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

《重慶市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重慶市人民政府印發的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
  • 發布單位:重慶市人民政府
全文,修訂信息,

全文

重慶市兒童發展規劃
(2021—2030年)
為關愛兒童健康成長,根據《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重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規劃。本規劃所稱兒童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
一、發展基礎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市上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兒童優先原則,全力推進兒童事業發展,全面實施《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年)》《重慶市兒童發展規劃(2011—2020年)》,兒童發展目標任務全面完成。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權利得到有效保障,兒童發展多項指標監測值在西部地區位居前列,兒童工作法治化、專業化水平明顯提高,兒童事業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
——兒童健康狀況顯著改善。兒童健康醫療服務能力不斷加強,兒童常見疾病得到有效防治。2020年新生兒死亡率、嬰兒死亡率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下降至1.69‰、2.92‰和4.69‰,優於全國平均水平。出生缺陷發生率為9.97‰,連續6年控制在10‰以內。低出生體重發生率為1.95%。預防接種實行從“四苗防六病”“五苗防七病”到“十四苗防十五病”。嬰兒愛滋病、梅毒和B肝免費檢測及干預服務實現全覆蓋。
——兒童受教育權利得到充分保障。連續實施三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2020年學前教育毛入園率達到90.3%,比2010年提高19.4個百分點。全市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高中階段毛入學率分別達到95.5%、98.48%,較2010年分別增長5.2%、18.48%,優於全國平均水平。特殊教育學校實現區縣全覆蓋,殘疾兒童入學率達到97.5%。
——兒童福利保障水平不斷提高。兒童福利制度不斷完善,兒童福利由補缺型向適度普惠型轉變。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標準實現自然增長,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推動8家兒童福利機構最佳化提質,6家兒童福利機構轉型升級。
——兒童成長環境持續最佳化。全市區縣級以上公共圖書館均設立少兒圖書(電子)閱覽室。婦女兒童活動中心實現區縣全覆蓋。2020年城市供水水質綜合合格率達到98%以上,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86%,空氣品質優良天數達到333天。建立全國首批省級“兒童工作資源中心”,99.05%的村(社區)建立“兒童之家”。
——兒童權益保障水平穩步提高。制定出台《重慶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重慶市義務教育條例》《重慶市親職教育促進條例》等地方性法規保障兒童權益。嚴格落實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逐步完善多部門保護未成年人權益聯動工作機制。兒童法律援助體系日益健全,兒童法治宣傳教育和安全保護工作持續強化。
受制於經濟社會發展等諸多因素的影響,我市兒童事業發展仍面臨一些問題和挑戰。城鄉之間、區域之間、不同群體之間兒童事業發展不平衡仍不同程度存在,優質兒童公共服務資源比較匱乏,兒童安全防範意識和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兒童關愛保護體系仍需持續完善。
未來十年,我市兒童事業面臨重大發展機遇。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兒童工作,將兒童培養發展作為一項戰略性、基礎性工作,堅持完善促進兒童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同時,國家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共建“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發展、西部大開發和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深入實施,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注入了強大動力,為更高水平開展兒童工作、推動兒童全面發展提供了良好條件。從我市自身來看,全市發展空間布局調整最佳化,“一區兩群”協調發展機制不斷健全,將為推動全市兒童事業協調均衡發展注入新的活力。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需要進一步落實兒童優先原則,促進兒童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培育時代新人。
二、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兒童和兒童工作重要論述的深刻內涵,全面貫徹市第六次黨代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融入和服務新發展格局,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兒童發展道路,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以推動兒童事業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保障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權利,全面提升兒童綜合素質,為培養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貢獻重慶力量。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兒童事業發展的正確政治方向,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兒童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切實把黨的領導貫穿到兒童事業發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
——堅持對兒童發展的優先保障。將兒童事業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統籌安排,在出台法規政策、編制規劃綱要、配置公共資源時優先考慮兒童利益和發展需求。
——堅持促進兒童全面發展。遵循兒童身心發展特點和規律,尊重兒童人格尊嚴,保障兒童身心健康,促進兒童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堅持保障兒童平等發展。創造公平的社會環境,消除對兒童一切形式的歧視,最佳化資源配置,縮小城鄉之間、區域之間、不同群體之間兒童發展差距,保障兒童平等享有發展的權利與機會。
——堅持鼓勵兒童參與。支持兒童參與家庭、學校和社會事務,暢通兒童訴求表達渠道,最佳化兒童參與的社會環境。
(三)主要目標。
