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回響機制,提升氣象災害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減輕或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 頒布時間:2020年3月6日
  • 實施時間:2020年3月6日
  • 發布單位: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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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條例》《江蘇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蘇州市氣象災害防禦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江蘇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江蘇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蘇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預案,結合我市實際,編制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影響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颱風、暴雨、暴雪、寒潮、大風、低溫、高溫、乾旱、雷電、冰雹、龍捲風、霜凍、冰凍、大霧、霾等氣象災害的防範和應對工作。
其中,颱風災害、乾旱災害和霾災害分別按《蘇州市防颱風應急預案》、《蘇州市防汛防旱應急預案》和《蘇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處置;因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環境污染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水上突發事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生產安全事故、危險化學品爆炸或泄漏事故等,按其他有關應急預案處置。
1.4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以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首要目標,最大程度減少災害損失。
預防為主、防救結合。加強氣象災害預警,實行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防災與非常態救災相結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堅持屬地為主、條塊結合的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機制,按照氣象災害等級分級負責、上下聯動。
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強化部門間信息共享和應急聯動,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提升全社會抵禦災害的綜合防範能力。
2  組織體系
2.1  市級應急指揮機構
當發生或即將發生跨市(區)級行政區域大範圍氣象災害,並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大危害時,根據氣象監測預警信息,市政府成立市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指揮氣象災害應對工作。
指揮長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必要時,市政府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由市長或常務副市長擔任指揮長,分管副市長擔任常務副指揮長;副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水務局局長、市應急局局長和市氣象局局長擔任。
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園林綠化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局、市糧食和儲備局、市廣電總台、蘇州軌道交通集團、蘇州供電公司、電信蘇州分公司、移動蘇州分公司、聯通蘇州分公司、市氣象局、蘇州通管辦、蘇州軍分區、市消防救援支隊、武警蘇州支隊、蘇州水文局等部門和單位分管負責人組成。根據應對工作需要,成員可增加縣級市(區)政府(管委會)、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負責人。
2.2  辦事機構及職責
市指揮部下設市氣象災害防禦辦公室,設在市氣象局,由市氣象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成員單位有關處室負責人為聯絡員。
主要職責:提出啟動或終止氣象災害應急回響建議;根據市指揮部授權起草發布相關氣象災害防禦的文稿和宣傳信息,負責相關信息的上傳下達;指導相關縣級市(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做好氣象災害預警應急工作;負責市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承擔市指揮部的日常事務和臨時交辦的工作。
2.3  成員單位職責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做好氣象災害預報預警和防災指引信息發布,統籌協調災害防禦和應急救援的宣傳報導、新聞發布,做好輿情收集分析和輿論引導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與氣象災害有關的防災減災項目中央預算資金對上爭取。
市教育局:負責指導督促學校、幼稚園等教育機構落實氣象災害防禦措施,根據防災救災需要組織師生疏散轉移、停止室外教學活動、必要時停課等;指導督促學校開展氣象災害防禦知識宣傳教育。
市工信局:負責指導危險地區或受災地區有關工業企業人員開展自救互救。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道路交通治安秩序,統籌協調有關路段的交通管制和疏導工作,維護道路暢通;負責協助動員受災害威脅區域的人員疏散轉移,情況危急時依法強制組織避災疏散;組織警力做好災區社會治安秩序維護工作。
市民政局:協調做好受災地區特困人員、孤兒、低保等困難對象和流浪乞討人員等的救助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市級氣象災害應急資金保障工作,做好資金的審核、撥付工作。
市人社局:負責指導各企業單位高溫情況下採取防暑降溫措施;加強高溫時段勞動保障監察。
