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州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西雙版納州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已經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同意,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2月14日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雙版納州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14日
  • 發布單位: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推動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對於支持防災減災救災、助力生態文明建設、大氣污染防治、服務農業生產順利開展等具有重要意義。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47號)和《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雲政辦發〔2021〕17號)精神,推進我州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新發展理念,認真貫徹州委、州政府決策部署,準確把握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基礎性、公益性定位,完善體制機制,圍繞鄉村全面振興、生態文明建設等重大任務,加強能力建設,加快新技術套用,提高作業水平,強化監管措施,不斷提升人工影響天氣事業對西雙版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能力和服務效益,為把西雙版納建成美麗雲南典範提供有力支撐。
(二)目標任務。到2025年,形成組織完善、投入穩定、裝備精良、服務精細、保障有力的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體系,人工影響天氣實現由應急型向常態化轉變,業務現代化水平和精細化服務能力穩步提升,安全風險綜合防範能力明顯增強,體制機制和政策環境更加最佳化,人工增雨作業影響面積達到0.8萬平方千米以上,年增加降水約2.0億立方米以上。到2035年,推動我州人工影響天氣業務、科技和服務能力達到省內中等以上水平。
二、做好重點領域服務保障
(三)服務農業防災減災。開展水稻、玉米等糧食和普洱茶、橡膠中幼林等高原特色現代農業主產區乾旱、冰雹等災害的風險評估和精細化區劃工作。針對全州糧食主產區和高原特色現代農業種植區、重要農事季節,加大人工增雨作業力度,動態監測災害性天氣,強化區域聯防,減輕災害損失,保障農業生產、重要農產品供給和農民增收。(州氣象局、州農業農村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助力生態文明建設。針對我州加快建設雲南省南部邊境熱帶森林生態屏障區和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的需求,制定人工影響天氣工作計畫,開展常態化人工增雨作業,提升城市環境、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重點水庫和重要河流水源區的人工影響天氣保障能力,有效發揮在空氣品質改善、城市環境最佳化、涵養水源、生態保護、水庫增蓄水等方面的作用。(州氣象局、州發展改革委、州自然資源局、州生態環境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水利局、州林草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助力普洱茶防雹增產。聚焦我州普洱茶主要種植區,選取1-2個品質優良、經濟價值高的普洱茶種植區,在春茶採摘期開展試驗性人工防雹作業,提升普洱茶冰雹災害防禦能力,有效降低災害損失。(州氣象局、州農業農村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做好重大活動和應急保障服務。加強部門應急聯動和信息共享,完善應對嚴重乾旱、森林火災火險、重污染天氣等事件的人工影響天氣應急工作機制,及時啟動地面火箭、煙爐和空中增雨飛機相結合的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根據重大活動需要,開展空地一體的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保障重大活動順利開展。(州氣象局、州生態環境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水利局、州應急局、州林草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增強基礎業務能力
(七)提升監測能力。加強西雙版納新一代天氣雷達和南糯山713天氣雷達運行與監測,消除空中雲降水探測短板。聚焦我州地面火箭和煙爐作業點重點作業區域,最佳化地面觀測站網布局,加快鄉鎮六要素自動站建設和自動氣象站通信網路升級改造,推進標準化固定作業點六要素自動站配備,提升雲降水地面探測能力。構建由氣象衛星、新一代天氣雷達、地面氣象觀測共同組成的雲水資源立體監測系統,為人工影響天氣監測預警、指揮作業和效果評估提供基礎支撐。(州氣象局、州發展改革委、州財政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八)提升作業能力。合理最佳化作業點布局,在生態保護區、糧食和高原特色農業主產區、雹災多發區增設標準化固定作業點,每個縣市至少建設2個標準化固定作業點,提升全州作業能力。圍繞大氣污染防治、水庫蓄水和邊境乾旱等需求增設地面煙爐作業點。推進火箭和煙爐作業裝備自動化、信息化更新改造。建設州、縣(市)人工影響天氣專用無線通信網路和智慧型物聯站點。購置更為高效、安全、綠色作業彈藥,提高增雨效率。協調省氣象局增雨飛機開展增雨作業,擴大增雨作業影響區範圍。(州氣象局、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財政局、州生態環境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水利局、州林草局、西雙版納機場,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九)提升指揮能力。推進州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指揮平台建設,提昇州人影中心指揮調度能力和縣級區域聯合作業水平。加快西雙版納新一代天氣雷達系統本地化業務套用系統建設,充分發揮新一代天氣雷達對強對流天氣的探測優勢。做好長期氣候趨勢預測和中短期天氣預報,提前研判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條件。加強雲降水數值預報系統和人工影響天氣一體化業務系統本地化運行,提高作業條件識別、科學指揮和效果評估能力。(州氣象局、州發展改革委、州財政局、西雙版納機場,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科技創新和人才支撐
