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氣象災害

城市氣象災害

城市氣象災害是氣象災害中按照發生地域或受影響範圍而劃分出的一類,是指發生在城市區域,由於氣象要素或其組合的異常,對城市居民的生命與健康,對城市建築與設施、城市各行各業生產與社會活動以及對城市資源與生態環境造成損害的各類事件。有時由於城市系統的脆弱性,並不明顯的氣象要素異常也可以造成比較嚴重的經濟損失或較大的社會影響,只要是由氣象因素造成的,也應列為城市氣象災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氣象災害
  • 外文名:Urban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 釋義:發生在城市區域氣象要素的異常
  • 危害:對居民的生命與健康等產生損害
  • 分類:按規模分巨大中小等
  • 特徵:密集型、連鎖性、突發性等
簡介,特徵,時空分布的密集性,與城市下墊面性質密切相關,具有連鎖性,突發性強,城市氣象災害的分類,城市氣象減災,

簡介

城市氣象災害是氣象災害中按照發生地域或受影響範圍而劃分出的一類,是指發生在城市區域,由於氣象要素或其組合的異常,對城市居民的生命與健康,對城市建築與設施、城市各行各業生產與社會活動以及對城市資源與生態環境造成損害的各類事件。有時由於城市系統的脆弱性,並不明顯的氣象要素異常也可以造成比較嚴重的經濟損失或較大的社會影響,只要是由氣象因素造成的,也應列為城市氣象災害。

特徵

時空分布的密集性

由於城市的人口與經濟分布密集,城市經濟、文化活動又具有明顯的日周期,使得城市氣象災害的發生與影響在時空分布上也帶有密集性。如雪,霧和暴雨等災害性天氣造成的交通阻斷在城市中心區上下班交通高峰期時就特別嚴重,乾燥多風天氣引發火災如在晚間人群密集的文化娛樂場所發生,損失就特別慘重,而同一地點同樣的災害發生在深夜損失就輕得多。

與城市下墊面性質密切相關

與擁有大面積農田或天然植被的鄉村生態系統不同,城市下墊面以不透水、易導熱和熱容量相對較小的水泥地面和瀝青路面為主,城市新區和新興城市更是高樓林立,形成一種特殊的局地氣候類型一城市氣候,具有熱島、濕島(有時成為乾島)、霧島、渾濁島等效應。上述效應又因城市建築與設施的分布格局而形成明顯的地區差異,導致不同氣象災害在城市內部分布的差異。如城市熱島與高溫災害在城市中心區的水泥地面廣場與路面上格外嚴重,而在公園綠地或水面附近要輕得多有研究表明城市的立體建築加強了熱力與動力對流,使得城市發生局地暴雨的幾率要多於鄉村,不透水地面與建築物的垂直高度差使徑流係數明顯加大,從而加重了城市低洼地帶的雨後內澇與盛行風向平行街道兩側的樓房形成風廊,是風災多發地帶,而高大建築的背風面風災較輕城市中心區、交通樞紐附近與下風向地帶空氣污染較重,能見度較差,郊區與城市的上風向地帶空氣污染較輕,能見度較好市區外圍雪災較重,中心區相對較輕樓房低層的晝夜溫差較大,高溫熱浪與低溫凍害都較重,在逆溫籠罩時空氣污染也較重,樓房高層的溫差較小,通風好,空氣污染較輕。

具有連鎖性

城市除存在自然災害源外,還存在多種人為災害源。氣象因索作為一種自然力作用於城市系統時,常常引發城市系統的人工能址泄漏或爆發,與自然力結合在一起,使城市氣象災害的破壞力明顯增大。特別是城市生命線系統,由於是為整個城市的經濟與生活服務,一旦因災受損,會影響到所保障區域的所有單位與企業,有時還能誘導城市系統內部的其他物質的不正常泄漏,從而引發一系列次生災害與衍生災害。

突發性強

與鄉村氣象災害相比,城市氣象災害具有更加明顯的突發性。一方面是由於城市的生產與生活節奏都明顯快於鄉村,工業生產的周期也明顯短於農業生產,進而累積性氣象災害對城市的危害要輕於對鄉村和農業的危害。另一方面是由於氣象因素往往要與城市系統中的致災因子,特別是人為因素相結合,才能釀成較大的災害,而後者往往帶有突發性。如雪後路滑易發生交通事故,此時有人酒後開車或疲勞駕駛,更可能釀成大禍。

城市氣象災害的分類

分類目的是按照不同災害的發生和危害機制,採取不同的竹矧方法曾對策、以較低的減災投入獲得較高的減災效益。從不同的角度,可以有當種災害分類方法。
按照災害發生的原因,可分為自然災害與人為災害兩大類。當代的城市氣象災害,總體上仍屬自然災害的範疇,但不少災種巳帶有明顯的人為特徵,
按照災害發生過程的長短和緩急,可分為突髮型和累積或按髮型兩大類。在城市氣象災害中,通常認為局地暴雨、雷電、大風、冰雹等屬突髮型,乾旱、內澇、熱害、冷凍、大氣污染等屬累積型。
按照氣象災害發生的地域範圍可分為城市氣象災害、農村氣象災害、海洋氣象災害、山地氣象災害等。
按照災害發生的強度或災情程度可分為巨災、大災、中災、小災等,同一災種也可分為強、中、弱不同等級。
按照災害作用的對象或產業領域,可分為農業氣象災害、林業氣象災害、工業氣象災害、交通氣象災害、建築氣象災害等。

城市氣象減災

研究城市氣象災害,以及由氣象條件誘發的次生災害或氣象條件對人為災害事故的影響,對於保護城市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提高市民的生活質量,保證城市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城市氣象災害的發生,既有自然的因素,也有人為的因素。應對城市氣象災害,一方面需要加強城市防災抗災基礎設施工程與備災物資等硬體的建設,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強城市減災法制與制度,健全減災管理機構與體制,提高全民安全減災意識與技能等軟體的建設。
與大多數自然災害一樣,城市氣象災害通常是由不可抗的自然力引發的,很難阻止其發生,特別是對於突發性氣象災害。但是我們通過加強對於氣象災害發生原因和危害機制的研究,充分認識城市氣象災害發生和演變的規律,就能夠增強對城市氣象災害預測和預警的準確率I通過研究城市建築與各行各業對於氣象災害的脆弱性和易損性,正確評估城市不同承災體不同等級的災害風險,我們就能夠取得防禦城市氣象災害的主動權通過建立健全應對城市氣象災害的應急體制、機制與法制,編制減災規劃和各類應急預案,實施防災減災工程,就能夠提高城市應對和減輕氣象災害的綜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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