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十四五”自然資源發展規劃

《婁底市“十四五”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已經婁底市人民政府同意,婁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9月10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婁底市“十四五”自然資源發展規劃
  • 頒布時間:2021年9月10日
  • 發布單位:婁底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婁政辦發〔2021〕18號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第一章  規劃背景
“十四五”時期(2021-2025年),是“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歷史交匯期;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起步期;是婁底市打造崛起大湘中、對接長株潭、輻射大西南的區域中心城市,實現婁底市推進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承上啟下的關鍵時期;是新組建的自然資源部門履行職責使命、打基礎、謀長遠的起步期。編制好婁底市“十四五”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對做好今後五年全市自然資源工作,夯實全市自然資源事業長遠發展基礎具有重要意義。
《婁底市“十四五”自然資源發展規劃》是確定未來五年全市自然資源管理的基本思路、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落實社會經濟發展目標任務的重要部署,指導全市自然資源改革發展的行動綱領。
規劃以2020年為基期年,2021年至2025年為規劃期。
第一節  發展基礎
“十三五”時期是婁底市自然資源各項工作發展迅速,成效卓著的五年,為“十四五”時期發展打下了堅實基礎。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市自然資源系統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的大政方針,嚴格執行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法律法規,緊緊圍繞“高質量發展,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順利推進機構改革工作並努力適應改革新常態,全力謀求新突破,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主動作為,勇於擔當,各項工作任務完成較好,實現了保護資源與保障社會經濟發展的“雙贏”。
一、落實各項制度,保護自然資源
耕地保護不斷加強。“十三五”期間,婁底市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非農建設占用農用地和耕地未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指標,並按照“占一補一、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的要求,積極推進土地整治項目建設,完成了省下達的補充耕地任務,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確保耕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下降,實現了補充耕地的數量、質量和生態協調統一。完成了高標準農田建設147.50萬畝項目上圖入庫。組織實施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工程,耕地質量等別提高了0.43等。開展了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和土地開發備選項目庫建設工作。結合“三調”工作,在全市開展了土地開發項目後備資源地塊摸底工作。
土地礦產管理秩序更加規範。通過加大土地執法力度,更有效遏制土地礦產違法違規行為、全面規範土地礦產管理秩序,一是認真開展年度土地礦產衛片執法,自2015年度起,我市土地變更調查遙感監測違法圖斑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和移交處理。二是著力查處“大棚房”違法占地行為,重點對農家樂違法占地項目依法拆除並復墾到位或恢復土地原狀到位。三是強力整治露天礦開採及礦產品違法加工,協調城管綜合執法、公安、經信、生態環境等部門,對非法加工點進行了強行取締及加工設備徹底摧毀。
林政管理管控力度持續加大。嚴格落實商品林零採伐制度、民用林限額採伐制度和森林禁伐限伐三年行動,紮實推進退耕還林、生態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商業停伐等惠民工程建設,嚴格征占用林地審核審批,林地林木資源得到較好保護。規範野生動物經營加工利用秩序,加強林業有害生物普查和防治,馬尾松毛蟲等其他林業有害生物得到了有效防控,松材線蟲病等全國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未有發現。
規劃管理監管不斷加強。“十三五”時期,通過管理台賬、項目資料、現場巡查方式對所有批後管理項目進行跟蹤管理,對違規私建行為,均責令其整改或做行政處罰。
二、厲行資源節約,保障經濟發展
用地秩序進一步規範,各類用地需求得到有效保障。一是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機制,按照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畫,嚴格按照2:3:5定價機制分批次實施土地出讓,對商業、住宅、工業等經營性用地一律以招拍掛方式公開出讓。二是認真落實征地拆遷工作,保證全市重點工程和重點項目的穩步推進。三是盤活低效閒置土地,積極組織和大力開展巡查宗地工作,對閒置土地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四是嚴格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健全規劃修改調整機制,落實有保有壓的差別化管理政策,保障了全市用地發展、項目建設用地報批、項目落地等各類合理用地需求。
三、狠抓土地市場,強化供應效益
“十三五”時期,婁底市經濟社會發展取得重大成就,產業轉型實現新突破,各類園區工業建設項目開工建設;城鄉格局展現新氣象,各類基礎設施建設穩步推進;民生改善取得新進展,各類民生建設項目超額完成省定任務。為保障發展用地需求,一是一級土地市場、二級土地市場同步發展,供地率全面達標;二是通過新增報批、收購儲備,完成了省對市考核要求土地儲備的任務;三是強化土地有形市場的職責和功能,有力地規範了土地市場。
四、助力污染攻堅,踐行礦山文明
根據省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畫,制定了我市污染防治攻堅戰計畫和年度實施計畫,明確了我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所要達到的目標、要求和措施。十三五以來,全市建成或正在建設以錫礦山區域環境治理、湘江資江婁底流域截污和水體治理為代表的污染防治項目,同時積極配合中央和省環保督察,解決了一大批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共查處環境違法案件351件,罰款3793萬元,責令整改環境違法行為379件,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58人,刑事拘留7件,做到了應罰盡罰、應移盡移,對環境違法行為形成了常態化的高壓態勢,有效震懾和遏制了環境違法行為。
五、加強地災防治,排查地災隱患
落實地災防治各項制度和措施,切實保障地質災害工程項目治理資金。積極開展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十有縣”創建活動,按照“十有”目標,建立健全群測群防體系,編制並下發《婁底市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婁底市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開展了地質災害隱患點排查、巡查及監測工作。“十三五”時期,我市明確了1832個地質災害隱患點,其中32個屬於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落實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投資6892萬元實施了26個地質災害治理項目,其中24個地質災害治理項目竣工完成;投入搬遷避讓資金近6045萬元,啟動實施了218個地質災害搬遷避讓項目,完成了1255戶搬遷避讓任務;開展地質災害隱患點核銷工作,全市初步核銷地質災害隱患點289處;在鄉鎮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演練大型活動11次,發放“兩卡”(即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防災避險明白卡)近6萬份、宣傳資料近8萬份。
六、完善空間規劃,推進“多規合一”
按照省自然資源廳統一安排,全市各級自然資源部門積極推進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編制相關工作,已先行啟動部分專題研究,逐步展開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根據《湖南省城鎮開發邊界模擬方案劃定工作方案》的要求,各縣市區劃定了模擬城鎮開發邊界。根據全市市域資源環境承載力和國土適宜性雙評價的初步成果,結合城市近期重大規劃項目、重要基礎設施,初步確定我市空間發展格局。綜合分析確定市域內村莊類型,預測人口和建設用地規模,統籌各類基礎和公共服務設施配置,平衡村莊布局和規劃需求,開展村莊分類和布局的專題規劃。
七、維護民眾權益,保障民情民生
著力化解信訪突出問題,有效維護人民民眾合法權益。通過建好用好“陽光信訪”平台,持續開展“三無”創建,夯實信訪工作基礎,打造陽光信訪、責任信訪、法治信訪。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定期接訪和包案制度,落實首辦責任制,推進信訪積案化解,著力解決民眾合理訴求,有效維護了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加強局、科、股室、站、所以及一級機構工作聯動機制;緊扣主體責任落實,增強“責任信訪”新動能,切實把信訪事項落實責任主體,對所受理信訪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均已及時辦理,認真答覆,按規定全部辦結。切實做好涉及征地補償、違法用地、土地權屬、拆遷安置等民眾來訪工作,嚴格按照省、市相關要求依法依規審批農民建房用地,農村宅基地、拆遷安置戶等行政審批效率明顯提高,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工作,服務水平顯著提升。
八、提升服務質量,夯實業務基礎
加強測繪管理工作。完成了數字城市地理空間框架建設工作,成功打造數字婁底地理空間框架,順利開展了全市地理國情普查、市州地理國情監測、地理國情系列地圖集的編制、衛片執法檢查、不動產權籍調查、大棚房清理、違建別墅清查、農村經營權確權登記、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河道劃界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開展了測繪地理信息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全市無“三無”地圖和測繪地理信息成果泄密、丟失情況。
推進地籍管理“三化”建設。加強地籍管理工作,推進地籍管理規範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建設,努力提升土地登記、抵押他項權登記等辦事效率和發證效率,積極接待土地登記法律法規諮詢,處理好現場調處土地權屬糾紛事件,完成項目用地地籍勘界、權屬審定工作,做好地籍變更及遙感監測圖斑的核實工作。
加強檔案管理工作。全面開展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錄入、歸檔、查詢等工作,進一步提高縣市區級自然資源局檔案工作管理水平。
不斷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一是開展一張圖資料庫建設,對各類土地、礦產等數據資源進行整合、分析和挖掘,建立了集中管理、安全規範、充分共享、全面服務的核心資料庫。二是建立信息管理長效機制,按照原國土資源部“金土工程”建設目標要求,加大《信息公開規定》、《依申請公開制度》等制度的執行力度,完善了國土基礎數據調用相關制度,形成了審批、登記備案、再進行光碟拷貝的長效機制。三是電子政務運行正常,建立了省、市、縣、鄉四級全省業務網上審批交換系統,形成了四級聯動機制。四是推進信息公開工作,建立機制、落實責任,實現“零投訴”。
抓好不動產登記“最多跑一次”改革。“十三五”時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成立了副處級二級機構婁底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建成了不動產登記系統。為解決“房改房”、“經濟適用房”、“集資建房”等因房產、地產分別登記而造成的不動產登記難題,主動研究相關政策,積極與房產、財政等相關部門協調,牽頭制定了《關於我市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中相關問題的處理意見(試行)》,破解了不動產登記工作中的部分難題;按照改革要求,設定綜合視窗,實現市房屋交易管理、二手房稅收繳納視窗人員與不動產登記視窗人員合署辦公。以“不重疊,無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為原則,經房產、稅務、不動產三個部門共同梳理整合,形成婁底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服務指南。檔案查詢視窗嚴格按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要求依法出具不動產查詢證明,堅決杜絕人情證明;維護首套房、二套房惠民政策落到實處,保障稅收不流失。
有序開展第三次國土調查。在三調外業工作全面開展前,選取地類豐富,調查可能遇到的問題種類多的鄉鎮作為試點鄉鎮,在試點工作中總結經驗,針對問題找準突破,為全市全面開展工作提供可借鑑複製路線。全市三調成果全部通過國家級外業內業核查。
九、強化隊伍建設,充實人才力量
加強隊伍建設,持續充實人才力量。全市自然資源系統始終將加強隊伍工作能力和職業素養的培訓等工作納入重要議程,認真按照部、廳、市級安排,及時參加各類領導幹部培訓班,按照市委組織部的安排,積極組織幹部職工參加中青班、科級幹部培訓班、人事幹部培訓班、黨風廉政教育培訓班、統戰幹部培訓班等。
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建立健全的意識形態研判工作機制,印發《中共婁底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推動意識形態工作落細落優,把意識形態工作列入黨建年度工作要點,納入年終績效考核重要內容。組建網評員隊伍,規範輿論宣傳,尤其注意解決各類網路輿情,做到重要意識形態工作親自部署、重要意識形態問題親自過問、重大意識形態事件親自處置。處置好各類網路輿情、網路信訪件。
第二節  自然資源現狀
一、土地利用現狀
根據最新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數據,全市土地總面積為810958.13公頃。其中濕地面積為508.81公頃,占0.06%;耕地面積為175297.99公頃,占21.62%;園地面積為16525.5公頃,占2.04%;林地面積為458304.19公頃,占56.51%;草地面積為5242.00公頃,占0.65%;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面積983.93公頃,占0.12%;工礦用地面積為8645.75公頃,占1.07%;住宅用地面積62115.42公頃,占7.66%;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面積3122.32公頃,占0.39%;特殊用地面積1116.59公頃,占0.14%;交通運輸用地面積為20105.87公頃,占2.48%;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面積為35883.88公頃,占4.42%;其他土地面積為23105.88公頃,占2.85%。
婁底境內整個地勢西高東低,呈階梯狀傾斜。西部新化縣、冷水江市、漣源市西南部屬湘西山地區,山勢雄厚,峻岭馳騁;東部漣源市的中、東部,婁星區、雙峰縣屬湘中丘陵區,地勢逐漸降低,地形起伏平緩,丘崗延綿,平地寬敞。境內山脈縱橫,群峰起伏,矗立大小山峰數百座。受地形影響,婁底市農業功能指向和建設指向的土地資源可利用程度都相對偏低,可利用程度低和偏低的占比接近80%,未來發展必須提高國土空間利用效率。建設用地方面應該提高存量用地利用效率,強化城鄉增量用地指標管控,科學確定城鎮空間規模和布局,建立嚴格的用地制度;農用地方面應該嚴格保護永久基本農田和耕地,堅持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並重,積極發展農業,同時構建比較發達的林業產業體系。
二、水資源現狀
婁底市境內溪水奔流,河網密布,水系完整,水量充沛。東部漣水為湘江中游一大支流,自西向東,流經漣源市、婁星區、雙峰縣,境內全長85.85公里,沿途納孫水、湄江、側水等1-4級支流89條,控制流域面積4106平方公里。西部資水由南向北,流經冷水江、新化,貫穿境內西半部,區內流程112公里,有1-4級支流100條,控制流域面積3985平方公里。全市年平均降水1445.8mm,降水總量117.2億立方米,且西部山區多於東部丘陵平地,全市地表水資源75.28億立方米,外來水資源豐富,共有127.71億立方米。全市地下水13.51億立方米,主要分布在北、西、南部地區,能為當地農業、工業、居民生活用水提供充足的水資源,適宜居民生活及生產建設。
婁底市過境水量充沛,但是,受地形地貌與季節性氣候變化的影響,水、熱時空分布不均,境內水源儲量低,地表保水難,儲水能力弱、用水條件差,缺乏蓄調能力大的控制性工程,境記憶體在資源性、工程性、季節性、系統性等缺水。未來發展必須加強區域內外水資源的統籌協調,其一,需要積極從流域外進行調水,保證未來的社會經濟發展所需要的水資源量;其二,需要統籌協調好生態、工業、生活用水之間的關係,建立雨水回收系統、中水再利用系統用於工業、生態、灌溉用水進行“節流”,其核心是提高用水效率,建設節水型社會;其三需要淘汰用水大戶且產能落後的產業,對主要支柱產業及培育的新型產業要鼓勵其工藝的改進,利用技術進步,減少萬元規模工業產值耗水量;其四需要推進規模化高效節水灌溉工程,建設生態型、節水型現代化灌渠。
三、礦產資源現狀
婁底市礦產資源非常豐富,且礦種齊全。境內已發現47個礦種,其中探明儲量的有25種,占全省探明儲量礦種的30%,是湖南礦種較齊全的地區之一。已探明儲量的礦產地58處,其中大中型礦床36個,以煤炭、建材、有色金屬為主。保有儲量占全國、全世界第一位的有銻,占全省第一位的有煤、白雲石、石灰岩和大理石,占全省第二位的有石墨等,占第三位的有石膏和黃鐵礦,其它如金、鉛、鋅、錳、鎢等礦種的探明儲量也在全省占有重要地位。釩、矽石等礦種,雖然尚未探明儲量,但潛在遠景較大,有望成為未來的優勢礦種。其中煤礦資源豐富,品種齊全,品質較好,探明儲量11億噸,以煙煤和無煙煤為主,局部見有石煤。鐵礦探明儲量4307.6萬噸,保有儲量2946.5萬噸。