(十)加強關鍵技術攻關。建立人工影響天氣科技創新體系。支持人工影響天氣套用研究,科學分析降雨雲系、冰雹生消、移動路徑和影響區域,建立完善人工增雨、防雹作業條件指標體系,加強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效益評估,提升增雨、防雹作業條件監測預報、效果檢驗和效益評價等能力和水平。加強與省人影中心和其他州市合作交流,吸收先進技術成果,提高技術創新水平。(州科技局、州教育體育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氣象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健全州、縣(市)人影辦人員配置。強化科技人才隊伍培養,選拔全州優秀指揮、作業人員加入全省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技術創新隊伍。統籌人工影響天氣作業隊伍集約發展,加強基層作業隊伍建設,組建由氣象部門指揮、專業隊伍組成的作業隊伍。建立常態化培訓機制,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技術培訓,提升專業化水平。健全火箭作業人員激勵機制,按照規定保障作業人員勞動保護、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合理待遇。探索作業人員納入民兵預備役管理。(州氣象局、州教育體育局、州科技局、州財政局、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州衛生健康委、西雙版納軍分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健全安全監管體系
(十二)落實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和《西雙版納州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辦法》,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三個必須”要求,完善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嚴格落實安全風險分級負責制。每年至少開展2次人工影響天氣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強化隱患整改。制定完善安全事故處置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依法履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職責,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各縣、市人民政府負責,州氣象局、州應急局等督促落實)
(十三)加強重點環節安全監管。健全部門間緊密協作的聯合監管機制,加強作業裝備年檢、維護等安全管理。強化火箭彈藥運輸存儲管理,依法依規辦理跨省、州(市)、縣(市)的彈藥運輸許可證,租用民爆運輸車輛運輸;實行非作業期火箭彈藥集中存儲,作業期縣市租用民爆專庫存儲彈藥,嚴格流向信息登記制度。強化作業人員信息備案。落實作業公告、空域申請、射界管理、作業安全保衛、作業站點巡查等工作制度。定期購買作業點公眾責任險,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加強作業點安全等級評定,提升作業點安全等級。(州氣象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應急局、西雙版納軍分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提高安全技術水平。全面實施作業裝備質量提升行動,加快列裝更高安全性能的作業裝備,限期淘汰落後和老舊火箭裝備,推進新建、遷建作業點新型作業裝備配備。火箭發射系統安全鎖定裝置加裝率達100%,套用物聯網、智慧型識別、信息安全等技術,實現彈藥流轉信息化。推進作業點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加強人工影響天氣安全管理智慧型化平台套用,實現對作業點、作業裝備、彈藥庫的遠程監控和實時風險監控預警。(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氣象局、州發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保障機制
(十五)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州、縣(市)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領導小組,完善工作職責分工,建立人工影響天氣協調會議制度,全面加強對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組織領導、政策指導和統籌規劃。州氣象局牽頭組織編制全州“十四五”人工影響天氣發展規劃,各級政府要加強本地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建立相應的協調製度,將其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統籌考慮。加強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業務、設施裝備、作業隊伍保障和安全生產管理。(州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健全聯動機制。加強州與縣市、部門之間、區域之間、軍地之間的溝通協調,建立上下銜接、分工協作、統籌集約的人工影響天氣工作聯動機制,協同做好人工影響天氣工程建設、科技研發攻關、業務運行保障及監管、協調和服務等方面工作。(州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加大投入力度。探索建立人工影響天氣經費多渠道投入機制,通過納入地方政府預算、政府購買服務、部門支持、企業投入等方式加大經費投入力度。各級政府要將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有關經費列入本級政府預算,落實各項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經費保障。最佳化投入結構,重點支持人工影響天氣能力建設、運行、作業保障和關鍵技術研發等。生態環境、林草、農業、水利、應急等部門要建立對人工增雨作業的長效投入機制,按需保障。(州財政局、州發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生態環境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水利局、州應急局、州林草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依法依規管理。