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美麗鄉鎮建設五年行動方案(2021—2025年)

經贛州市政府同意,贛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8月16日印發贛州市美麗鄉鎮建設五年行動方案(2021—202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贛州市美麗鄉鎮建設五年行動方案(2021—2025年)
  • 頒布時間:2021年8月16日
  • 發布單位:贛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高標準打造美麗中國“江西樣板”的部署要求,建設美麗鄉鎮,助力鄉村振興,結合《贛州市鄉鎮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鄉鎮(不含城關鎮)政府駐地為重點,兼顧周邊村莊,將農林墾殖場、工礦區納入鄉鎮建設發展統籌考慮、同步推進,實施以“一深化三提升”為主要內容的美麗鄉鎮建設行動。基礎類的鄉鎮以完成“一深化”為主要目標,補齊與居民生產生活相關的基本功能設施;提升類、示範類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其他功能設施,全面提高鎮區建設水平;示範類要打造一流鎮區設施和景觀,塑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城鎮風貌,提升鎮區綜合管理水平。到2023年,全市所有鄉鎮髒、亂、差的現象基本解決,服務功能持續增強、鄉容鎮貌大為改觀、鄉風民風更加文明,居民幸福感、獲得感顯著增強,全市20個左右的鄉鎮達到美麗鄉鎮示範鎮要求。到2025年,每個縣至少建成2個以上示範類鄉鎮;全域旅遊縣轄區內所有鄉鎮按提升類以上標準建設,示範類鄉鎮比例不低於30%,全市55個左右的鄉鎮達到美麗鄉鎮示範鎮要求。
二、主要任務
(一)深化鄉鎮衛生秩序綜合整治,實現“環境美”
1.強化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合理配置垃圾箱、果殼箱、垃圾收集、轉運設施,完善“村收集、鄉鎮轉運、區域處理”的生活垃圾城鄉一體化治理體系,推進城鄉環衛第三方治理,健全鄉鎮日常清掃保潔機制,全面整治鄉鎮街道、集貿市場、公園廣場、車站碼頭、建築工地、學校周邊和公共廁所、鎮村結合部、房前屋後等區域的環境衛生;示範類鄉鎮要實現生活垃圾“零填埋”,並積極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和資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實施雨污分流改造,全面排查整治生活污水直排、亂排等情況,加快完善鄉鎮鎮區及周邊村生活污水管網系統,強化污水管網入戶收集;提升類鎮區生活污水處理率力爭達到50%以上,示範類鎮區生活污水實現“零直排”。〔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以下任務均為責任單位,不再重複列出),市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住建局、市衛健委等(排在第一位的為牽頭部門,下同)〕
2.紮實推進衛生鄉鎮創建活動。對照省級衛生鄉鎮建設考核評分標準,加強衛生組織管理、衛生教育、環境保護和衛生設施建設,強化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機制。到2023年底,創成國家級衛生鄉鎮比例達到5%,創成省級衛生鄉鎮比例達到30%。到2025年,創成省級衛生鄉鎮比例達到50%,創成國家級衛生鄉鎮比例進一步提高。〔責任單位:市衛健委等〕
3.實施水體岸坡環境綜合整治。加強鄉鎮鎮區河流、湖泊、池塘、溝渠等各類水域保潔,保持水面、岸邊乾淨清潔。逐步恢復各類水體的自然連通,定期開展清淤疏浚。落實“河長制”“湖長制”,督促鄉(鎮)、村“河長”“湖長”履職履責,實施水環境科學綜合整治。有條件的鄉鎮,對河湖水系的治理可向周邊村莊延伸,切實做到水清河(湖)美。〔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等〕
4.開展公路“道亂占”專項整治。依法依規清理國、省道、農村公路及鎮區道路沿線店鋪占道經營、占道堆物、占道曬穀物等現象;整治拆除道路沿線違法建築物、構築物,確保道路暢通安全。大力整治占道施工、鋪設管道和非法挖掘道路等行為;整治客貨運車輛非法占道停車現象,消除馬路車站,具備條件的鄉鎮引導貨車從鎮區邊緣通過。〔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等〕
