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加強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行動計畫

《福建省加強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行動計畫》已經福建省政府同意,2021年2月8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加強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行動計畫
  • 頒布時間:2021年2月8日
  • 發布單位: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閩政辦〔2021〕11號
全文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構建起強大的公共衛生體系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按照《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的意見〉的通知》要求,全面提升我省應對重大疫情和公共衛生安全事件能力,進一步健全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制訂本行動計畫。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新時期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總結並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經驗做法,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把預防為主擺在更加突出位置,突出提升七個能力、完善三個保障,抓緊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全面加強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推進公共衛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到2022年,基本建成體系完整、職能明確、運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體系,應對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常態化能力和水平顯著提高。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現代化建設
  1.加強和完善各級疾控中心。加快省疾控中心遷建,建成國內一流的疾控中心,強化專業技術指導服務職能。依託省疾控中心建設病原微生物菌(毒)種保藏機構,建立病原微生物菌(毒)種和生物樣本資源庫,提升生物安全應急保障能力。結合常態化疫情防控需要,適當提高市、縣兩級疾控中心建設標準,其中常住人口100萬人以上的縣(市)疾控中心按照設區市級標準建設。將福州市、廈門市疾控中心建成輻射閩東北、閩西南的區域中心。研究建立公共衛生臨床中心。〔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衛健委、發改委、財政廳分工負責,2021年12月前完成。以下各項任務均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2.提升實驗室檢測及流行病學調查能力加強疾控機構病原微生物檢測實驗室網路建設,省疾控中心建立生物安全三級實驗室;設區市疾控中心建設3個及以上標準化的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其中負壓實驗室2個;縣(市、區)疾控中心至少建設1個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省、市、縣疾控中心實驗室基本檢測項目分別不少於800項、500項和200項。在省疾控中心建設國家級現場流行病學培訓基地,在9個設區市疾控中心建立現場流行病學實訓平台。統籌疾控中心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每個縣(市、區)建立不少於30人的專業流行病學調查隊伍,其中常住人口在50萬和100萬以上的分別不少於50人和80人。(省衛健委、發改委、財政廳、科技廳分工負責,2021年12月前完成)
  3.加快建立醫防協同聯動發展機制。建立各級疾控機構上下聯動的分工協作機制,帶動基層提升疾控業務水平。健全疾控機構和城鄉社區聯動工作機制,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能力。強化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職責,二級以上綜合性醫療機構設定獨立的公共衛生科,安排相關專業人員負責;建立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責任清單和評價機制,將醫療機構履行公共衛生職責納入醫院等級評審指標體系和醫療機構年度績效考核。培養醫防融合複合人才,制訂實施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與醫療機構之間的交叉培訓計畫。(省衛健委、人社廳、教育廳、科技廳、發改委分工負責,2022年6月前完成)
