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股票性融資
- 類型:股票屬於
- 套用行業:金融業
- 性質:金融中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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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的概念和種類
股票的概念
股票的種類
5、股票按發行時間的先後分為:始發股和新股
6、股票按發行對象和上市地區分為:A股、B股、H股、N股
普通股融資
股票發行的條件
(一)發行股票的一般條件和規定
(二)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發行股票的條件
2、發起設立需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
4、發起人應有5人以上,其中需由過半數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5、發起人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20%。
(三)增資發行新股的特殊條件
1、公司前一次發行的的股份已經募足,並間隔一年以上;
3、公司在最近三年內財務會計檔案無虛假記載;
4、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股票發行的程式
(1)設立時發行股票的程式
發起人在遞交募股申請時,還要報送下列主要檔案以備審查:批准設立公司的檔案;公司章程;經營結算書;發起人的姓名或名稱,認購的股份數,出資種類及驗資證明;招股說明書;代收股款銀行的名稱和地址;承銷機構名稱及有關協定。
經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向境外公開發行募集股份的股票,具體發行辦法按特別規定執行。
有些國家不允許股份公司自己發行股票,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應當與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簽訂協定,由證券經營機構承銷股票。承銷協定應載明當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承銷方式;承銷股票的種類、數量、金額及發行價格;承銷期;承銷付款的日期及方式;承銷費用;違約責任等等。
對於發起人,不論公司以發起方式設立還是以募集方式設立,均須認足其應認繳的股份。採用發起設立方式的,須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採用募集設立方式的,須由發起人至少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法定比例(不少於35%),其餘部分向社會公開募集。發起人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對作價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必須進行評估作價,並折合為股份。發起人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20%。
發行股份的股款繳足後,必須經法定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
④召開創立大會,選舉董事會、監事會。募足股款後,發起人應在規定的期限內主持召開創立大會。創立大會由認股人組成,應有代表股份半數以上的認股人出席方可舉行。創立大會通過公司章程,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並有權對公司設立費用、發起人用於抵作股款的財產的作價進行審核。
發起設立方式下,發起人交付全部出資後,即可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由董事會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事項。
⑤辦理設立登記,交割股票。經創立大會選舉產生的董事會,應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公司設立的登記事項。
股份公司登記成立後,即向股東正式交割股票,公司登記成立前不得向股東交割股票。
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必須採用紙面形式或者證券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形式。股票應由公司董事長簽名,公司蓋章,並載明下列主要事項:公司名稱;公司登記成立日期;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股票的編號。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以示與其他股票的區別。
(2)增資發行新股的程式
②由董事會向有關部門申請並經批准。屬於向社會公開募集的,須經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核准。
若公司發行新不採用向社會公開募集的方式,可向特定新股認購人發出認購公告或通知。
④招認股份,繳納股款。
⑤改組董事會、監事會,辦理變更登記並向社會公告。
股票發行的方式
股票發行方式是指發行公司採用什麼方法、通過何種渠道或者途徑將自己的股票投入市場,並為廣大投資者所接受。股票發行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股票性融資