5.實施交通秩序綜合整治。科學設定並完善交通信號燈、標識、標牌、標線等交通設施,增設路燈、交通護欄、監控等附屬設施,重點強化圩鎮主幹道及車流、人流量大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完善道路標線、標誌、標牌,根據需要設定交通信號燈,施畫停車泊位和停車標線。加強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查處,重點整治機動車、兩輪車違反交通規則和亂停亂放行為以及行人不按信號燈通行行為,嚴查酒後駕駛、無證駕駛等違法行為,規範鄉鎮行車和停車秩序。〔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局等〕
6.加快老舊集貿市場提升改造。加大鄉鎮老舊集貿市場改造提升力度,每個鄉鎮至少建有一個室內或鋼棚結構的集貿市場,經營設施分類分區,有自產自銷區、安全出入口和通道,衛生、給排水、通風、消防等滿足要求。示範類鄉鎮要按照《商務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雙百市場工程”農貿市場建設標準和驗收規範的通知》(商建字〔2009〕88號)要求,做到基礎設施、經營設施、管理服務設施完善。有條件的鄉鎮要建設鄉鎮商貿中心或商貿綜合體。強化集貿市場及市場周邊環境監管,合理劃定臨時疏導點,加強聯合執法,規範經營秩序,整治市場及周邊環境秩序。〔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市監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
7.實施違法建築、危舊建築拆除行動。清理拆除房前屋後、背街小巷亂搭亂建的簡易附屬用房,依法依規拆除和回收空心房、危舊房,基本消除違法建築。重點整治占用道路、廣場、公園綠地、公共服務設施用地以及嚴重影響鄉鎮入口、重要節點、道路兩側景觀的違法建築和存在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築。建立日常管控機制,嚴格執行建房規劃許可制度,逐步推行農村建築工匠培養管理制度,杜絕無序建房。〔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等〕
8.持續推進“雜亂管線”整治。按照“強弱分設、入管入盒、標識清晰、牢固安全、整齊有序、美觀協調”的要求,清理廢棄線纜、線桿,整治管線亂拉亂架行為,著力解決亂接亂牽、亂拉亂掛的“空中蜘蛛網”現象。加強電網升級改造,建成結構合理、技術先進、供電可靠、節能高效的供電網路。弱電管線原則上入管入盒,有條件的鄉鎮在主幹道實施架空線纜入地改造。所有鎮區實現千兆光纖網路、5G移動網全覆蓋,鼓勵具備條件的鄉鎮積極推進燃氣管道入戶。〔責任單位: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新旅局、市城管局、國網贛州供電公司、中國電信贛州分公司、中國移動贛州分公司、中國聯通贛州分公司、中國鐵塔贛州分公司等〕
9.實施建築立面整治行動。清理整治沿街防盜窗、遮陽檐篷、空調室外機亂設行為。統一制定門牌、路牌、站牌,規範戶外廣告,公益廣告、店招牌匾、指示牌設定,達到規範、整齊、美觀。拆除更換殘缺損壞的戶外廣告,清理亂貼亂塗,亂吊亂掛廣告,根治“牛皮癬”小廣告,保持沿街立面整潔。加強老舊小區提檔整治,改善居住環境。〔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民政局等〕
(二)完善基礎設施提升服務功能,實現“生活美”
1.完善道路交通設施。各鄉鎮要推進路網建設,完善路網體系,打通“斷頭路”,提高道路通達性。強化道路管養,及時修復破損路面,提高完好率。提升類以上的鄉鎮鎮區主幹道應鋪設瀝青,提高人行道透水鋪裝和道路綠化水平,示範類鄉鎮要將無障礙設施、海綿城市建設理念融入道路建設系統。“新建一批、改造一批、路劃一批、開放一批”公共停車場,基礎類鄉鎮應基本滿足停車需求;提升類鄉鎮停車管理規範,至少一個停車場建有充電樁;示範類鄉鎮和全域旅遊鄉鎮要因地制宜配建大型車輛、旅遊車輛停車位並在鎮區範圍內合理配建充電樁。〔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路發展中心、市公安局、市發改委等〕
2.完善便民服務設施。各鄉鎮應建成綜合便民服務中心,包含集中辦事視窗、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功能,推進公安戶政、市監個體工商戶登記等事項進駐鄉鎮綜合便民服務中心設立視窗,做到鄉村和城鎮居民辦事“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結合各類便民服務設施建設,提高鄉鎮應急處置能力,完善鄉鎮基層幹部值班宿舍硬體設施。示範類鄉鎮因地制宜建設鄰里中心,集合醫療、養老、文化、健身、郵政、零售、餐飲、維修等各項服務功能。〔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等〕
3.完善醫療衛生設施。各鄉鎮的醫院建設規模、標準符合《鄉鎮衛生院建設標準》(建標107-2008),按照區域人口總數合理計算床位和建設規模,同時配備防保站或公共衛生科等設施,努力實現“小病不出鄉鎮”。示範類鄉鎮衛生院服務能力達到國家優質服務基層行推薦標準水平。〔責任單位:市衛健委等〕