統籌推進兒童事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貫徹落實兒童優先原則,促進兒童保護和發展的法規政策體系、工作機制更加完善。推動兒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環境、法律保護領域的發展取得實質性進展,兒童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增強,兒童事業發展水平在西部地區處於領先地位。
——兒童健康水平大幅提升。覆蓋城鄉的兒童健康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兒童醫療保障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出生缺陷的預防和控制進一步加強,兒童常見疾病和惡性腫瘤等嚴重危害兒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兒童超重、肥胖、新發近視上升趨勢得到有效控制。適齡兒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兒童性健康服務水平明顯提高。兒童及其照護人健康素養水平普遍提高,兒童體質不斷增強,心理健康水平整體提升。
——兒童安全防控更加有效。兒童溺水、跌倒、跌落和中毒等傷害的發生、致殘和死亡得到有效控制,兒童傷害監測報告體系進一步完善。兒童出行安全、食品安全、藥品安全和用品質量得到切實保障。有效預防和制止對兒童一切形式的暴力,有效預防和處置學生欺凌。兒童網路保護進一步加強。
——兒童教育更加公平優質。城鄉基本公共教育資源配置更加均衡。學前教育更加普及普惠,義務教育更加優質均衡,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進一步鞏固提高,特殊兒童群體受教育權利保障更加充分。兒童科學素質全面提升,以提高兒童綜合素質為導向的教育評價體系更加完善。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邁出新步伐。
——兒童福利水平持續提高。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體系基本建成,面向兒童的基本公共服務更加優質均衡,兒童基本醫療保障水平鞏固提升。基層兒童保護機制有效運行,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不斷加強,殘疾、留守、流浪等特殊兒童關愛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嬰幼兒普惠托育服務加快發展。
——家庭育人功能不斷加強。家庭立德樹人作用充分發揮,兒童踐行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更加廣泛深入。覆蓋城鄉的親職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基本建成,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科學育兒的理念和能力不斷增強。兒童平等參與家庭建設的權利充分保障。家庭生育養育教育法規政策體系更加健全。
——兒童發展環境更加最佳化。兒童優先理念深入人心,尊重、愛護兒童的社會氛圍日益濃厚。面向兒童的優質精神文化產品供給更加豐富。兒童參與學校和社會事務的權利得到充分保障。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加快建設,兒童公益性校外活動場所建設不斷加強。兒童成長的自然環境和人居環境持續最佳化。
——兒童權益保護更加有力。兒童保護地方性法規體系更加健全,執法工作更加嚴格,司法保護更加有力,侵害兒童人身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得到有效預防和打擊。兒童法治素養和自我保護意識進一步提升。兒童監護制度依法落實。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得到有效預防和控制,利用兒童進行的違法犯罪行為明顯減少。
專欄1 2021—2030年兒童發展主要指標
類別
序號
指標名稱(單位)
2030年
目標值
指標屬性
兒童與健康
1
新生兒死亡率(‰)
<1.5
約束性
2
嬰兒死亡率(‰)
<2.5
約束性
3
6個月內嬰兒純母乳餵養率(%)
≥70
預期性
4
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
<4.5
約束性
5
5歲以下兒童貧血率(%)
<4
約束性
6
5歲以下兒童生長遲緩率(%)
<3
約束性
7
以鄉鎮(街道)為單位的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
≥95
預期性
8
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
≥94
預期性
9
7歲以下兒童健康管理率(%)
≥92
預期性
10
0—6歲兒童眼保健操和視力檢查覆蓋率(%)
≥90
預期性
小學生近視率(%)
<38
國中生近視率(%)
<60
高中階段學生近視率(%)
<70
11
中小學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優良率(%)
≥60
預期性
12
每千名(0—14歲)兒童擁有醫療床位數(張)
≥3.17
預期性
13
每千名(0—14歲)兒童擁有兒科執業(助理)醫生數(名)
≥1.12
預期性
每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配備提供規範兒童基本醫療服務的全科醫生數(名)
≥1
預期性
每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配備專業從事兒童保健的醫生數(名)
≥2
預期性
14
12歲兒童齲患率(%)
<25
約束性
15
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小時)
≥10
預期性
國中生每天睡眠時間(小時)
≥9
高中生每天睡眠時間(小時)
≥8
16
兒童自殺、自傷率(‰)
下降
預期性
兒童與安全
17
兒童意外傷害死亡率(‰)
<0.1
約束性
18
兒童暴力傷害發生率(‰)
減少
預期性
兒童與教育
19
學前教育毛入園率(%)
≥93
約束性
20
學前教育普惠率(%)
≥85
預期性
21
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
≥96
約束性
22
高中階段毛入學率(%)
>98.5
預期性
兒童與福利
23
普惠托育服務機構數量(個)
增加
預期性
24
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個)
≥4.5
預期性
25
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
鞏固
提高
預期性
26
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覆蓋率(%)
提高
預期性
27
0—6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人數(人)
提高
預期性
兒童與家庭
28
城市社區中家長學校或親職教育指導服務站點覆蓋率(%)
≥95
預期性
29
農村社區(村)中家長學校或親職教育指導服務站點覆蓋率(%)
≥85
預期性
兒童與環境
30
農村自來水普及率(%)
≥90
預期性
31
農村水質達標率(%)
提高
預期性
兒童與法律保護
32
未成年人犯罪人數占未成年人人口數量的比重(%)
降低
約束性
33
抓獲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中未成年人占比(%)
降低
約束性
34
鄉鎮(街道)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覆蓋率(%)
100
預期性
三、重點任務
(一)健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提升兒童健康水平。
1.最佳化兒童公共衛生服務和管理。將兒童健康主要指標納入政府主管部門目標考核。完善兒童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加強兒童醫療保障政策與公共衛生政策銜接。建設統一的婦幼健康信息平台,推動平台與電子健康檔案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實現兒童健康全周期全過程管理和服務的信息化、智慧型化。合理統籌“一區兩群”優質醫療衛生資源布局,引導優質公共衛生資源向農村、基層傾斜。鼓勵社會力量舉辦或運營有關醫療機構,滿足兒童多樣化特色化的醫療服務需求。創建一批兒童健康綜合發展示範區縣。
