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建省貫徹落實“十四五”國民健康規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閩政辦〔2022〕57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貫徹落實“十四五”國民健康規劃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2月15日
全文
福建省貫徹落實“十四五”國民健康規劃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健康中國戰略的決策部署,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十四五”國民健康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22〕11號)精神,在落實《福建省“十四五”衛生健康發展專項規劃》(閩政辦〔2021〕48號)等政策的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新時代黨的衛生健康工作方針,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服務和深度融入新發展格局,把人民民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快實施健康福建行動,全面推進健康福建建設,推進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為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不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二、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一)加強全民健康教育
將健康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加強中國小健康教育,廣泛開展兒童、青少年體育活動,促進兒童青少年身心健康。支持職業院校開展健康類相關專業建設。到2025年,每千人擁有社會體育指導員2.3名。強化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導及干預,開展健康體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等專項行動。〔責任單位:省教育廳、體育局、衛健委,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以下有關內容均要求各地落實,不再重複)〕
(二)完善健康促進體系
完善省級健康科普專家庫和資源庫,深入開展健康知識宣傳普及,到2025年,居民健康素養水平提升到28%以上;實施健康社區建設,開展健康縣區建設,國家和省級健康縣區比例不低於40%;推進健康促進醫院建設,二級以上醫院中健康促進醫院比例不低於50%。(責任單位:省衛健委、教育廳)
(三)推行健康生活方式
實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動、國民營養計畫和合理膳食行動,推廣營養健康食堂(餐廳)建設,推進食品營養標準體系建設。推進無菸環境創建,控制酒精過度使用。到2025年,15歲以上人群吸菸率控制在23.3%以下。(責任單位:省衛健委、教育廳、工信廳)
(四)提升全民身體素質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推進智慧體育公園、健身步道、社會足球場、戶外運動設施等建設。推進公共體育場地和學校體育場館開放共享,推進體育強省建設。到2025年,縣鄉村三級公共健身設施和社區15分鐘健身圈實現全覆蓋,全省經常參加體育鍛鍊人數比例達42%以上,國民體質合格率達92%以上。(責任單位:省體育局、發改委、財政廳)
三、提升公共衛生服務能力
(五)落實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責任
深化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綜合改革,制定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責任清單。全面推進村(居)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力爭至2023年底,實現基層公共衛生委員會機制全覆蓋。完善專業公共衛生機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相互銜接的重大疾病預防控制機制,推進疾病預防控制部門與城鄉社區聯動,夯實基層聯防聯控工作基礎。(責任單位:省衛健委、民政廳)
(六)加強公共衛生應急管理
健全公共衛生應急指揮機制,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回響機制、監測預警機制以及物資保障等應急預案。建立完善重點公共場所、重點部位的監測哨點布局。加強省級26支衛生應急隊伍及市、縣級各類衛生應急隊伍裝備和保障制度建設,提升基層突發事件先期處置能力。加快國家緊急醫學救援基地建設。
健全分級、分層、分流的重大疫情醫療救治機制,加強傳染病醫院、綜合醫院感(傳)染科建設,規範設定負壓隔離病房、負壓重症監護病房、負壓手術室、負壓產房以及可轉換病區和重症監護病區,加快公共衛生事件區域醫學中心和救治基地建設。加強醫療機構應急物資配置,健全應急物資調配協同聯動機制。(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發改委、財政廳、工信廳)