婁底市礦產資源及產量在全省占有重要地位,礦山企業在婁底市經濟發展中起著重要作用。多年來開發利用中結構性矛盾突出,無規劃亂采、存在著資源浪費、無序競爭等現象,安全隱患多,生態環境破壞較為嚴重。未來發展必須推進礦業綠色發展,有序推進礦產資源勘查增儲,持續整頓和規範礦業管理秩序、加快推進綠色礦業產業鏈建設、建立健全礦業管理新機制。
第三節  面臨的形勢和任務
一、落實“兩統一”職責,提升自然資源治理能力要求迫切
2019年1月,婁底市根據上級機構改革的總體部署,整合了市國土資源局職責、市規劃局職責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並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市水利局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市林業局的森林、濕地、草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新組建了婁底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承擔著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兩統一”職責使命。落實“兩統一”職責,需要把握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自然資源確權登記、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國土空間規劃、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等關鍵環節,提升自然資源治理能力的要求迫切。
二、促進高質量發展,做好自然資源要素保障責任重大
十四五時期,婁底市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統籌發展和安全,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施“三高四新”戰略,堅持創新引領開放崛起,為湖南打造國家重要先進制造業、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內陸地區改革開放的高地貢獻婁底力量,在推動高質量發展上闖出新路子,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中展現新作為,在推動中部地區崛起和長江經濟帶發展中彰顯新擔當,奮力譜寫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婁底新篇章。為實現這一目標,保證高質量發展,做好自然資源要素保障責任重大。
三、加快生態文明建設,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任務艱巨
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體,自然資源是生態之源、發展之基、民生之本。婁底市處於湖南省地理幾何中心,擁有新化縣大熊山、漣源市龍山2個國家森林公園,雙峰縣九峰山、婁星區洪家山、冷水江市紫雲峰、漣源市包圍山等4個省級森林公園,雙峰縣黃龍、豬婆山、新化縣古台山等3個縣級森林公園和水府廟國家濕地公園、龍灣國家濕地公園等優質資源,是長江流域生態安全螢幕障的重要節點。婁底市未來的發展必須尊重自然,以保護好自然生態為前提,以環境容量為基礎,確保生態安全,不斷改善環境質量,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任務艱巨。
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必須以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改工程指南(試行)》為指引,轉變理念,遵循自然規律開展保護修復;區分尺度,明確不同尺度的目標任務;調查現狀,查清區域生態本底情況;診斷問題,提升保護修復的針對性;遠近結合,設立分級分期目標體系;劃分單元,明確工程空間布局與時序安排;因地制宜,合理選擇保護修改模式與措施;動態監測,開展風險評估與適應性管理。
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轉變自然資源利用方式壓力突出
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主要源於發揮了勞動力和資源環境的低成本優勢。進入發展新階段,我國在國際上的低成本優勢逐漸消失。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產業技術創新,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既可以降低消耗、減少污染,改變過度消耗資源、污染環境的發展模式,又可以提升產業競爭力。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需要把改革創新貫穿自然資源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科學規劃生產空間、生活空間、生態空間,不斷探索創新自然資源利用方式,大力推進資源節約集約和高效利用,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統籌發展和安全,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全省實施“三高四新”戰略貢獻婁底力量。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以推動自然資源事業高質量發展為目標,以提升自然資源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為基礎,以履行“兩個統一”職責為主線,著力促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著力最佳化全市國土空間格局,著力滿足人民民眾美好生活的自然資源需求,著力做好全市高質量發展自然資源保障,為加快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婁底做出應有貢獻。
第二節  基本原則
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將“十四五”時期放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建設全過程中謀劃,將自然資源事業放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謀劃,釐清各時間節點必須完成的目標任務。深入研究全市自然資源領域面臨的重大問題,找準矛盾癥結點,提出管用實用的對策措施。
堅持全面規劃和突出重點相協調。加強巨觀思考和頂層設計,系統謀劃未來五年乃至更長一段時期全市自然資源事業改革發展的總體布局。聚焦重點領域、薄弱環節、發展短板,提出全市自然資源領域“十四五”時期的重點任務、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項目、重大改革舉措。
堅持嚴守底線與改革創新相統籌。堅持底線思維,牢牢守住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開發的底線、紅線、管控界限,注重防範和化解重大風險挑戰。堅持因地制宜、大膽探索,研究提出並統籌推進全市自然資源領域改革試點任務,推進改革創新。
堅持科學性和操作性相結合。深化研究論證,創新規劃編制方式方法,加強橫向縱向銜接協調,注重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提高規劃的戰略性、針對性和指導性。結合我市發展的階段性特徵和自然資源實際,在摸清底數和需求的基礎上,算好土地、礦產、森林等重要資源要素的平衡賬,強化規劃的約束力,做到易評估、能考核、可操作。
第三節  主要目標
一、“十四五”發展目標
按照省、市黨委政府及上級自然資源部門決策部署,堅定不移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鄉村振興,服務高質量發展,全面落實“兩統一”職責,全力跟進服務全市實施“三高四新”戰略;採取“長牙齒”的硬措施,像保護大熊貓一樣保護耕地,著力加強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完善用地保障服務工作模式,最佳化資源要素配置,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全力以赴保障高質量發展用地;大力推進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嚴格用途管制,不斷加強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系統修復,推進礦業轉型綠色發展;以“三調”為基礎,按照國家、省構建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體系,開展全市自然資源利用變更調查、監測工作,加快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全面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做好測繪地理信息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範自然資源管理秩序,提升自然資源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
“十四五”時期,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共設14個主要量化指標,其中約束性指標5個,預期性指標9個,詳見專欄一。
二、2035年遠景目標
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全面形成,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全面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權益充分彰顯。自然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制度建立健全,價格市場決定、流動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的現代化要素市場體系基本形成。以空間規劃為基礎、用途管制為主要手段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全面完善。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初步形成。生態安全螢幕障進一步穩固,綠色產業結構和生產、生活方式廣泛形成。國土空間品質、生態保護質量、資源利用效率達到全省先進水平。
第三章  實行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
第一節  編制實施耕地保護專項規劃
以“三調”成果數據為底圖底數,開展耕地後備資源調查工作,編制市縣兩級耕地保護專項規劃,將耕地保護專項規劃作為各級國土空間必備的專項規劃,通過規劃層層傳導和落實耕地保護責任,確保到202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省下達的規劃目標。對城鎮開發邊界內所有耕地進行統籌安排,逐塊明確是否需要占用,對需要占用的擬定占補平衡和補充耕地選址方案。明確耕地利用優先序,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於糧食特別是口糧生產,一般耕地主要用於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對補充耕地擬占用相關地類進行統籌安排,科學劃定耕地後備資源範圍。逐地塊劃定落實永久基本農田及儲備區,強化永久基本農田對各類建設布局的約束。
第二節  全面實行“兩個占補平衡”
全面落實“兩個耕地占補平衡”,確保現有耕地數一畝不少、新增耕地一畝不假、違法占用耕地一畝不讓。規範管理耕地數量、水田規模和糧食產能三類指標庫,實行建、管、用相對獨立運行,各縣(市、區)在建設用地報批前要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堅決做到先補後占、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各縣(市、區)對需納入農用地轉用審批且涉及占用耕地的項目,必須提前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責任,對不需納入農用地轉用審批但涉及占用耕地的項目,切實履行耕地補充義務,保障建設項目有指標審批。按照省自然資源廳統一部署,利用衛星監測等技術手段,對全市所有耕地全面開展衛星監測,確保一畝不漏。加強農用地內部耕地向林地、園地、草地、農業設施建設用地等轉化的用途管制措施,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
第三節  全程監管補充耕地質量
對耕地開發、增減掛鈎、土地整治、高標準農田建設等產生的新增耕地項目,在立項、設計、實施、驗收、管護、核查、入庫等各環節,綜合採取資料庫比對、遙感影像核查、現場核實等方式,全流程監管補充耕地質量,保證符合省自然資源廳審核要求,確保補充耕地一畝不假。按照省自然資源廳相關工作要求,嚴格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項目管理,產生的建設用地復墾指標和新增耕地指標全面剝離使用,實行與其他耕地指標無差別管理,結合婁底市實際,探索增減掛鈎支持脫貧攻堅政策與支持鄉村振興政策有效銜接。開展耕地質量調查評價與監測,規範耕地質量等別評定和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
第四節  嚴格項目用地審查控制建設占用耕地
通過實施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嚴格落實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總量、國土開發強度、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占用建設用地面積下降的目標任務,以節約集約用地緩解建設占用耕地壓力。進一步加強用地預審和規劃選址對建設占用耕地的前置審查作用,嚴格規範踏勘論證,引導項目科學選址,儘量避讓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和優質耕地,確實無法避讓的,能占劣不占優、能少占不多占。在農用地轉用審批環節,市、縣(市、區)自然資源部門要嚴格審查把關,切實減少耕地占用,對占用耕地面積超過一定規模或比例的項目,要求提出項目選址必選方案,對嚴重違背耕地保護要求且拒不調整選址方案的,依法不予通過用地審批。
第五節  嚴格落實耕地保護責任
建立、完善並落實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的共同責任機制,嚴格落實耕地保護黨政同責。試點推行耕地保護“田長制”,全市各級各相關部門全面加強執法督察,堅持既查事又查人,嚴厲打擊違法亂占耕地行為,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全市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加強與同級紀檢監察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等單位聯動,及時移送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做到應移盡移,涉及公職人員違紀違規的,堅決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責問責。對耕地保護案件查辦問責不力的地區,按相關規定取消其自然資源領域的評先評優資格,同時,完善耕地保護約束激勵機制。
第六節  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
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體要求,統籌實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助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積極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加強土地整治、村莊建設提升、生態修復、人居環境提升和集鎮環境綜合整治等項目建設,大力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項目、土地開發整理、中低產田改造、高標準農田建設、基礎配套設施建設提升和A級旅遊景區所在村建設等工作,鼓勵在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中探索新型產業發展模式,依託婁底市獨有的山水田園資源和歷史文化底蘊,打造開發“農業+”新業態。
圍繞千億產業、優勢特色產業發展、一二三產業融合、山水田林湖草綜合治理等主題,全面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做到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爭取把高標準農田建設區建設成為“統籌城鄉現代農業發展的先行區、特色農業產業的集聚區、美麗鄉村的樣板區、農業科技轉化的示範區、項目資金整合的試驗區”。到2025年,完成新增100萬畝高標準農田的目標。確保全市耕種面積370萬畝左右。
第四章  強化高質量發展資源要素保障
第一節  不斷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
改革和完善農村集體承包經營土地“三權分置”和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始終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的根本地位,通過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有效實施,約束不合理的征地行為,保護農戶的利益,同時確保農村土地的承包者與所有者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探索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加快完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探索推進房地一體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根據新《土地管理法》,完善土地徵收與補償相關政策,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第二節  落實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制度
