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者公平競爭合規管理規範》是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國家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經營者公平競爭合規管理規範
- 發布單位:市場監管總局
《經營者公平競爭合規管理規範》是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國家標準。
《經營者公平競爭合規管理規範》是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國家標準。發布歷史2024年8月,在國新辦舉行“推動高質量”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上,市場監管總局表示,正在加快制定《經營者公平競爭合規管理規範》國家標準。1...
本指南所稱反壟斷合規,是指經營者經營管理行為和員工履職行為符合《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以下統稱反壟斷法相關規定)的要求。本指南所稱反壟斷合規風險,是指經營者及其員工因違反反壟斷法相關規定,引發法律責任、造成經濟或者聲譽損失以及其他負面後果的可能性。本指南所稱反壟斷合規管理...
《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暫行規定》,在維護自身利益的同時履行監督職責。第二十七條 本指引也會因相關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檔案的變化而可能作出改變,請關注其時效性或該指引的最新信息。經營者可隨時向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反壟斷執法機構諮詢,或提出問題建議。第二十八條 本指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共5章27條,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一是明確公平競爭審查的範圍。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統稱起草單位),起草涉及經營者經濟活動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以及具體政策措施(以下統稱政策措施),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開展公平競爭審查。二是...
(七)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規定;(八)其他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第四章 保障和監督的措施 第二十一條 市場監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以下統稱監督檢查部門)應當促進市場監管標準化規範化,有效預防和糾正市場經濟活動中影響公平競爭的行為;鼓勵和支持市場主體建立健全競爭合規管理體系,落實公平...
《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為規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和《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制定的部門規章,共七章六十五條,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規定發布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30號 《經營者集中審查暫行規定》已於2020年10月20日經國家...
《網路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是為預防和制止網路不正當競爭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鼓勵創新,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數字經濟規範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的規定。2024年5月6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91號公布《...
(二)與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有關的風險。企業應當對從事經營活動的市場、主要競爭者和自身市場力量做出評估和判斷,並以此為基礎評估和規範業務經營活動。當企業在某一市場中具有較大市場份額時,應當注意其市場行為的商業目的是否為限制競爭、行為效果是否對競爭造成不利影響,從而避免出現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風險。(三)與...
2.確保競爭公平性,全面加強企業合作管理,完善相關制度建設,承諾絕不實施“二選一”等違規行為,維護平台健康競爭秩序。 3.正確發揮微博平台價值,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壟斷協定和違法進行經營者集中等行為,充分做好正能量傳播工作,創建綠色和諧網路輿論環境。 4.加強規範廣告信息審核,保證上線廣告內容合法、合規、...
第三條 社區團購電商從事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原則,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商業道德、公序良俗,公平參與市場競爭,認真履行法定義務,積極承擔主體責任,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第四條 倡導網路社區團購行業建立自律管理機制,推動行業高質量健康發展,提升行業標準化、規範化水平。第五條 鼓勵...
四、根據審議意見,將條例草案修改稿第十四條第一款修改為“行政機關不得非法限制其他地區的商品及其經營者進入本地區市場,不得進行部門保護、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妨礙公平競爭”。五、根據審議意見,在條例草案修改稿第十五條第一款中的“規章”後增加“和規範性檔案”的表述,刪去第二款“申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規範促銷行為暫行規定 (2020年10月29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2號公布)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經營者的促銷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經營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以下簡稱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以下簡稱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
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發生的與特許經營項目相關的收入與支出應當符合有關預算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規定。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嚴格執行預算管理制度,依法加強政府資金監管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加大財會監督力度,嚴肅財經紀律。第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規範推進本級政府事權範圍內的特許經營項目,依法依規授權有關行業主管...
經營者不正當競爭行為情節輕微或者社會危害較小的,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強制。第二十五 條行業組織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引導、規範會員合法競爭,對會員建立健全反商業賄賂管理制度等加強指導,協調處理會員之間的競爭糾紛,維護市場競爭秩序。行業組織應當在政府部門指導下,制定本行業競爭自律規範和競爭合規指引,配合、協助監督...