2.提高出生人口質量。最佳化出生人口性別比,促進人口結構進一步改善。推行免費婚前醫學檢查,推廣婚姻登記、婚前健康宣傳教育、生育指導“一站式”服務,提高婚前醫學檢查率。落實孕前優生健康檢查,提供健康教育、健康檢查、風險評估等孕前優生服務。完善醫療機構產科、新生兒科質量規範化管理體系,加強新生兒保健專科建設。各區縣至少建設1個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進一步完善轉診救治機制。逐步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範圍。建立多部門聯動防治出生缺陷工作機制,落實出生缺陷三級防治措施。兒童先天性心臟病、唐氏綜合徵、耳聾、神經管缺陷等嚴重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做好出生缺陷患兒基本醫療和康復救助工作。
3.加強兒童預防接種和保健服務。落實國家免疫規劃,提高疫苗接種率和健康管理率。支持發展多聯多價等新型疫苗。加強疫苗安全管理,推進疫苗接種全程數位化。健全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報告和監測體系,完善商業保險等對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補償機制。推進兒童保健門診標準化建設,完善兒童保健工作規範和技術標準。加強0—6歲兒童殘疾篩查和診斷,完善基本醫療和康復救助相銜接的工作機制。增強學校、幼稚園、托育機構的常見病預防保健能力,按標準配備衛生保健人員和必要設備。加強兒童近視、營養不良、齲齒等疾病的篩查、診斷和干預。
4.加強兒童疾病防治。擴大兒科優質醫療資源供給,促進優質兒科醫療資源下沉和均衡布局。推動遠程醫療中心建設,完善遠程醫療協作網,組建多形式的兒童醫療服務聯合體。完善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等重病診療體系,加強定點醫院及診療協作網建設,提高早診早治率。以肺炎、腹瀉、貧血、哮喘、心理行為問題等為重點,推廣兒童疾病防治適宜技術和綜合管理適宜技術。支持兒童專用藥品的研發和產業化發展。支持重慶醫科大學附屬兒童醫院高標準建設國家兒童健康與疾病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在科技計畫中支持兒童身心健康領域的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
5.改善兒童營養和體質狀況。實施生命早期1000天營養健康行動,制定並落實嬰幼兒科學餵養策略。推進母乳餵養促進行動,強化愛嬰醫院管理。公共場所和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配置母嬰設施。開展兒童超重、肥胖、消瘦、生長遲緩等營養健康指標的監測和評價,加強學校、幼稚園、托育機構的營養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導,推廣套用《學生營養餐指南》。完善學生健康體檢和體質監測制度,落實國家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確保中小學生每天至少1小時中等及以上強度的運動。合理安排兒童作息,加強中國小睡眠管理工作,推動午休室建設。教育引導兒童科學用眼護眼,每天接觸戶外自然光不少於1小時,合理使用電子產品。探索設立健康副校長。鼓勵公共體育場館設施免費或低收費向周邊學校和兒童開放。
6.加強兒童心理健康服務。構建兒童心理健康教育、諮詢服務、評估治療、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務網路。加強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培養兒童珍愛生命的意識和自我情緒調適能力。開展心理健康進學校活動,配備心理健康教育教師,中國小逐步建立兒童心理健康輔導站點。提高教師、家長預防和識別兒童心理行為異常的能力。兒童醫院、精神專科醫院、婦幼保健院及有條件的綜合醫院開設兒童心理諮詢及專科門診,開展兒童心理和精神疾病篩查、診斷和治療。建立兒童心理健康監測資料庫,監測兒童自殺和自傷性入院狀況,建立健全兒童心理健康檔案。
7.加強兒童健康知識普及和性健康服務。強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是兒童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依託托育機構、綜合醫院產兒科、婦幼保健機構、中國小校衛生保健機構等,加大科學餵養、疾病預防、合理膳食、心理健康、生長發育與青春期保健等健康知識和技能宣傳普及力度。推進醫療機構規範設立孕婦學校、父母學堂。將性健康教育納入基礎教育體系和教學質量監測體系。加強防範性侵害教育,提高兒童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推動國中以上各學段將預防愛滋病教育與性健康教育有機結合。預防女童妊娠和人流發生,監測女童人流狀況。促進學校與醫療機構密切協作,提供適宜兒童的性健康服務,保護就診兒童隱私。
專欄2 兒童健康提升重點工程
兒童醫療保健機構提質項目。推進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創建一批三級婦幼保健院,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兒童醫療保健機構。完善兒童三級診療服務網路,加強“醫療聯合體”建設,提升二級醫院和社區醫院兒童醫療保健質量。加強公立醫療機構兒科、兒童保健科建設,各區縣至少有2所公立醫院設定兒科病房,推進接產量大的機構建設新生兒科病房。
  兒童醫務人員提升項目。加快兒童醫學人才培養,提高兒科醫學專業在校學生比例,啟動兒科醫生培養計畫,提高兒科醫務人員薪酬待遇,增加兒科醫務人員數量。為艱苦邊遠地區、農村定向定單培養全科醫生專業人才,符合相關條件的兒科醫務人員按規定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貼、鄉鎮工作津貼、醫藥衛生津貼等。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兒童醫務人員整體素質,提升基層全科醫生的兒科和兒童保健專業技能。
  兒童早期發展服務促進項目。建立健全多部門協作的兒童早期發展工作機制,開展涵蓋良好健康、充足營養、回應性照護、早期學習、安全保障等多維度的兒童早期發展綜合服務,為0—3歲兒童及其家庭提供優生優育、科學育兒的指導與服務,創建一批兒童早期發展基地。
(二)完善多維立體保護機制,築牢兒童安全防線。
1.健全兒童傷害防控體系。探索兒童傷害預防和控制地方立法。促進多部門共同合作,建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的“一站式”兒童保護工作機制。制定實施兒童傷害防控行動計畫,大力推廣兒童傷害防控適宜技術,制定針對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流動兒童的傷害防控措施。樹立兒童傷害可防可控意識,採用宣傳教育、改善環境、加強執法、開展評估等策略,創建有利於兒童成長的安全環境。增強兒童及其監護人、學校以及有關部門的兒童安全意識和能力。
2.預防和控制兒童意外傷害。實施預防兒童溺水行動,加強家庭及校園等環境的水域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治,強化預防溺水和應急救援知識技能教育,普及兒童游泳及水上安全技能。實施預防兒童道路交通傷害行動,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和安全頭盔,教育引導兒童步行時佩戴反游標識、合法騎乘非機動車。道路規劃建設充分考慮兒童年齡特點,完善校園周邊道路安全設施。推廣窗戶護欄、視窗限位器等防護產品,預防兒童跌倒、跌落。教育兒童遠離火源以及安全使用電子、電氣產品,推廣使用具有兒童保護功能的家用電器,預防兒童燒燙傷。提升兒童監護人對常見毒物的識別及保管能力,預防兒童中毒。提升監護人有效照護嬰幼兒能力,預防嬰幼兒窒息。規範犬類管理及寵物飼養,預防兒童被動物咬傷。倡導安全家裝和家庭安全照顧,推行兒童家庭安全防控指南,提高兒童監護人和兒童自護自救、防災避險意識和能力。