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各縣(市、區)科學核定城鎮新增建設用地規模,逐步減少農村建設用地規模,有效管控城鎮和開發區無序擴張。對開發園區創新建立土地精細化供應的管理體系,強化土地開發強度剛性約束,落實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率的控制要求。
積極盤活存量用地。實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等手段,因地制宜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規範有序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加強規劃統籌和政策引導,建立完善經濟激勵機制,形成形式多樣的改造開發模式。完善建設用地“增存掛鈎”機制,促進批而未用土地有效利用。加強開發區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將考核結果作為開發區評優、擴區、升級的重要依據。
加強動態巡查和批後監管。通過動態巡查和批後監管準確掌握每宗土地的規劃、審批、供應、利用、登記等情況,建立台賬,跟蹤管理。
開展城鄉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在全市城鄉建設用地現狀分析的基礎上,評價全市城鄉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尤其是開發區建設用地節約集約程度,找出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存在的問題,測算全市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潛力,探索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模式,逐步建立城鄉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長效機制。
第三節  加強土地市場化配置
建立現代土地市場體系。按照上級部門制定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實施辦法,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加強政府調節與監管,初步建立起產權明晰、市場定價、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監管有效的土地二級市場,基本形成一、二級市場協調發展的現代土地市場體系。加強公示地價體系建設和管理工作,依法做好基準地價和標定地價定期確定和更新。完成交易平台搭建、交易規則制定,提升土地市場監管和服務能力,加強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健全土地市場運行機制。
探索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完善公共服務項目用地政策,鼓勵將可以使用劃撥土地的能源、環境保護、保障性安居工程、養老、教育、文化、體育及供水、燃氣供應、供熱設施等項目納入有償使用範圍。完善國有企事業單位改制建設用地資產處置政策,鼓勵以有償使用方式對改制的國有企事業單位進行土地資產處置。規範推進國有農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國有農用地等級價體系,加強農用地價格評估與管理,探索在農墾改革區內有償使用國有農用地,維護國有農用地資產。
第四節  保障重大項目合理用地需求
積極採取用地指標重點項目用地優先配備、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盤活存量土地等多種方式,切實保障重點項目用地。堅持“土地要素跟著項目走、項目跟著規划走”,全面實行“可報盡報、應審盡審、限期供地”用地保障工作模式;最佳化審批流程,規範審批服務,強化重大建設項目用地保障;調整建設用地計畫指標管理方式,強化統籌;推進建設用地審批聯審制度改革,嚴格歸口管理。
重點保障用地的重大項目設定一是要突出發展重點,圍繞提升產業競爭力、完善基礎設施、改善生態環境、增進民生福祉、保障社會安全等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領域選擇項目;二是強調落地實施,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規劃和投資方向,市場前景好、發展潛力大,突出婁底特色,事關婁底發展大局和長遠,且項目策劃達到一定深度;三是把握投資規模,優先保證投資規模大的項目;四是重點保障產業園區的用地需求,全面提升園區能級水平。
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預留不少於10%的建設用地指標,重點支持鄉村產業發展需求,保障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產業等鄉村建設用地。
一、科技創新領域
圍繞推進關鍵核心技術,重點保障實施重大科技設施、重大創新平台等方面項目。
二、產業發展領域
圍繞建設先進制造業強市,重點實施鋼鐵新材、工程機械、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通用航空、新能源與先進儲能、生物醫藥等產業項目;圍繞構建現代服務業新體系,重點保障現代物流、文化旅遊等現代服務業項目;圍繞推動農業農村現代化,重點保障種植養殖業、農產品深加工、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等農業項目。
三、基礎設施領域
重點保障交通、能源、水利、物流、市政、5G、區塊鏈等方面項目。
四、生態環保領域
重點保障推進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城鄉環境基礎設施、資源節約循環利用等方面項目。
五、社會民生領域
圍繞提升人民民眾幸福感、安全感、獲得感,重點保障就業、教育、衛生、文化、體育、養老、住房等方面項目。
第五章  空間發展戰略目標和區域協同發展格局
第一節  城市性質定位與發展願景
一、戰略定位
長株潭都市圈拓展區和輻射區。落實湖南“三高四新”和“十四五規劃”要求,立足全省“一核兩副三帶四區”的區域格局最佳化與區域協調發展需要,夯實長韶婁經濟走廊,提升婁底在婁邵懷、湘中西區域中的地位,成為承接長株潭都市圈的產業轉移與功能拓展、輻射帶動大湘西發展的橋頭堡。加強與長株潭都市圈的優勢互補,積極承接長株潭都市圈的先進制造業及其配套、現代物流、網際網路新經濟的轉移,打造長株潭都市圈拓展區和輻射區。
長株潭先進制造配套區、現代物流服務區。積極發揮婁底在交通區位、鋼鐵產業、生態環境、農旅資源等方面的比較優勢,吸引粵港澳大灣區、長三角地區的先進制造與高新技術在婁底落地轉化。以婁底市納入首批國家產業轉型升級示範區為契機,加快傳統鋼鐵產業轉型升級,推動原材料就地轉化,促進新舊動能轉換,打造長株潭先進制造配套區。對接湖南自貿區建設,利用好湘博會等對外開放平台,推動資江、漣水復航,打通婁底貨運出海通道;支撐全國鋼鐵產能布局最佳化,積極承接長株潭現代物流功能疏散,打造中西部鋼鐵材料供應中心和長株潭現代物流服務區。
全國文化與生態旅遊休閒目的地。依託豐富的自然生態山水和文化資源,全面提升旅遊景區景觀和配套服務品質,推動湄江旅遊區、紫鵲界梯田景區、曾國藩故里旅遊區打造國家5A級旅遊景區,加大文旅項目開發,重點打造蔡和森紀念館、楊市湘軍故居和三甲古村落等古建築群落的特色旅遊資源。全力打造“鄉間侯府、梯田王國、山水圍城、世界銻都”旅遊品牌,將婁底市打造為全國文化與生態旅遊休閒目的地。
湖南城鄉融合發展示範區。全面推進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建設,緊緊抓牢美麗中國建設和舊城更新契機,推進城市更新行動和城市生態修復、功能完善工程。按照鄉村振興戰略“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總要求,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建設三產融合、城鄉融合示範區。
二、城市性質
城市性質:長株潭都市圈拓展區和輻射區、先進制造業強市、產教融合城市、綜合交通樞紐城市、文明幸福城市。
長株潭都市圈拓展區和輻射區。立足全省“一核兩副三帶四區”的區域經濟發展格局,依託長韶婁經濟走廊,發揮婁底在交通區位、生態環境、農旅資源等方面的比較優勢,加強與長株潭都市圈的優勢互補,積極承接長株潭先進制造業及配套、現代物流、網際網路新經濟的轉移,打造長株潭都市圈的拓展區和輻射區,提升區域生產要素配置水平。
先進制造業強市。立足湖南“三高四新”要求,發揮婁底經濟高速增長與鋼鐵產業基礎優勢,支撐湖南國家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加強與長株潭都市圈的產業鏈分工協作,建設婁底“材料谷”,實現與長沙創新谷、株洲動力谷、湘潭智造谷“四谷聯動,協同發展”。以鋼鐵新材、工程機械“雙引擎”為抓手,提升先進制造業水平,打造長株潭都市圈先進制造配套區。
產教融合城市。落實科教興國戰略,發揮婁底區位優勢、人文優勢和人才人力資源優勢,遵循“教城互動、產教互動、工學交替、城景融合”的思路,對接婁底產業地圖,科學合理確定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發展規模和布局結構,整合全市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資源,規劃建設婁底職教新城。
綜合交通樞紐城市。發揮湖南地理中心優勢,完善水陸空一體的綜合交通網路和多層級樞紐體系,提升婁底作為長株潭面向大湘西、中西部地區的樞紐門戶地位。最佳化交通樞紐和站場布局,構建多層級樞紐體系,加強樞紐與城市經濟的互動,發展高速經濟、高鐵經濟、機場經濟。依託交通樞紐優勢,承接長株潭都市圈的物流功能疏散,打造長株潭現代物流服務區。
文明幸福城市。在國家園林城市、全國文明城市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城市品質與內涵,打造“宜居、宜業、宜游”的文明幸福城市,支撐富饒美麗幸福新湖南建設。
三、發展戰略
開放引領,全面建設綜合交通樞紐城市,對接長株潭,匯聚區域新經濟。融入長株潭軌道交通網,加快婁湘、婁衡城際鐵路建設,共建軌道上的長株潭;構建“五縱四橫”的區域高速通道,快速連結長株潭流量。輻射中西部,連結國家戰略板塊。對接湖南自貿區建設,借湖南自貿區建設東風,譜寫婁底發展新篇章。把握呼南高鐵與滬昆高鐵十字交匯機遇,打通與北部灣、中原地區聯繫,在推動中部地區崛起和長江經濟帶發展中彰顯新擔當。預留滬昆超高鐵,加快建設呼南高鐵;依託安張衡鐵路、益婁邵鐵路接入湘歐班列與北煤南運通道,融入一帶一路發展格局;加快春田民用機場、婁底通用機場建設,輻射湘中西城鎮群,融入國家航空網路;推動漣水復航,打造水陸鐵多式聯運中心,全面融入長江經濟帶。完善綜合交通網路,構建多式聯運的樞紐體系,建設綜合交通樞紐城市。
生態保育,構建山河城園一體的藍綠網路。樹立長遠眼光,始終堅持綠色發展、藍綠交融,守護全域自然山水。嚴格保護婁底市“一核兩屏兩楔四水十六地”的自然山水格局,保護好中心城區“七嶺青屏,五楔入城”的生態本底。著力實施生態修復,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問題突出區進行系統性、整體性修復,全面提升自然生態系統穩定性和生態服務功能,守護碧水藍天淨土。統籌山水林田湖濕等自然資源與人本需求,打造河流廊道、郊野公園、濕地公園、公園片群等,構建“山、河、城、園”交融的藍綠生態網路。
融合提效,促進新型城鎮化發展。以區域融合、城鄉融合、產城融合、產教融合為抓手,推動社會治理現代化,促進新型城鎮化發展。加快婁底城鎮帶建設,依託婁底大道打造先進制造業走廊、新型城鎮化走廊,帶動“婁雙”城鎮圈、“冷新”城鎮圈兩翼發展,促進區域一體發展。重點推動婁漣融城進程,整合婁底城區、漣源城區,打造中心城區高質量融合發展核心區,並帶動周邊鄉鎮,構建“雙城融合、一廊一圈”的婁漣融城新格局。
創新轉型,打造先進制造業強市。堅持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深入實施創新驅動國家戰略。著力推進先進制造業發展,積極發展現代服務業,發展現代綠色農業,促進產業融合發展,推動婁底經濟高質量發展。立足長株潭先進制造配套區,加強與長株潭產業協同發展,推動鋼鐵原材料就地轉化,擴展精品鋼材、汽車薄板與零部件、工程機械、新能源新材料等上下游產業鏈;加強與粵港澳大灣區的產業聯繫,構建大灣區—婁底創新服務飛地與先進制造服務聯盟;統籌全市產業園區布局,打造長株潭先進制造配套區。加快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打造國家產業轉型先行區。推動產業多元化發展,培育“鋼鐵+網際網路”、“鋼鐵+文創”、“鋼鐵+文旅”等新業態,打造服務型製造大平台;促進產業綠色發展,構建城市大循環、園區小循環的能源與物料循環網路,打造循環經濟示範區;加快三產融合,培育現代農業、現代文印、特色農機等地方特色產業,促進城鄉產業融合。
品質提升,建設文明幸福之城。發揮長株潭後花園優勢,整合生態、文旅、康養等優勢資源,在國家園林城市、全國文明城市的基礎上,建成高品質的公園城市,打造宜居、宜業、宜游的文明幸福城市。應對長株潭人口老齡化趨勢,構建婁底特色的康養服務體系,打造長株潭現代後花園。補足公共服務設施短板,建設覆蓋城鄉、足量優質的教育、醫療、文化、體育、養老等公共服務設施,構建“15分鐘社區生活圈”,實現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
第二節  區域協同發展格局
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要求
鞏固提升生態文明建設,實施區域生態環境共保共治。落實省級重點生態功能區的主體功能定位,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通過區域生態共保共育,加強水源涵養、水土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分類推進農用地和污染地塊土壤治理修復,統籌打好藍天、碧水、淨土保衛戰。實現產業發展向綠色生態轉型,工業污染物排放總量不斷減少,大氣環境質量和重點流域水質持續提升,土壤質量基本保持穩定,統籌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修護,森林覆蓋、濕地保護等生態安全保障體系質量進一步提升,讓天更藍水更淨地更綠。
融入“一帶一路”發展格局,開放發展推進高水平合作,在湖南省“打造內陸地區改革開放高地”新使命中展現婁底作為。主動對接融入湖南(長沙)自由貿易試驗區體系,積極複製自貿區建設制度創新成果,利用好新平台、新機制,推動開放型經濟創新發展。依託中非經貿博覽會、“湘博會”等平台,推動電力安裝、農業機械、現代文印等產業企業“借船出海”,積極開拓非洲、東南亞及其他海外市場,深度融入“新絲路”。
支撐中部地區崛起,建設產業轉型升級示範區。在湖南省“打造國家重要先進制造業高地”中彰顯婁底擔當。積極融入國家中部崛起戰略,提升婁底作為長江經濟帶輻射大西南的戰略支點作用,強化中部區域性中心城市地位。依託鋼鐵產業基礎,加快製造業轉型升級和全產業鏈條發展,加強與長株潭及中部地區的產能合作,積極融入國內國際雙循環的新發展格局。以湖南中部(株洲—湘潭—婁底)產業轉型升級示範區、湘南湘西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省級政策)為平台載體,主動對接先進生產力,大力承接產業轉移。深化創新合作,重點對接長三角創新基地、廣深港澳科技走廊和長沙嶽麓山科技城,強化載體建設,打造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基地。積極融入長株潭,向東“擁抱融入”長株潭發展,強化長株潭都市圈智慧型製造協同配套、長株潭都市圈向湘西南中轉輻射、長潭婁產業轉型升級示範先行功能。打造中南地區的先進制造與新材料基地,助力湖南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工程、產業鏈供應鏈提升工程。以萬寶新區為平台載體,打造省級網際網路產業園、大數據產業園、區塊鏈產業園和網路視頻文化產業園,力爭在區域競爭合作中脫穎而出。
強化樞紐連結能力,建設區域綜合交通樞紐。發揮滬昆—呼南高鐵的米字型鐵路樞紐優勢,推動區域大通道建設,融入國內國際雙循環格局。以打造重要綜合交通樞紐為目標,加快高鐵網、城軌網、高速公路網、航空經濟圈、水運航道網的建設與運營,建設大通道,暢通微循環,理順關鍵節點,全方面拉近與長株潭及周邊市州的時空距離。
東西向對接滬昆高鐵升級為超高鐵的契機,聯繫滇、黔、長江中游城鎮群,接入東南亞產能輸出大通道,加強婁底與大西南地區、東協國家在經濟發展、產能合作、商貿物流、旅遊互通、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南北向加速呼南高鐵益婁段建設,聯繫中原城鎮群、北部灣城鎮群,擴大婁底在中部、沿海地區的產業腹地。通過高鐵大十字,實現3小時到達中西部地區、6小時聯繫沿海與邊貿合作地區,全面融入國內國際雙循環格局。
加快推進婁底春田民用機場和橋頭河通用機場的建設,積極融入以長沙為中心的4小時航空經濟圈。完善與雙機場接駁的公路、城際線建設,與湘中、湘西城市構建機場1小時交通圈,提升機場對周邊城鎮的輻射帶動作用。加快推進漣水、資江復航工程,疏通漣水—湘江—長江、資江—洞庭湖—長江三級水運系統,打通國際鋼鐵與能源產品進出口航線,實現婁底鋼鐵產品通江達海,有效降低能源與原材料運輸成本。重點建設漣鋼、江龍灘、大埠橋3處貨運碼頭和孫水河沿岸旅遊客運碼頭,加強與婁底站、婁底西站、高速公路貨運通道的聯動,打造水陸鐵多式聯運中心,提升區域物流集散中心地位,全面融入長江經濟帶發展格局。
提升品質、彰顯特色,推動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在湖南省“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高地”中貢獻婁底力量。依託中部區位優勢和交通優勢,推動婁底市生產性服務業向科技化、專業化、價值鏈高端化延伸。
做優做強現代農業,推進農業現代化、特色化、精細化發展。推進農業現代化,積極發展精細農業,提升農業承載力,穩定糧食產能,保障糧食安全。加快推進農業基地化、規模化、機械化、標準化、有機化、品牌化、鏈條化、產業化發展。
二、融入長株潭城市群協同發展格局
推進長株潭生態協同治理,打響“仙女寨—水府廟”綠心IP。建立婁底與長株潭在生態保育、流域治理方面的區域協同機制,共同保護區域重要的生態空間、自然保護地、流域與水源地。聯動區域雙綠心,打響與長株潭綠心齊名的“仙女寨—水府廟”藍綠核心的品牌形象。對仙女寨—水府廟周邊地區採取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模式,設定產業準入門檻,高標準建設水洋新區、萬寶新城,與長沙南部新城、株洲雲龍、湘潭九華共同打造湖南的“兩型示範區”,促進經濟、社會、人口、資源與環境的可持續協調發展。
加強與長株潭產業協同創新,打造長株潭先進制造業配套區。與長株潭共建區域創新共同體,構建“長沙創新谷、株洲動力谷、湘潭智造谷、婁底材料谷”四谷聯動的協同創新格局。一是對接長株潭先進制造業的上下游配套需求,以鋼鐵新材和工程機械為雙引擎,擴展精品鋼材、汽車薄板與零部件、工程機械、新能源新材料、醫療器械等上下游產業鏈,服務長株潭的工程機械、軌道交通、汽車、生物醫藥等傳統產業鏈升級。二是發揮高鐵流量優勢,以物聯網小鎮、陌陌總部落地為契機,積極承接長株潭網際網路新經濟、科技創新轉化與現代生產性服務業溢出,打造長株潭產業轉移與創新轉化基地。
承擔長株潭西部物流集散,打造現代物流服務區。發揮區域交通樞紐和湖南地理中心的區位優勢,積極承擔長株潭西部的物流集散和外溢,打造長株潭都市圈面向大湘西、大西南、“一帶一路”的現代物流服務區、大長沙西部物流樞紐。