市資源規劃局:負責指導開展因氣象災害引發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和治理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指導由氣象因素引發的環境污染、重污染天氣等的應急處置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指導督促建築工地、危房等的氣象災害防禦和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停止戶外、高空和高溫作業;組織開展危舊房屋等的安全應急檢查,協助做好危房等人員的撤離疏散;指導管理災後重建工程設計、施工等工作;負責指導督促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落實氣象災害防禦措施。
市園林綠化局:負責園林、城市綠化、林業等的氣象災害防禦工作,必要時關閉相關園林景區;組織修復被毀的園林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組織清除樹枝積雪、清理倒伏樹木,協助恢復交通、輸電、通信暢通;指導開展因氣象災害引發的森林防火監測預警工作。
市城管局:負責城市道路、橋樑、涵洞、隧道、城市照明等市政設施的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做好市區骨幹道路、高架快速路、大型橋樑、涵洞、隧道等的積雪清掃工作;負責霓虹燈、廣告牌等戶外廣告設施的安全管理。
市交通局:負責指導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的氣象災害防禦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做好國道省道、高速公路等的清雪除冰工作;組織做好公車、計程車、軌道交通等的安全營運工作,加強客運組織,保障市民出行安全;負責指導督促港口、碼頭等落實氣象災害防禦措施;負責協調救災物資和救援人員的運輸車輛;負責組織搶修因災損毀的道路和設施。
市水務局:負責組織水旱災害防禦及應急水量調度、城市排澇等工作;負責水旱災害期間重要水工程的調度工作;負責防汛應急搶險技術支撐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水利防洪設施的巡查及水情旱情監測預警;負責指導督促供水設施的防凍、搶修和安全供水保障工作。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協調種植業、畜牧業、漁業和設施農業等的氣象災害防禦和應急救災工作;負責農業救災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管理工作;指導農業緊急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工作。
市商務局:負責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場應急供應;負責指導督促加油站等落實氣象災害防禦措施。
市文廣旅局:負責及時發布氣象災害旅遊安全提示和出遊預警信息,指導旅遊企業做好旅遊線路調整和旅遊安全工作;負責指導督促旅遊景區開展氣象災害防禦和應急處置工作。
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醫療力量,做好醫療救治準備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因災傷病人員醫療救治和災區衛生防疫等工作。
市應急局:負責組織指導災情收集核查、損失評估和統一發布;指導督促企業落實災害防禦和安全措施;協調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工作,緊急情況下按程式提請、銜接駐蘇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損毀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調撥和緊急配送。
市糧食和儲備局:負責做好市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並做好救災物資的緊急配送。
市廣電總台:負責及時準確播發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根據要求及時增播、插播氣象防災信息和公眾防禦指引信息。
蘇州軌道交通集團:負責防範雷災、風災、雪災和水災等可能導致軌道交通設施損毀或線路斷線等事故,組織搶修因災損毀的軌道交通設施。
蘇州供電公司:負責保障防災搶險和生命線工程的電力供應;負責防範雪災、雷災、風災和水災等可能導致輸電線路斷線、電桿倒塌等事故,組織搶修因災損毀的電力設施,儘快恢復生產和生活用電。
電信、移動、聯通蘇州分公司:負責保障應急通信系統的正常運行,及時修復因災損毀的通信設施;負責按要求及時做好重大氣象災害的手機簡訊全網發布工作。
市氣象局:承擔市氣象災害防禦辦公室工作;負責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綜合研判氣象災害發展態勢,為災害防禦和應急處置提供決策支持;負責指導氣象災害調查和風險區劃;負責做好職責範圍內的雷電災害防禦工作。
蘇州通管辦:負責組織協調各通信運營企業及時做好重大氣象災害的手機簡訊全網發布工作。
蘇州軍分區:根據應急救援請求,按有關規定辦理報批手續,並及時組織調度兵力、裝備參與應急救援,協助轉移民眾。
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組織消防救援隊伍參加人員搜救、應急搶險等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武警蘇州支隊:負責組織武警部隊參加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協同公安部門維護當地秩序,保衛重要目標。
蘇州水文局:負責水情、汛情監測,及時提供水文監測信息。
根據工作需要增加的其他成員單位,按照部門職能參與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2.4  縣級市(區)應急指揮機構
各縣級市(區)政府(管委會)要建立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針對當地的氣象災害發生情況,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回響,組織做好應對工作。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對縣級市(區)的相關工作進行指導。
2.5  應急工作組
市政府根據應急處置實際需要,對市指揮部領導和成員進行調整,並抽調相關人員設立綜合協調組、安全保供組、交通保暢組、搶險救災組、宣傳組、專家組等應急工作組,各工作組及成員單位可視不同災種的應急處置需要適時調整,各工作組組長由市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指定。
2.5.1  綜合協調組