四、全方位干預健康影響因素
(七)強化慢性病綜合防治
擴大癌症早診早治覆蓋範圍,開展重點癌症機會性篩查,推動高血壓、高血糖早發現早管理。實施B肝病毒感染者規範治療項目試點,在試點地區開展為期2年的B肝病毒感染者的早篩、早診、早治等全疾病周期的健康管理工作,逐步建立“疾病預防、醫療救治、健康管理”三位一體的B肝服務新模式,提高B肝病毒感染者發現率、慢性B肝患者診斷率和治療率,逐步降低B肝導致的肝硬化、肝癌的發病率和死亡率。到2025年重大慢性病過早死亡率控制在15%以下。(責任單位:省衛健委、財政廳、醫保局)
(八)加強傳染病與地方病防控
根據疫情形勢,科學精準落實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和醫療救治措施。統籌做好人感染禽流感、伊波拉出血熱、登革熱等傳染病防控。開展消除C肝公共衛生危害行動,全面落實結核病防治策略。實施以傳染源控制為主的狂犬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綜合治理,加大動物源頭防控力度。維持血吸蟲、瘧疾消除狀態,完善地方病防控策略。加強疫苗預防接種。(責任單位:省衛健委、醫保局、財政廳)
(九)加強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服務
落實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重點人群救治救助綜合保障。加快精神衛生福利機構和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精神衛生專業機構加強指導,推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與精神衛生社會福利、殘疾人康復、殘疾人托養、社區衛生服務等機構服務對接、場地共用、資源共享。到2025年,80%以上的縣(市)設有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或以其他方式開展康復工作。(責任單位:省衛健委、民政廳、殘聯)
(十)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改善城鄉環境衛生
促進愛國衛生與基層治理工作相融合,完善社會力量參與機制,培育相關社會組織和專業社工、志願者隊伍,將愛國衛生運動融入民眾生活。農村衛生廁所全面普及,加強農業生產廢棄物回收利用,組織50個畜牧縣實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提升項目,建立100個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示範點。到2025年,農村有機垃圾生態處理機制基本建立,全省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93%以上。(責任單位:省衛健委、農業農村廳)
(十一)加強環境健康管理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藍天、碧水、碧海、淨土四大工程,加強噪聲、固體廢物和新污染物等重點領域污染治理。完善醫療機構污水處理設施,構建各方積極參與、協作共建健康環境的格局。到2025年,全省城市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率優於98.3%,消除重污染天氣;地表水國控斷面Ⅰ—Ⅲ類水體比例達到96.2%,基本消除劣Ⅴ類國控斷面和城市黑臭水體;全省聲環境功能區夜間達標率達到85%。(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十二)加強食品安全與風險監測
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會商交流與信息通報。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機制和省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探索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評估結果運用。開展食源性疾病醫防融合試點,提升疾控機構和醫療機構食源性疾病報告、診療和流行病學調查能力。(責任單位:省衛健委、農業農村廳、市場監管局、海洋漁業局)
(十三)保障藥品質量安全
持續開展我省品種的國家藥品標準提高行動,推進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到2025年力爭60個品規通過(視同通過)。構建藥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質量管理機制,推動追溯體系建設。穩步實施醫療器械唯一標識制度。持續完善藥品流通環節疫情防控監測機制。推進藥品零售企業分級分類管理,構建多部門協同共治的藥品監管格局。(責任單位:省藥監局、衛健委)
五、全周期保障人民民眾健康
(十四)最佳化生育服務與保障
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完善相關配套支持措施。實行生育登記制度,推進生育登記、孕產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居民健康檔案等信息共享。實行計畫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幫扶保障,支持有條件的村(社區)、有資質的社會組織接受委託,為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提供生活照料、就醫陪護等服務。(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發改委、財政廳)