承接長株潭網際網路新經濟外溢,推動長株潭一體化智慧升級。把握長株潭新經濟發展契機,主動承接長株潭網際網路新經濟轉移,推動長株潭一體化智慧升級。一是依託交通區位、生態環境和低成本優勢,吸引去中心化的網際網路新經濟集聚,打造長株潭新經濟溢出的主要承接區。二是以陌陌總部、順德造、聯創小鎮等知識型新經濟企業入駐為契機,推動智慧新都市建設,開展智慧政務、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醫療、智慧養老、智慧家政、智慧就業等套用,打造區塊鏈智慧城市,推動長株潭一體化從實體空間向網路空間拓展。
吸引長株潭都市消費,打造長株潭現代後花園。整合婁底的生態、文旅、康養資源,依託高品質人居環境和半小時交通圈,吸引長株潭都市圈的知識人才、養老群體、旅遊消費者等都市消費群體的匯聚,打造宜居、宜業、宜游的長株潭現代後花園。
推進長株潭交通一體化,共建長株潭半小時經濟圈。重點通過打通高速引流通道、腹地聯絡通道和水上運輸通道三類通道,推進長株潭交通一體化,共建長株潭半小時經濟圈。
三、城鎮帶城鄉一體化建設戰略
以流域為單元,構建綠色增長的流域經濟格局。延續兩大流域交融的自然地理格局與歷史文化脈絡,加強資水、漣水兩河流域的生態治理、城鄉發展、設施統籌,全面提升婁底城鎮帶城鄉一體化水平。以流域為單元,實施流域綜合治理、統籌城鄉自然資源保護與生態格局。劃分多個微流域單元,單元內開展生態廊道構建與生態修復,形成微流域生態修復工程,整體提升流域生態功能。探索流域經濟與環境協同的綠色增長機制,漣水流域強化以婁漣雙為核心,斗笠山、橋頭河、渡頭塘、杏子鋪多個流域內城鎮協同發展,打造以開放創新為特質的漣水流域經濟格局;資江流域強化以冷新為核心,游家鎮、白溪鎮、桑梓鎮多個流域內城鎮協同發展,打造以生態智慧為特質的資江流域經濟格局。
融城強核,高水平推動婁漣一體。打造雙城(婁星、漣源)高質量融合發展核心區,實現婁漣一體化發展。依託婁底大道構建婁漣一體的先進制造業走廊、新型城鎮化走廊。以橋頭河與楊市鎮為中心鎮,推動與周邊鄉鎮資源、設施共享,構建緊密協作的鄉鎮簇群。推動婁底、漣源在空間、產業、交通、公共服務設施等方面的一體化規劃建設。
構建婁雙、冷新兩個半小時城鎮圈。以城鎮圈作為城鄉空間組織和資源配置的單元,強化城鎮圈內的交通網路支撐、公共服務設施共享,確保城鎮圈內通勤出行時間控制在30-40分鐘,促進產城融合、職住平衡、資源互補、服務共享,促進城鎮圈內各級城鎮與鄉村地區共享發展。重點推動婁雙、冷新兩大城鎮圈建設,加強婁漣雙、冷新城區與城鎮圈內的鄉鎮、村莊在產業經濟、基礎設施、公共服務、旅遊經濟等方面的統籌布局,沿婁底大道發展軸加強兩大城鎮圈的聯繫,帶動城鄉一體化發展。
構建南城北旅雙軸線,帶動外圍鄉鎮腹地發展。在滬昆高速—婁懷高速—婁底大道城鎮和產業發展軸基礎上,規劃培育北部沿長韶婁—龍琅高速的北部旅遊經濟發展軸,形成“南城北旅”雙軸線,從“單軸融城”走向“雙軸融城”。加強長韶婁—龍琅高速出口沿線的橋頭河鎮、龍塘鎮、吉慶鎮、圳上鎮、白溪鎮等的發展導控,發揮節點帶動作用。完善國省縣道與高速出入口的銜接,加強大熊山森林公園、龍灣濕地公園、湄江風景名勝區等景區景點的聯動,全面帶動北部旅遊經濟發展。
第六章  最佳化國土空間格局,推進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監督實施
第一節  最佳化自然地理生態格局
構建市域“兩屏兩楔四水十六地”的生態空間格局。依據婁底市“雙評價”確定的生態保護等級極重要區域範圍,結合市域生態安全綜合評價結果,確定以市域自然山水為生態基質,以雪峰山脈為主體的西部生態屏障和北部生態屏障為骨架,以資江、漣水、孫水、側水為脈絡,東、南部兩片綠楔鑲嵌,16處自然公園星羅棋布的生態安全格局。
兩大山系生態屏障功能:以大熊山國家森林公園—湄江國家地質公園—波月湖和紫雲峰省級森林自然公園為核心的北部生態屏障和以古台山—紫鵲界—大乘山為核心的西部生態屏障是婁底市重要的“生態屏障”兩楔四水生態網路:“兩楔”包括東部九峰山脈東北—西南向綠楔、南部漣源百里龍山國家森林公園西北—東南向綠楔,加大對九峰山—黃龍、南部漣源百里龍山—豬婆山、紫雲峰—波月湖片區天然林和公益林的保護力度,推進草林、山地恢復,控制自然保護地內人為活動;婁底市域內河網縱橫、湖庫密布,加強資江、漣水、孫水、側水四條區域性河道的濕地生物多樣性保護,以及河流水系的連貫通暢治理,實施河道和流域生態修復、石漠化防治、生態景觀提質美化以及城市黑臭水體的改造,保護河湖水網生態系統。
第二節  統籌劃定三條控制線
一、嚴格劃定生態保護紅線
生態保護紅線內嚴格禁止開發性、生產性建設活動,原則上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禁止人為活動,一般控制區嚴格禁止開發性、生產性建設活動,在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前提下,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外,僅允許對生態功能不造成破壞的有限人為活動。生態保護紅線內耕地、人工商品林、其他現狀用地、城鎮村及工礦用地中的村莊可以保留在生態保護紅線內;生態保護紅線內永久基本農田、基本農田儲備區、合法採礦權、城鎮村及工礦用地中的城市、建制鎮、工礦用地和特殊用地都要逐步退出。強化政府統籌協調能力,強化生態保護紅線對各類建設布局的約束和引導,維持好婁底市生態保護紅線的穩定格局。建立健全生態保護紅線長效保護機制,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嚴格落實保護責任。建立以生態功能保護成效為導向的考核制度,合理制定考核評價指標,全面評估生態保護紅線保護成效。
二、嚴格劃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
在現有永久基本農田布局基礎上,按照規劃確定的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對不符合劃定要求(或需求)的永久基本農田調出,並按要求相應進行補劃,確保“數量不變、布局穩定、質量有提升”。對耕作層損壞、自然災害嚴重損毀、嚴格管控類、河道兩岸不穩定等耕地的永久基本農田,依法依規予以調出。優先將集中連片、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設施的高質量耕地、位於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的耕地、城鎮周邊和交通沿線易被占用的優質耕地、已建成的高標準農田補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強化永久基本農田對各類建設布局的約束,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保護利用好永久基本農田。構建保護有力、集約高效、監管嚴格的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新格局,牢牢守住耕地紅線。
三、科學劃定城鎮開發邊界
以國土空間適宜性評價為基礎、資源承載力為約束,與生態保護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線相協調,科學劃定城鎮開發邊界,防止城鎮規模盲目擴張和建設用地無序蔓延,推動城鎮由外延擴張向內涵提升轉變。
第三節  最佳化農業生產格局
以全市農業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基準,依託國家糧食主產區的資源稟賦和農業基礎,以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和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為重點,推進農業現代化,大力發展節水農業,提升農業承載力,穩定糧食產能,著力構建低耗、高效、優質、安全的生態農業空間,加快形成具有區域發展特色的“一圈三區多基地”的農業生產格局。“一圈”為近郊都市現代農業經濟圈。依託中心城區的科技、人才、資金、市場、交通等優勢,以婁底市城區及其延伸地帶為圈層進行農業集約化生產,以休閒觀光和綠色循環為目標。“三區”為西部山地生態農業區、中部丘陵高端農業區、東部綠色高效農業區。西部山地生態農業區,地處新化縣和冷水江市。中部丘陵高端農業區,地處漣源市和婁星區,突出精品示範功能,以高水平設施農業和觀光農業為特色,重點發展高端名特優新水果、有機蔬菜、名貴花木和都市休閒觀光農業,成為都市型現代農業展示視窗。東部綠色高效農業區,地處雙峰縣,依託國家級農產品主產區的資源稟賦和農業基礎,突出保障重要農產品的有效供給。
“多基地”為綠色優質農副產品供應基地。著力推動精細農業,著力建設多處綠色優質農副產品供應基地。
第四節  最佳化城鄉發展格局
一、構建“一核一廊、一體兩翼”的市域空間結構
構建“一核一廊、一體兩翼”的市域城鎮空間結構,推動市域城鄉一體化發展。
一核:整合婁底城區、漣源城區,打造中心城區高質量發展核心區。
一廊:依託婁底大道,打造先進制造業走廊、新型城鎮化走廊。
兩翼:婁底東西兩翼,以30-40分鐘交通可達為原則,構建“婁雙”與“冷新”兩個半小時城鎮圈,推動城鄉空間整合與一體化發展。
左翼:雙峰縣,重點發展農機及裝備製造業、裝配式建築業和文旅休閒等產業,著力打造循環經濟創新區、特色製造業成長區、精細農業先行區、文旅融合示範區。
右翼:冷水江市,重點發展鋼鐵深加工、銻品精深加工、火電及光伏發電、耐火材料等產業,著力打造產業轉型升級示範市、重要能源生產儲配基地、綠色礦山低碳發展探索區,探索創建可持續發展示範市;新化縣,重點發展全域旅遊、現代文印、電子陶瓷、林果茶特色農業等產業,著力打造主體生態功能區、全域旅遊示範縣、著名文印之鄉和電子陶瓷之鄉。
提升城市內涵品質,做大做強做優中心城區,打造區域中心城市、大湘中核心增長極,提升發展能級和輻射力、帶動力。具體通過“東進西聯、南擴北優、擴容提質”,有效擴大發展空間和戰略縱深。
東進:向東對接融入長株潭都市圈,抓好區域交通設施的一體化連線,有序開發高品質的總部經濟、科研諮詢、教育培訓和商務商住等現代服務業,打造對接融入長株潭的橋頭堡。依託自然山水格局,做足濱水題材,打造集科教、康養、文旅、高端商住等功能於一體的高品質特色區域。
西聯:向西通過積極穩妥推進漣源撤市設區,拓展城市發展縱深,推動漣源與婁星區聯動發展。提升婁漣大道功能,規劃增設婁漣快速通道,最佳化城市功能布局,推動組團式片區開發,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提升中心城區首位度和發展能級。
南擴:向南往萬寶方向拓展,促進與雙峰縣融合。有效推進重點園區最佳化融合、調區擴區,實行統一規劃、品質開發,積極發展移動網際網路、商貿物流、文旅休閒、高端商住、健康養老等產業。
北優:向北最佳化產業布局,強化生態保護修復。對恩口煤礦採空區及基本農田區實施生態修復和保護,統籌考慮園區發展需要,規劃預留部分用地作為調區擴區用地,其他區域做優環境,開展城鄉融合發展示範。
擴容: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積極爭取國省支持,近期重點謀劃推進漣源市改區,構建“一市兩區”架構,擴大發展空間和戰略縱深,推動組團式發展,做大做強中心城區。
提質:積極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提升城市內涵,打造品質城市。全力推動城市“有機更新”工程,提升城市氣質。推進城市精細化管理,加快智慧婁底建設。加大園區城鎮化功能改造,推進產城融合,提高市域經濟發展承載能力。
四條拓展軸:長韶婁—龍琅高速拓展軸、滬昆高速拓展軸、益婁衡高速拓展軸、二廣高速拓展軸。
二、最佳化婁漣融城格局
構建“雙城融合、一廊一圈”的婁漣一體空間結構。銜接市域一核一廊的總體結構,加強城鄉統籌發展,構建“雙城融合、一廊一圈”的婁漣一體空間結構,實現點—線—面一體化升級。 “雙城融合”:打造雙城(婁星、漣源)高質量融合發展核心區,實現婁漣一體化發展。“一廊”:依託婁底大道形成婁漣一體的先進制造業走廊、新型城鎮化走廊。 “一圈”:以婁漣綠谷為核心,整合漣源、婁星兩個城區、橋頭河與楊市鎮兩個中心鎮,帶動周邊鄉鎮簇群發展,構建一體化的婁漣城鎮經濟圈。
堅持“點軸聯動,園鎮統籌,簇群發展”,推動婁漣一體化。通過可開發建設用地潛力評價,婁漣一體融合具有一定空間局限,自然資源保護利用方面主要存在山脈丘陵不適宜建設、嚴格的基本農田保護限制,城鄉空間拓展方面主要存在建設用地指標不足等限制。考慮這些限制,婁漣一體宜採用“點—軸聯動”的空間發展模式。“點”是指產業園、各鄉鎮中心向心性的集聚點,是經濟發展的重點,“軸”是指構建快速交通道路、軌道或水運航道。建設新的“軸”能推動各“點”互聯互通加速發展,鄉鎮分散的人口和產業向“軸”集中,促進新的“點”,即形成“點—軸聯動”發展格局。結合婁漣空間特點與點軸聯動發展模式,規劃重點打造“一廊兩帶”,以園鎮統籌模式推進婁漣一體。近期聚焦婁底大道一條主軸,將婁底經開區、婁星產業開發區、婁底高新區三個園區和婁底大道沿途鄉鎮作為重點發展空間,構建“先進制造業走廊”,實現園區和鎮區的統籌。遠期點軸聯動,北部以橋頭河鎮為重點,南部以楊市鎮為重點,以新的“軸”聯繫,形成兩帶:北部—“生態休閒帶”,以長婁高速—龍琅高速,串聯雙江鄉—橋頭河—湄江。南部—“人文旅遊帶”,以孫水流域、洪山殿—石馬山公路升級、S210為紐帶,串聯曾國藩小鎮—楊市湘軍小鎮—龍山藥文化勝地,導入都市消費流量,發展綠色田園生態新經濟。
推動婁漣產業一體化,構建“城—園—鎮—景”聯動的產業格局。統籌婁底大道沿線的城鎮空間、農業空間和生態空間,強化產業鏈協作與三生功能互補,構建“城—園—鎮—景”聯動的產業發展格局。梳理婁底大道兩側、北部生態休閒帶、南部人文旅遊帶周邊,識別環境優美、區位優越、開發潛力高的片區,加強規劃預控,作為未來產業拓展與產城融合的飛地空間,為城區提供創新配套、商務交流、會議接待等高品質公共服務。
推動婁漣交通一體化,構建“一空兩水三道四高速”的交通格局。按水陸空一體化思路,構建“一水四高三通道”的格局。具體包括:一空:建設婁底通用機場,掀開婁底航空發展新篇章,提升綜合交通樞紐戰略地位。兩水:推進漣水、孫水河復航工程,連通婁漣和水府廟水上旅遊線路,實現婁漣及水府廟水路客運航線的拉通,推動旅遊產業發展。三道:婁底大道全線貫通,通過縣道028提升為省道326接入婁底通用機場,提升水洞底—石馬山公路為一級公路標準,串聯主要城鎮和重大服務設施,帶動沿路城鎮發展,加快婁漣一體交通格局的形成。四高速:東西向北側長韶婁—龍琅高速、南側婁懷高速。南北向二廣高速、橋白高速。利用長韶婁互通口快速接入婁底通用機場。整體形成區域高速網,既加強對外交通聯繫,又最佳化區域內部交通組織。
推動婁漣服務一體化,構建半小時公共服務圈。以人和企業的需求為核心,基於半小時城鎮圈,合理規劃布局“文化康養服務、產業服務、旅遊服務”三類公共服務設施,在半小時範圍內實現重要公共服務的共享。文體康養設施:規劃建設文旅體四館一中心、未來城康養中心、水洋新區康養中心。產業服務設施:規劃建設萬寶科技博覽中心、三一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工業設計展館、檢驗檢測中心/重點實驗室、物流倉儲中心、工業展銷會議中心、橋頭河冷鏈物流中心。旅遊服務設施:規劃建設水府旅遊服務中心、湄江旅遊服務中心、楊家灘旅遊服務中心、包圍山旅遊服務中心。
推動婁漣設施一體化,實現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推進電力、環衛、燃氣等市政基礎設施兩區協調、共建共享。未來兩區合併規劃、建設婁底和漣源轄區內電力、環衛、燃氣等設施的共同網路。服務上,落實跨越行政區界線無差別共享,實現婁漣設施一體化。
第五節  完成三級三類國土空間規劃編制
貫徹落實《湖南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全面開展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資發〔2020〕44號)要求,建立由市、縣(市)、鄉鎮“三級”以及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劃“三類”共同構成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積極推進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嚴格按照省級自然資源部門工作要求和時間安排,全面完成市、縣(市)、鄉鎮(街道)三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結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適時開展和完成詳細規劃編制,做好婁底市國土綜合整治、礦產資源、山體水體保護、特色風貌與總體城市設計等專項規劃編制工作。根據村莊分類與布局,編制“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同步建成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
第六節  實施全域全類型國土空間用途管制
實施統一的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形成以國土空間規劃為基礎,以統一用途管制為手段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一是建立統一的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控制線體系。面向新的國土空間規劃體系要求、適應體制改革,統籌協調生態、農業、城鎮三類空間和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並以此為基礎,構建“兩基一水一條線”的國土空間保護控制線體系和“兩界一區五張網”的國土空間開發控制線體系。“兩基”指永久基本農田、基本林地(天然林、生態公益林),“一水”指江河、湖泊、濕地等水域,“一條線”指生態保護紅線,“兩界”指城鎮開發邊界、村莊建設邊界,“一區”指開發區、園區等產業集聚區,“五張網”指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安全等設施網路,其中安全網包括生命安全網(防災減災)、資源安全網(礦產資源)、人文安全網(文化安全、公共服務保障)。二是構建豐富有效的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手段體系。完善空間開發許可制度,最佳化調整用地預審、規劃選址、農用地轉用審批制度。
加強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監督管理,開展各類資源主管部門的日常巡查工作,強化對違法違規使用活動的執法督查力度,完善衛星監測體系,採用現代信息化手段對國土空間用途管制進行動態監測。
第七節  強化規劃實施監管
依託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國土空間規划動態監測評估預警和實施監管機制。構建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管體系,堅持下級國土空間規劃服從上級國土空間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劃服從和服務於總體規劃;堅持先規劃、後實施,不得違反國土空間規划進行各類開發建設活動;堅持“多規合一”,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
全面實施國土空間規划動態監測評價預警機制,構建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長效機制,嚴防違反開發保護邊界及保護要求、或突破約束性指標的行為;按照“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要求開展城市體檢評估,針對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的總體情況進行全面評價。將國土空間規劃執行情況納入自然資源督察執法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內容。
第七章  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
第一節  落實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權益