綜合協調組由市應急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旅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氣象局、蘇州軍分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及時匯總掌握氣象災害發展態勢和災情險情,組織分析研判;以市指揮部名義部署搶險救災和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縱向、橫向和各應急工作組的綜合協調等工作。
2.5.2  安全保供組
安全保供組由市應急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糧食和儲備局、蘇州供電公司等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加強危險化學品、供水供氣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檢查和災害防範,保障生產安全;負責落實生活保供,做好供水供氣供電應急供應,保障糧油蔬菜等基本生活物資市場供應充足和物價穩定,把對市民生活的影響降至最低。
2.5.3  交通保暢組
交通保暢組由市公安局、市園林綠化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蘇州軍分區、武警蘇州支隊等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指揮協調應對氣象災害保障道路暢通和交通安全等工作;負責及時清除高速公路、國道省道、高架路段、城市道路、橋樑、涵洞、隧道、碼頭等的冰雪和積澇,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2.5.4  搶險救災組
搶險救災組由市應急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糧食和儲備局、蘇州供電公司、電信蘇州分公司、移動蘇州分公司、聯通蘇州分公司、蘇州軍分區、市消防救援支隊、武警蘇州支隊等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氣象災害的搶險救災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和轉移安置受災民眾;維護社會治安;緊急調撥、管理、分配重要應急物資和救災款物;負責搶險、受災傷病人員的救治,組織衛生防疫;負責電力、通信、交通等恢復和保障。
2.5.5  宣傳組
宣傳組由市委宣傳部、市水務局、市應急局、市廣電總台、市氣象局等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把握輿論導向,加強宣傳力度,更大範圍讓市民知曉防範氣象災害相關知識和應對措施,第一時間發布各類預警信息,提高公眾的防範避險意識;負責組織氣象災害防禦和應急處置宣傳報導,必要時召開新聞發布會。
2.5.6  專家組
專家組由市氣象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隊、蘇州水文局等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天氣變化趨勢的分析研判,為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提供災害動態預測、分析評估、決策諮詢和處置建議等。
3  監測預警
3.1  監測預報
各有關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完善災害監測網路,提高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綜合監測能力;完善災害預報體系,提升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天氣的精細化預報服務能力。
3.2  風險預警
氣象部門根據氣象災害發生髮展情況,及時製作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為各級政府及相關行業、公眾先期防禦和災害應急處置準備提供預警信息。各應急廣播中心和各傳播媒介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準確播發預警信息。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利用自建的信息播發渠道,及時向本部門和單位內部傳播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各鎮(街道)、村(社區)等要充分發揮信息員、格線員等的作用,及時傳播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達到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手機全網發布啟動標準時,電信、移動和聯通等通信部門要按照《蘇州市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手機全網發布實施細則》的有關要求及時實施全網播發。
3.3  預警發布
根據突發氣象災害已經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氣象災害預警等級由高到低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四個預警級別,Ⅰ級為最高級別。具體分級標準見附屬檔案9.1。
市氣象災害防禦辦公室根據氣象災害發生的緊急程度、影響範圍、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綜合預估,向市指揮部提出啟動預警應急回響建議,其中,Ⅰ級、Ⅱ級預警應急回響由市指揮部指揮長或者授權副指揮長簽發;Ⅲ級、Ⅳ級預警應急回響由市指揮部副指揮長或者授權市氣象災害防禦辦公室主任簽發。
市氣象災害防禦辦公室根據氣象災害演變情況,及時調整預警等級或解除預警;高等級預警發布後,低等級預警自動解除。
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傳真、通信、信息網路、廣播、電視、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平台等方式進行。
4  應急處置
4.1  信息報告
各有關部門、單位和鎮(街道)、村(社區)發現或接報突發氣象災害時,迅速向當地政府或相關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逐級向上報告,對較大以上和敏感突發事件信息應按規定及時報告市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及時匯總災情信息,綜合研判災害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
4.2  先期預防處置
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災害發展趨勢,根據氣象部門發布的氣象災害預報和預警信號,積極部署應對和開展先期處置,及時採取針對性的預控措施,做好氣象災害、氣象衍生災害的風險防範和應急準備工作,有效降低氣象災害風險、減少災害損失。
4.3  應急回響啟動