(十五)改善優生優育全程服務
預防減少孕產婦和嬰兒死亡,強化婚孕前保健,推廣婚姻登記、婚育健康宣傳、生育指導服務,加強出生缺陷防治。到2025年,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目標人群覆蓋率不低於90%,產前篩查率不低於90%,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率達98%以上。強化先天性心臟病、聽力障礙、苯丙酮尿症、地中海貧血等重點疾病防治。(責任單位:省衛健委、民政廳、婦聯)
(十六)加強嬰幼兒照護服務
大力發展普惠優先的多元托育服務,鼓勵支持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其他社會力量採取單獨、聯合的方式,或提供場所與專業托育服務機構合作,提供嬰幼兒照護服務。引導支持國有、社會資本參與建設社區托育服務設施和舉辦綜合托育服務機構。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幼稚園延伸設定托育班,支持家政企業擴大育兒服務。(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發改委、教育廳)
(十七)促進兒童和青少年健康,加強婦女健康服務
夯實0—6歲兒童健康管理,加強對兒童青少年貧血、視力不良、肥胖、齲齒、心理行為發育異常、聽力障礙、脊柱側彎等風險因素和疾病的篩查、診斷和干預,強化兒童孤獨症篩查和干預。發展婦女保健特色專科,促進生殖健康服務,推進婦女宮頸癌、乳腺癌防治,逐步提高篩查率和篩查質量。(責任單位:省衛健委、教育廳、婦聯)
(十八)加強職業健康保護
開展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和放射性危害等重點領域的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建立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分級、預測預警和監管機制。完善職業病診斷與鑑定和救助救治保障體系,推動實施塵肺病等重點職業病工傷保險擴面專項行動,探索建立職業相關疾病多元化籌資保障體系。到2025年,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達85%以上。(責任單位:省衛健委、人社廳)
(十九)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
加強老年人慢性病及神經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篩查、干預、分類管理和健康指導。鼓勵基層機構設定和增加老年康復護理床位,鼓勵社會力量開辦護理站。建設省級安寧療護培訓基地,力爭到2025年全省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達60%以上。推動社區(鄉鎮)醫養結合服務設施建設,重點為失能、慢性病、高齡、殘疾等老年人,提供診治、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為主,兼顧日常生活照料的醫養結合服務。(責任單位:省衛健委、民政廳)
(二十)加強殘疾人健康管理
落實“福康工程”項目,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配置康復輔助器具。逐步擴大康復服務和基本輔具適配服務覆蓋範圍,鼓勵開展康復輔助器具社區租賃服務試點。建立兒童殘疾篩查、診斷、康復救助銜接機制,確保殘疾兒童得到及時有效的康復服務。實施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殘疾預防三級防控策略,推動實施全面眼健康行動。(責任單位:省殘聯、衛健委、民政廳)
(二十一)保障相關重點人群健康服務
鞏固拓展健康扶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強化醫療救助兜底保障,鼓勵發展醫療互助和商業醫療保險,健全防範化解因病返貧致貧長效機制,引導慈善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醫療救助保障。(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醫保局、衛健委)
六、提高醫療衛生服務質量
(二十二)最佳化醫療服務模式
推行預約診療服務,推動三級醫院日間手術服務,逐步擴大日間手術病種範圍。針對腫瘤、多系統多器官疾病、疑難病症等,推動建立多學科診療制度,探索制定住院患者多學科診療(MDT)收費標準。創新急診急救服務,推動院前醫療急救網路與院內就診信息有效銜接,構建快速、高效、全覆蓋的急危重症醫療救治體系。(責任單位:省衛健委、醫保局)
(二十三)加強醫療質量管理
完善診療規範和技術指南,全面實施臨床路徑管理。加強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與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提高合理用藥水平。實施以病人為中心的責任制整體護理,支持醫療機構提供“網際網路+護理服務”、延續護理、上門護理等,為出院患者、生命終末期患者或行動不便、高齡體弱、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醫療護理服務。落實醫院安保主體責任,加強平安醫院建設。(責任單位:省衛健委、藥監局)