完善自然資源價格體系,及時制定和調整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基準價,完善自然資源資產價格形成機制。探索構建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收益管理制度。提高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配置效率,對經營性資產堅持發揮市場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對公益性資產通過引入競爭規則並加強政府的引導作用,實現政府與市場作用有效結合。
第二節  加快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
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充分利用國土調查成果和自然資源專項調查成果,對我市範圍內的河湖、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和所有自然生態空間統一進行確權登記,清晰界定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產權主體,逐步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劃清不同類型自然資源的邊界;配合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開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對本行政區域內除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直接開展確權登記之外的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河湖、濕地、草原、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森林等開展確權登記,明確自然資源範圍、面積、質量等自然資源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相關信息和公共管制要求,逐步實現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全覆蓋;實時核實更新自然資源確權登記資料庫,確保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真實有效,同時實現與不動產登記信息實時關聯,強化區域內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的報送、統計分析、套用等工作。
第三節  落實自然資源資產監管責任
落實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報告制度,定期向市人民政府及上級自然資源部門提交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報告,配合政府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自然資源資產情況,接受權力機關監督、完善和落實自然資源資產管理考核評價體系,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落實完善黨政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損害責任追究制度。實行自然資源資產產權信息公開制度,強化社會監督,充分利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建立統一的自然資源資料庫,提高監督管理效能。建立自然資源行政執法與行政監察銜接平台,實現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通過監察法律監督,推動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督查執法體制,加強督查執法隊伍建設,嚴肅查處自然資源資產產權領域重大違法案件。
第八章  加強自然資源統一調查監測
第一節  開展基礎調查和專項調查
做好第三次國土調查數據匯總分析,成果資料整理歸檔,調查數據成果儲存備份,敏感國土調查數據的清理和保管工作,成果分析報告工作;建立全市三調套用平台,把三調成果套用於自然資源管理各項工作;重構縣市兩級國土調查資料庫和共享管理系統,全面推進調查成果共享套用工作,為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在第三次國土調查成果的基礎上,依託省自然資源廳“1+N”衛星監測體系,常態化開展自然資源變化情況年度調查和成果更新,保證調查成果現實性。根據管理需求,開展耕地專項調查,進一步查清耕地質量等別、耕地後備資源、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資源潛力等,劃定耕地格線。開展森林資源調查,進一步查清森林覆蓋率、蓄積量、鬱閉度等。開展草原濕地資源調查和礦區分類、損毀土地、農村空心房等專項調查。開展水資源調查,進一步查清水資源分布、水資源量、水源儲量等,為水利部門水資源承載能力評價、水資源配置工程布局等提供基礎數據。
第二節  推進衛星遙感動態監測
圍繞全市自然資源重點工作,全面實施衛星監測工作,構建“1+N”衛星監測體系,以衛星影像為支撐,以月度、季度和年度為周期,動態掌握全市各類自然資源的類型、面積範圍、分布等變化情況,建立“月發現、季小結、年總結”監測工作機制,按照“變化全發現,問題全核實,任務全交辦”的工作思路,開展各類自然資源保護利用監測工作,築牢糧食安全底線,規範礦產資源管理,服務自然資源事業高質量發展。
利用衛星遙感影像比對,按月開展耕地“非農化”、“非糧化”、耕地數量、違法用地、農民建房、無證採礦、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監測,按季度開展重點區域、重要河湖、耕地格線、生態修復、國土空間規劃、耕地開發與管護等監測,根據需要開展耕地使用監測和主要農作物種植結構監測。持續開展土地利用狀況月度監測,常態化開展地理國情監測。有針對性地獲取區域雷達遙感數據,彌補光學遙感影像覆蓋不足。根據需要綜合套用光學衛星遙感、雷達、無人機等多源數據進行精細化綜合監測。
第三節  提高綜合分析評價和共享套用服務
分類分項開展自然資源基本統計,分析變化情況,定期形成自然資源基本統計分析報告,供決策和管理參考。根據需要,開展耕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國土空間規劃、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生態修復等專項綜合分析評價,用分析評價成果檢驗工作成效、推動問題整改、最佳化工作舉措。健全與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林業、統計、電力等部門數據共享交換機制,逐步形成“一家出數據、大家用數據”工作格局。制定涉密調查監測成果脫密脫敏清單,建立調查監測成果發布機制,擴大社會化套用服務效益。
第九章  統籌推進國土空間生態保護修復
第一節 嚴格規劃引領和管控
堅持國土空間規劃統領,按照省自然資源廳統一部署,編制婁底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確定生態修復工作的戰略目標、空間布局、重大工程、政策措施,統籌縱向統一、橫向聯動、條塊結合的工作格局,構建目標明確、行動一致、協調配合的生態保護修復長效化體制機制,實現山水林田湖草的系統保護和修復治理。按照保證生態安全功能、突出生態系統功能、兼顧生態景觀功能的工作思路,編制並實施國土空間生態保護修復專項規劃,建立健全生態修復規劃體系。探索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第二節  建立和落實共同責任機制
明確投資渠道,建立健全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更好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加強與金融資本合作,積極吸引社會資金,綜合運用好財政資金、指標收益和社會資金,設立“國土空間生態保護修復專項資金”,主要用於事關生態安全、自然生態受損嚴重的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統籌使用自然資源資產相關收益,加大一般預算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生態保護修復部門協同機制,在自然資源規劃管控、用途管制、業務審批、實施監管、督察執法等全程管理中落實生態保護責任,統籌開展生態保護修復考核評價工作。
第三節  組織實施生態修復重大工程
堅定不移貫徹“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方針,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任務擺在壓倒性位置,扛起“守護好一江碧水”政治責任。以問題導向,實事求是查找問題、梳理矛盾、清理“欠賬”,深刻分析根源,樹立底線思維,聚焦問題突出的區域,區分輕重緩急,堅持遠近結合,突出重點生態功能區、重大戰略實施區和生態問題嚴重的重點區,根據事權劃分和部門職責分工,加強上下工作融合、部門資金整合、各方力量聚合,組織開展重大生態修復工程,包括礦山修復、土壤污染治理、水生態修復、重要生態系統保護修復等,特別是水府廟庫區,資江、漣水、孫水、側水兩岸10公里範圍內廢棄露天礦山修復。
第十章  推進礦業綠色發展
第一節  有序推進礦產資源勘查增儲
以冶金用石英岩、金、銻、錳、高嶺土、矽土礦、飾面用石材、水泥配料用砂岩、水泥用粘土礦、冶金用白雲岩、溶劑灰岩、鑄石用玄武岩、地熱、礦泉水、方解石等主要礦種,科學劃定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利用重點區域,深入推進礦產資源勘查項目,適時開展礦產資源勘查增儲,統籌全市礦產勘查工作。
強化地質勘查項目日常監管,依法維護探礦權人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外部勘查環境。加大政府財政在礦產資源的前期風險勘查;積極引導戰略性投資者跟進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加強探礦權的管理,促進社會資金投入;開展老礦山接替資源的勘查,努力延長主要礦山服務年限。全力減緩主要礦產保有資源儲量下降速度,力爭實現其動態平衡。做好礦產資源儲量新老分類標準數據轉換工作
第二節  持續整頓和規範礦業管理秩序
持續推進礦業開發秩序整治,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堅持開展非煤礦山、非法打砂場等露天礦山專項整治,堅持開展礦區治安環境、安全生產、無序開採、亂采濫挖等排查整治行動,維護良好的礦業開發秩序。加強礦山動態巡查管理,完善礦山企業聯網直報系統,強化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情況動態監測和全程監管,建立完善礦產資源開採利用規範管理長效機制,維護良好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秩序。科學編制新一輪礦產資源規劃,進一步完善採礦權設定方案的編制、審查、報批制度,確保新設採礦權有確定的資源、合理的布局、預期的開發利用效益和良好的生態保護措施。加快自然保護區內礦業權和過期礦業權的清理處置。
第三節  加快推進綠色礦業產業鏈建設
堅持嚴控、嚴管、整治、改革、修復,堅定不移推進礦業轉型綠色發展,力爭到2025年,大中型礦山比重提高到30%以上,新設礦山規模以上企業的比重力爭達到80%以上,全面推進我市綠色礦業發展。加快推進傳統礦業轉型升級,大力推進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構建新型礦業市場體系;深入推進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加強重點礦區、重點礦種的深度整合,最佳化礦業結構和布局;促進礦山開採與城鄉建設、環境保護、資源保護相協調,最大限度減少對自然環境的破壞,採用環境友好型開發利用方式,推進綠色勘查開採,整體推動全域綠色礦山建設和綠色礦業發展;提高礦產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水平,加大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力度,大力推進礦區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和耕地保護,引導形成有效的礦業投資,激發礦山企業綠色發展的內生動力,推動我市礦業持續健康發展。
第四節  建立健全礦政管理新機制
堅持綠色轉型與管理改革相互促進,建立綠色礦業發展工作新機制,建立“市級引導—企業主體—企業自評—第三方評估—社會監督”的綠色礦山建設工作體系,建立礦山企業和當地政府、鄉村組織聯動的有機協調機制;建立健全綠色勘查和綠色礦山建設標準體系,制定切合我市實際的綠色礦山用地政策,統籌上級及本級財政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地質礦產、重金屬污染防治、土地復墾等項目資金,設立綠色礦山建設專項資金,完善配套激勵政策體系,構建綠色礦業發展長效機制。
第十一章  加強地質災害綜合防治
第一節  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兩庫兩預警兩提升”工作
根據省自然資源廳部署統籌開展1:1萬地質災害高精度調查和風險評價,基本查明農村房屋和人口聚集區受地質災害威脅情況,建設農村房屋地質災害隱患庫和城鎮開發邊界內重點地質災害隱患庫“兩庫”;區分不同孕災地質條件和風險管控要求,在群測群防基礎上,推動現代監測預警技術手段套用,分類實施綜合性監測預警系統和普適型監測預警系統“兩預警”;通過科學編制預案、上門隱患告知、定期防災宣傳、處置措施建議、防災知識科普、精準監測預警等方式,提升農村民眾地質災害自我防範意識、提升地質災害預警預報能力“兩提升”。通過開展“兩庫兩預警兩提升”工作,實現農村房屋地質災害隱患“識別到戶”、防治措施“宣傳到戶”、發災風險“預警到戶”,堅決杜絕群死群傷,全力減少人員傷亡,切實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第二節  完善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
健全完善地質災害防治責任體系。按照“屬地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壓實各級政府地質災害防治主體責任,構建政府領導、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地質災害防治機制。
健全完善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體系。配合省自然資源廳加快指揮體系信息化建設,構建省市縣縱向三級和橫向自然資源、應急、氣象、水利等部門互聯互通的指揮聯動機制,充分發揮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體系的領導指揮和統籌協調作用。
健全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根據省廳統一部署,按一市一隊、一縣市區一對口技術隊伍的模式,健全省市縣三級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打造一支業務精幹、能快速提供全方位技術服務的地質災害技術支撐隊伍。
第三節  加大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力度
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加大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力度,提升地質災害綜合防治能力。繼續開展市域內貧困鄉鎮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地區的搬遷避讓工程,對屬於精準扶貧對象又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在搬遷避讓工程上給予資金傾斜;開展突發地質災害及隱患應急處置;科學實施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嚴格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第十二章  持續推進林業資源管理保護髮展
第一節  構建較為完備的林業生態體系
以林業生態建設為核心,劃定林地、濕地、草地、物種生態保護紅線,打造重要水源地生態保護示範區,建立比較完善的森林生態和濕地生態體系。大力發展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油茶林基地、特優經濟果木林基地、珍稀鄉土樹種基地、工業原料林基地。圍繞林業生態建設,抓好以下林業重點工程項目:森林公園建設、自然保護地保護修復工程、婁底森林城市創建、生態廊道建設、濕地保護修復、退耕還林工程、長江防護林工程、公益林管護工程、天然林保護修復工程、岩溶地區石漠化綜合治理工程、礦區植被保護與恢復工程、城鄉綠化一體化工程等重點林業生態工程項目,無節良材、速生豐產用材林建設工程、林地災後恢復工程、優材更替工程、中幼林撫育工程等森林質量提質工程項目。
第二節  構建比較發達的林業產業體系
大力發展油茶產業,創新油茶產業發展模式,堅持新造、低改、幼撫並進,創新形成“企業+基地+農戶”、油茶莊園等多種經營模式,提升原材料供給能力。大力發展竹木產業,打造一批竹木加工精品產業園區和省級竹產業園。大力發展生態旅遊與康養產業,培育生態旅遊新業態新產品。打造國家森林步道、康養步道、特色生態旅遊目的地和精品線路、新興生態旅遊地品牌。大力發展林下經濟產業,打造林藥、林禽林畜、林菌、資源昆蟲、林下經濟作物、林果、林草、特用茶葉、林特產品等多類型林下經濟產業體系,建設一批特色鮮明的林下經濟示範基地。大力發展花卉苗木產業,推廣綠化苗木新品種和輕基質容器育苗技術,提高綠化苗木生產的標準化水平。
第三節  構建相對堅實的基礎支撐體系
林業基礎支撐體系建設要完善森林防火預防、撲救、保障體系,建立森林植被恢復的穩定投入機制,建立天然林保護體系工程、建立森林有害生物防控體系,加強林業法治能力建設,制定出台森林、濕地管理等地方性法規,加強基層基礎能力建設,加強林業科技支撐體系和林業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林業基層保障、服務與支撐體系,加快推進林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主要進行岩溶石漠化地區綜合治理建設工程、林業有害生物防治體系建設工程、旅遊地質調查工程、智慧林業建設工程、林業科技支撐能力建設工程、森林資源綜合監測與應急體系建設工程、林業產權交易平台及林地監管建設工程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第四節  建立健全林業資源管理制度