4.完善基礎教育設施。普及學前教育,所有鄉鎮確保鎮區公辦中心幼稚園全覆蓋,適當考慮周邊村莊就近入園。所有鄉鎮要完善義務教育學校的設施建設,改善鄉鎮寄宿制學校辦學條件,建設規模、標準達到省規定的基本辦學條件。示範類鄉鎮因地制宜推進職業教育、社區教育、老年教育。〔責任單位:市教育局等〕
5.完善公共養老設施。面向鎮區及周邊鄉村,提供多元化養老服務,基礎類和提升級類的鄉鎮至少建有一所設施設備較為完善的養老院。示範類鄉鎮至少建有一所服務設施完善、設備齊全、護理水平良好的養老機構。〔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局等〕
6.完善公共文體設施。利用街頭公園綠地、閒置土地和建築建設改造文體設施。每個鄉鎮至少建有一個綜合文化站,推進數位化建設,融合新時代文明實踐、黨員活動、教育培訓、文化藝術培訓、科普講座等功能;每個鄉鎮至少建有一個室外公共標準籃球場。示範類鄉鎮確保每個社區建有1個圖書室或文化家園,可結合鄰里中心設定;提升類、示範類鄉鎮應建設健身廣場,結合實際配備籃球架、足球門、桌球台、羽毛球網柱、室外健身路徑等器材,並可結合中國小校或單獨建設足球場。〔責任單位:市文廣新旅局、市體育局共同牽頭指導,市教育局、市委宣傳部、市自然資源局等〕
7.完善旅遊配套設施。全域旅遊縣重點發展的鄉鎮原則上要建設旅遊集散中心,集合遊客集散、交通換乘、信息諮詢和產品訂購等多項旅遊服務設施,縣內其它鄉鎮也應當完善旅遊服務設施,發展精品民宿、農家樂等,健全旅遊標識設施。〔責任單位:市文廣新旅局、市自然資源局等〕
8.完善農村生產服務設施。合理設定農村生產物資供應網點、可再生資源回收網點、農機專業合作網點和快遞網點等。基礎類的鄉鎮,要有農業生產資料銷售和技術指導配套服務設施;提升類和示範類的鄉鎮,還應建有農業機械銷售和維修點。〔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供銷聯社等〕
9.完善鄉鎮綠化照明設施。各鄉鎮應按照“300米見綠、500米見園”要求,大力實施“植樹增綠、見縫插綠、拆違補綠、拆牆透綠”行動,多植喬木和鄉土、彩色樹種,做好庭院綠化、公園綠化、道路綠化;合理配備路燈設施,實現照明達標。示範類鄉鎮、全域旅遊的鄉鎮和有條件的鄉鎮要通過系統設計,把各類自然、人文、生態、農業景觀等資源“串點成線”,形成集“綠化、文化、活化、美化”一體的休閒觀光綠道,進行必要的美化亮化。〔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林業局、市文廣新旅局等〕
10.完善防災減災設施。根據本區域主要災害風險隱患和國家、省技術規範要求,組織實施各類災害工程防禦措施;合理設定應急避災場所、通道和物資儲備站點。示範類鄉鎮要綜合運用生態技術,增強雨洪管理能力;要建有鄉鎮災害事故預警信息傳播系統。所有鄉鎮根據國家標準和省有關要求規劃消防救援隊站建設用地,設定消防救援隊站,配備基本消防通信設備和消防裝備設施,合理設定取水點、消火栓、消防宣傳陣地等。〔責任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等〕
11.培育壯大鄉鎮產業。按照全市主導產業和縣域特色產業總體布局,依據各鄉鎮的自然、區位、產業、文化等資源稟賦,宜工則工、宜農則農、宜商則商、宜游則游,明確產業定位,大力推進產業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促進民眾增收致富。具體由各縣(市、區)統籌布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新旅局等〕
(三)保護歷史塑造風貌提升鄉鎮品質,實現“人文美”
1.保護歷史文化傳統。對國家、省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要實現應保盡保。採用微改造、微更新的方式,整體保護鄉鎮格局、街巷肌理、傳統風貌、街巷系統和空間尺度,留住鄉愁記憶。鼓勵改造利用老廠房老設施,積極發揮文化創意、工業旅遊、演藝會展等功能,植入商貿、健康、養老服務等生活服務功能。〔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文廣新旅局等〕
2.塑造贛南特色風貌。注重保護和延續鄉鎮的自然景觀,有機結合鄉鎮的歷史文化及周邊山林水系,挖掘鄉鎮的地域特色,注重顯山露水、塑造田園風光。挖掘和傳承鄉鎮的文化基因,依託當地資源、用好當地材料、體現當地文化、講好當地故事,真正把贛南紅色文化、客家傳統、歷史脈絡、風格肌理梳理出來,管控建築風貌。充分利用贛南客家傳統建築風貌研究成果,緊扣地域文化特徵,結合背街小巷改造提升、鎮區建築項目建設、居民建房管理、傳統建築保護修繕等,做好建築風貌管控和塑造,保持鄉鎮建築風貌樸素自然、古韻傳承。打造具有贛南地方特色的美麗鄉鎮。〔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文廣新旅局等〕