3.加強兒童食品、藥品、用品監管。強化嬰幼兒配方食品和嬰幼兒輔助食品安全監管,加大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抽檢監測及不合格食品處罰力度。完善兒童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管理,落實學校、幼稚園、托育機構食品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嚴格執行校長(園長)集中用餐陪餐、家長代表陪餐、用餐信息公開制度,規範食品加工製作過程。加大對兒童專用藥品質量監督和抽檢監管力度,完善檢測標準,確保兒童藥品質量安全。落實兒童用品和玩具強制國家標準,完善產品安全警示標識。加強嬰幼兒用品、玩具生產銷售監管,建立風險監測機制。常態化開展學校、幼稚園的塑膠跑道、校服、文具質量專項檢查。
4.預防和遏制兒童暴力傷害和校園欺凌。建立防控兒童暴力傷害多部門合作工作機制,完善針對兒童暴力傷害行為的發現、報告、干預機制,積極開展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行動。制定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實施辦法,建好全市強制報告智慧型軟體平台,鼓勵公眾依法勸阻、制止、檢舉和控告,依法嚴懲針對兒童的暴力違法犯罪行為。嚴格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定期開展防治學生欺凌專項調查,健全校園欺凌早期預警、事中干預、事後處理的工作機制,提高教職員工、家長、學生對欺凌的預防和處置能力,依法依規調查和處置欺凌事件。建立健全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體系,將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5.加強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探索兒童網路保護地方立法,落實政府、企業、學校、家庭、社會保護責任,引導和保障兒童合理安全使用網路。開展“清朗”“護苗”等兒童網路環境專項治理行動,嚴格執行網路遊戲平台實名註冊制度,運用網路防沉迷系統,開展兒童網路成癮救護。網路遊戲、直播、視頻、社交等網路服務提供者針對兒童依法設定時間管理、許可權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建立和完善兒童網路遊戲電子身份認證,完善遊戲產品分類、內容審核、時長限制等措施。開展兒童個人信息網路保護行動,重點整治違法違規收集、存儲、使用、轉移、披露兒童個人信息的行為,建立家庭、學校和社會協同的兒童網路安全和媒介素養教育體系。
6.構建兒童傷害緊急救治和服務體系。廣泛宣傳兒童緊急救援知識,開展急救知識進校園活動,普及心肺復甦、燒燙傷處理等急救技能,提升家長、教師緊急救援技能。在學校、商場等公共場所適當配備兒童專用急救設施設備。完善緊急醫學救援網路,提升院前急救能力,加強與院內急診有效銜接,提高兒童醫學救治、康復服務效率和水平。建立完善兒童傷害監測系統,通過醫療機構、學校、幼稚園、托育機構、社區、司法機關等多渠道收集兒童遭受意外傷害和暴力傷害數據,推行相關部門數據共享,加強數據監測統計、分析、評估與利用。
專欄3 兒童安全提升重點工程
兒童安全宣傳教育項目。學校、幼稚園、托育機構有針對性地開展兒童防傷害、防暴力、避災險、會自救等教育活動,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和保育管理全過程。面向廣大兒童特別是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及其家長,廣泛開展預防溺水、道路交通傷害、跌倒(跌落)、燒燙傷、中毒等專項宣傳教育活動。支持有條件的區縣建設兒童安全體驗教育中心。
  兒童用品質量安全守護項目。依法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鼓勵消費者依法投訴舉報產品安全問題。完善產品傷害監測體系,加強對因產品造成兒童傷害的信息監測、分析、監督檢查和缺陷產品召回工作。兒童用品相關責任單位每年開展不少於2次的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活動。加強兒童遊樂設施鑑定和檢查,大型遊樂設施逢節必查,對社區兒童遊樂設施和健身器材每年至少開展1次檢測與維護。
(三)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提高兒童受教育水平。
1.完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教育體系。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完善德育工作體系,實施德育一體化建設計畫,加強中小幼學校德育規範化建設。提升智育水平,培養認知能力,提高學習興趣,促進思維發展,激發創新意識。深化體教融合,廣泛開展校園普及性體育運動,兒童體育鍛鍊習慣基本養成。改進美育教育,構建各學段各有側重相互銜接的課程體系,提升學生審美和人文素養。加強勞動教育,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勞動觀,掌握勞動技能,教育引導兒童從小熱愛勞動。
2.大力推進教育理念和制度創新。遵循教育規律和兒童成長規律,倡導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發揮每個兒童的優勢和潛能。嚴格落實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落實中小學生減負工作實施方案,減輕兒童過重的課業負擔。完善初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高中階段學校實行基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落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國中政策,健全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高校招生機制。建立健全以素質教育為導向的科學評價體系,圍繞品德發展、學業發展、身心發展、審美素養、勞動與社會實踐等方面進行評價,培養適應終身發展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正確價值觀、必備品格和關鍵能力。
3.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持續實施學前教育行動計畫。最佳化幼稚園布局規劃,把幼稚園建設納入城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並優先建設。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大力發展公辦幼稚園,通過購買服務、綜合獎補、培訓教師等方式,支持民辦幼稚園提供普惠性服務。健全普惠性學前教育成本分擔機制,建立公辦幼稚園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加強對非營利性民辦幼稚園的收費監管。實施學前教育質量提升計畫,強化對幼稚園辦園條件、教師資質與配備、安全防護等方面的動態監管,杜絕“國小化”現象,全面提升保教質量。
4.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健全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長效機制,推進義務教育學區化、集團化辦學和優質學校建設,城鄉學校結對發展實現全覆蓋。擴大優質義務教育資源覆蓋面,促進公共教育資源向農村地區薄弱學校傾斜,改善農村義務教育辦學條件,合理有序擴大城鎮學校學位供給。落實標準班額推進計畫,深入推進學校標準化建設,逐步消除大校額、大班額。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面實行義務教育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支持和規範民辦義務教育發展。
