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旅遊業發展的意見

《福建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旅遊業發展的意見》是福建省政府於2001年4-月22日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旅遊業發展的意見 
  • 發布單位:81302
  • 發布文號:閩政[2001]11號
  • 發布日期:2001-04-22
  • 生效日期:2001-04-22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開頭語,指導思想,發展重點,政策措施,

開頭語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近年來,我省旅遊業取得了很大成績,在促進對外開放,推動國民經濟增長,增加就業和提高人民文化生活質量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2000年,全省旅遊總收入相當於國內生產總值的7.7%,旅遊業已成為我省的重要產業,旅遊業發展前景十分廣闊。但是,我省旅遊基礎設施還比較落後,旅遊資源開發和保護的總體水平較低,旅遊企業的改革相對滯後,市場秩序有待改善,服務質量有待提高。“十五”期間,要充分利用我省的區位、資源和市場優勢,突出“山海、台僑”特色,最佳化旅遊產業結構,進一步發揮旅遊業作為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的作用,爭取2005年旅遊總收入相當於全省GDP的10%,2010年達12%,基本建成旅遊強省。為此提出以下意見

指導思想

(一)以增強旅遊業發展後勁為主題,牢固樹立大旅遊觀念。旅遊業是關係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的重要產業,要提高對旅遊業重要性和關聯性的認識,加強政府的組織協調,加大各級政府對旅遊業的支持力度,引導和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加強旅遊業的軟硬環境建設,努力解決旅遊業發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要發展壯大旅遊產業,發揮旅遊業的關聯帶動作用,促進國民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
(二)以調整和最佳化旅遊產業結構為主線,實施旅遊精品戰略。利用旅遊業發展的有利時機,調整旅遊產業結構,形成資源有效配置、市場競爭有序、產業協調發展和區域布局合理的旅遊發展新格局。努力推出一批影響力大和競爭力強的旅遊景區、景點和旅遊線路,有效整合“吃、住、行、游、購、娛”等要素,以滿足多層次旅遊消費需求。
(三)以深化旅遊企業改革為動力,促進旅遊業快速發展。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開創新型的旅遊開發方式、管理方式服務方式,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轉換企業經營機制,提高旅遊企業的競爭力和旅遊業的管理服務水平。
(四)以資源保護為前提,合理開發旅遊資源。堅持旅遊資源的嚴格保護、合理開發和永續利用相結合,正確處理好自然景觀、人文景觀的保護、研究、利用的關係,協調好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局部利益與全局利益的關係,實現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

發展重點

(一)搞好旅遊業發展規劃,引導高層次開發和可持續發展。各級政府要把“十五”旅遊發展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配套實施,強化部門協同和地區合作,加強旅遊點線結合,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形成跨地區的旅遊聯合。強化規劃實施的監督和管理,加強統籌規劃,保證重點景區、重點項目建設的實施,防止盲目開發和低水平的重複建設。
(二)加快發展特色旅遊產品,構建有福建特色的旅遊產品體系。加快開發特色突出、優勢明顯的旅遊資源,建設和完善生態旅遊示範區、旅遊度假區,推出一批生態旅遊文化旅遊會展旅遊休閒旅遊等面向21世紀旅遊市場新需求的產品,增加旅遊產品的文化內涵和科技含量,提高參與性和吸引力,走觀光與度假相結合的旅遊發展新路子。
(三)加強閩台旅遊合作,擴大旅遊業的對外開放。積極爭取福建作為率先開辦赴台旅遊業務的省份,加強閩台旅遊合作,穩妥發展閩台雙向旅遊,努力構建閩台旅遊合作區,加大旅遊業的對外開放,通過開放促進開發,帶動旅遊業的快速發展。
(四)明確市場定位,大力開拓旅遊市場。大力發展入境旅遊,要以台港澳為主體,日本、韓國和東南亞為重點,努力開拓歐美市場,爭取境外來閩旅遊人數不斷增長。要在鞏固省內旅遊市場的基礎上,重點開拓長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的客源市場,增加適應國內旅遊需求的產品和服務供給,進一步開拓國內旅遊市場。
(五)擴大旅遊市場的宣傳促銷,樹立旅遊整體形象。組織有特色有影響的大型旅遊節慶活動,開辦新聞媒體的固定旅遊欄目,採用新方式,開拓新渠道,加大旅遊市場的促銷力度,強化在海內外市場上的形象宣傳,不斷擴大我省旅遊業在海內外市場的吸引力。健全假日旅遊預報制度,及時發布旅遊產品的最新信息,引導和擴大旅遊消費。
(六)加強旅遊市場管理,依法規範市場。加強對旅遊業的組織領導,強化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對旅遊行業的管理職能,健全旅遊業發展的有關法規,規範執法行為。整頓旅遊市場秩序,清理不合理收費,對旅遊產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打擊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加強旅遊業精神文明建設,提高從業人員思想道德素質,大力倡導健康、文明的旅遊消費,創建文明風景旅遊區。落實旅遊安全責任制,強化旅遊安全的監督檢查,加強有關部門聯合執法,切實做好社會治安、旅遊設施安全、運輸安全和衛生保障等工作,確保旅遊安全。