全面建立省、市、縣、鄉、村五級林長制體系,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障有力的保護管理新機制;健全地方各級黨委政府保護髮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制,開展領導幹部森林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加強新增林地林權管理,穩定林權政策,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和開展國有林場改革,形成有利於林地保護利用管理的新機制;嚴格實行年森林採伐限額制度,建立健全森林面積占補平衡制度機制;強化對占用徵用林地的控制和引導,建立健全農業結構調整和開墾占用林地審批管理制度;完善林地調查和定期監測制度,實現信息化管理;加強林業與自然資源、農業等部門的溝通,形成林地保護利用管理工作的合力;建立林地保護利用協作管理機制,建立林業與自然資源、農業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圍繞分期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目標,科學制訂年度計畫,將約束性指標森林保有量、林地補給、占用徵收林地定額等各項目標分解落實到年度,強化年度計畫控制。將目標管理責任落實到鄉鎮和相關部門,建立林地保護利用考核機制。
第十三章  大力提升測繪地理信息套用水平
第一節  提升測繪地理信息套用和基礎服務水平
全面融入部省市自然資源衛星套用技術體系建設,統籌整合全市衛星遙感資源,開展婁底市數據管理、產品生產、主業套用和產品服務為一體的全市公益性衛星套用中心建設,促進衛星遙感技術與各行各業深度融合;推動衛星導航定位基準信息(HNCORS)公共服務和北斗三號衛星導航定位服務與套用;深入推進新型基礎測繪體系建設,最佳化升級基礎測繪產品體系、技術體系、生產組織體系;提升技術裝備現代化水平,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加強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服務保障水平;加快構建婁底市全域地理信息系統;強化應急測繪服務保障;推動實景三維建設;深化市縣一體化智慧城市時空大數據與雲平台建設;推進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及產業發展,引導和鼓勵測繪地理信息資質單位開展地理信息開發利用和增值服務,大力推進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進入地理信息產業;加強地理信息安全監管。
第二節  創新行業管理服務
加快推進工程建設用地立項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全流程“多測合一”改革,推行“業主委託、市場收費”運作模式,促進“測管分離”;進一步規範測繪地理信息市場秩序,組織全市測繪資質巡查、成果質量監督抽查、測繪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檢查和測繪市場監督檢查,健全測繪市場準入退出機制;加快完成新一輪測繪資質複審換證,完成資質單位信用信息征采、錄入和信用評價工作;加強測繪地理信息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加大對測繪地理信息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不斷最佳化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環境;開展測繪地理信息行業教育培訓。規範地理信息資源匯集和管理,提升“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水平。
第十四章  充分發揮自然資源督察執法利劍作用
第一節  強化自然資源部門執法監管
加快全市自然資源執法隊伍建設,堅持依法規範、務實高效、統籌協調的基本原則,著力推進自然資源執法透明、規範、合法、公正,不斷健全執法制度、完善執法程式、創新執法方式、加強執法監督,全面提高執法效能,推動形成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自然資源執法體系。通過開展理論和業務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和能力,建立健全執法規範,嚴格執法程式,全面推進自然資源執法“制度化、流程化、規範化、信息化、常態化”;積極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進一步提高案卷質量、規範執法行為。
第二節  構建督察執法部門聯動機制
加強市、縣自然資源執法部門縱向聯動和同級紀檢監察、檢察、法院、公安、審計、財政、農業農村等部門之間的橫向聯動,建立聯合執法辦案機制,進一步增強自然資源違法案件的查辦效果。
第三節  嚴格自然資源督察執法
強化政治督察,推動省、市有關重大決策部署落實落地。通過衛星遙感監測平台,突出生態保護督察,加強對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重要控制線以及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生態保護重大問題的日常督察,及時發現各類違法違規破壞自然資源行為。強化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督察,加強對批而未供土地、閒置土地、低效用地的日常督察,堅決遏制各類低效無序開發利用資源的行為。配合省級完善自然資源督察信息化工作平台建設,不斷提升督察執法信息化水平。
第十五章  環境影響評價篇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等檔案要求,《婁底市“十四五”自然資源發展規劃(2021-2025)》(以下簡稱《規劃》)在編制專項規劃的過程中應當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以改善環境質量和保證生態安全為目標,充分考慮規劃可能涉及的環境問題,協同社會進步、城鄉發展、經濟成長與環境保護的關係,論證《規劃》的生態環境合理性和環境效益,對《規劃》實施過程中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價,明確不良生態環境影響的應對措施。
第一節  編制依據
一、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施行);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實施);
(4)《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5)《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6)《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公布施行);
(7)《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6年9月1日施行);
(8)《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2016年7月2日修訂施行);
(9)《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訂並施行);
(10)《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
(11)《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2017年1月1日施行);
(12)《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13)《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14)《基本農田保護條例》(2011年1月8日修訂);
(15)《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16)《關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嚴格環境影響評價準入的通知》(環境保護部,2014年3月25日);
(17)《國務院關於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通知》(國發〔2015〕17號,2015年4月2日);
(18)《國務院關於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通知》(國發〔2016〕31號,2016年5月28日);
(19)《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生態保護紅線〉的通知》(湘政發〔2018〕20號);
(20)《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技術指南》(環發〔2015〕56號)。
二、有關法規政策
(1)《湖南省環境保護條例》(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9年9月28日);
(2)《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3)《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湖南省縣級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的通知》(湘政函〔2016〕176號);
(4)《關於印發〈湖南省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名錄〉的通知》(湘政辦函〔2014〕146號);
(5)婁底市人民政府關於發布《婁底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管控基本要求暨環境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婁政發〔2020〕8號)。
三、技術規範
(1)《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HJ130-2019);
(2)《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18);
(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表水環境》(HJ/T2.3-2018);
(4)《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HJ2.4-2009);
(5)《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生態影響》(HJ19-2011);
(6)《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HJ610-2016);
(7)《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169-2018);
(8)《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土壤環境(試行)》(HJ964-2018)。
第二節  規劃分析
一、規劃重點項目
實施過程中規劃重點項目需著重做好以下環保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1. 控制肥料用量和注意施肥時間、方式,避免使用化肥,應選擇有機肥、綠肥和林間套種固氮作物,施用肥料應嚴格按照造林設計的要求進行,採用穴施,施後立即覆土,嚴禁地表撒施;
2. 應注意對水源地的生態環境保護,以保證水源水質;
3. 區域內的污水實施清污分流系統;
4. 區域內的所有污水均須由統一的污水排放口排放,禁止任意設排污口。
(二)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1. 加強施工揚塵、道路揚塵、料堆場揚塵管理,減少揚塵面源排放總量。
2. 加強綠化規劃,以淨化空氣。
(三)固體廢棄物處理措施
1. 推廣無廢少廢的清潔生產工藝,鼓勵工業固廢綜合利用,減少廢物產生量;植株產生的枯枝、樹葉、雜草等可作為植株生長所需的肥料,減少污染物產生。
2. 做到生活固體廢物和工業固體廢料分別收集,分類堆存。
3. 固體廢棄物的處置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一般工業廢物儲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鼓勵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減少廢物產生量。
4. 對於危險固廢,應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進行識別分類,然後分別交由有專業資質的公司進行易地處置。
規劃重點項目環境影響識別如下表。
二、環境影響評價指標體系及規劃環境目標可達性分析
(一)環境指標體系
結合《婁底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送審稿)》等規劃,本次環境影響評價指標體系見下表:
(二)規劃環境目標可達性分析
“十三五”期間,婁底市城區空氣環境質量呈逐年改善趨勢;“十四五”期間,婁底市將加強推進工業污染源整治、強化道路移動污染源監管、加強揚塵精細化管控等一系列措施,城區環境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保持在90%以上,大氣污染濃度控制在35ug/m是可以實現的。
地表水環境質量狀況不斷改善,城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全面達標,省控斷面按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100%,全市黑臭水體得到有效治理,“十四五”期間,在大力推行土壤、水環境修復工程的情況下是可以達到相關要求的。
“十四五”期間將持續推進林業資源管理保護與發展,建立比較完備的森林和濕地生態體系。
採取“長牙齒”的硬措施,像保護大熊貓一樣保護耕地,著力加強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完善用地保障服務工作模式,最佳化資源要素配置,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全力以赴保障用地高質量發展。
本規劃積極協調婁底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要求,具備環境可達性。
第三節  環境質量現狀評價及資源承載力分析
一、環境空氣品質現狀評價
1. 項目所在區域達標判定
經查閱《2020年1-10月婁底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中心城區(婁星區)環境空氣品質與四縣(市)城區環境空氣品質情況如下:
(1)中心城區(婁星區):2020年1-10月中心城區(婁星區)環境空氣品質有效監測天數為305天,優良天數298天,優良率為97.7%,同比上升8.6個百分點。細顆粒物(PM2.5)和可吸入顆粒物(PM10)均值濃度分別為30、50微克/立方米。按照《城市環境空氣品質排名技術規定》的要求計算,中心城區(婁星區)環境空氣品質綜合指數為3.32,全省市州排名第8位。
(2)四縣(市)城區:雙峰縣、新化縣、冷水江市、漣源市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分別為98.7%、99.7%、94.1%、95.4%;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分別為27、24、40、35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分別為47、45、56、51微克/立方米;環境空氣品質綜合指數分別為2.96、2.87、3.62、3.47。按照城市環境空氣品質綜合指數評價,1-10月參與統計的我市縣級城市環境空氣品質從好到差依次為:新化縣、雙峰縣、漣源市、冷水江市,在全省90個縣(市、區)所在城鎮環境空氣品質排名名次分別為:62、72、89、90。
區域空氣環境質量現狀中PM2.5超過《環境空氣品質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要求,故婁底市屬於不達標區。
2. 改善措施
本規劃的實施,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改善環境質量,加強生態保護與修復,有助於促進城鎮環境空氣品質提升。
二、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評價
(一)水質狀況
1. 江河水質狀況
2020年1-10月婁底市納入江河水質狀況考核統計的斷面共14個,其中主要江河縣域交界斷面6個(跨市界3個,縣界3個),“水十條”國家考核斷面3個。
(1)縣域交界斷面水質情況。2020年1-10月,6個主要江河交界斷面水質均達到Ⅱ類標準。
(2)“水十條”國家考核斷面情況。2020年1-10月,我市3個“水十條”國家考核斷面達到了2020年水質考核目標,資江坪口、側水街埠頭和漣水西陽渡口斷面水質均達到Ⅱ類標準。
(3)江河水質情況。2020年1-10月,我市納入縣(市、區)考核的14個江河斷面中,Ⅱ類水質斷面13個,Ⅲ類水質斷面1個。
2. 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狀況
2020年1-10月,婁底市共對8個縣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開展了監測。按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標準限值進行評價,6個水源地斷面水質均達標,達標率均為100%;漣源市水廠飲用水源地斷面有1個月未達標,水質達標率為90%,大科石埠壩飲用水源地斷面有4個月未達標,水質達標率為60%。按照水質類別進行統計,Ⅱ類水質水源地7個,Ⅲ類水質水源地1個。
(二)改善措施
本規劃實施後,重大生態修復工程(包括礦山修復、土壤污染治理、水生態修復、重要生態系統保護修復)等,漣水、孫水水質提升改善等專項行動如孫水上游龍山區域銻污染的綜合治理將有助於飲用水源地水環境質量的改善。
三、聲環境質量現狀評價
2019年婁底市中心城區道路交通幹線噪聲平均值為66.4分貝,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等級為“好”;中心城區功能區噪聲監測結果中,1類區、2類區、3類區的晝、夜間平均等效聲級均達到了相應功能區聲環境質量標準,4類區(交通幹線)晝、夜間平均等效聲級均未達到相應質量標準。
2019年我市各縣(市)道路交通幹線噪聲晝間平均等效聲級監測結果:新化縣73.3分貝,聲環境質量等級為“較差”;漣源市71.3分貝,屬於“一般”;冷水江市65.8分貝,雙峰縣66.1分貝,聲環境質量等級均為“好”。2019年婁底市各縣(市)晝間區域環境噪聲平均等效聲級範圍為51.8-57.1分貝,其中聲環境質量屬“較好”的是雙峰縣(52.3分貝)和冷水江市(51.8分貝),屬於“一般”的是漣源市(55.2分貝)和新化縣(57.1分貝)。
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改善婁底市的聲環境質量:
1. 適當對老舊道路進行改造,拓寬部分主幹道,減少擁堵等引起的交通噪聲。
2. 設定禁鳴區,加大宣傳力度,督促車主形成減少鳴笛的習慣。
3. 降低生活源噪聲,主要是KTV、酒吧、市場等噪聲源。
4. 調動民眾積極性,群策群力,共同為婁底的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努力。
四、水資源承載力分析