5.促進高中階段教育多樣特色發展。實施普通高中發展促進計畫,鞏固提升普通高中標準化辦學水平。加快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推進普通高中新課程改革和高考綜合改革,最佳化教學方式,滿足學生個性化、多樣化發展需要,建成一批特色高中。深化職普融通、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強職業技術教育適應性和吸引力。完善校企合作基本制度框架,加大“雙師型”教師建設力度,推進“雙基地”建設。完善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制度,放寬中職招生地域限制,鼓勵通過學分制等方式完成中職教育,暢通職業教育升學通道。
6.保障特殊兒童群體受教育權利。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機制,全面推進普通學校、特殊教育學校、送教上門、遠程教育多形式融合教育。普及殘疾兒童九年制義務教育,提高殘疾兒童入學率,逐步實施從學前到高中階段的免費特殊教育。推進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配齊專業特教老師,配置殘疾兒童康復訓練室,支持薄弱特殊教育學校改善辦學條件。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受教育權利,最佳化簡化隨遷子女入學程式和要求,持續做好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加強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精準資助,免除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普通高中學雜費,完善獎學金、助學金和助學貸款政策,確保應助盡助。
7.推進親職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融合發展。開展友好型學校建設,推進文明校園創建。完善中國小課後服務保障機制和措施,以公益普惠為原則,全面開展課後文體活動、社會實踐項目和託管服務,課後服務結束時間原則上不早於當地正常下班時間。深入開展親職教育指導,加強家校溝通合作,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掌握科學的育人理念和方法。統籌社會教育各類場地、設施和隊伍等資源,引導社會各界主動承擔教育職責,參與學校育人,豐富校外教育內容和形式。發揮共青團、少先隊、婦聯、科協、關工委等組織的作用,形成各方協同育人合力。
專欄4 兒童教育提升重點工程
智慧教育提升項目。建設“渝教雲”智慧教育平台,促進數字資源共建共享。推動智慧型技術深度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推行智慧課堂、未來課堂、翻轉課堂等互動式教學,實施“一師一優課、一課一名師”行動。建設一批智慧教育套用示範區縣、智慧校園等。
兒童科學素質提升項目。加強重慶科技館建設,發揮江津、大足、榮昌等區縣科技館公益性功能,推進忠縣、梁平、秀山等區縣科技館建設。實施“農村中國小科技活動室”“中國小優秀科技教師工作室”等科普項目。建立重慶市青少年科創教育孵化基地。
(四)構建普惠型福利體系,有效保障兒童福祉。
1.提高兒童福利保障水平。完善兒童福利政策,合理提高兒童福利保障標準,擴大兒童福利覆蓋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可及性水平,將兒童教育、醫療衛生、福利保障事項優先納入基本公共服務清單,完善面向兒童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加強市級兒童福利機構及萬州、涪陵等區縣兒童福利機構建設,推進兒童養育、醫療、教育、康復、社會工作一體化高質量發展。推進黔江、永川等區縣的兒童福利機構創新轉型,為臨時監護未成年人、社會散居孤兒、留守兒童等提供服務。
2.完善兒童醫療保障制度。強化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功能,鞏固提高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在醫保待遇上向兒童適當傾斜,提高兒童住院報銷比例。做好兒童城鄉居民醫保參保工作。加強對兒童罕見病和重大疾病的醫療救助,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兒童納入醫療救助範圍。促進各類醫療保障互補銜接,加快發展面向不同年齡階段兒童的商業健康保險,減輕患病兒童家庭醫療費用負擔。
3.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發展和提供嬰幼兒照護服務,發揮城鄉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的嬰幼兒照護服務功能。普及3歲以下嬰幼兒家庭照護常識,為嬰幼兒家庭提供新生兒訪視、生長發育評估、營養餵養指導等健康管理服務。探索推廣入戶家訪指導等適合農村邊遠地區兒童、困境兒童的早期發展服務。加強托育人才隊伍建設,建成一批托育服務示範機構。
4.加強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保障。完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健全困境兒童分類保護網路體系。健全孤兒與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的自然增長機制,完善其安置渠道,幫助完成升學或就業。落實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責任。落實兒童收養相關法規政策,加強收養登記規範化、信息化建設。完善兒童殘疾篩查、診斷、治療、康復一體化工作機制,落實殘疾報告和信息共享制度。實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提升康復服務供給能力,逐步擴大救助範圍,提高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補助標準。
5.加強農村留守兒童、流浪兒童和流動兒童關愛保護。完善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提高監護能力,依法追究失職父母或侵害人的法律責任。加強留守兒童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學校優先滿足留守兒童寄宿需求;強化屬地政府責任,發揮群團組織及社會力量作用,加強對留守兒童的關愛幫扶。實施“情暖童心·相伴成長”“渝童成長”等兒童關愛服務項目,加強心理、情感、行為和安全自護的指導服務。建立預防、救助、教育、安置未成年人流浪的長效機制,做好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回校園等工作。推進戶籍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保障流動兒童平等享有公共教育、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促進流動兒童及其家庭融入社區。
6.建立健全基層兒童關愛保護體系。完善區縣、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兒童保護機制。督促學校、幼稚園、托育機構、醫療機構、村(居)民委員會等主體強化主動報告意識,履行未成年人身心受到威脅或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面臨其他危險情形的強制報告義務。通過“12345”等熱線,及時受理、轉介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投訴、舉報。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保護,推動兒童福利類社會組織規範化發展。加強基層兒童福利工作隊伍建設,提高服務的專業化水平。落實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的工作職責,探索建立兒童主任誤工補貼或購買服務制度。
專欄5 兒童福利提升重點工程