3.加強環境規劃設計。示範類的鄉鎮要做好民居風貌提升改造,加強對建築外立面設計、建築色彩的引導和控制,提升空間環境品質。示範類和有條件的提升類鄉鎮要對重要街區、重點地段和重要節點開展項目設計,展現濃郁的市井文化、民俗風情和地方特色,塑造網紅打卡景點。〔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文廣新旅局等〕
(四)健全工作機制提升管理水平,實現“治理美”
1.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加快構建“大數據”管理服務平台,整合公安、自然資源、住建、政務服務平台等與鄉鎮管理相關的資源。逐步推進成立鄉(鎮)綜合執法大隊,承擔鄉(鎮)綜合執法管理任務。以“雪亮工程”建設為依託,加快鄉鎮智慧型安防小區建設。全面推動“兩站兩員”“一村一輔警”“警保合作站”等工作人員參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行實施“街長”制,由鎮幹部或工作人員任“街長”,聘任本街德高望重的民眾作為副街長。對落實門前責任制、衛生保潔、規範經營、紅白喜事、寵物管理等情況進行動態巡查,解決環境綜合整治階段性問題。〔責任單位:市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委政法委、市文明辦等〕
2.完善治理體系提升治理能力。堅持黨建引領,深入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充分激發居民“主人翁”意識,發動並引導村(居)民經常性開展鎮區整治和建設活動,使鎮區環境從“點”到“面”、從“面”到“里”得到全面改善。〔責任單位:市文明辦、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農業農村局等〕
3.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繼承和發揚優秀傳統文化和傳統美德,廣泛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推進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鄉村深入人心。利用本地地域文化資源優勢,建設新時代文明實踐所(站),持續推進移風易俗,積極引導居民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提升公民文明素養和社會文明程度,不斷夯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道德基礎,開展文明村、文明鎮創建活動。〔責任單位:市文明辦〕
4.深化平安鄉鎮創建。推進基層綜治中心實體化建設,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切實把矛盾化解在基層,維護社會穩定。持續打擊整治“村霸”、宗族惡勢力,健全掃黑除惡長效機制。推進農村“雪亮工程”建設。每個縣(市、區)至少安排1-2個鄉鎮探索開展智慧鄉鎮管理試點。〔責任單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三、實施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2021年8月底前)。科學制定“一方案兩清單”,即各縣(市、區)鄉鎮五年行動方案(2021-2026)和各鄉鎮項目建設清單、產業發展清單,方案中需明確所轄各鄉鎮建設的啟動時序(2022年前需全面啟動),做到任務具體,責任明確。
(二)全面實施階段(2021年10月-2025年6月)。由各縣(市、區)按照“一方案兩清單”組織鄉鎮實施,每年12月15日前制定下一年度啟動建設鄉鎮的項目建設清單和產業發展清單。市級層面不定期開展推進指導,每年底對各縣(市、區)開展一次考核排名,並作為五年期滿考評排名的依據。
(三)考評驗收階段(2025年12月底前)。制定全市美麗鄉鎮建設五年行動考評驗收方案,對各縣(市、區)進行考評驗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實行市級統籌、縣級負總責、鄉鎮抓落實的工作推進機制。成立贛州市美麗鄉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城建的副市長任副組長,市政府對口副秘書長和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市農業農村局等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從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抽調分管領導、業務骨幹開展日常推進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將美麗鄉鎮五年建設行動與新型城鎮化示範鄉鎮建設、鄉鎮建設三年行動有效銜接,協同推進。市直牽頭單位要制定本行業工作方案推進落實;市直有關部門要出台配套支持政策,開展專項行動,形成工作合力。各市、縣(市、區)政府定期研究本地區美麗鄉鎮建設工作,抓好重點任務分工、重大項目實施、重要資源配置等工作,出台實施方案,以鄉鎮為單位制定差別化目標任務。鄉鎮做好具體組織實施工作,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推進,選優配強一線工作隊伍。