政策措施

(一)加大對旅遊業的資金投入力度。各級政府要多渠道籌措旅遊建設資金,增加對旅遊業的投入,重點用於支持國家級、省級旅遊景區(點)配套的交通、安全保障、環保衛生、供水供電等基礎設施和文化遺產保護、人才培養培訓、重點旅遊產品整體形象的宣傳促銷等公共支出。要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資金投資參與旅遊開發建設和旅遊企業經營,扶持一批具備條件的旅遊企業,以發行企業債券、股票等方式融資。金融機構應加大對旅遊業的支持力度,增加對旅遊基礎設施的信貸投入。
(二)深化旅遊管理體制和旅遊企業改革,培育發展多元化的旅遊市場主體。在完善現有旅遊區(點)管理的基礎上,要積極探索構建符合市場運營機制的公司化、企業化管理模式,促進旅遊業的健康發展。國有旅遊企業應實行政企分開,條件成熟的今年(2001年)內完成脫鉤改制任務,其餘的爭取明年(2002年)年底前完成。要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增強旅遊企業活力。鼓勵旅遊企業通過資本運營等方式,組建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企業集團,實現網路化規模經營。除國家明確禁止外,在統一規劃和嚴格保護的前提下,允許以合資獨資承包租賃等方式,將旅遊資源的經營權所有權分開,出讓給企業法人開發經營。推進旅遊社團改革,發捏旅遊行業協會諮詢服務、行業自律和市場中介作用。
(三)著力改善旅遊交通條件。省運輸管理部門在審批線路、高速公路客運、車輛更新改造、旅遊客運點等方面應給旅遊運輸公司以支持。各級交通部門要加快實施列入幹線規劃的通往旅遊區(點)的二級以上公路的建設。各級政府在制定、審核、實施農村路網規劃中,要加快通往本轄區內旅遊區(點)的公路建設。鐵路部門應增開旅遊專列,改善列車、車站服務設施。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快發展“一票到底、全程服務”的客運聯運業務,充分利用自身資源積極參與旅遊經營業務。
(四)靈活運用價格槓桿調節旅遊市場需求。要運用旅遊區(點)票價調節遊客流量,緩解遊客過於集中對生態環境和文化遺產保護的壓力。運輸部門可分季節、時段、路線實行差別定價。
(五)進一步擴大旅遊業的對外開放。鼓勵外資和港澳台資參與旅遊資源開發、旅遊產品的生產和旅遊基礎設施建設,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旅行社的對外合資合作。對有利於促進旅遊產業發展的基礎設施項目、生態環保項目,鼓勵利用一部分國外優惠貸款。支持有實力的企業到海外開辦旅行社、飯店和其它旅遊經營項目,拓展國際市場。對涉外旅遊企業實行創匯、結匯獎勵制度
(六)進一步簡化旅遊者出入境審批手續。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門的支持,在重點口岸對外國遊客實行短期免簽證或落地簽證政策,在重點地方對台胞實行落地辦證政策。
(七)推進旅遊標準化工作。旅遊、經貿、公安建設林業文化、工商等部門,應對賓館飯店、旅遊設施、旅遊景區等實行國家統一標準,使之有利於促進旅遊業的發展。對賓館、飯店、旅遊區(點)等實行與一般工商企業同等的用水、用電、用氣價格。
(八)完善多層次旅遊人才的培養培訓機制。教育部門應加強旅遊高中級人才的培養培訓,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旅遊教育院校,加強旅遊人才的繼續教育,實行旅遊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和考試制度,提高旅遊隊伍整體素質,提升旅遊業服務質量和水平。
二00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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