總體目標。《方案》明確了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建設的總體目標。到2025年,示範區建成綠色礦山47個,大中型礦山全部達到綠色礦山建設要求和標準,小型礦山按照綠色礦山建設要求規範管理。歷史遺留礦山的地質環境問題基本解決。推動資源利用方式和礦業發展方式根本轉變,基本形成綠色礦業發展格局。
(四)主要任務。《方案》提出了綠色礦業發展示範區建設的主要任務,包括最佳化勘查開發布局、促進礦業產業結構調整、全力推進綠色礦山建設、整體提升資源開發利用效率、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積極探索礦地和諧發展新途徑、建立發展綠色礦業工作新機制等7種任務。
(五)工作要求。《方案》從組織領導、政策創新、資金籌措、監督檢查、宣傳交流5個方面對綠色礦業示範區建設進行保障,逐步形成有利於綠色礦業發展的政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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