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土地要素保障,切實服務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用地需求。
2022年7月,山西省自然資源廳結合全省實際,研究制定出台了《臨時用地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時用地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7月
為進一步強化土地要素保障,切實服務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用地需求。
2022年7月,山西省自然資源廳結合全省實際,研究制定出台了《臨時用地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為進一步強化土地要素保障,切實服務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用地需求。2022年7月,山西省自然資源廳結合全省實際,研究制定出台了《臨時用地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內容解讀在臨時用地使用範圍、選址要求和期限方面,《辦...
2022年9月16日,湖北省自然資源廳發布《湖北省臨時用地管理辦法(試行)》。發布信息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廳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單位:為規範和嚴格臨時用地管理,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節約集約用地,根據《中華...
《山東省臨時用地管理暫行辦法》是為進一步規範和嚴格臨時用地使用和管理,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促進節約集約用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自然資源部關於規範臨時用地管理的通知》(...
貴陽市公路、鐵路等重點建設項目臨時用地管理辦法(試行)辦法發布 編輯 語音 為加強公路、鐵路等重點建設項目臨時用地管理,規範臨時用地行為,確保工程項目建設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務院《土地復墾規定》、《貴州省...
2022年,河北省自然資源廳印發《河北省臨時用地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主要內容 《辦法》界定了臨時用地使用範圍,對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臨時用地的具體使用範圍進行了明確,同時結合最新政策要求,增加了“考古和文物工地建設...
本辦法所稱臨時用地,是指在城市、鎮規劃區內用於建設工程施工、地質勘察、物品堆放、商業經營及其他活動暫時占用的土地。 第三條 在本自治區城市、鎮規劃區內的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的規劃管理,適用本辦法。
《光明新區臨時用地和臨時建築管理暫行辦法》是光明新區為加強對光明新區臨時用地和臨時建築的管理,進一步規範臨時用地和臨時建築行為而制定的辦法。光明新區臨時用地和臨時建築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制定依據】為加強對光明新區...
第一條 為加強對城鎮臨時建設、臨時用地的規劃管理,保證城鄉規劃的順利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以下簡稱《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臨時建設,是指經城鄉...
《香洲區臨時用地管理暫行辦法》已經香洲區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 本辦法自2021年8月14日起施行,有 效期3年。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土地資源管理,規範臨時用地的使用,制止亂占地、濫用地等違法違規現象,根據《中華...
臨時建築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第十四條臨時建築的設計、施工、招投標活動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技術標準的規定。具體管理辦法由相關職能部門另行制定。臨時建築不得採用現澆鋼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結構形式。第十五條進行臨時建設,應當...
《河北省城市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管理辦法》在1995.01.24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對城市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的規劃管理,保障城市規劃的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和《河北省城市規劃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
《山西省城市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規劃管理辦法》是2000年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地方法規。檔案內容 已經2000年6月7日省人民政府第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省長 劉振華 2000年6月29日 山西省城市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和《貴州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我省行政區域內城市和建制鎮的規劃區及風景旅遊區範圍內的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的規劃管理均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本...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河北省城市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規劃管理辦法》第八條的決定在1996.09.12由河北省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河北省城市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規劃管理辦法》第八條的決定 頒布單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 ...
第五條臨時建築主要適用於以下使用性質:(一)經審批許可的在建項目需要配套的臨時工棚、庫房、管理用房等;(二)出讓取得的經營性用地上建設的樣板房、售樓處等臨時性用房;(三)關乎民生的臨時設施及臨時用房;(四)在符合本辦...
鐵路臨時用地是指根據鐵路建設的需要,短期內(3年)使用的施工用地,材料 、機械堆場用地,簡易道路和便線用地,取棄土場用地等。第五條 鐵路用地的規劃、建設、利用、保護和管理,按本辦法執行。第二章 鐵路用地管理機構的職責 第六...
外商投資企業在本辦法公布之日起三個月內仍未補辦用地手續的,按違法用地處理。第二十九條 外商投資從事開發經營成片土地的,按照國務院《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辦理。第三十條 香港、澳門、台灣的企業、經濟組織或者個人在...
農轉非村平房改建樓房的,自住房用地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房地產開發用地,應當以出讓方式取得。第三十四條 凡符合收購儲備條件的土地,均應進行收購儲備,納入土地儲備庫。土地收購儲備的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第三十五條 鄉鎮企業...
第五十八條 本市農村宅基地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市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全市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第五十九條 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並經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可以通過出讓...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再利用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土空間規劃和國家有關規定,統籌開展農用地整理、建設用地整理、未利用地開發等土地...
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改造具體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四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的土地儲備機構,負責土地儲備的具體實施工作。土地儲備機構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名錄製管理,未納入國家名錄的,不得承擔土地儲備相關工作。鼓勵土地...
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四十七條 經批准收回國有農用地,參照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同類土地的標準予以補償。 第四十八條 依法開採地下礦產資源造成地面塌陷的農用地,應當儘量改造利用。造成農用地...
文物保護區、風景遊覽區、自然保護區、水源保護區、工礦區以及道路、鐵路、河道隔離帶等特定地區,嚴格控制各項建設。特寫地區的具體範圍和規劃管理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三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因城市建設需臨時用地的,須向市或...
此外,浙江省正在開展相關調查研究,計畫明年制定出台土地整治項目規劃設計標準、預算定額標準、績效評價辦法以及土地整治節餘建設用地指標調劑管理辦法等配套政策。報導2 為進一步規範土地整治工作,促進耕地保護和土地節約集約利用,2014年9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