預警應急回響信息發布後,預警區域內的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回響,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應對工作。
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達到不同預警級別時,一般按照最高預警級別災種啟動應急回響。當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未達到預警標準,但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綜合評估情況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回響。具體由市氣象災害防禦辦公室提出應急回響建議。
颱風災害、乾旱災害和霾災害分別按照《蘇州市防颱風應急預案》《蘇州市防汛防旱應急預案》和《蘇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組織應急回響;因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環境污染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水上突發事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生產安全事故、危險化學品爆炸或泄漏事故等,由有關應急指揮機構或牽頭部門分別按照相關應急預案組織應急回響。
4.4  分級回響措施
4.4.1  Ⅰ級應急回響
市氣象、水務、應急等相關部門加強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綜合監測預報預警,密切監視災害發展態勢並及時通報,各相關單位按職責和回響指南組織開展防災巡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報告災情;市指揮部組織有關成員單位進行集中辦公,加密會商和落實搶險救災救援工作,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相關應急工作組,按職責分工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市指揮部根據災情險情發生情況派出工作組赴各地指導防災救災工作,災區各級政府組織各方面救援力量迅速搶險救災救援,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互救。
4.4.2  Ⅱ級應急回響
市氣象、應急等相關部門實行24小時值班和負責人帶班值守,各相關單位加密監測預報預警,密切監視災害發展態勢並及時通報;各有關成員單位實行負責人帶班值守,按職責和回響指南組織開展防災巡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報告災情;市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相關應急工作組,各應急工作組按職責分工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市指揮部視情況派出工作組赴各地指導防災救災工作,災區各級政府組織各方面救援力量迅速搶險救災救援,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互救。
4.4.3  Ⅲ級應急回響
市氣象、應急等相關部門實行24小時值班和負責人帶班,密切監視災害發展態勢並及時通報;各有關成員單位實行負責人帶班,按職責和回響指南組織開展防災巡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報告災情;市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相關應急工作組,各應急工作組按職責分工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4.4  Ⅳ級應急回響
市氣象、應急等部門實行24小時值班,密切關注氣象災害發展態勢,及時向有關部門和單位通報相關情況;各有關成員單位保持通信聯絡暢通,按職責和回響指南開展防災巡查和應急處置等工作。
4.5  現場處置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災害發生地縣級市(區)政府(管委會)或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災害威脅人員等,防止災情險情進一步擴大和產生次生、衍生災害,並按規定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
當出現超出發生地處置許可權或能力範圍的情況時,應及時向上一級政府或指揮機構請示報告,請求指導和支援。
4.6  社會動員
氣象災害發生地縣級市(區)政府(管委會)或應急指揮機構可根據氣象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和範圍,廣泛動員和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氣象災害處置,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互救,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徵用車輛、物資、設施、場地、人員等。
4.7  信息公布
公布氣象災害信息應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災情公布由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布、提供新聞稿、組織報導、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
信息公布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種類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
4.8  應急回響變更與終止
根據氣象災害發展變化,經評估短期內氣象災害影響將擴大或減輕,市氣象災害防禦辦公室應及時提出變更或終止氣象災害應急回響建議,經簽發批准後變更應急回響級別或終止應急回響。
5  後期處置
5.1  善後處置
受災地區縣級市(區)政府(管委會)組織有關部門制訂恢復重建規劃,儘快組織修復受損公益設施及交通運輸、水利、電力、通信、供排水、供氣、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使受災地區早日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力量參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5.2  調查評估
災害發生地縣級市(區)政府(管委會)或應急指揮機構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及氣象災害的成因、性質、影響等進行調查、評估與總結,分析應對處置工作的科學性,提出改進措施,並報送市政府或市指揮部。重大氣象災害的調查評估結果與應對工作情況應逐級報送省政府或省應急指揮機構。
