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全面應急管理》是2018年9月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黃宏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突發事件全面應急管理
- 作者:黃宏純
- 出版社: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9月
- 頁數:188 頁
- 定價:65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精裝
- ISBN:9787568263559
《突發事件全面應急管理》是2018年9月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黃宏純。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是2024年1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檔案。印發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辦發〔202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經國務院同意,現...
應急管理是應對於特重大事故災害的危險問題提出的。應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機構在突發事件的事前預防、事發應對、事中處置和善後恢復過程中,通過建立必要的應對機制,採取一系列必要措施,套用科學、技術、規劃與管理等手段,保障公眾...
《突發事件全面應急管理》是2018年9月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黃宏純。內容簡介 《突發事件全面應急管理》結合作者黃宏純從事應急管理研究的科學經驗,廣泛吸收國內外有關應急管理的著作和教材、有關應急管理的研究論文的精華,...
中新網7月6日電 為深入貫徹實施《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中國國務院6日發布《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並授權新華社全文播發。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國發〔2006〕24號 各省...
國務院發布的《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總體預案”),明確提出了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6條工作原則: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範,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依靠科技,...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按照社會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
2022年3月15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重慶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全文 重慶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健全應急...
應急管理體系是指國家層面處理緊急事務或突發事件的行政職能及其載體系統,是政府應急管理的職能與機構之和。加強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就要根據突發事件或危機事務,把握並設定應急職能和機構,進而形成科學、完整的應急管理體制。應急職能 (一)...
《深圳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是為規範本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銜接性和可操作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的辦法。2023年9月27日,深圳...
提高全省各級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持社會政治穩定,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1.2編制依據 依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浙政辦發〔2016〕139號)已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實施。內容解讀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浙政辦發〔2016〕139號) (...
2006年1月10日起,國務院授權新華社陸續摘要播發五件自然災害類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和九件事故災難類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2006年6月15日,新華社受權發布《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2006年7月7日至8日,國務院...
前不久發布的《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強調,“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後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後發布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範措施等,並根據事件處理情況做好後續發布...
2007年8月17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07〕53號印發《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進一步明確我省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全面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努力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認真做好突發公共...
2007年8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規定,“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針對突發事件的性質、特點和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具體規定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和...
建立健全區應急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規範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高突發事件應對能力,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全面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法》是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的檔案。2023年12月25日,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法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修訂信息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法(草案)》...
第二條 按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報告及時、快速處置、分級回響、平急結合”的原則,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拓寬信息渠道,及時、準確、全面報告突發事件信息,有力、有序、有效開展醫療應急工作。第三條 ...
在縣委領導下,縣人民政府統籌指導、協調調度各類資源予以支持;發生一般及以上突發事件時靠前組織指揮。縣人民政府在縣委領導下,履行主體責任,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突發事件的組織應對工作,及時啟動應急回響,統一調度使用應急資源,組織動員...
上級所屬駐當地單位應當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服從當地人民政府的指揮和調度。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所屬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考核;將突發事件防範和應對工作,納入...
(一)風險評估。針對突發事件特點,事件的危害因素,判斷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分析事件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衍生後果,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判定風險級別,提出控制風險、治理隱患措施。(二)應急資源調查。全面調查本區域、本部門...
9.2 省突發事件應急回響流程圖 1 總則 1.1 目的和依據 為全面提高本省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突發...
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依據憲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所制訂的一系列預案,是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專項應急預案、國務院部門應急預案和地方應急預案的總稱。
第五條 人民銀行及其各司局、分支行和企事業單位在依法行政或經營管理過程中,因突發事件可能形成下列一個或多個風險的必須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一)無法正常、全面、充分地履行法定職責或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二)人員...
成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提高全市各級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持社會政治穩定,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
2009年7月27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09〕56號印發《山東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審批、應急預案修訂、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預案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6章。檔案通知 山東省人民...
政府應急管理是指政府機構在突發事件的事前預防、事發應對、事中處置和善後管理過程中,通過建立必要的應對機制,採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和諧健康發展的有關活動。發展歷程 2003年5月 在抗擊非典的關鍵時刻,...
為規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