(二)落實經費保障。縣鄉兩級政府是美麗鄉鎮建設經費的籌措主體,要建立以縣為主、省市獎補的經費保障機制。市級每年對當年參與全市美麗鄉鎮建設考核,且在所考核類型中排名靠前的進行表揚。穩步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的比例,統籌財政涉農資金,支持美麗鄉鎮建設。市政府有關部門將鄉鎮補短板項目符合本系統項目資金支持方向的,納入支持範圍。各縣(市、區)要將上級轉移支付資金更多向鄉鎮建設工作傾斜,可通過依法發行專項債的方式籌措資金用於補短板、惠民生的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鼓勵創新鄉鎮建設發展投融資機制,大力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
(三)加強政策支持。加大鄉鎮項目用地支持力度,各地在當地消化存量土地折算的用地計畫中予以安排。支持有條件的鄉鎮依法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增減掛鈎指標在保障拆舊地塊農民安置用地的基礎上,應主要用於鎮村聯動、新農村建設等。鄉鎮現有的存量劃撥用地,符合規劃和相關規定的,依法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轉為經營性用地。
(四)強化督查指導。建立健全考核辦法和評價體系,市美麗鄉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對縣(市、區)和市直牽頭單位開展檢查考評,考核結果納入市縣高質量發展、鄉村振興考核、主攻新型城鎮化和市直單位績效考評體系。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美麗鄉鎮建設行動的服務管理和技術指導。建立市縣領導對口聯繫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
(五)加強宣傳發動。各地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和融媒體等多種載體,積極開展美麗鄉鎮建設行動宣傳,充分調動基層幹部和居民民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圍;要及時總結經驗,加強交流學習,不斷鞏固提升整治成效和管理水平。

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2021年6月7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江西省開展美麗鄉鎮建設五年行動工作方案》(贛府廳字〔2021〕40號)明確了全省美麗鄉鎮建設工作具體要求,6月15日,全省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召開,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出席會議並部署了美麗鄉鎮建設工作。
按照省《工作方案》要求,結合市委辦公室2020年11月印發的《贛州市鄉鎮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和我市實際,市城管局牽頭起草了《贛州市美麗鄉鎮建設五年行動方案(討論稿)》,經有關的市直部門(單位)書面討論,修改完善形成了《行動方案(徵求意見稿)》,並徵求了各縣(市、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單位)意見。在研究吸納修改意見完善後,形成本《行動方案(送審稿)》報送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在市政府92次常務會上,審議並原則通過了《贛州市鄉鎮五年行動方案》。明確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市美麗鄉鎮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美麗鄉鎮建設五年行動與新型城鎮化示範鄉鎮、鄉鎮建設三年行動有效銜接、協同推進。
二、主要內容
(一)工作目標。到2023年,全市所有鄉鎮髒、亂、差現象基本解決,乾淨整潔有序,服務功能持續增強、鄉鎮容貌大為改觀,全市20個左右的鄉鎮達到美麗鄉鎮示範鎮要求。到2025年,每個縣至少建成2個以上示範類鄉鎮;全域旅遊縣轄區內所有鄉鎮按提升類以上標準建設,示範類鄉鎮比例不低於30%,全市55個左右鄉鎮達到美麗鄉鎮示範鎮要求。