(二十四)鞏固提升基層服務網路
加快建設縣域胸痛、卒中、呼吸、創傷等急危重症救治中心,提升縣域醫療服務能力。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推進社區醫院創建活動,採取派駐、鄰村延伸服務等方式,保障鄉、村醫療衛生服務全覆蓋。到2025年,力爭75%以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達到服務能力基本標準,15%以上服務能力較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達到推薦標準,全省基層機構創建社區醫院達50家以上。(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發改委、財政廳)
七、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
(二十五)提升中醫藥健康服務能力
推進中醫類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中醫特色重點醫院、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等項目建設。支持省級慢性病中醫藥防治平台、省中醫健康管理聯盟、中醫治未病重點專科建設。到2025年,全省90%的二級以上公立綜合醫院設定有中醫臨床科室;力爭全部縣級中醫醫院達到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縣域常住人口30萬以上的縣級中醫醫院全部達到二級甲等中醫醫院標準。(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發改委)
(二十六)促進中醫藥科技創新發展
支持建設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建設省中醫藥發展研究中心。加強中醫藥科學院、中醫臨床研究基地、中國醫藥重點研究室、實驗室等創新平台建設。加強基於古代經典名方、名老中醫經驗方、院內製劑等開展中藥新藥研發。(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發改委、藥監局、工信廳、科技廳)
八、加大力度發展健康產業
(二十七)推動新藥和高端醫療裝備研發生產
支持抗耐藥菌感染、抗腫瘤、抗病毒、神經系統及自身免疫系統治療等新結構、新靶點創新藥物研發,推進仿製藥一致性評價。支持研發生產高端醫療裝備,推動高特異性分子診斷、生物晶片等新技術發展。深化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對符合要求的創新藥、臨床急需的短缺藥品和醫療器械、罕見病治療藥品等,加快審評審批。推動最佳化創新醫療裝備註冊評審流程,爭取國家第三類醫療器械加快審評審批,幫扶推動人工智慧等新技術高端醫療裝備生產企業儘快取得產品資質上市。培育若干個具有核心競爭力和高市場占有率的領頭產品,力爭到2025年全省醫藥產業規模達到1200億元。(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科技廳、藥監局)
(二十八)大力發展閩產中藥材及相關產業
支持研究制定太子參、金線蓮、銀耳等道地藥材和趁鮮加工中藥材的企業標準或團體標準。藥品監管、農業農村、衛生健康等多部門聯合推動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鼓勵道地閩產中藥材品種規範化種植養殖,推動中藥材生產基地規模化、標準化建設,做大做強“福九味”等道地藥材知名品牌。建設建蓮子、靈芝等良種繁育基地,實施中藥材生產管理全程可追溯。(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工信廳、藥監局、衛健委)
(二十九)做強康復輔助器具產業
加快制定或修訂重點產品基本服務標準,完善康復輔助器具標準體系。建立數位化、網路化假肢矯形器服務系統和康復輔具檢測實驗室,提升省級康復輔助器具檢驗機構質量檢測的技術水平。支持開展國家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綜合創新試點。(責任單位:省民政廳、工信廳、市場監管局、藥監局)
(三十)深化閩台衛生健康融合發展
最佳化台灣醫療專業人員在閩執業環境,支持台資醫院人才儲備。擴大台資(合資)醫院規模。支持台資台企來閩設立獨資、合資醫院,到2025年,台資醫院總床位達5000張。(責任單位:省衛健委)
九、提高健康保障水平
(三十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加快建立分級診療體系。加強區域醫療中心和臨床學科建設,推動三級醫院逐步提高疑難危重症和複雜手術占比。到2025年,每個市轄區至少建成1個有明顯成效的城市醫療集團。深化縣域綜合醫改,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完善促進分級診療的差別化醫保報銷政策,引導普通疾病患者在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就診。(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發改委、醫保局)