兒童營養改善項目。鞏固“脫貧地區兒童營養改善項目”成果,擴大項目覆蓋範圍。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完善費用分攤機制。實施學齡前兒童營養改善計畫,構建從嬰兒期到學齡期兒童連續完整的營養改善項目支持體系。
普惠托育服務機構支持項目。完善土地、住房、財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規劃建設承擔指導功能的綜合示範性托育服務機構和社區托育服務設施。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重點支持一批方便可及、價格可接受、質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務機構。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托育機構,支持幼稚園和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提供托育服務。加快嬰幼兒托育等相關專業設定,培養一批專業人才。
(五)加強家庭家教家風建設,賦能兒童健康成長。
1.發揮親職教育立德樹人作用。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親職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將立德樹人作為親職教育的首要任務,把思想品德教育融入日常生活,培養兒童的好思想、好品德、好習慣,引導兒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教育引導兒童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厚植愛黨、愛國、愛人民、愛集體、愛社會主義情懷,增強法治意識和社會責任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2.增強監護責任意識和能力。強化家長監護主體責任,落實家庭保護職責,樹立科學育兒理念和正確成才觀,遵循兒童成長規律。創造有利於兒童發展的安全、適宜家庭環境,培養兒童良好行為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尊重兒童主體地位和權利,合理安排兒童的學習和生活,增加體育鍛鍊、休息娛樂、社會實踐、同伴交往、親子活動等時間,保障兒童休息、鍛鍊、閒暇和娛樂的權利。教育引導兒童增強家庭和社會責任意識,參與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培養勞動習慣,提高勞動技能。
3.培育和營造良好家風。發揮父母的榜樣和示範作用,引領兒童踐行愛國愛家、相親相愛、向上向善的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養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杜絕浪費。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家庭文化活動,推出系列家風文化服務產品。鼓勵支持家庭提高陪伴質量,增加陪伴時間,開展遊戲、閱讀、運動、出遊等親子活動。鼓勵支持各類公益性設施、場所及城鄉社區兒童之家等建設,為開展家庭親子活動提供條件。指導幫助調適家庭親子關係,緩解育兒焦慮。
4.完善親職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實施《重慶市親職教育促進條例》《重慶市親職教育指導大綱》,編制親職教育規劃。中國小、幼稚園均建立家長學校,將親職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學校工作計畫和教師業務培訓。開展親職教育日、親職教育公益服務周等實踐活動和親職教育知識宣傳活動。實施“親職教育進萬家”,推動優質親職教育資源、產品和服務惠及更廣泛人群。培養一批專業化、高水平的親職教育指導者。
5.營造良好生育環境。落實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增強政策包容性,創造生育友好型社會環境,引導生育水平穩定提升。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增加優質普惠托育服務供給,鼓勵用人單位創辦托育託管服務設施,實施彈性工時、居家辦公等靈活的家庭友好措施。探索通過稅收減免、社保補助等方式減輕家庭服務類企業成本,促進家庭服務業提質擴容。
專欄6 兒童家庭環境建設重點工程
親職教育促進項目。將親職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系和政府購買服務目錄。親職教育指導服務中心實現區縣全覆蓋,依託婦女之家、兒童之家、家長學校等設立親職教育服務站點,打造親職教育實踐基地。發揮高校、專業協會等機構作用,開展親職教育理論研究和相關學科建設。鼓勵高校開設親職教育專業課程。
家庭生育養育支持項目。做好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生育醫療費用保障工作,減輕生育醫療費用負擔。在產假或者護理假期滿後,經單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兒假至子女一周歲止,或者夫妻雙方在子女六周歲前每年各累計休五至十天育兒假。落實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加強住房等支持政策,減輕生育養育負擔。
(六)推進兒童友好環境建設,助力兒童全面發展。
1.完善促進兒童優先發展制度體系。推動兒童優先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增強政府部門和社會公眾保障兒童權利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將兒童優先發展理念落實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供給等各方面。在國土空間規劃和城市建設、改造中提供更多適合兒童的公共設施,城鄉社區建設時提供與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嬰幼兒活動場所及配套服務設施。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兒童視角,推進城市空間和設施適兒化建設改造,加快建設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發揮兒童之家作用,整合社會資源,為兒童及其家庭提供社會化服務。
2.推進兒童文化產品和服務健康發展。製作和傳播適合兒童的圖書、電影、廣播電視節目等精神文化產品。公共圖書館單設兒童閱覽區,鼓勵社區圖書室設立兒童圖書專區。通過學校、家庭、社會等多種渠道,提升兒童及其監護人媒介素養。深化“掃黃打非”行動,大力掃除淫穢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宗教滲透等有害出版物及信息。及時整治網路遊戲、視頻、直播、學習類移動套用軟體傳播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在面向兒童的大眾傳播媒介上不得發布涉及醫療、藥品、化妝品、酒類、美容等廣告,以及不利於兒童身心健康的網路遊戲等廣告。
3.加強兒童校外活動場所建設和管理。將兒童公共設施和活動場所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增加彩票公益金對兒童活動場所的投入,加大對農村人口密集地區兒童活動場所建設和運行的扶持力度。建成重慶市青少年活動中心等重點項目。進一步擴大公共文化設施向兒童開放服務範圍,推動各類公益性活動場所對兒童免費或優惠開放。發揮校外活動場所的育人優勢,面向兒童開展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等活動。打造重慶兒童成長博覽會、少兒藝術成果展等活動品牌。
4.最佳化有利於兒童參與的環境。根據兒童的心智發展水平和表達能力,積極聽取兒童意見,在涉及兒童的法規政策制定、實施和評估中注重兒童參與,決定有關兒童發展的重大事項時吸收兒童代表參加。將兒童參與納入學校、校外教育機構、社區工作計畫。加強學校班委會和學生會建設,暢通學生參與學校事務渠道。支持共青團、少先隊、婦聯等組織開展主題鮮明、形式多樣的社會實踐及體驗活動。