  (二)提升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監測預警處置能力
  4.提高公共衛生風險監測預警能力。加強疾控機構、海關、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協同監測和信息共享,完善監測哨點布局,構建覆蓋口岸、客運場站、大型超市、農貿市場、學校等重點公共場所和醫療機構門診、藥店等重點部位的監測哨點布局。完善不明原因疾病和異常健康事件監測機制,強化急性呼吸道感染和腸道感染病例監測、自然疫源性疾病、食源性疾病等疾病“症候群”哨點監測。醫療機構對不明原因發熱、疑似傳染病等患者,要建立健全包括傳染科在內的多學科專家會診機制。健全傳染病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及信息直報系統。(省衛健委、口岸辦、教育廳,福建海事局,省委網信辦,省市場監管局、藥監局、交通運輸廳,福州海關、廈門海關、廈門出入境邊檢總站、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分工負責,2021年12月前完成)
  5.鞏固提升口岸公共衛生核心能力。完善口岸公共衛生核心能力建設的長效機制,確保全省所有對外開放口岸達到口岸公共衛生核心能力標準並通過考核。加強口岸傳染病防控等常規能力和公共衛生應急處置能力建設,構建由屬地政府牽頭,海關、口岸相關部門、地方衛生健康、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參與的口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納入當地應急管理體系。(省口岸辦、福州海關、廈門海關、省衛健委、生態環境廳分工負責,2021年12月前完成)
  6.提升衛生應急指揮及救援處置能力。建設覆蓋全省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與指揮決策信息系統,實現對全省衛生應急資源信息管理調度。修訂福建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並加強綜合演練。加強省級26支衛生應急隊伍建設,加強市、縣級各類衛生應急隊伍裝備和保障制度建設,每個縣(市、區)至少建設1支不少於30人的綜合類緊急醫學救援隊伍。依託省立醫院和省急救中心建設國家海上緊急醫學救援基地,依託廈門大學附屬翔安醫院建設國家航空緊急醫學救援基地。(省衛健委、發改委、財政廳分工負責,2022年12月前完成)
  7.提高突發化學中毒事件衛生應急救援能力。依託省職控中心和省急救中心建設省級突發化學中毒事件衛生應急救援基地。依託設區市疾控中心和三甲綜合醫院建設市級突發化學中毒事件應急救援基地。將福清市、惠安縣、泉港區、漳州古雷港經濟開發區四大化工基地縣(市、區)作為能力建設重點縣(市、區)。(省衛健委、發改委、財政廳分工負責,2022年12月前完成)
  8.提高突發核和輻射事故衛生應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核和輻射事故衛生應急救援體系。依託省職控中心和福建醫大附屬協和醫院建設省級突發核和輻射事故衛生應急救援基地;依託核電廠所在的福州市、漳州市、寧德市疾控中心和福州市第一醫院、漳州市醫院、寧德市醫院建設重點市突發核和輻射事故衛生應急救援基地;將核電廠所在地福清市、福鼎市、霞浦縣、雲霄縣作為能力建設重點縣(市)。(省衛健委、發改委、財政廳分工負責,2022年12月前完成)
  (三)加強公共衛生醫療救治能力建設
  9.提升發熱門診收治篩查能力。通過新建、改建、擴建等方式,最佳化全省二級及以上醫院發熱門診的服務流程,配齊功能區域內各項設施設備,實現發熱門診就診患者全封閉就診服務。2021年底前,在各級婦幼保健機構設定發熱(哨點)診室和留觀室;2022年底前,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利用現有業務用房最佳化發熱(哨點)診室設定。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發熱門診診療中的作用,制定實施若干發熱門診常見疾病的中醫藥治療方案、臨床路徑。(省衛健委、發改委、財政廳,福建中醫藥大學分工負責,2022年12月前完成)
  10.建設完善城鄉傳染病救治服務網路。每個設區市要建設傳染病專科醫院或相對獨立的綜合醫院傳染病區,福州、廈門、泉州市傳染病床位不少於600張,其餘設區市傳染病床位不少於300張;每個縣(市、區)至少有1所綜合醫院設定規範的傳染病區或分院,30萬人口以下的縣傳染病床位不低於20張,30萬~50萬人口的縣不低於50張,50萬~100萬人口的縣不低於80張,100萬以上人口的縣不低於100張。2021年底前,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中心衛生院都應配備救護車,救護車數量至少達到1輛/3萬人,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各設區市急救中心都應配備負壓救護車。(省衛健委、發改委、財政廳分工負責,2021年12月前完成)