2019年全市年平均降水量1578.5毫米,折合水量128.1億立方米。境內降水地域分布不均。西多東少,總體呈自西向東遞減趨勢;全市地表水資源(天然河川徑流)量95.23億立方米;全市入境總水量計為163.72億立方米,全市出境總水量為245.37億立方米;地下水資源量17.2億立方米。地下水徑流模數21.21萬立方米/平方公里·年。2019年全市水資源總量95.23億立方米。
但受地形地貌與季節性氣候變化的影響,水、熱時空分布不均,過境水量充沛,但境內水資源量較少,水源儲量低,地表保水難,儲水能力弱、用水條件差,缺乏蓄調能力大的控制性工程,故境內仍有缺水現象發生。
對此,建議在增加水資源總量上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開源”;積極從流域外進行調水,保證未來的社會經濟發展所需要的水資源量;統籌協調好生態、工業、生活用水之間的關係,建立雨水回收系統、中水再利用系統用於工業、生態、灌溉用水。同時在開源的基礎上進行“節流”,其核心是提高用水效率,建設節水型社會;淘汰用水大戶且產能落後的產業,對主要支柱產業及培育的新型產業要鼓勵其工藝的改進,利用技術進步,減少萬元規模工業產值耗水量;推進規模化高效節水灌溉工程,建設生態型、節水型現代化灌渠。
五、土地資源承載力分析
農業功能指向的土地資源承載等級為Ⅳ級以上的區域約占全市總面積的11.50%,主要分布在雙峰縣。農業功能指向的土地資源承載面積最大的區域為婁星區和新化縣,面積共為29058.28公頃,占市域總面積3.58%。農業功能指向的土地資源承載面積最低的區域為冷水江市,面積為38431.98公頃,占市域總面積的4.74%。全市承載能力等級較高的Ⅰ級占比最高,為77.69%,面積高達630027.90公頃,分布於縣域範圍內的各個鄉鎮。承載能力等級為Ⅱ、Ⅲ級面積占2.21%、8.60%。
建設功能指向的承載能力等級為Ⅳ級以上的區域約占全市總面積的19.38%。承載能力最高的區域位於漣源市,面積為47363.97公頃,占市域總面積的5.84%。全市承載能力等級較低的Ⅰ級占比最高,為39.40%,面積高達319558.66公頃,分布於縣域範圍內的各個鄉鎮。承載能力等級為Ⅱ、Ⅲ級面積占41.22%。這與生態保護等級高度重要/高度敏感、極重要/極敏感地區,農業功能指向的承載能力等級較低的地區的重合度較高。
第四節  規劃協調性分析
一、“三線一單”
本規劃應以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為手段,強化空間、總量、準入環境管理,全面落實《婁底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管控基本要求暨環境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相關要求,按全市通用、城鎮、農村地區、優先保護區、重點管控區、孫水河流域的空間尺度,在空間布局約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環境風險防控、資源開發效率要求四個維度上進行管控。
二、規劃協調性分析
現根據規劃內容,與國家與地方相關規划進行對比,進行協調性分析。
第五節  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
一、大氣環境影響分析和評價
本《規劃》全面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改善環境質量,加強生態保護與修復,促進城鎮環境空氣品質提升。規劃實施後,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完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重點採煤沉陷區受損耕地林地生態修復、礦山修復、土壤污染治理、重要生態系統保護修復、綠色礦山的建設、構建較為完備的林業生態體系等均有利於大氣環境質量的改善,其不利影響主要來源於礦山開採產生的粉塵。
建築石料礦山一般採用露天開採方式,主要大氣污染物為爆破過程中產生的粉塵,CO、NOX以及剝離土、破碎和產品裝運等過程中產生的粉塵。由於爆破過程中的CO和NOX是瞬時產生的,在空氣中很快的擴散、稀釋,對周圍環境影響小。在爆破、開採、運輸、裝卸等過程產生的揚塵主要與天氣狀況有關,一般天氣少雨,地面乾燥,風速較大時容易風力起塵。尤其乾旱無雨季節,在大風時,這類揚塵將更嚴重。為了有效地控制粉塵的排放,減輕其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要採取以防為主的方針。採石場的主要鑿岩設備均選用帶捕塵裝置的設備,以減少揚塵。對無組織排放源,如采場運輸道路,採取定期撒水抑塵措施,以控制揚塵;石料破碎、碎石庫和裝載轉運點等粉塵較為集中的排放點要有專門的噴淋或其它除塵措施使粉塵達標排放;對采剝工作面、石料運輸道路、廢石場灑水抑塵。經採取上述措施後,礦山開採產生的粉塵對環境的影響較小。
二、地表水環境影響分析和評價
《規劃》實施後重點保障重點鄉鎮、重點礦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用地,實施漣水、孫水水質提升改善等專項行動,孫水上游龍山區域銻污染的綜合治理,水生態修復、土壤污染治理、重要生態系統保護修復,特別是水府廟庫區,資江、漣水、孫水、側水兩岸10公里範圍內廢棄露天礦山修復,這些工程都將有利於水環境的改善,《規劃》實施後其不利影響主要來源於礦山生產。
礦山企業工業廣場四周設定收集水溝,場內廢水經收集處理後回用或達標排放。生產區域建設雨污分流及污水收集處理系統。其中初期雨水經沉澱後回用作為生產用水或噴淋抑塵用水;生產廢水經沉澱後全部回用;機制砂濕法生產線設定水處理循環系統,生產用水全部回用。各類生產、生活廢水外排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經採取上述措施後,礦山生產對周邊水環境影響較小。
三、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和評價
《規劃》通過綠色礦山建設,重大生態修復工程(包括礦山修復、土壤污染治理、水生態修復、重要生態系統保護修復等)的推進與開展,最大限度減少了固體廢物對環境的影響。
礦山廢土的排放量約為礦山資源開採量的10%,如溫塘神仙嶺大理石礦權設定項目預估儲量3000萬噸,產生廢土約300萬噸。礦山生產過程中固體廢物的危害,突出表現為對土地的占用與破壞,還嚴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平衡,要求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表土、廢石等固廢實行分區、分類堆放。表土、廢石堆場要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廢土石堆場坡面採用種植植物和覆蓋進行穩定化處理,防止出現水土流失和滑坡現象,同時在該堆場設定濾水沉澱池,產生的淋溶水經沉澱後外排。服務期滿後,及時將固廢堆場進行封場和復墾。沉澱池清理出來的污泥,按有關要求處置。設備維修保養產生的廢油等危險廢物,按危險廢物要求進行管理。經採取上述措施後,礦山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廢對環境產生的影響較小。
四、聲環境影響與評價
《規劃》實施應“以避讓為主、防治為輔”合理選址、選擇道路線路,儘量減少對居民的影響。對礦山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噪聲,企業要採取有效措施,減震降噪,防止噪聲擾民。破碎等高噪聲工序,必須在封閉的廠房內作業。禁止在中午(12:00-14:30)和晚間(22:00-6:00)進行爆破和破碎作業。企業廠界噪聲不得超過《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規定的排放限值。經採取上述措施後,礦山生產噪聲對環境的影響較小。
五、生態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
《規劃》實施後,加強自然資源統一調查監測,綠色礦山、重大生態修復工程,包括礦山修復、土壤污染治理、水生態修復、重要生態系統保護修復等的推進與開展,有利於建立健全的生態系統,本《規劃》實施後主要不利影響來源於林業項目實施與礦山的運營。
六、林業重點工程環境影響分析
林業的發展必然對生態環境產生影響。規劃實施將占用大量土地資源,擾動地表,破壞植被、地形地貌,干擾野生動物的棲息地或庇護所,挖填造成水土流失。需要合理布局,嚴格依法執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國家濕地公園、國家森林公園、飲用水源保護區以及湖南省生態保護紅線等相關管理辦法和要求,加強人員培訓,落實主體責任,不得在法律法規明確的禁止開發區內從事林業活動。開發建設中必須貫徹“在保護中開發,開發促保護”的科學發展觀,以不破壞規劃區生態環境為前提,合理進行土地利用,人工景觀力求達到協調一致。
七、礦產資源開發對區域生態環境影響分析
綠色礦山的建設有利於區域生態環境系統質量的整體提升,但礦山的運營會對生態環境產生一定的影響。
(一)礦產資源開發對水源涵養功能的影響
礦產資源開發活動主要有礦區及其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占地,礦產採掘產生的廢棄物、礦產的露天採掘、采空塌陷等損毀土地,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地貌景觀和植被。特別是在採礦結束後,一些地方不進行回填復墾及恢復植被工作,破壞了礦產及周圍地區的自然環境,並且造成土地資源的浪費。破壞的土地類型為林地、耕地、草地等土地資源,對地表植被會產生一定的影響,進而影響區域的水源涵養功能。在礦產資源開發活動中,應提高管理水平,加強礦產過程中對該區域水源涵養等生態服務功能的維持。
(二)礦產資源開發對地質災害的影響分析
斜坡類地質災害的形成和發展主要受地形地貌、地層岩性、地質構造、降雨及人類工程活動等條件的綜合控制,其中以人類工程活動的影響最為突出。特別是礦山無序開採更易誘發或加劇崩塌、滑坡等次生地質災害,以及由於礦碴不合理堆放造成礦碴土石流等災害。在礦山開發的地區,滑坡、土石流等地質災害發生的頻率較高。因此在礦山生產過程中應同步加強礦區生態恢復,恢復區域的生態服務功能。
重點加強採礦工程活動可能引發的新的崩塌、滑坡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的防範,形成地質災害應急反應機制。
以槽探、坑探方式勘查礦產資源,探礦權人在礦產資源勘查活動結束後未申請採礦權的,應當採取相應的治理恢復措施,對其勘查礦產資源遺留的鑽孔、探井、探槽、巷道進行回填、封閉,對形成的危岩、危坡等進行治理恢復,消除安全隱患。
採礦權人未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義務,或者未達到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要求,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採礦權人限期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義務。
(三)礦產資源開發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分析
礦產資源開發對生物多樣性會造成影響,主要是因為礦山開發破壞地表植被,礦山開發活動中的永久性占地和臨時性占地將導致礦區土地功能和土地利用結構的變化,使生物多樣性保護受到威脅,因此礦產開採範圍必須限制在劃定區域內,嚴格執行國家的生態保護要求,加強開採過程中對生物多樣性的保護。
經採取上述措施後,《規劃》實施後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可接受。
第六節  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一、合理規劃布局建設項目
規劃引領,嚴格準入。規劃編制中,注重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實現區域減排和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充分發揮發展規劃對自然資源發展的引導約束作用,堅持環保優先;合理確定規劃規模和布局,科學安排項目工程建設時序;合理開發自然資源,確保規劃實施不會破壞環境承載力。
在自然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省和市的主體功能區規劃和生態功能區規劃,不得在禁止開發區、環境敏感區及生態紅線等區域布置自然資源建設項目。在布局建設自然資源項目時,應堅持“點上開發、面上保護”的原則,最大減輕對生態環境的不良影響。
自然資源建設項目建設階段,要加強生態保護,嚴格落實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儘量減少項目施工和運營區對植被、自然環境、生態系統的破壞。在項目施工過程中,科學布置取、棄土場與施工便道等臨時占地,嚴格挖方填方核算,儘量做到挖填平衡,棄渣場要合理選址,並進行環保防護和生態恢復,防止水土流失,同時,增加自然資源項目建設區綠化面積,保護和改善地區生態環境,注意減少項目開發過程中的揚塵污染。
二、大氣環境影響減緩措施
加強治理與減排,改善空氣品質,實現細顆粒物濃度的有效降低,主要從以下方面著手:一是通過調整能源結構、升級產業最佳化空間布局,強化污染減排,大力推進大氣污染源頭控制;二是全面加強施工揚塵、道路交通揚塵、料堆場揚塵和裸露地面揚塵管理,降低揚塵面源排放總量;三是構建綠色交通體系等綜合管理措施,提升機動車綜合管理水平,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四是加速落實淘汰落後產能,提高行業準入的技術和規模門檻,實施更為深入、更具針對性的減排措施,以環境空氣品質達標倒逼產業轉型和升級,具體包括:深度調整工業結構和布局,落實社會各行業能源結構調整,減少區域煤炭使用量,強化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等。
(一)紮實推進調整能源結構,提升清潔能源供應水平
1. 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提升清潔能源供應水平
堅決限制高耗能和產能過剩行業發展,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科學規劃區域能源供應,最佳化能源使用與分配,因地制宜利用水電、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煤炭消費。加強煤炭清潔利用,禁止低品質煤炭直接利用。逐步實現天然氣穩定全面供應,落實多氣源保障。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高效利用電網資源。最佳化用電行為,實現經濟用電、高效用電。
2. 加強重點領域節能
加強工業節能。加強高能耗行業能耗管控,推進工業企業能源管控中心建設,推廣工業智慧型化用能監測和診斷技術。開展工業綠色發展專項行動,加快推進低碳工業園區試點。
3. 促進交通運輸節能。大力發展公共運輸,制定市場化、高效率的城市公共運輸計費策略,促進交通用能清潔化,大力推廣節能環保汽車、新能源汽車、天然氣清潔能源汽車、液化天然氣動力船舶等。加強和完善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將充電基礎設施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項目納入配電網專項規劃。
(二)調整最佳化產業結構,推進產業綠色發展
努力構建綠色製造體系,支持現代服務業等重點行業改造升級。嚴禁以任何名義、方式核准或備案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增加產能項目。強化節能環保標準約束,嚴格行業規範、準入管理和節能審查,對電力、水泥、建材、煤炭等行業中,環保、能耗、安全等不達標或生產、使用淘汰類產品的企業和產能,依法依規改造升級或有序退出。加快發展壯大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生物、新能源、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築發展,擴大裝配式建築覆蓋面,加大對裝配式建築相關企業的培育,引導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合理布局,提高產業聚集度,培育一批技術先進、專業配套、管理規範的骨幹企業和生產基地。
(三)大力推進揚塵污染治理
1. 加強建築施工揚塵整治
(1)加強施工場地揚塵污染控制。施工現場實行分區管理,對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區、堆放區、生活區、辦公區的路面按規定進行100%硬化處理。施工現場非作業區的裸露土方和物料堆放,實現100%覆蓋、固化、綠化等防塵措施。施工現場按規定連續設定硬質圍擋(圍牆)實施全封閉管理,安排人員定期沖洗。配備專職人員負責對進出道口的所有車輛進行沖洗保潔,嚴禁帶泥上路。全部建築施工場地實現高強度纖維防塵布密閉覆蓋。
(2)加強建築垃圾運輸及處置管理。施工層建築垃圾採用封閉式管道或裝袋用垂直升降機械清運。施工現場的建築垃圾設定垃圾存放點,集中堆放並嚴密覆蓋,及時清運。嚴格採用廂式或加蓋密閉車輛運輸市區渣土,所有渣土清運車輛做到車身整潔、覆蓋嚴密。
2. 加強道路揚塵治理
擴大道路機械化清掃和灑水範圍,增加灑掃頻次。道路清掃作業採取機械化清掃、沖洗和灑水聯合作業模式,切實降低道路積塵負荷。統籌安排道路建設工程,減少道路開挖面積,開挖道路實施分段封閉施工,及時修復破損道路路面。
3. 加強裸土揚塵整治
加強城市綠化建設,穩步提高城市綠化率及森林覆蓋率。開展土地整理,實施種植經果林、水保林、坡改梯、封禁治理等水土保持工程為主,因地制宜採取林農間作、林草間作等水保措施控制水土流失。以基本農田建設等重大工程項目為契機,加大對山、田、林以及未利用地綜合整治力度,逐步擴大城市建成區綠地規模。
4. 強化堆場揚塵管控
工業企業堆場實施規範化全封閉管理,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堆場採取封閉式庫倉,不具備封閉式庫倉改造條件的,應設定不低於料堆高度的嚴密圍擋,且採取覆蓋措施有效控制揚塵污染。婁底市工業企業堆場的封閉覆蓋率達到30%,2天灑水降塵一次。堆場內進行攪拌、粉碎、篩分等作業時應噴水抑塵,在重污染天氣時禁止進行產生揚塵的作業。物料裝卸配備噴淋等防塵措施,轉運物料儘量採取封閉式皮帶輸送。廠區主要運輸通道實施硬化並定期沖洗或濕式清掃,堆場進出口設定車輛沖洗設施,運輸車輛實施密閉或全覆蓋,及時收集清理堆場外道路上撒落的物料。推進全市範圍內採石場、采砂碼頭的大型堆場建設防風抑塵設施或實現封閉儲存,嚴格砂石裝卸與運輸管理。
(四)構建綠色交通體系,最佳化交通組織結構
積極推動智慧交通與低碳交通城市的建設,實現區域人員集中管理、車輛集中停放、計畫統一編制、調度統一指揮,人力、運力資源在更大的範圍內的動態最佳化和配置的集中管理。加速推廣現有機動車“油改氣”步伐,城市公共運輸基本實現清潔能源替代。制定年度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推廣使用工作計畫,引導營運車船向清潔化發展,積極創建綠色航運示範區。
三、地表水環境影響減緩措施
(一)流域內的農業生產經營者科學種植,科學合理施用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科學處置農業廢棄物,防控面源污染。
(二)加強對水源地的生態環境保護,保證水源水質。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設定排污口(渠),禁止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設定排污口(渠),禁止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