(二)工作任務。分四個方面,共27項具體工作內容。一是深化鄉鎮衛生秩序綜合整治,實現“環境美”。主要包括強化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紮實推進衛生鄉鎮創建活動、實施水體岸坡環境綜合整治、開展公路“道亂占”專項整治、實施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加快老舊集貿市場提升改造、實施違法建築、危舊建築拆除行動、持續推進“雜亂管線”整治、實施建築立面整治行動等9項工作。二是完善基礎設施提升服務功能,實現“生活美”。主要包括完善道路交通設施、便民服務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基礎教育設施、公共養老設施、公共文體設施、旅遊配套設施、農村生產服務設施、鄉鎮綠化照明設施、完善防災減災設施和培育壯大鄉鎮產業等11項工作。三是保護歷史塑造風貌提升鄉鎮品質,實現“人文美”。主要包括保護歷史文化傳統、塑造贛南特色風貌、加強環境規劃設計等3項工作。四是健全工作機制提升管理水平,實現“治理美”。主要包括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完善治理體系提升治理能力、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深化平安鄉鎮創建。
(三)實施步驟。1.前期準備階段(2021年8月底前)。各縣(市、區)制定鄉鎮五年行動方案(2021-2026)和各鄉鎮項目建設清單、產業發展清單。2.全面實施階段(2021年10月-2025年6月)。各縣(市、區)按照“一方案兩清單”組織鄉鎮實施。3.考評驗收階段(2025年12月底前)。對各縣(市、區)美麗鄉鎮建設進行考評驗收。
(四)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實行市級統籌、縣級負總責、鄉鎮抓落實的工作推進機制。成立贛州市美麗鄉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城建的副市長任副組長,市政府對口副秘書長和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市農業農村局等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將美麗鄉鎮五年建設行動與新型城鎮化示範鄉鎮建設、鄉鎮建設三年行動有效銜接,協同推進。市直牽頭單位制定本行業工作方案推進落實,市直有關部門出台配套支持政策,開展專項行動。二是落實經費保障。建立以縣為主、省市獎補的經費保障機制。穩步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的比例,統籌財政涉農資金,支持美麗鄉鎮建設。市政府有關部門將鄉鎮補短板項目符合本系統項目資金支持方向的,納入支持範圍。各縣(市、區)要將上級轉移支付資金更多向鄉鎮建設工作傾斜,可通過依法發行專項債的方式籌措資金用於補短板、惠民生的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鼓勵創新鄉鎮建設發展投融資機制,大力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三是加強政策支持。加大鄉鎮項目用地支持力度,各地在當地消化存量土地折算的用地計畫中予以安排。支持有條件的鄉鎮依法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增減掛鈎指標在保障拆舊地塊農民安置用地的基礎上,應主要用於鎮村聯動、新農村建設等。鄉鎮現有的存量劃撥用地,符合規劃和相關規定的,依法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轉為經營性用地。四是強化督查指導。建立健全考核辦法和評價體系,市美麗鄉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對縣(市、區)和市直牽頭單位開展檢查考評,考核結果納入市縣高質量發展、鄉村振興、主攻新型城鎮化考核和市直單位績效考評體系。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美麗鄉鎮建設行動的服務管理和技術指導。建立市縣領導對口聯繫機制。五是加強宣傳發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和融媒體等多種載體,積極開展美麗鄉鎮建設行動宣傳,充分調動基層幹部和居民民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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