  11.加強公立醫療機構傳染病救治能力建設全省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和中醫醫院按照“可轉換”的要求,進一步改造最佳化醫院建設布局,合理配置急診、檢驗、影像等醫療功能,預留擴建傳染區所需的“三區兩通道”,配備符合規範標準的檢驗、影像、急救、核酸檢測設備。加強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重症監護病房建設,二級綜合醫院應按照編制床位5%~10%、三級醫院應按照編制床位10%~15%的比例進行設定。加強負壓病房建設,傳染病醫院或傳染病區應參照國家建設規範設定負壓病房、負壓隔離病房以及負壓重症監護病房、負壓手術室、負壓產房等。傳染病專科醫院的重症監護室內應規範設定不少於重症監護室床位40%的負壓病房床位;綜合醫院的傳染病區根據病區床位的使用率參照建設。加強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傳染病核酸檢測能力建設,各設區市應具備5天內基本完成全員檢測能力。(省衛健委、發改委、財政廳分工負責,2022年6月前完成)
  12.提升中醫藥防治傳染病和應急救治能力。加強中醫醫院感染科、呼吸科、急診科、重症醫學科等相關科室建設,健全中醫醫院院內感染防控體系。探索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設定中醫預防保健科室。支持建設國家級、省級中醫藥防治傳染病臨床基地和中醫疫病重點專科,完善常見傳染病中西醫結合診療方案,總結推廣一批疫病防治中醫適宜技術。鼓勵研發生產用於疫病預防、救治、康復的中藥院內製劑。支持創建國家級、省級中醫疫病重點學科。加強中醫醫院感染、呼吸、重症、急診、公衛等相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培養20名高層次人才和100名臨床骨幹,建設2~3支省級中醫應急醫療隊。支持建設中醫傳染病臨床教學實踐基地。(省衛健委、發改委、醫保局、財政廳、教育廳,福建中醫藥大學分工負責,2021年12月前完成)
  (四)完善公共衛生應急物資、設施和救治能力儲備
  13.構建突發事件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立以省、市、縣三級政府儲備及醫療衛生機構實物儲備為主導,以重點醫療物資生產企業產能儲備為支撐,規模適度、結構合理、管理科學、運行高效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日均消耗醫用物資上限不少於1個月的規模進行物資儲備。建立健全全省應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物資緊急生產、政府採購、收儲輪換、調劑調用、物流配送機制,建立和完善物資保障應急預案制度,加強實物、生產能力和技術等儲備。推進省級醫藥儲備體系建設,制定應急物資儲備目錄清單,建立分類保供企業和產能儲備企業目錄。依託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新建改擴建一批應急物資綜合儲備設施。完善政府應急徵用補償制度,最佳化應急物資分配機制。強化應急物資保障信息化、智慧型化水平。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定期發布健康提示,引導單位和家庭常態化儲備適量應急物資。(省發改委、工信廳、應急廳、衛健委、財政廳、藥監局、醫保局、國資委、糧儲局,省紅十字會分工負責,2022年12月前完成)
  14.推進公共設施平戰兩用改造。各地要制定大型公共建築轉換為應急設施等應急醫療資源啟用預案以及臨時可徵用的公共建築儲備清單。大型或規模較大的公共場所設定發熱隔離觀察室或相對獨立區域,並前移體溫檢測關口。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公共建築包括有條件的高校和政府出資的酒店、招待所等,依法可臨時徵用為集中醫學隔離觀察點、方艙醫院等場所。新建的大型體育場館、展覽館、會展中心等公共建築,要兼顧應急救治和隔離需求,預留轉換接口。對現有的大型體育場館等公共建築進行甄別、改造,各縣(市、區)設定1~2處公共建築可轉為集中醫學隔離觀察點、方艙醫院或後備救濟救災場所,形成應急醫療設施分布圖和啟用次序清單表。(省衛健委、發改委、文旅廳、商務廳、體育局分工負責,2021年6月前完成)
  15.健全醫療廢棄物收集處置體系。推進各設區市級醫療廢棄物處置設施擴容升級,廈門、漳州、三明、莆田、寧德市實施醫廢處置設施提標擴容,泉州市加緊實施醫廢處置設施遷建擴容,平潭綜合實驗區抓緊新建醫廢處置設施。推動縣(市、區)級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建設,鼓勵偏遠地區配備可移動醫療廢物處置設施。修訂醫療廢物處置定價標準,建立按醫廢產生量和醫療機構床位量相結合的定價機制。每個醫療機構完成配建醫療廢棄物和污水處置設施,推進院內醫療廢物信息化管理系統建設,實現與“福建省固體廢物環境監管平台”對接。(省衛健委、生態環境廳、發改委、工信廳分工負責,2022年12月前完成)
  16.建設省級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在省立醫院金山院區、福建醫大附屬協和醫院西院、福建醫大附屬第一醫院濱海新城院區、廈門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杏林分院、泉州市第一醫院建設全省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按國家標準要求設定傳染病床位,配置必要設施設備,承擔危重患者集中救治和應急物資集中儲備任務。(省衛健委、發改委、財政廳、福建醫科大學分工負責,2022年6月前完成)
