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預約出租汽車服務平台數據安全防護要求》2017-0938T-YD,是制定中的標準。2022年2月25日,該標準被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發布的《車聯網網路安全和數據安全標準體系建設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網路預約出租汽車服務平台數據安全防護要求
- 發布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網路預約出租汽車服務平台數據安全防護要求》2017-0938T-YD,是制定中的標準。2022年2月25日,該標準被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發布的《車聯網網路安全和數據安全標準體系建設指南》。
《網路預約出租汽車服務平台數據安全防護要求》2017-0938T-YD,是制定中的標準。2022年2月25日,該標準被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發布的《車聯網網路安全和數據安全標準體系建設指南》。...
在本市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應當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具體條件除符合《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非本市註冊的企業法人應當在本市設立分支機構;(二)網路服務平台數據接入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業監管平台;(三)在本市有與註冊車輛...
第二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及其他相關活動,應當遵守本細則。本細則所稱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是指以網際網路技術為依託構建服務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非巡遊的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服務的經營活動。本細則所稱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以下...
(二)具備開展網約車經營的網際網路平台和與擬開展業務相適應的信息數據互動及處理能力,具備供交通、通信、公安、稅務、網信等相關監管部門依法調取查詢相關網路數據信息的條件,網路服務平台數據庫接入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監管平台,伺服器設定在中國內地,有符合規定的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三)使用電子...
3.堅持鼓勵創新,依法規範。促進巡遊車與網約車融合發展。完善出租汽車行業政策體系,健全市場準入退出機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二、科學定位出租汽車服務 按照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適度有序發展出租汽車,最佳化城市交通結構的思路,將出租汽車作為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組成部分和城市公共運輸的...
為落實《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和《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範網約車經營行為、提高服務水平,制定了《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營服務規範》。編制進程 起草階段 2015年3月,召開了標準立項材料審查會,明確了工作思路、工作原則和工作進程。為保證標準制定工作的順利進行,編制組...
要加強對網約車聚合平台經營行為的監督指導,督促網約車聚合平台對相關網約車平台公司落實核驗責任,不得接入未在當地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的網約車平台公司,提供服務的駕駛員和車輛均應辦理相應網約車許可。指導網約車聚合平台及合作網約車平台公司按照《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要求,依法合...
第一條 為了更好地滿足社會公眾多樣化出行需求,促進出租汽車行業和網際網路融合發展,規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行為,保障乘客安全和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網路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稱網約車)經營服務和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積極推進網際網路和經濟社會融合發展,...
網約車,即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的簡稱,是指以網際網路技術為依託構建服務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非巡遊的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經營活動。用戶可以通過手機套用軟體選擇車型和司機,快速叫車並享受出行服務。相較於傳統計程車,網約車具有價格透明、叫車方便、服務質量可控等優勢,因此在...
本辦法所稱網約車經營服務,是指以網際網路技術為依託構建服務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非巡遊的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經營活動。本辦法所稱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以下稱網約車平台經營者),是指構建網路服務平台,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企業法人。第三條 本市堅持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網路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的經營服務和管理活動。本辦法所稱網約車經營服務,是指以網際網路技術為依託構建服務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規定的車輛和駕駛員,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提供非巡遊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經營活動。本辦法所稱網約車經營者,是指構建網路服務平台...
第二條在我市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應當遵守本實施細則。 本實施細則所稱網約車經營服務,是指以網際網路技術為依託構建服務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非巡遊的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經營活動。 本實施細則所稱網約車經營者(以下稱網約車平台公司),是指構建網路服務平台,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應當遵守本實施細則。本實施細則所稱網約車經營服務,是指以網際網路技術為依託構建服務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非巡遊的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經營活動。本實施細則所稱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以下稱網約車平台公司),是指構建網路...
本辦法所稱網約車經營服務,是指以網際網路技術為依託構建服務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非巡遊的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經營活動。本辦法所稱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以下稱網約車平台公司),是指構建網路服務平台,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營利法人。第三條 堅持優先發展城市公共運輸、適度發展...
第三條 網約車經營服務是指以網際網路技術為依託構建服務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非巡遊的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經營活動。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以下稱網約車平台公司)是指構建網路服務平台,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企業法人。第四條 堅持優先發展公共運輸、適度發展出租汽車,按照高品質...
在第五十三條第(二)項下增加一項:“‘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是指以網際網路技術為依託構建服務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非巡遊的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經營活動”。 十三、除第一條中“出租汽車行業”、第十五條中“中英文‘出租汽車’字樣”、第十九條中“原許可機關應當根據...
(二)具備開展網約車經營的網際網路平台和與擬開展業務相適應的信息數據互動及處理能力,具備供交通、通信、公安、稅務、網信等相關監管部門依法調取查詢相關網路數據信息的條件,網路服務平台數據庫接入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監管平台,伺服器設定在中國內地,有符合規定的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三)使用電子...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8號),進一步規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管理,強化行業事中事後監管,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保障乘客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
第三十三條市通信主管部門和公安、網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非法收集、存儲、處理和利用有關個人信息、違反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有關規定、危害網路和信息安全、套用網路預約出租汽車服務平台發布有害信息或者為企業、個人及其他團體組織發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並配合市道路運輸管理...
4.建立完善服務質量考核機制。要按照交通運輸部《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2016〕64號令)和《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川交發〔2012〕73號)要求,建立健全本區域巡遊車服務質量考核機制,同時完善巡遊車和網約車的進退機制,交通運輸部門...
第六條 網約車平台公司應當依法取得《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方可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活動。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符合下列條件:(一)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二)具備開展網約車經營的網際網路平台和與擬開展業務相適應的信息數據互動及處理能力,具備供交通、通信、公安、稅務、網信...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網路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的經營服務和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本辦法所稱網約車經營服務,是指以網際網路技術為依託構建服務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規定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提供非巡遊的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經營活動...
(三)網路服務平台數據庫接入公安機關和客運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管平台;(四)在服務所在地設立服務機構,擁有保障服務的辦公場所、培訓教育場所、企業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五)具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安全生產管理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包括駕駛員培訓教育、考核獎懲、車輛檢測維護、網約車服務評價和乘客投訴處理...
本實施細則所稱網約車經營服務,是指以網際網路技術為依託構建服務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非巡遊的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經營活動。本實施細則所稱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以下簡稱網約車平台公司),是指構建網路服務平台,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企業法人。第三條 網約車運力投放按照動態調控...
對全省出租汽車行業改革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調研分析,完善改革措施;強化出租汽車運營服務監管,提升服務水平;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相關規定對在我省註冊的網約車平台公司線上服務能力進行認定;指導各市依法依規對非法營運行為進行查處;做好出租汽車燃油補貼資金髮放的基礎數據統計工作;組織各市交通運輸部門有關人員學習...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經營服務、監督管理以及其他相關活動。本細則所稱網約車經營服務,是指以網際網路技術為依託構建服務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非巡遊的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經營活動。本細則所稱網約車經營者(以下稱網約車平台公司),是...
(四)服務所在地辦公場所權屬證明或租賃契約,負責人員和管理人員的相關信息;(五)網約車平台公司註冊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對平台公司具備線上服務能力、符合相關要求的審核認定結果;(六)經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文本,包括:1、接入車輛技術標準和管理制度;2、駕駛員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更好地滿足社會公眾多樣化出行需求,規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行為,保障運營安全和各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網路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經營服務,是指以網際網路技術為依託構建服務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