第八條 監督檢查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工作機制,通過公開不正當競爭案件裁量基準、定期公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導經營者依法依規開展商業競爭,指導經營者建立健全商業秘密保護、反商業賄賂等反不正當競爭管理制度。第九條 行業協會、商會等組織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引導、規範會員合法競爭,指導會員建立健全反商業賄賂、保護商業...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在平台服務協定和交易規則中明確平台內公平競爭規則,建立不正當競爭行為舉報投訴、糾紛協調等機制,並依據平台服務協定和交易規則協調平台內經營者之間的不正當競爭糾紛,引導平台內經營者依法競爭。第七條 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應當加強自律管理,通過制定行業規則、從業規範、自律公約等,引導、...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在平台服務協定和交易規則中明確平台內公平競爭規則,建立不正當競爭行為舉報投訴、糾紛協調等機制,引導平台內經營者依法競爭。第三十條行業協會、商會應當主動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依法加強行業自律,強化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監督,引導、規範會員公平競爭,制定本行業競爭自律規範和競爭合規指引...
《盲盒經營行為規範指引(試行)》是為規範盲盒經營行為,引導盲盒經營者誠信守法經營,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指引。2023年6月15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印發《盲盒經營行為規範指引(試行)》。內容全文 盲盒經營行為規範指引(試行)第一條 為了規範盲盒經營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關於規範經營者集中案件申報名稱的指導意見 (2018年9月29日修訂)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關於經營者集中簡易案件申報的指導意見 (2018年9月29日修訂)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暫行規定 (2019年9月1日)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 (2021年6月29日)市場監管總局...
近年來,公用事業市場化積極推進,但仍存在經營行為不規範甚至違反《反壟斷法》的情況。提升公用事業企業的反壟斷合規意識和水平,有利於企業提高生產經營效率和市場競爭力、最佳化營商環境、降低實體經濟成本。這與2021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強化反壟斷監管,提振市場主體信心的要求相契合。在市場監管總局確定的2022年反...
第三,實施不正當競爭的行為人在客觀上有實施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事實。第四,實施不正當競爭的行為人主觀上有不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不遵守公認商業道德的過錯。(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監督檢查部分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3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查處;法律、...
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快建設網路強國、數字強國、文化強國的決策部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拍賣管理辦法》《拍賣監督管理辦法》《文物拍賣管理辦法》等法律和規章,對網路拍賣的規範監管和創新發展提出了具體措施,對於維護公平競爭...
(二)健全制度規範。釐清平台責任邊界,強化超大型網際網路平台責任。建立平台合規管理制度,對平台合規形成有效的外部監督、評價體系。加大平台經濟相關國家標準研製力度。建立網際網路平台信息公示制度,增強平台經營透明度,強化信用約束和社會監督。建立健全平台經濟公平競爭監管制度。完善跨境數據流動“分級分類+負面清單”...
2023年2月2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2號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辦法全文 《網際網路廣告管理辦法》(2023年2月2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2號公布 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了規範網際網路廣告活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網際網路廣告業健康發展,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
2024年8月16日,為進一步規範新《反壟斷法》實施後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行為的處罰,市場監管總局起草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出,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主要包括下列行為:(一)經營者集中達到申報標準,但未依法事先申報...
國家持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積極扶持、加強引導、依法規範,為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創造有利條件。第五條 國家對個體工商戶實行市場平等準入、公平待遇的原則。第六條 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個體工商戶的財產權、經營自主權等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
第二十三條 公平競爭審查 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制定涉及平台經濟領域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章、規範性檔案、其他政策性檔案以及“一事一議”形式的具體政策措施,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公平競爭審查。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指南的解釋 本指南由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解釋,自發布之日起...
第十五條 公平競爭審查 經法律、法規授權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行業協會制定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範性檔案、其他政策性檔案以及“一事一議”形式的具體政策措施時,應當按照《反壟斷法》及相關規定的要求進行公平競爭審查,評估對市場競爭的影響,防止排除、限制競爭。第十六條 自律合規倡導 行業協會應當藉助連線政府...
九、在行賄犯罪中,“謀取不正當利益”,是指行賄人謀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者政策規定的利益,或者要求對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行業規範的規定提供幫助或者方便條件。在招標投標、政府採購等商業活動中,違背公平原則,給予相關人員財物以謀取競爭優勢的,屬於“謀取不正當利益”。十、辦理商業賄賂犯罪案件,...
登記管理 2021年4月14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草案)》,為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和促進公平競爭提供法治保障。(詳情見:)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應當為個體工商戶提供依法合規、規範統一、公開透明、便捷高效的登記服務。公布條例 2021年8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