5.3  徵用補償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歸還因救災需要臨時徵用的車輛、物資、設施、場地等。造成損壞或無法歸還的,應按規定給予補償或做其他處理。
5.4  災害保險
鼓勵公民、企業事業單位積極參加與氣象災害事故相關的政策性保險及商業保險。災害發生後,保險機構要及時根據災情,主動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事宜,保險監管機構要依法做好災區有關保險理賠監管工作。
6  應急保障
6.1  隊伍保障
各縣級市(區)政府(管委會)和市各有關部門應加強自然災害專業搶險救災隊伍建設,建立健全部門之間及與駐蘇部隊的應急協調聯動機制,配備必要的物資裝備,經常性開展協同演練,提高共同應對氣象災害的能力。鎮(街道)應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層搶險救災隊伍,加強日常管理和培訓,提高先期處置和快速救援能力。各地各有關部門要依託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社區建立應急救援志願者隊伍,形成廣泛參與應急救援的社會動員機制。
6.2  資金保障
各級政府應當建立健全與氣象災害防禦救助需求相適應的資金保障機制,將氣象災害救助資金和救助工作經費等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6.3  物資保障
工信、城管、水務、農業農村、商務、應急、糧食和儲備等部門應按規定儲備搶險救災物資,並根據需求及時更新、調整儲備物資品種、數量,確保救災工作需要。
6.4  交通保障
交通、鐵路等部門應當完善搶險救災、災區民眾安全轉移所需車輛、火車、船舶的調配方案,確保搶險救災人員、物資運輸暢通;公安部門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做好災區治安管理。
6.5  通信保障
各電信運營企業應及時採取措施恢復受損通信線路和設施,做好災區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等工作。
7  監督管理
7.1  獎勵與責任
對在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氣象災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7.2   宣教培訓
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做好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和應急管理工作的宣傳、培訓工作,普及防災減災和應急救災知識,增強社會各界主動獲取災害預警信息的意識,提高社會公眾避險自救互救的能力。
8  附則
8.1  預案編制與管理
市氣象災害防禦辦公室負責本預案的編制、解釋和日常管理,並根據形勢發展變化需要及時組織修訂完善,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各縣級市(區)政府(管委會)可參照本預案,制訂完善本行政區域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8.2  預案演練
各有關部門根據應急預案組織開展不同規模的應急演練,通過演練鍛鍊應急隊伍,熟悉應急流程,檢驗和完善應急預案。
8.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9  附屬檔案
9.1  市氣象災害預警分級標準
9.1.1  Ⅰ級預警
(1)氣象災害已造成特別重大事故或影響;或者省級已啟動我市氣象災害Ⅰ級應急回響,並且氣象災害可能對我市造成特別重大影響。
(2)暴雨:過去48小時我市大部地區持續出現特大暴雨,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大暴雨,造成特別重大影響。
(3)暴雪:過去24小時我市大部地區出現大暴雪、部分地區特大暴雪,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暴雪,並且積雪特別嚴重,對道路、交通等造成特別重大影響。
9.1.2  Ⅱ級預警
(1)氣象災害已造成重大事故或影響;或者省級已啟動我市氣象災害Ⅱ級應急回響,並且氣象災害可能對我市造成重大影響。
(2)暴雨:過去48小時我市大部地區持續出現大暴雨,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暴雨,並可能造成重大影響。
(3)暴雪:過去24小時我市大部地區出現暴雪、部分地區大暴雪,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大雪;或者預計未來24小時我市大部地區將出現大暴雪,並且積雪嚴重,可能對道路、交通等造成重大影響。
(4)冰凍:預計未來48小時我市大部地區將出現由於降雨(雪)造成的嚴重道路結冰,並可能對道路、交通等造成重大影響;或者預計未來48小時我市大部地區最低氣溫低於-8℃,且上述地區第2天最低氣溫仍低於-4℃、出現嚴重冰凍,並可能對供水、供氣等造成重大影響。
(5)高溫:過去48小時我市大部地區最高氣溫達39℃以上(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下同),且有成片地區出現40℃以上,預計未來48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39℃以上高溫,並可能造成重大影響。
(6)大風:預計未來48小時我市大部地區將出現陣風12級以上大風(颱風以外),並可能造成重大影響。
(7)寒潮:預計未來48小時我市大部地區最低氣溫下降18℃以上,且上述地區最低氣溫降至0℃以下,並可能造成重大影響。
9.1.3  Ⅲ級預警
(1)氣象災害已造成較大事故或影響;或者省級已啟動我市氣象災害Ⅲ級應急回響,並且氣象災害可能對我市造成較大影響。
(2)暴雨:過去24小時我市大部地區出現大暴雨,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暴雨,並可能造成較大影響。
(3)暴雪:過去24小時我市大部地區出現大雪、部分地區暴雪,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大雪,並有較大積雪,可能對道路、交通等造成較大影響。
(4)冰凍:預計未來48小時我市大部地區將出現由於降雨(雪)造成的較重道路結冰,並可能對道路、交通等造成較大影響;或者預計未來48小時我市大部地區最低氣溫低於-6℃,且上述地區第2天最低氣溫仍低於-4℃、出現嚴重冰凍,並可能對供水、供氣等造成較大影響。
(5)高溫:過去48小時我市大部地區最高氣溫達39℃,預計未來48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39℃以上高溫,並可能造成較大影響。
(6)大風:預計未來48小時我市大部地區將出現陣風10級以上大風(颱風以外),並可能造成較大影響。
(7)寒潮:預計未來48小時我市大部地區最低氣溫下降14℃以上,且上述地區最低氣溫降至0℃以下,並可能造成較大影響。
9.1.4  Ⅳ級預警
(1)省級已啟動我市氣象災害Ⅳ級應急回響,並且氣象災害可能對我市造成一定影響。