公募發行又可分為直接公募發行和間接公募發行兩種。
②股東配股發行是指發行公司對現有股東按一定比例賦予認購新股票的權利,準許其優先認購新股。凡是發行新股時,在股東名冊上記載的股東均有優先配股的權利。股東可以優先認購的新股數與現持舊股股數的比例相同。例如,某股東現持有公司3.5%的舊股,則他有權認購新股的3.5%,股東若不想認購,可轉讓其認購權。這種辦法有利於維護股東在公司的既有地位,也不會引起股權結構發生大的變化。
③第三者配股發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發行新股時,給予與本公司有特殊關係的第三者的常規認購權。這種辦法很少使用,只有在公司經營不景氣、籌資困難時才予採用。
無償增資發行股票方式 無償增資是指公司不向股東收取現金或實物資產,無代價地將公司發行的股票配予股東。採取這種辦法的目的不在於增資,而是為了調整資本結構,提高公司的社會地位,增強股東的信心。無償增資又可分為無償交付、股票分紅和股票分割三種具體做法。
有償無償並行增資方式
採用這種方法時,股東只需交付一部分股款,其餘部分由公司公積金抵充,即可獲得一定量的新股。例如,新股每股面額50元,規定其中25元為有償部分,由股東交付股款,其餘25元為無償部分,由公司公積金抵充轉入。這樣,股東只需交付25元現金即可獲取面額為50元的一股新股票。這種做法既可以增加資本,又可以調整資本結構。
股票的銷售方式
(1)自銷方式
亦稱直接銷售方式,是指發行公司直接將股票推銷給認購者,而排除銀行、證券公司等金融、資本市場專業機構的中介。自銷方式的最大問題是,發行公司無法了解股票發行是否能按所預定的那樣進行,全部發行風險必須自己承擔。同時,由於發行公司需要由自己製作規定發行申請書、招股說明書等有關檔案,並開展徵募活動,徵收認繳款,負擔相當重。
(2)承銷方式
①供銷。又叫委託發行或代理發行,是指由股票發行者委託承銷者按協定規定的條件,在約定的期限內代其向社會發售股票,發售結束時,將收入的股金與未銷完的股票全部交還給發行者。在這種承銷方式中,股票發行風險由發行者承擔,承銷者不承擔任何風險,而只盡一些代理銷售的責任,並收取少量的手續費。
②包銷。是指根據協定規定的價格,由承銷者將發行公司公開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認購下來,然後以較高的價格向社會公眾推銷。包銷又可分為餘額包銷和全額包銷兩種方式。其中,餘額包銷是由承銷者按協定規定的發行條件,在約定的期限內向社會公眾推銷股票,至銷售截止日期為止。未售出的股票餘額由承銷者負責認購,承銷者必須按規定時間向發行者承擔部分發行風險。全額包銷則是由承銷者將全部股票認購下來,並向發行者支付股金款項,然後再向社會公眾推銷。這種方式承銷者要承擔全部發行風險,同時收取較高的承銷推銷手續費,並可獲股票買賣的差價。包銷是股票發行推銷方式中最為重要的一種。它的作用在於:有利於所發行的股票順利銷售;保證所發行股票的每股價格達到包銷契約的水平;有利於發行公司及時籌足資本,免於承擔發行風險。
股票的發行價格
股票發行價格是指股票發行時所使用的價格,也是投資者認購股票時所支付的價格。它與股票面額可以是一致的,也可以是不一致的,通常由發行公司根據股票面額、股市行情以及其他有關因素決定。股票的發行價格一般有以下幾種:
(1)平價發行
平價發行亦稱面額發行或等價發行,是指股份公司在發行股票籌措資本時,直接以每股的票面金額作為發行價格。如股票面額為1元或10元,則代表每股發行價格也為1元或10元。這種發行價格對發行公司而言,其所得資本與公司股本是一致的。採用平價發行的優點是股票發行時價格不受市場波動的影響;發行費用較低;股票容易推銷,發行公司能夠穩妥地籌集到資金。平價發行的缺點則主要是缺乏市場彈性,不能針對市場的股票價格波動水平,及時、合理地確定股票發行價格,從而使那些資信高、經營業績好、股票容易銷售的發行公司,無法以自身優勢獲得發行的溢價收益。平價發行一般在股票的初次發行或在股東內部部分攤增資的情況下採用。
(2)溢價發行
溢價發行是指股份公司在發行股票時以高於股票面額的價格發行。如股票面額為1元,發行價格為5元,溢價發行是一種對發行公司十分有利的發行價格形式。它能夠讓發行公司在發行股票的過程中獲得一筆創業利潤,使所籌資本高於公司股本。目前,許多國家新上市的股票一般都是採用溢價發行的價格形式,發行公司所獲得的溢價收入列入資本公積金。
(3)折價發行
折價發行是指股份公司在發行股票時,按照股票面額一定的折扣作為發行價格。如股票面額為100元,折扣發行價為98元。這種發行價格對發行公司來說,所得到的只是打過折扣的資本,所得資本低於公司股本。在實踐中,折價發行的價格形式很少被採用,許多國家都在法律上明確規定不得採用這種方法。一些國家的股票發行價格可以等於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4)時價發行
時價發行是指股份公司以本公司股票在流通市場上買賣的實際價格為基準確定的股票發行價格。時價發行所確定的價格既可以與股票面額相等,也可以介於時價與股票面額之間,或者等於時價,這種發行價格一般在股份公司需要增資發行新股時採用。由於股份對公司增發新股,老股東有著優先認購權,因此,公司往往附以優惠條件,使其發行價格總是低於市場價格。但時價發行仍然能使股份公司獲得高於股票面額的溢價收入,起到增加公司資本額的作用,所以,也屬於溢價發行的一種形式。
如何合理確定股票的發行價格,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它不僅是保證股票市場價格穩定的前提條件,而且還關係到股份公司能否順利地完成股票的發行任務,足額募集所需資本。因此,股票的發行價格過高或過低,都會造成不良後果。一般來說,合理確定股票的發行價格應考慮的因素有:市盈率、每股淨資產、行業前景及公司經營管理水平、股票市場的供求狀況等。
普通股籌資的優缺點
(一)優點
1、沒有固定的股利負擔;
2、無需償還,公司可永久使用;
3、籌資的風險較小,不存在還本付息;
4、籌集的是自有資金,能增強公司的信譽。
(二)缺點
1、資金成本較高;
2、發行普通股,增加了新股東,削弱了公司的控制權;
優先股融資
優先股的特徵
1、優先分配固定的股利;
股票性融資

2、優先分配公司的剩餘財產;
3、一般無表決權;
4、優先股可有公司贖回。
優先股的種類
3、可轉換優先股和不可轉換優先股;
4、可贖回優先股和不可贖回優先股。
發行優先股的動機
1、防止股權分散化;
2、調劑現金餘缺;
3、改善公司的資本結構;
4、維持舉債能力。
優先股籌資的優缺點
優點
1、無固定的到期日,可永久使用;
2、股利支付既固定又有一定的靈活性;
3、能保持普通股股東對公司的控制權;
4、屬自有資金,能提高公司的舉債能力。
缺點
1、資金成本較高;
2、籌資限制較多;
3、股利支付的固定性,可能會成為企業一項較重的財務負擔。
混合性融資
可轉換證券 ( 債券)
(一)可轉換債券的特性
股票性融資

特性:具有債務籌資與權力籌資雙重特性。
(二)可轉換債券的發行條件
1、發行資格:上市公司和重點國有企業
2、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的條件
3、重點國有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的條件
(三)可轉換債券的基本要素
1、標的股票
2、票面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