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湖北省營商環境問題投訴聯動處理辦法》,進一步暢通市場主體反映問題渠道,建立營商環境投訴、處置、回應機制,切實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羅田縣營商環境問題投訴聯動處理工作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 羅田縣人民政府
為深入貫徹落實《湖北省營商環境問題投訴聯動處理辦法》,進一步暢通市場主體反映問題渠道,建立營商環境投訴、處置、回應機制,切實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湖北省營商環境問題投訴聯動處理辦法》,進一步暢通市場主體反映問題渠道,建立營商環境投訴、處置、回應機制,切實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制訂如下實施方案。一、工作目標積極建立規範高效的投訴處理聯動機制,切實抓好...
《營口市營商環境投訴處理實施細則(試行)》是營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投訴,指各類市場主體認為政府、職能部門或者相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損害其合法權益時提請依法行政協調解決的行為。各縣(市)區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實施細則的制定工作。第二章 ...
《竹山縣營商環境問題投訴聯動處理辦法》是竹山縣為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推動營商環境持續最佳化,進一步暢通市場主體反映問題渠道,規範投訴處理程式,依據《湖北省營商環境問題投訴聯動處理辦法》(鄂政辦發〔2020〕66號)和《十堰市營商環境問題投訴聯動處理辦法》(十政辦發〔2021〕18號)等規定,制定的辦法。具體...
(一)全市營商環境投訴舉報處理工作統一納入榆林市營商環境評價與監測平台(以下簡稱營商環境平台)管理。(二)熱線、百姓問政等熱線或網路平台受理的營商環境投訴舉報事項,以及通過信訪、輿情蒐集等渠道收集的營商環境投訴舉報事項,按照既有模式或相關規定辦理,相關辦理信息須即時推送至營商環境平台。需要移交最佳化...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20日印發石嘴山市營商環境投訴舉報處理辦法,本辦法自印發之日 起執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暢通營商環境投訴舉報渠道,規範問題調查回應辦理工作,切實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根據《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相關...
(四)作風建設專項行動。組織相關部門組成聯合督查部門,著重對政策落實、承諾兌現、政務服務、規範收費、監管執法、訴求解決、發展環境七個方面的問題,每季度開展一次專項督辦。拓寬營商環境投訴舉報渠道,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和問題線索處理,對損害營商環境和區長熱線及企業投訴辦理不到位的問題,實行交辦制和限時辦結制。
敢於刀刃向內,大力曝光損害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等破壞營商環境的反面典型,嚴肅追責問責,充分發揮“問責一個、警示一片”的震懾作用。(三)強化完整工作閉環。全面落實營商環境問題投訴、處置、回應機制。組織開展綜合督查,強化執紀監督,對工作推進不力或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的,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及時督促...
對企業反映的問題,能現場解決的現場解決;不能立即解決和答覆的,建立企業反映問題化解工作檯賬,及時進行交辦、轉辦、反饋。(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等相關單位及各縣〔區〕按職責分工負責)42.建立健全營商環境投訴處理機制。統籌各類營商環境投訴處理渠道,加快推進政務服務熱線平台整合,進一步規範政務服務...
第十一條 核查辦理營商環境問題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依法依規提出切合實際的解決方案;對歷史遺留問題應堅持實事求是、尊重歷史和依法依規相結合,積極推進問題解決。第十二條 營商環境問題核查辦理堅持標本兼治、個案問題解決和共性問題解決並重,注重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改進工作流程,強化制度創新,建立長效機制。...
(五)堅持穩步實施。各部門要統籌好發展和安全,在風險總體可控前提下,科學把握改革時序、節奏和步驟,做好事中事後監管。各部門要及時對營商環境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研究,對改革中出現的問題和風險要及時向市政府請示報告,確保本市創新試點工作平穩有序推進。內容解讀 《方案》逐項對照國家改革任務,共...
建立月調度工作機制、督辦整改機制、宣傳報導機制、考核評價機制四項工作機制。每月召開調度會,定期不定期開展重點任務督辦,統籌推動各階段工作。充分發揮紀檢督察、營商環境機動巡察、專員觀察作用,強化執紀監督,對工作推進不力或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的,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及時督促整改,形成工作閉環。嚴格...
為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重慶在出台《關於持續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的意見》等系列檔案的基礎上,制定了《重慶市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實施方案》,推動我市“放管服”改革事項儘快落地見效。 《實施方案》明確,以制度創新為核心,推進全鏈條最佳化審批、全過程公正監管、全周期提升服務,推動有效市場和...
第五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健全完善營商環境問題投訴處理、回應及責任追究機制,並為舉報人、投訴人保密。支持新聞媒體輿論監督,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市場主體、社會公眾可以通過政府入口網站營商環境投訴平台等渠道投訴、舉報涉嫌損害營商環境的行為。各級工商業聯合會應當定期聽取市場主體對營商環境建設的...
建立完善與民營企業的定期溝通互動機制、企業家座談會機制、政銀企融資對接工作機制、領導幹部掛鈎聯繫機制,常態化開展“送政策、解難題、優服務”活動。加大對市場主體的金融支持力度,幫助企業解決融資難、融資貴等難題。暢通政企溝通渠道,改進政企溝通方式,出台營商環境投訴舉報處理辦法,進一步完善營商環境問題線索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