  (五)強化科技與人才支撐
  17.加強科研攻關及高層次科研平台建設。加強公共衛生科研平台建設,加快推進福建省預防醫學研究院建設,建成我省重大傳染病(人獸共患病)、健康相關因素、食品安全三個研究中心。加大公共衛生相關科學研究和重點實驗室建設投入,支持我省相關高校、科研機構、企業開展公共衛生領域科研攻關,重點支持臨床救治、疫苗研發、病毒病原學和流行病學等相關領域研究,支持省疾控中心建立動物生物安全二級(A2)實驗室。依託廈門大學國家傳染病診斷試劑與疫苗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部共建分子疫苗學和分子診斷學國家重點實驗室。(省衛健委、教育廳、科技廳、財政廳、發改委、人社廳分工負責,2022年12月前完成)
  18.強化公共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強化醫教協同,加強公共衛生人才培養,支持省內醫學院校公共衛生相關學科專業設定和碩博士點建設,合理擴大招生規模。建立首席公共衛生科學家制度。支持福建醫科大學、福建中醫藥大學、廈門大學、廈門醫學院實施高層次套用型公共衛生人才培養創新項目。適時啟動公共衛生醫師規範化培訓試點。啟動公共衛生高水平人才團隊引進計畫,加大人才吸引力度。設立高層次人才建設項目,加大公共衛生領軍人才、學科帶頭人、學科骨幹的引進和培養力度。改革完善公共衛生人才準入和使用機制,完善公共衛生機構工作人員待遇、考評和激勵制度;在省疾控中心試點設立特崗特薪的關鍵崗位,首批培養10名左右高層次領軍人才。(省衛健委、教育廳、人社廳、科技廳、財政廳、省委人才辦、省發改委分工負責,2022年12月前完成)
  19.深化大數據套用。加強與公共衛生相關的信息基礎設施建設,衛生健康信息化網路覆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及有醫保結算的藥店,推動跨系統、跨部門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辦理,推動建立全省公共衛生大數據監測預警體系。健全“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服務體系,發揮大數據技術在疫情監測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資源調配等方面的支撐作用。大力推進遠程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實現遠程醫療服務覆蓋全省所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積極推進“八閩健康碼”與電子健康卡、醫保電子憑證、電子社會保障卡等的多碼協同,推動實現全省醫療健康服務“一碼通行”。(省衛健委、發改委、醫保局、科技廳、藥監局分工負責,2022年12月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加強對公共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工作機制;把加強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關規劃,統籌規劃建設,重點推進落實,並強化保障和監管責任;將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列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標和績效考核體系。省直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行動計畫的任務分工,細化落實年度工作任務,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各地各部門要注重調動基層積極性,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力量,推動行動計畫落地落實。各級衛健、發改部門要建立跟蹤督促機制,每月匯總重點任務進展情況,定期通報。每年開展實施情況評估,評估結果列入年度績效考評內容。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地要建立穩定的公共衛生事業投入機制,加大投入力度。堅持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保障不變,對學科發展、人才培養、基本建設、設備購置、信息化等必需支出,以及人員、公用和業務等經費,同級財政按政策予以保障。
  (三)毫不放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外防輸入、內防反彈”防控策略,壓實屬地、部門、單位、個人的“四方責任”,落實“四早”要求,堅持“人”“物”同防,強化多渠道監測和多點觸發預警機制、疫苗接種、核酸檢測等措施,推動冬春季各項防控措施落實落地。要堅決守住社區(村居)防線,突出抓好農村疫情防控,加強集中隔離點、醫療機構院感管理,引導民眾提高自我防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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