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自貢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是自貢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13日印發的通知.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貢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13日
  • 實施時間:2022年4月1日
  • 發布單位:自貢市人民政府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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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人民政府,高新區凶判欠戲管委會,市遙付墓級各部門: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川府規〔2022〕1號)槳達駝,市政主棄府決定對全市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現將調整後的標準通知如下。
一、調整後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
每月1970元(每日91元)。
二、調整後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每小時21元。
以上標準包含個人烏囑紋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項: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
用人單位有條件為勞動者提供食宿的,在此支出之外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也不能低於全市最低工資標準。
本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18年8月10日市政府發布的《自貢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詢承民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自府發〔2018〕19號奔霸體定)同時廢止。
   自貢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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