(三)礦山企業工業廣場四周設定收集水溝,場內廢水經收集處理後回用或達標排放。生產區域建設雨污分流及污水收集處理系統。其中初期雨水經沉澱後回用作為生產用水或噴淋抑塵用水;生產廢水經沉澱後全部回用;機制砂濕法生產線設定水處理循環系統,生產用水全部回用。各類生產、生活廢水外排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
四、地下水環境影響減緩措施
(一)加強對地下水的防護措施,防止地下水體污染及地下水資源破壞。
(二)統籌開展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優先推進地下水污染源頭預防,以礦山開採區為重點,開展防滲情況排查和整改,對礦井湧水排查、調查分類管控。
五、固體廢物環境影響減緩措施
全面實施綠色開採,減少礦業固體廢物產生和貯存處置量。按照綠色礦山建設要求,因礦制宜採用充填採礦技術,推動利用礦業固體廢物生產建築材料或治理採空區和塌陷區等。
加強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的貯存、轉運、處理處置全過程監管。
六、土地利用環境影響減緩措施
(一)加強生態建設與監管力度。在土地利用中加強生態建設,推行環保工程,實施綜合治理。強化“既要金山銀山,也要綠水青山”的土地利用理念,以建設“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體”為土地利用的生態建設目標。
(二)加大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力度和土地利用的集約化程度。嚴格控制建設用地總量供給,通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生態倒逼”進一步促進婁底建設用地尤其是工業用地的節約集約利用。加快廢棄地復墾和農村建設用地整理,並做好土地復墾中耕作層土壤的再利用。加大對閒置土地的環境監管力度,對於閒置時間較長的土地,土地使用權所有者必須保證其得到有效綠化。
(三)加強重要生態紅線區的協調管理。建議土地管理部門主動與環保部門以及相關部門加強聯繫,對所確定的市域生態紅線區域在保護名錄、保護範圍、禁限區邊界、主要保護目標以及管制對策等方面逐步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使得不同管理部門在土地管理層面也能充分落實和貫徹生態紅線區域保護。
(四)嚴格落實新增占地項目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目前規劃中重點工程和項目不夠明確、具體,環境影響評價難以開展,但這些重點工程和項目(如採礦等)的環境影響不可忽視。為此必須加強土地利用專項規劃中新增占地項目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通過評價明確項目和工程實施的環境可行性,並提出減緩對策與措施,以減緩工程項目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和壓力。同時在實施過程中和竣工後分別加強環境監理、竣工驗收以及環境影響後評價,使這些新增占地項目建設對環境的不利影響儘可能降至最低、並儘可能提高其有利的環境影響。
(五)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態修復工作。對於土地流轉帶來的少部分污染企業的搬遷場地,在土地流轉前必須根據相關技術導則開展環境影響評價,重點是進行土壤污染監測和健康風險評估,通過評價明確場地用途的環境可行性。同時對於污染場地要加強土壤重金屬、有機污染物等的生態修復與環境修復工作,明確流轉前的土地所有者承擔污染修復職責。
(六)堅持礦產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並重的原則,對錫礦山地區及地質災害造成的地質環境問題進行治理恢復和土地復墾還綠,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對礦山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要求礦山邊生產,邊治理恢復、邊復墾還綠。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後,對具有觀賞價值、科學研究價值的礦業遺蹟,鼓勵開發為礦山公園。
(七)加快劃定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依法調整土壤污染嚴重、不適宜種植養殖土地的用途,優先保護未污染和輕微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中輕度污染耕地,嚴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建立健全土壤環境監測、監管體系。強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控,推廣農業清潔生產,實施農藥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推廣生物有機肥、低毒低殘留農藥。完善污染土壤風險評估制度,強化固體廢物污染管控,探索建立“大固廢”管理工作體系,試行固體廢物處置生態補償制度,著力解決土壤環境污染問題。
把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納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總體安排,建立分工明確、責任到位、統一配合、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和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務實可用,便於操作的考核體系。明確任務目標、落實治理責任,加強部門對鎮村的指導與服務,壓實鄉鎮工作職責,與鄉鎮簽訂目標責任書,與種養企業和個人簽訂監管承諾書,形成部門聯動、上下合力的整治格局。
對於種植業面源污染,科學分析當地土壤養分狀況和作物高產施肥規律,實施測土配方施肥。推進農牧結合、種養循環、高架栽培、立體套種等種養模式,有效減少農藥化肥的使用。推廣秸稈發電、秸稈飼料、秸稈草編等利用模式,提升農業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率。
七、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加快推動碳達峰
(一)推進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積極開展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制定達峰方案並持續推動實施。對重點行業提出明確的達峰目標並制定達峰行動方案。加強達峰方案執行情況的考核監督。推廣可再生能源使用等零碳技術。
(二)突出協同增效,推動政策法規統籌融合。協調推動有關政策法規制修訂。在資源能源利用、國土空間開發、城鄉規劃建設等領域政策法規制修訂過程中,推動增加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內容。推進應對氣候變化、生態保護修復協同增效。重視運用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協同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等相關工作,增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積極推進陸地生態系統、水資源等生態保護修復與適應氣候變化協同增效。
第七節  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婁底市“十四五”自然資源發展規劃》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與婁底市總體規劃、湖南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等相協調。規劃整體定位明確,空間結構布局和規模選擇基本合理。規劃在實施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對周圍大氣、水環境、生態等產生一定影響,在落實環評所提環境減緩措施的前提下,規劃實施對環境的影響在可接受範圍之內,規劃方案總體可行。
第十六章  實施保障
第一節  堅持加強黨的全面領導
堅定黨對自然資源管理工作的核心領導作用,加強政治工作和方向把握,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把始終做到“兩個維護”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系統掌握其科學體系、精神實質和實踐要求,不斷深化學思踐悟和學用結合。貫徹新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服務高質量發展,全面落實“兩統一”職責,規範自然資源管理秩序,提升自然資源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深化“同主題同步學”學習機制,把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工作和自然資源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作為重中之重,樹立“生態文明建設主力軍”意識,牢記“兩統一”職責定位。
第二節  切實加強規劃組織實施
各級各部門要把做好自然資源發展規劃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內容來抓,堅決貫徹黨中央、省委和市委決策部署,精準把握新發展階段,堅定貫徹新發展理念,全面落實“兩統一”職責,全力跟進實施“三高四新”戰略,成立專門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管理、保護、修復、治理的工作機構,並充分發揮決策協調作用,實行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標準、統一管理,做到領導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與相關部門加強協調,建立健全部門協作機制,推動工作落實。
第三節  建立健全規劃保障制度
完善規劃管控機制,理順管理許可權,抓好規劃實施和銜接落實,切實維護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進一步完善和推行重大項目決策諮詢、專家評議和論證制度,科學合理確定項目建設規模、工程造價和工程建設標準。進一步加強行政審批網路平台和電子監察系統建設,推行“陽光”審批、限時審批。建立重大工程項目備案機制。完善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機制。強化財務總監委派制度,建立健全財務預算、概算、結算和資金使用集體審定、全程審計、責任追究等制度,實行項目資金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加強對資金重點流轉環節的監管。
第四節  加強規劃實施評估考核
主動適應新常態要求,研究加強計畫調控的方式方法和具體舉措,科學制定規劃實施年度計畫,對規劃目標和任務進行細化,按照明晰責任主體的原則,將規劃主要目標和任務責任分解到各縣市區、各部門,將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自然資源綜合評價體系和績效考核。充分利用遙感、衛星定位系統、地理信息系統等地理信息技術開展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進一步強化規劃實施監督檢查,督促各自然資源部門逐項抓好落實,及時協調、化解目標任務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矛盾與困難。

政策解讀

為更好地理解《婁底市“十四五”自然資源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內容和精神,現解讀如下:
一、編制背景
“十四五”時期(2021-2025年)是“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歷史交匯期,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的起步期;是婁底市打造崛起大湘中、對接長株潭、輻射大西南的區域中心城市,實現婁底市推進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承上啟下的關鍵時期;是新組建的自然資源部門履行職責使命、打基礎、謀長遠的起步期。編制好《規劃》,對做好今後五年全市自然資源工作,夯實全市自然資源事業長遠發展基礎具有重要意義。
《規劃》是確定未來五年全市自然資源管理的基本思路、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是落實社會經濟發展目標任務的重要部署,是指導全市自然資源改革發展的行動綱領。
規劃以2020年為基期年,2021年至2025年為規劃期。
二、編制過程
根據市政府統一部署,我局於2020年9月份啟動編制工作。2020年12月形成初稿,並徵求了各縣市區及發改委、住建、環保等單位部門意見,共徵求意見20條,採納16條,經開區管委會等4個部門無意見。2021年3月11日組織專家和有關部門召開了專家諮詢會,共徵求專家、部門意見45條,均已採納。2021年6月22日再次組織專家和有關部門、局科室召開了技術審查會,共徵求專家、部門意見24條,採納20條,未採納2條,市住建等2個部門無意見。在吸收專家和部門意見後,進行了進一步的修改完善。2021年9月10日召開的市政府第十七次常務會審議通過,並按要求修改到位。同時,也對標銜接了《湖南省“十四五”自然資源發展規劃》,並根據其結構、內容及主要指標體系進行了相應的修改。
三、主要內容
《規劃》共四大部分、16個章節。
(一)提出規劃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1.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統籌發展和安全,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全省實施“三高四新”戰略貢獻婁底力量。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以推動自然資源事業高質量發展為目標,以提升自然資源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為基礎,以履行“兩個統一”職責為主線,著力促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著力最佳化全市國土空間格局,著力滿足人民民眾美好生活的自然資源需求,著力做好全市高質量發展自然資源保障,為加快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婁底做出應有貢獻。
2.基本原則,“四個堅持”。即: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堅持全面規劃和突出重點相協調,堅持嚴守底線與改革創新相統籌,堅持科學性和操作性相結合。
3.主要目標。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婁底市“十四五”規劃主要目標任務,積極實施“三高四新”戰略,打造“四個城市”。履行好“兩統一”職責,加強對山水林田湖草的保護與修復。進一步最佳化國土空間格局,提升自然資源和規劃治理水平,助推婁底高質量發展,為建設幸福新婁底作出積極貢獻。
《規劃》共設有生態紅線保護面積、耕地保有量、恢復類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等14個主要量化指標,其中約束性5個,預期性指標9個。
(二)提出規劃的主要任務。
1.實行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編制實施耕地保護專項規劃,全面實行“兩個占補平衡”,全程監管補充耕地質量,嚴格項目用地審查控制建設占用耕地,嚴格落實耕地保護責任,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
2.強化高質量發展資源要素保障。不斷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實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制度,加強土地市場化配置,保障重大項目合理用地需求。
3.最佳化國土空間格局,推進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監督實施。最佳化自然地理生態格局,統籌劃定三條控制線,最佳化農業生產格局,最佳化城鄉發展格局,完成三級三類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全域全類型國土空間用途管制以及強化規劃實施監管。
4.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落實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權益,加快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以及落實自然資源資產監管責任。
5.加強自然資源統一調查監測。開展基礎調查和專項調查,推進衛星遙感動態監測以及提高綜合分析評價和共享套用服務。
6.統籌推進國土空間生態保護修復。嚴格規劃引領和管控,建立和落實共同責任機制,組織實施生態修復重大工程。
7.推進礦業綠色發展。有序推進礦產資源勘查增儲,持續整頓和規範礦業管理秩序,加快推進綠色礦業產業鏈建設,建立健全礦政管理新機制。
8.加強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兩庫兩預警兩提升”工作,完善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加大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力度。
9.持續推進林業資源管理保護髮展。構建較為完備的林業生態體系、比較發達的林業產業體系及相對堅實的基礎支撐體系,建立健全林業資源管理制度。
10.大力提升測繪地理信息套用水平。提升測繪地理信息套用和基礎服務水平,創新行業管理服務。
11.充分發揮自然資源督查執法利劍作用。強化自然資源部門執法監管,構建督察執法部門聯動機制,嚴格自然資源督查執法。
(三)環境影響評價及實施保障
從堅持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切實加強規劃組織實施、建立健全規劃保障制度、加強規劃實施評估考核等方面提出了實施保障措施,對規划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及實施效果分析。
(四)重大項目謀劃。
規劃謀劃了區塊鏈+農村土地流轉交易平台、智慧婁底時空大數據平台衛星套用體系建設、地質災害預警監測系統、山水林田湖草綜合治理、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生態保護修復、採煤深陷區綜合治理工程、地質災害治理、自然公園勘界立標建設、石漠化治理、資江及湘江流域生態修復等方面共21個項目,總投資約45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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