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府制定價格暫行規定》是西安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政府制定價格暫行規定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西安市政府制定價格暫行規定》是西安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西安市政府制定價格暫行規定》是西安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2003年4月7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1號公布) 第一條 為規範政府制定價格行為,提高政府價格決策的科學性和透明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及...
(一)自主制定屬於市場調節的價格;(二)在政府指導價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價格;(三)制定屬於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產品範圍內的新產品的試銷價格,但特定產品除外;(四)投訴、舉報、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價權利的行為;(五)對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提出調整建議;(六)向價格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了解有關...
市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所屬成本監審機構根據重要商品成本監審相關規定,對開發企業申報定價成本進行成本監審。成本監審機構按照《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陝西省定價成本監審操作規範》依法對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定價成本進行成本監審,核算定價成本,並出具《成本監審報告》。《成本監審報告》確定的經濟適用住房定價成本,是...
二十六、西安市政府制定價格暫行規定(2003年4月7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1號公布) 二十七、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的暫行規定(1993年11月25日西安市人民政府發布) 二十八、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督查工作的暫行規定(1993年11月25日西安市人民政府發布) 二十九、...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西安市社會保險費地稅征繳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頒布單位 西安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0.04.28 實施時間 2000.05.01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深化我市社會保障制度改革,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根據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省政府...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3日 內容條款 西安市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本市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行為,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形成機制,發揮價格槓桿的調節作用,提高停車資源利用效率,促進停車設施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陝西省價格條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於陝西省內制定或者調整城鎮供水價格行為。第三條 城鎮供水價格是指城鎮公共供水企業(以下稱供水企業)通過一定的工程設施,將地表水、地下水進行必要的淨化、消毒處理、輸送,使水質水壓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後供給用戶使用的水價格。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是城鎮供水價格的主管部門。
第四條 政府制定價格聽證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效率的原則,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第五條 實行定價聽證的具體項目通過《陝西省定價聽證目錄》(以下簡稱《定價聽證目錄》)確定,《定價聽證目錄》由省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據《陝西省定價目錄》制定並公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實行定價聽證的項目自動進入《定價...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根據授權,按照經營性服務價格管理目錄規定的定價許可權和範圍制定本地區內執行的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並在公布之日起30日內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第十二條 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屬於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經營性服務價格,應當履行價格調查、成本監審或者成本調查、聽取社會意見、...
《西安市制止價格欺詐和牟取暴利條例》是為制止價格欺詐和牟取暴利行為,保護消費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由西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1996年12月26日發布並實施。修訂信息 西安市制止價格欺詐和牟取暴利條例 (1996年10月31日西安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
第一條 為規範涉案物品的估價,維護國家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涉案物品,是指市、區、縣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辦理行政、民事、經濟、刑事案件中扣押、沒收、追繳的需要確認價格的物品,以及民事、經濟案件中當事人對...
條例信息 【發布單位】西安市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2002-07-05 【生效日期】2002-07-05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西安市涉案物品價格鑑證條例 (1997年4月3日西安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1997年5月31日陝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
物業企業若要變更物業項目服務等級的,須先經住建部門對變更後的服務等級進行認定和備案,對應的收費標準按上述程式規定調整後抄送同級發改、市場監管部門。當前,西安市各區縣發改、住建、市場監管、街道辦已陸續召開物業企業政策培訓會,督促物業企業儘快完成調價程式。物業企業履行調價程式需要一定的過渡時間,在調價...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西安市文物市場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西安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4.08.15 實施時間 2004.08.15 一、第二條修改為:“本辦法所稱文物市場系指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的文物專營商店和文物監管物品交易場所。”二...
《西安市股票管理暫行辦法》在1988.11.02由西安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股票管理,引導資金合理流動,維護股份制企業和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轄區內具有法人資格的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和鄉鎮、街道企業發行的股票。第三條 本辦法...
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利用其優勢地位,利用契約格式條款侵犯另一方合法權益。不得利用契約格式條款作出對其它經營者、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西安市電子商務交易管理辦法的通知第十六條鼓勵電子商務經營者採用契約示範文本或者參照契約示範文本制定電子商務交易契約格...
《西安市國有土地儲備暫行規定》在2002.06.19由西安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最佳化土地資源配置,促進土地合理開發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有土地儲備適用...
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設定。人員編制 市物價局機關行政編制2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處級領導職數10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監察室主任各1名)。領導信息 惠應吉 局長 職責 主持全局工作,分管辦公室 馬世威 副局長 職責 分管收費管理處、房地產價格管理...
第十五條起草地方性法規和省人民政府規章涉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起草部門應當事先徵求省財政、物價主管部門的意見。地方性法規規定和省人民政府規章規定的收費,具體徵收管理辦法,由省財政、物價主管部門會同省級有關部門制定報省人民政府批准。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的地方性法規規定的收費,具體徵收辦法由西安市...
《實施細則》是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檔案。《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供熱管理,維護供熱單位和熱用戶的合法權益,根據《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行政管理部門應組織制定全市集中供熱企業獎勵考核辦法。市、區(縣)和開發區管委會分別對各自...
明確住房租賃管理職責,規範住房租賃行為,保護住房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著力解決西安市住房租賃市場監管制度措施不完善、市場秩序不規範等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西安市城市房屋租賃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結合西安市住房租賃市場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物價部門要牽頭依法依規抓緊制定網約車政府指導價,必要時依法實施,並依法納入政府定價目錄。要規範網約車價格行為,從嚴從重處罰價格違法行為。通信主管部門和網信、公安、交通部門對網約車經營者非法收集、存儲、處理和利用用戶有關信息,以及違反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有關規定、危害國家網路安全的,依法進行查處。對行業管理...
(二)對承租國有直管住宅房屋的承租人,產權人放棄產權的,安置的住宅房屋建築面積中原自住面積部分,按當年房改規定的成本價格結算,超出原自住面積部分(不含本細則第三十四條規定增加的面積),按安置用房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結算。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的確定,按照《西安市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暫行規定》執行。第二十七條...
(三)租賃經營人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九條規定的,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本決定自2008年4月20日起施行。《西安市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西安市汽車租賃業管理辦法(修正)(1998年5月29日市人民政府發布 根據市人民政...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西安市生產、維修、銷售消防產品暫行規定》的決定。2004年6月4日西安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04年8月15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49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文名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西安市生產、維修、銷售消防產品暫行規定》的決定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