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雲南省人工影響天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完善配套規章制度。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類組織依法依規開展人工影響天氣相關活動。強化人工影響天氣標準實施與監督,提高規範化管理水平。(州氣象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應急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加強科普宣傳。將人工影響天氣科普宣傳作為公益宣傳的重要內容,納入國民素質教育體系,融入全州氣象科普基地、防災減災基地和科普場館等內容建設。推進州級人工影響天氣科普示範基地建設。積極開展氣象科普進農村、進學校、進社區等多種形式的科普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對人工影響天氣的科學認識。加強社會輿論引導,通過多種渠道科學解釋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原理,努力營造關心支持人工影響天氣事業發展的深厚氛圍。對在人工影響天氣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州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解讀

現將《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政策解讀如下:
一、背景依據
推動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對於支持防災減災救災、助力生態文明建設、大氣污染防治、服務農業生產順利開展等,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我州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力度不斷加大,組織機構不斷完善,作業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斷提升,在抗旱減災、農業生產、庫塘蓄水、森林防火、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因長遠規劃缺乏、體制機制不完善、經費投入不足等因素影響,人工影響天氣業務體系逐漸弱化,基礎設施條件差,作業隊伍力量薄弱,彈藥存儲和運輸安全水平低,明顯落後於其它州市,不能滿足我州人影作業的實際需要。
2020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47號),2021年3月,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雲政辦發〔2021〕17號),對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作出了部署要求。為進一步加快西雙版納州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明確“十四五”期間和到2035年全州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目標和主要任務,我們制定了《西雙版納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
二、任務目標
本《實施方案》著眼於貫徹落實中央和省政府關於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要求,進一步明確了我州人工影響天氣未來5年發展規劃,為“十四五”時期及未來一段時期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提供了行動綱領和根本遵循,有利於全面強化我州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為抗旱增雨、生態文明建設、農業防災減災提供人影保障。
三、主要內容
本《實施方案》共6個部分19小項,包括:總體要求、做好重點領域服務保障、增強基礎業務能力、強化科技創新和人才支撐、健全安全監管體系、完善保障機制。
四、涉及範圍
本《實施方案》適用於指導建立完善西雙版納州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體系,制定西雙版納州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各階段發展規劃,開展相關工作。涉及的單位有:州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州氣象局、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財政局、州生態環境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水利局、州應急局、州林草局、州農墾局、西雙版納機場、西雙版納軍分區)、各縣、市人民政府、州公安局、州自然資源局、州科技局、州教育體育局、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州衛生健康委。
五、執行標準
本《實施方案》遵循以下標準:
(一)行業標準
《人工影響天氣安全 地面作業空域申請和使用規範》(QX/T547-2020)
《大型活動氣象服務指南 人工影響天氣》(QX/T492-2019)
《地面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安全管理要求》(QX/T297-2015)
《人工影響天氣地面作業單位安全檢查規範》(QX/T340-2016)
《人工影響天氣火箭彈運輸存儲要求》(QX/T493-2019)
《人工影響天氣作業點防雷技術規範》(QX/T226-2013)
(二)地方標準
《人工影響天氣固定作業點建設》(DB53/T678-2015)
六、注意事項
(一)合理最佳化作業點布局。每個縣市至少建設2個標準化固定作業點,提升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能力。
(二)建立常態化培訓機制。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技術培訓,提升專業化水平。
(三)落實安全生產領導責任。每年至少開展2次人工影響天氣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強化隱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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