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汾市建築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規定
- 實施時間:2019年10月1日
- 發布單位:臨汾市人大常委會
- 批准時間:2019年7月31日
為加強建築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保護大氣環境,改善空氣品質,保障公眾健康,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1全文(2019年4月26日臨汾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建築施工單位必須於開工前15日內向轄區環保部門如實申報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等。要嚴格執行排污申報登記和排污許可證制度。環保部門依法徵收建築施工工地的排污費。對違反防治揚塵污染規定的單位,環保部門要進行處罰和曝光,並建立環境誠信...
第四節 揚塵污染防治 第五節 其他污染防治 第四章 重污染天氣應對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大氣污染防治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大氣污染防治,應當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本條例所稱揚塵污染,是指在工業生產、建設工程施工、建(構)築物的拆除、物料運輸與堆放、採石取土、道路保潔、綠化養護等活動以及泥地裸露產生顆粒物對大氣造成的污染。第三條 揚塵污染防治應當遵循政府主導、部門監管、公眾參與、排污...
6 常見施工揚塵污染因素 7 施工揚塵通用防治措施 7.1 施工現場圍檔 7.2 車輛沖洗設施 7.3 地面硬化 7.4 覆蓋綠化 7.5 濕法作業 7.6 車輛密閉運輸 8 各類工程施工揚塵防控重點 8.1 房屋建築工程 8.2 市政工程 8.3 城市軌道...
本辦法所稱噪聲污染,是指在建設工程(包括建築施工,拆遷工地,土方開挖運輸工程,道路、橋樑及公用設施施工,運輸)等活動中產生的環境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妨礙人們工作、學習、生活和其他正常活動的現象。本辦法所稱易產生揚塵污染的...
水利主管部門負責水利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規劃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城鎮規劃區內儲備土地裸露地面揚塵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確定建築垃圾消納場、建築渣土資源綜合利用場所的選址。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再生資源回收經營場所揚塵污染防治的...
防治建築施工揚塵污染的重點是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鎮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的新建、改建、擴建、拆除及相關運輸等活動所產生的揚塵。省人民政府要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在2014上半年制定和完善建築施工揚塵控制技術規範,為行政執法提供依據。
(一)將施工揚塵污染防治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施工承包契約中明確相關內容,並按契約約定或相關規定及時支付給施工單位;(二)監督施工單位做好施工揚塵防治工作;(三)建築工程項目有兩家及以上施工單位的,協調解決共用場地、道路的揚塵...
渭南市建築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條例於2020年11月2日渭南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26日陝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防治建築工地揚塵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參照上述規定積極推動農村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減輕揚塵污染。第十二條 城市規劃區內的房屋建築工程施工,除符合本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防塵...
進行管線和道路施工除符合前款規定外,還應當對回填的溝槽,採取灑水、覆蓋等措施,防止揚塵污染。禁止工程施工單位從高處向下傾倒或者拋灑各類散裝物料和建築垃圾。第十二條 道路保潔應當遵守下列防塵規定:(一)城市主要道路推廣使用高壓清洗...
在此基礎上,要加強執法檢查,嚴肅查處和曝光揚塵污染企業。按照層級管理原則,設區市抓好對所轄縣(市)的指導,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務求建築施工揚塵治理取得實效。 三、強化揚塵治理責任制。加強對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對揚塵...
(二)按照規定使用揚塵污染防治費用。(三)按照規定配備環保監督員。(四)建立揚塵污染防治公示制度,在施工現場出入口公示現場負責人、環保監督員、揚塵污染防治主要措施、監督管理主管部門及其舉報電話等信息。(五)實施施工總承包的工...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建立建築垃圾和工程渣土供需信息平台,實現建築垃圾、工程渣土的資源化利用。負有揚塵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將產生揚塵污染單位和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信息錄入信用管理系統,並按規定列入誠信黑榜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一條 為強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治理工作,進一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依據《石家莊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石家莊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辦法》(政府令2013第185號)、《河北省建築施工揚塵治理15條措施》、《石家莊市建設工程...
(五)運輸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漿等散裝、流體物料的車輛應當採取密閉或者其他措施防止遺撒泄漏,並按照規定路線行駛。裝卸物料應當採取密閉或者噴淋等方式防治揚塵污染。(六)從事土方挖填、土地平整、建築垃圾清運、建(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揚塵污染的防治及其監督管理活動。本條例所稱揚塵污染,是指在建設工程施工(包括房屋建築、建築物拆除、道路與管線鋪設、市政公用設施建設、港口建設等)、預拌混凝土生產、物料運輸與堆放、公共場所與...
建設單位支付工程款時,應當將揚塵污染防治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轉入施工單位在銀行開立的專戶。施工單位申請揚塵污染防治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資金撥付時應附揚塵污染防治清單。第九條 建築面積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築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規定...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第三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吳中區和相城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建設...
(九)規模以上施工工地安裝線上監測和視頻監控,並與當地行業主管部門聯網;(十)其他應當採取的防塵措施。第十五條 房屋建築工程施工,除採取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相應措施以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揚塵污染防治要求:(一)建築施工外腳手架...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工作,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雲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昆明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昆明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昆明市行政區域內...
(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及國有土地上建(構)築物拆除等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二)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負責城市建成區內建築垃圾、砂石、渣土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運輸和堆放,市政維修工程、國...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房屋建築工程施工、建(構)築物拆除等建設工程揚塵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城區道路、垃圾填埋場、建築垃圾消納場等揚塵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區內的散裝渣土、垃圾、煤炭、砂石等...
本條例所稱揚塵污染,是指在建設工程施工、物料運輸與堆放、市容保潔、綠化作業、採石取土等活動中以及因泥地裸露產生粉塵顆粒物對周邊環境和大氣造成的污染。建設工程施工包括房屋建築、建(構)築物拆除、道路與管線鋪設、市政公用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