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落實政府辦醫投入保障政策,健全全面預算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績效管理、內部審計和信息公開機制等。深化公立醫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目標年薪制,逐步擴大實施範圍,2025年力爭實現縣級公立醫院全覆蓋。加強醫院文化建設,弘揚偉大抗疫精神和老區蘇區“紅醫”精神。(責任單位:省衛健委、財政廳、人社廳)
深化相關領域聯動改革。支持三明建好全國深化醫改經驗推廣基地。完善職工醫保基金省級統籌調劑機制。實施DRG/DIP支付方式行動計畫,探索推進按床日付費、網際網路醫療服務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等。穩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完善藥品、醫用耗材陽光採購機制,穩步擴大省級集中帶量採購覆蓋面,探索創新跨區域聯盟帶量採購新機制,完善集采結餘留用激勵機制。最佳化中醫醫療服務價格政策。(責任單位:省衛健委、醫保局)
(三十二)加強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
持續落實衛生健康高層次人才隊伍五年行動計畫,支持50個衛生健康中青年科研重大項目,支持30名衛生健康中青年人才赴外研修,引進一批醫療衛生高層次人才及團隊。推動衛生健康基層人才隊伍建設“三個一批”項目,補足基層人才短板。加強公共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推動疾控體系薪酬制度等改革。加大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力度。(責任單位:省衛健委、教育廳、人社廳)
(三十三)醫教協同推進人才培養
推動新增一所舉辦醫學類專業的本科院校,合理擴大省內本科院校醫學類專業招生規模,支持增設急需人才培養的專業。加強基礎醫學、臨床醫學學科建設。完善繼續醫學教育制度,創新繼續教育方式。力爭到2025年每萬人口全科醫生達3.5人。支持福建醫科大學建設全科醫學院。繼續培養本土化醫學定向生,強化履約管理。(責任單位:省教育廳、衛健委)
(三十四)加強衛生健康科技創新
加強重點領域科技創新。加大傳染性疾病防控、非傳染性重大疾病防控、創新藥物的研究與開發、中醫藥科技、生殖健康、生物醫學新材料與新技術等領域創新力度。開展消化道腫瘤、血液、心血管、代謝性疾病、神經系統、呼吸系統等重大疾病的病因、診斷、治療和預防技術的研究。推動生物醫學基礎研究和精準臨床診療技術發展。(責任單位:省科技廳、衛健委)
推進醫學科技創新平台建設。新布局一批省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建設傳染性疾病有關的重大和突發傳染病防控與檢測技術平台、公共衛生信息技術公共服務平台、動物生物安全三級實驗室(ABSL-3)和生物安全三級實驗室(BSL-3)。圍繞重大疾病臨床新技術和公共衛生領域核心技術,組織實施重大科研專項,支持與高等院校等開展聯合攻關。(責任單位:省科技廳、衛健委)
(三十五)健全醫療衛生綜合監管制度
健全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加強對服務要素準入、質量安全、公共衛生、機構運行、醫療保障基金、健康養老、托育服務和健康產業等的監管。加強醫療衛生行業組織在制定行業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規範執業行為、維護行業信譽、調解處理服務糾紛等的作用。強化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主體責任。加強監管結果運用。(責任單位:省衛健委、醫保局)
(三十六)推進衛生健康交流合作
建立中非對口醫院合作機制,推進省立醫院與塞內加爾迪亞姆尼亞久兒童醫院、波札那仰加圭轉診醫院的對口醫院合作機制項目,依託支援波札那、塞內加爾醫療隊,強化在學科建設、人才培養、遠程醫療等方面的合作。加強中醫藥領域國際交流合作,加強與東協國家友好往來,推動中醫文化走出去並輻射周邊國家。加強閩港澳在衛生應急、醫療服務、人才培養、產業發展等領域交流合作,推動閩港澳中醫藥學術團體交流互動。(責任單位:省衛健委、教育廳)
十、加強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強化健康福建建設的主體責任,健全部門協作機制,構建保障人民健康優先發展的制度體系。進一步細化本實施方案的目標任務和要求,推動各項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二)動員各方參與。廣泛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調動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各界人士等參與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鼓勵相關行業學會、協會等充分發揮專業優勢,將衛生健康工作納入基層治理,引導民眾主動落實健康責任、踐行健康生活方式。
(三)做好宣傳引導。發揮基層首創精神,鼓勵各地結合實際探索創新。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好的經驗和做法,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積極宣傳推進健康福建建設相關政策措施,做好信息發布,加強正面宣傳和典型報導。加強輿論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營造全社會支持健康福建行動實施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