5.加強兒童生態文明教育和生活環境保護。把生態文明教育納入中國小、幼稚園教學計畫,廣泛開展環境保護、垃圾分類教育和宣傳,培養兒童和家長生態文明意識,養成健康文明、綠色低碳的良好生活習慣。為兒童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控制和治理大氣、水、土壤等環境污染以及城市點源污染和農村面源污染,加強水源保護和水質監測,持續推進農村供水保障工程,提高農村自來水普及率,分類推進農村“廁所革命”,擴大人均公共綠地面積和綠化覆蓋率。
6.強化突發事件處置中對兒童的保護。在制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時統籌考慮兒童的特殊需求。制定兒童防護用品標準,建立家庭應急物資儲備兒童目錄,應急物資儲備應豐富兒童食品、藥品、用品的種類。學校、幼稚園、托育機構、校外教育機構和社區定期開展防災減災、道路交通、消防應急綜合演練等活動,提高兒童應急避險和自救自護能力。公共場所發生突發事件時,優先救護兒童。
專欄7 兒童社會環境建設重點工程
兒童文化產品提升項目。擴大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服務範圍,根據兒童需求提供更多的高質量文化產品供給。實施兒童重大公益出版工程,推出一批少兒精品出版物;製作一系列登入省級衛視平台的重慶產優秀卡通片。增加對少兒圖書館、學校、社區兒童閱覽室的投入。
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建設項目。建立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地方標準體系和建設指南,推進社會政策友好、公共服務友好、權利保障友好、成長空間友好、發展環境友好的城市和社區建設,在全市開展兒童友好城市建設試點,積極打造一批兒童友好社區。
兒童服務社會組織培育項目。逐步擴大政府購買兒童保護與服務項目的範圍,優先購買面向城鄉社區、家庭和學校的兒童服務類社會組織的服務。通過項目合作、重點推介、孵化扶持等方式,培育一批專業性兒童服務類社會組織和志願服務組織。
(七)健全法治保障體系,維護兒童合法權益。
1.落實保障兒童權益的法律法規。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修訂未成年人保護、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反家庭暴力等地方性法規,探索制定兒童安全、福利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加大兒童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監督力度,推動將未成年人犯罪懲戒、矯治工作納入人大監督重點。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及時發現和處置監護侵害、家庭暴力、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食品藥品安全隱患等問題,全面落實兒童權益保障主體責任。加大針對兒童保護重點問題的司法處罰力度。
2.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嚴格落實限制適用逮捕措施、強制辯護、社會調查、心理評估、法定代理人或合適成年人到場、附條件不起訴、不公開審理等特別程式。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應當確定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專門人員負責辦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進一步擴大服務範圍。完善司法救助實施辦法,保障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未成年人獲得有針對性的經濟救助、身心康復、生活安置、復學就業等多元綜合救助。
3.全面保障兒童民事權益。依法保障兒童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開展涉及兒童權益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探索父母婚內分居期間未成年子女權益保護措施,依法保障父母離婚後未成年子女獲得探望、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依法保障兒童和胎兒的繼承權和受遺贈權,依法保護兒童名譽、隱私和個人信息等人格權,對食品藥品安全、產品質量、菸酒銷售、文化宣傳、網路傳播中侵害兒童合法權益的行為,開展公益訴訟工作。
4.完善落實兒童監護制度。強化監督監護人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和保護職責,依法規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委託他人監護未成年子女的責任義務,對監護人存在管教不嚴、監護缺位等問題導致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或受到侵害的,向監護人發出“督促監護令”。在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開展親職教育指導工作,有效防止早婚早育和早婚輟學行為。村(居)民委員會指導、幫助和監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村(居)兒童主任切實做好兒童面臨監護風險或受到監護侵害情況的發現、核實、報告工作。應急管理部門、衛生健康部門、公安機關等人員和單位在突發事件中接觸、知曉有監護缺失未成年人的,要在第一時間履行報告義務,對符合法定情形的兒童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代表國家進行監護,確保突發事件情況下無人照料兒童及時獲得臨時監護。
5.加強兒童保護法治宣傳教育。廣泛開展涉及兒童保護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完善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參與的兒童法治教育工作機制,提高兒童法治素養。將反家暴、預防性侵害、防止校園欺凌等教育納入學校法治課程,推進“法治進校園”常態化。推動法治副校長充分履職,做好“莎姐”等未成年人工作品牌,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建設,運用“以案釋法”“庭審進校園”“模擬法庭”等多樣化方式開展法治教育。
6.預防和依法嚴懲侵害兒童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禁止使用童工行為的日常巡視監察和專項執法檢查,嚴格執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用人單位定期對未成年工進行健康檢查,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從事過重、有毒、有害等勞動或危險作業。進一步完善預防性侵未成年人、保護未成年人人身權益機制,加強兒童預防性侵害教育,預防和依法嚴懲性侵害兒童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反家庭暴力宣傳,及時受理兒童遭受家庭暴力的違法犯罪案件,對構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從嚴處理重大惡性案件,有效減少針對兒童的家庭暴力。完善落實預防、打擊、救助、安置、康復為一體的反拐工作長效機制,實施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畫。開展對引誘、教唆、欺騙、強迫、容留兒童吸毒犯罪專項打擊行動,實施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工程。依法嚴懲脅迫、引誘、教唆未成年人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行為,禁止對兒童實施侮辱、誹謗、威脅或者惡意損害形象等網路欺凌行為,嚴厲打擊利用網路誘騙兒童參與賭博以及實施敲詐勒索、金融詐欺等違法犯罪行為。
