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制定地方性法規的規定》是蘇州市人大常委會1993年10月30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制定地方性法規的規定
- 發布單位:蘇州市人大常委會
- 發布日期:1993-10-30
- 生效日期:1993-10-30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蘇州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制定地方性法規的規定》是蘇州市人大常委會1993年10月30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蘇州市人大常委會 目錄 1 規定內容 2 運行狀況 規定內容 編輯 語音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使制定地方性法規工作規範化、科學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規...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檔案 蘇人發〔2017〕22號 關於批准《蘇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的通知 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蘇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已由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2017年3月30日批准,請予公布施行。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7年3月30日 蘇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規...
省人大法制委員會於11月3日召開全體會議對該條例進行了審查,現將審議意見報告如下。建立健全教育督導制度,對推動蘇州教育事業的發展特別是義務教育普及和提高、推進素質教育、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具有重要作用。該市針對本地區教育督導的現狀和特點,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精神,並借鑑外地經驗制定該《條例》十分必要。《條例》...
我市制定的《蘇州市長江防洪工程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於1999年7月29日已經蘇州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本次會議批准。我受蘇州市人大常委會的委託,就《條例》的有關問題作如下說明:一、制定《條例》的必要性 蘇州北依長江,境內有主江堤142.8公里、雙山沙洲堤15...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定地方性法規的若干規定地方性法規的草擬 編輯 語音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它的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法律,需要制定實施細則、施行辦法的,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有關委員會草擬或組織有關方面草擬。(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它的常務委員會批准、由國務院頒布的法規,...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規的規定》是由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於1993年8月26日通過的地方法規。中文名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規的規定 發布單位 81001 發布日期 1993-08-31 生效日期 1993-08-31 ...
《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議案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我市去年的立法計畫項 目,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於去年9月21日審議通過後,並於今年2月25日提請 市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本次會議批准。我受蘇州市人大常委 會的委託,就《條例》的有關問題說明如下:一、關於...
《蘇州市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是交通運輸類型地方性法規,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月24日江蘇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批准的《蘇州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蘇州市公共汽車客運管理條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規和廢止〈蘇州市漁業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修改決定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檔案 蘇人發〔2018〕2號...
我市制定的《蘇州市旅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於1999年7月29日已經蘇州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本次會議批准。我受蘇州市人大常委會的委託,就《條例》的有關問題作如下說明:一、制定《條例》的必要性 旅遊業是國民經濟的一項重要產業,它具有經濟性、帶動性、綜合性...
《蘇州市精神衛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由蘇州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於2019年12月31日審議通過,現提請本次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批准。現就《條例》作如下說明:一、關於精神衛生服務體系。法規通過設立“精神衛生服務體系”專章來構建我市符合現代精神衛生服務管理需求的精神衛生服務體系。《條例》...
《蘇州市濕地保護條例》作為第一部全面規範蘇州市濕地保護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將進一步提高全社會對濕地保護重要性的認識,理順濕地保護行政管理體制,促進全市濕地保護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科學化和規範化,推動濕地保護管理事業以及全市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修改決定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檔案 蘇人發〔2018〕2號 關於批准《...
蘇州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2018年3月7日 修訂說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蘇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由蘇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18年6月26日修訂通過,現提請本次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批准。現就《條例》修訂的主要內容作如下說明:一是關於...
《蘇州市檔案條例》是為了加強檔案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本市實際而制定。2018年1月24日江蘇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批准的《蘇州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蘇州市公共汽車客運管理條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規和廢止〈蘇州市漁業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修改決定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檔案...
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重大事項的規定,於2018年11月23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具體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有序行使職權,規範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的召開,提高議事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
為了更好地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珍貴資源,繼承和弘揚優秀文化傳統,蘇州市人大常委會結合本地實際,制定該條例是十分必要的。該條例對蘇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方針、政府職責、管理體制、保護規劃、項目規劃、非遺資源利用等方面作了規範,並就保護單位和代表性傳承人的條件、權利、義務,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分級...
我受蘇州市人大常委會的委託,現就《條例》主要內容中的有關問題作如下說明:一、關於地名範圍及分類針對我市地名管理工作的現狀和特點,為了有利於對地名進行分類指導管理,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地名管理工作,根據上位法和國家有關規定以及最新頒布的國家標準《地名標誌》(GB17733-2008)中地名分類標準和技術規範的規定,並...
《蘇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是蘇州市人大常委會2021年地方性法規立法計畫正式項目。本條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發布歷程 2021年12月29日,蘇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2022年1月14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批准。條例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文明...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0.12.23 實施時間 1990.12.23 第一條 為了使批准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准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的工作規範化、程式化,保證法規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蘇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條例 (2017年4月25日蘇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制定)第一條(立法目的)為了防治環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適用範圍、...
《蘇州市養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於2006年8月31日由蘇州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現提請本次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我受蘇州市人大常委會的委託,現就《條例》主要內容中的有關問題作如下說明:一、關於養犬管理機制 養犬管理是一項綜合性管理工作,涉及面廣,執法難度較大,需要...
《蘇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於2012年12月25日蘇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制定,2013年1月15日江蘇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會議批准。2020年,市人大常委會全面修訂《蘇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從地方立法層面作出了回應和明確,為蘇州市...
(2010年6月4日蘇州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30次主任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序參與地方立法,推進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質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市人大專門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工作機構編制五年立法規劃草案、年度立法計畫草案,起草、審查、審議地方性法規草案等...
省人大法制委員會於11月1日召開全體會議對該條例進行了審議。現將審議意見報告如下:蘇州市是國務院首批公布的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古城牆具有很高的保護價值。為了解決古城牆保護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蘇州市人大常委會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地方性法規十分必要。條例明確了古城牆保護的適用範圍...
但是,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決定的立法項目除外。此外,《辦法》還規定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申報地方性法規立法計畫建議項目的,可以參照本辦法進行立法前評估。鼓勵申報規章立法規劃建議項目的單位開展立法前評估。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專業機構、社會組織獨立開展立法前評估工作。
因此,為更好地保障和維護車主的合法權益,體現以人為本,立法惠民,《決定》刪除了原條例第三十二條有關車輛通行費收費的規定。以上說明連同《決定》,請予審議。審議意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蘇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蘇州市公路條例〉的決定》已經蘇州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
《蘇州市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條例》是2023年蘇州市出台的條例,將於2023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發布信息 2023年4月28日,蘇州市人大常委會新聞發布會訊息,《蘇州市大運河文化保護傳承利用條例》將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發展歷程 2022年12月30日蘇州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23年1月12日...
《蘇州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由蘇州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05年6月29日審議通過,現提請本次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我受蘇州市人大常委會的委託,現就《辦法》主要內容中的具體問題作如下說明:一、關於文物保護工作的行政責任主體 鑒於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性...
”同時,為了更好地照顧農民的利益,《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農副產品市場應當劃出適當的經營區域,用於農民和農民合作經濟組織銷售自產的農副產品。”以上說明和《條例》,請予審議。審議意見的報告 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蘇州市集貿市場管理條例》已經蘇州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蘇州市河道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由蘇州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於2019年6月27日修訂通過,現提請本次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批准,現就《條例》修訂的主要內容作如下說明:一、關於河長制。河長制是全面提升水治理能力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我市全面深化河長制改革工作,建立市、縣、鎮、村四級河長...
第十二條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終身學習促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年度計畫,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建立工作考核評價制度,並將終身學習促進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第十三條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有關規定製定社區教育、老年教育等涉及終身學習的經費標準。第十四條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