(2)暴雨:預計未來24小時我市大部地區將出現暴雨、且有成片大暴雨,並可能造成一定影響。
(3)暴雪:預計未來24小時我市大部地區將出現大雪、有成片暴雪,並有明顯積雪,可能對道路、交通等產生一定影響。
(4)高溫:過去48小時我市大部地區最高氣溫達37℃,且有成片地區出現39℃以上,預計未來48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37℃以上高溫,並可能造成一定影響。
9.2  市氣象災害分災種應急回響指南(附表1~11)

印發的通知

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蘇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蘇府辦〔2020〕69號
各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太倉港口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修訂後的《蘇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2007年6月27日經市政府批准,由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的《蘇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同時廢止。
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6日

解讀

為健全我市氣象災害應急回響機制,提升氣象災害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切實做好全市應急預案修編工作的通知》(蘇府辦〔2019〕159號)要求,結合《江蘇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蘇政辦函〔2020〕18號)和蘇州實際,我局組織編制了《蘇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修訂稿),經徵求市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成員單位意見、組織專家評審等,對其修改完善。經市政府同意,《蘇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於2020年3月6日由市政府辦公室印發。
現就《預案》主要內容,解讀如下:《預案》共九章,三十六條。主要從總則、組織體系、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後期處置、應急保障、監督管理、預警分級標準和應急回響指南等方面作了明確。
(一)關於應急預案適用範圍。《預案》適用於影響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颱風、暴雨、暴雪、寒潮、大風、低溫、高溫、乾旱、雷電、冰雹、龍捲風、霜凍、冰凍、大霧、霾等氣象災害的防範和應對工作。
其中,颱風災害、乾旱災害和霾災害分別按《蘇州市防颱風應急預案》、《蘇州市防汛防旱應急預案》和《蘇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處置;因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環境污染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水上突發事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生產安全事故、危險化學品爆炸或泄漏事故等,按其他有關應急預案處置。
對適用範圍的明確,避免了氣象災害及其衍生災害或事件應急回響的多頭指揮。
(二)關於應急指揮組織體系。
當發生或即將發生跨市(區)級行政區域大範圍氣象災害,並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大危害時,根據氣象監測預警信息,市政府成立市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指揮氣象災害應對工作。指揮長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必要時,市政府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由市長或常務副市長擔任指揮長,分管副市長擔任常務副指揮長。
市指揮部下設市氣象災害防禦辦公室,設在市氣象局,由市氣象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33個成員單位有關處室負責人為聯絡員。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提出啟動或終止氣象災害應急回響建議;根據市指揮部授權起草發布相關氣象災害防禦的文稿和宣傳信息,負責相關信息的上傳下達;指導相關縣級市(區)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做好氣象災害預警應急工作;負責市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承擔市指揮部的日常事務和臨時交辦的工作。
另外,《預案》從應急回響狀態下的組織調度角度出發,明確了綜合協調組、安全保供組、交通保暢組、搶險救災組、宣傳組、專家組等6個專項應急工作組及其組成部門和職責。應急回響工作更加清晰明確。
(三)關於氣象災害預警發布。
根據突發氣象災害已經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氣象災害預警等級由高到低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四個預警級別,Ⅰ級為最高級別。
明確氣象災害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預警應急回響由指揮長或者授權副指揮長簽發;Ⅲ級(較大)、Ⅳ級(一般)預警應急回響由副指揮長或者授權市氣象災害防禦辦公室主任簽發。
(四)關於氣象災害應急處置。
明確了信息報告、先期預防處置、應急回響啟動、分級回響、現場處置、社會動員信息公布、應急回響變更與終止的處置流程。
明確當啟動Ⅲ級以上氣象災害應急回響時,市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可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相關的應急工作組,各工作組和成員單位按職責開展防災巡查和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五)關於分災種應急回響。
《預案》明確了啟動不同級別的暴雨、暴雪、冰凍、高溫、大風、寒潮、霜凍、大霧、雷電、冰雹、龍捲風等重大氣象災害應急回響的標準和判定依據,明確了啟動應急回響狀態時,各相關部門的措施指南,為各成員單位的應急處置工作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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