7.有效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加強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的早期預防和科學矯治,落實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分級干預制度,制定分級矯治實施辦法。強化罪錯未成年人親職教育,探索將親職教育作為不捕不訴的重要參考。加強專門學校建設和專門教育工作,明確對有嚴重不良行為未成年人送專門學校矯治的程式和條件,依法採取教育矯治措施。積極構建社區矯治監管教育幫扶體系,對涉罪未成年人堅持依法懲戒與精準幫教相結合,提升教育矯治質量。依法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在復學、升學、就業等方面的同等權利,確保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視。
專欄8 兒童法律保障重點工程
兒童特殊司法保護項目。依法保障涉案兒童的隱私權、名譽權、知情權、參與權等訴訟權利。對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且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其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落實未成年犯罪人員與成年人分別關押、分別管理、分別教育制度。
兒童防性侵治理項目。完善性侵兒童犯罪信息庫,建立重點人群和高風險家庭排查機制,探索建立性侵害兒童犯罪人員信息公開制度。依法嚴懲對兒童負有特殊職責人員實施的性侵害行為。落實從業資格查詢及從業禁止制度,開展學校從業人員風險隱患排查,限制有相關違法犯罪記錄、存在心理障礙等問題人員從事學校相關工作。落實兒童性侵害案件強制報告制度。
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矯治項目。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納入平安建設考核。建立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資料庫,區縣建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立對嚴重不良行為兒童的幫教機構,協助司法機關開展幫教工作。
四、組織實施
(一)明確實施責任。完善落實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規劃實施工作機制。全市各級政府負責規劃的實施工作,有關部門和人民團體根據職能職責負責規劃目標任務的具體落實,各級婦兒工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工作。
(二)強化規劃銜接。將規劃實施工作和兒童事業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市級有關部門和人民團體根據職責分工制定規劃實施方案,並報送市婦兒工委辦公室。各區縣政府結合實際參照制定實施本級兒童發展規劃。
(三)健全工作機制。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將規劃實施納入政府議事日程和考核內容,將規劃目標分解到責任單位並納入部門目標責任管理。健全督導檢查制度,定期對規劃落實情況開展督查。健全報告制度,責任單位每年向市婦兒工委報告規劃落實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區縣婦兒工委每年向市婦兒工委報告本地區規劃實施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問題協商制度,定期召開婦女兒童工作會議、婦兒工委全體會議、聯絡員會議等,協商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健全規劃實施示範制度,對在兒童發展規劃實施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予以表彰。
(四)加大經費支持。全市各級政府將實施規劃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實現兒童事業和經濟社會同步發展。重點支持渝東北、渝東南地區兒童事業發展,支持特殊困難兒童群體發展。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源,共同發展兒童事業。
(五)增強實施能力。將兒童優先原則、兒童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納入各級幹部學習內容。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加強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能力建設,強化使命擔當、提高履職能力,為規劃實施提供重要的組織保障。創新工作方法,採取分類指導、示範先行等方式推進規劃實施。
(六)加強宣傳研究。加強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兒童和兒童工作重要論述的學習宣傳,切實增強做好兒童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宣傳兒童事業的發展成就,總結實施規劃中的經驗和成效,營造有利於兒童發展的社會氛圍。加強重慶市兒童工作資源中心建設,依託市內外高校、研究機構、社會組織等打造兒童發展研究基地,開展兒童理論與實踐研究,培育專業研究力量。
(七)鼓勵廣泛參與。健全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教育網路,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慈善機構和公益人士參與保護兒童權益、促進兒童發展等工作。
五、監測評估
(一)完善監測評估制度體系。對規劃實施實行年度監測、中期評估、終期評估。市、區縣婦兒工委設立監測評估領導小組,由同級婦兒工委及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負責監測評估工作的組織領導、監測評估方案的審批、監測評估報告的審核等。領導小組下設監測組和評估組。
監測組由市、區縣統計部門牽頭,相關部門負責規劃統計監測的人員組成。負責監測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監測方案和指標體系,收集、分析反映兒童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年度統計監測報告和數據報表,編輯出版年度兒童統計資料等。
評估組由市、區縣婦兒工委辦公室牽頭,由相關部門負責規劃實施的人員組成。負責評估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評估工作,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中期和終期評估報告。
(二)開展兒童發展統計監測。建立兒童發展綜合統計制度,規範和完善與兒童生存、發展有關的統計監測指標體系,並納入政府和部門常規統計和統計調查內容。建立健全市、區縣兒童發展監測資料庫,鼓勵支持相關部門對兒童發展缺項數據開展專項統計調查。
(三)提升監測評估工作水平。加強監測評估工作培訓和部門協作,規範監測數據收集渠道、報送方式,提高數據質量。運用網際網路和大數據等,豐富兒童發展和分年齡統計信息。科學制定監測評估方案,採取科學的評估方法,探索開展第三方評估,提升監測評估工作科學化、標準化、專業化水平。
(四)加強監測評估成果運用。發揮監測評估結果服務決策的作用,監測評估領導小組定期向同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報送監測評估情況,為決策提供依據。加強對監測評估結果的研判和運用,對評估發現的突出問題和短板弱項及時提出對策建議,並總結推廣好的做法和成功的經驗。運用監測評估結果指導下一階段規劃實施,實現規劃實施的常態化監測、動態化預警、精準化干預、高質量推進,確保規劃各項目標任務的完成。

修訂信息

2022年7月29日,重慶市人民政府印發《重慶市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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