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運輸廳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報告

 福建省交通廳政府信息公開辦在省政府辦公廳的正確領導下,以服務海西交通發展和促進福建交通陽光行政工程為要義,以推進.“服務型、廉潔型政府部門”的建設為目標,根據交通行業特點,在不斷的摸索中改進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運作流程和審核機制,實現陽光行政。

(一)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構
  我廳於2008年5月重新調整充實了福建省交通廳政務公開要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廳領導擔任組長,對信息公開負總責,領導小組下設公開辦(掛靠在廳辦公室),由辦公室領導擔任信息公開辦主任、全面負責組織、協調、推進、監督信息公開工作。
  (二)《指南》和《目錄》的編制突出行業特點,加強行業指導
  考慮到社會公眾可能不太了解交通的內部層次及職能劃分,我廳在省政府辦公廳規定的一級目錄及編碼框架內,借鑑國家交通運輸部的信息公開目錄編制辦法,結合我廳的工作實際工作的特點,編制了信息公開的指南和目錄,既遵循上級的原則要求,又充分體現交通行業特點。我廳先後以閩交辦函[2008]9號、閩交辦[2008]8號、閩交辦[2008]11號制定福建省交通廳信息公開指南及目錄,完成了16個一級目錄和58個二級目錄的整理編制工作,並在推行政府信息公開的過程中要求各級交通部門參照省廳的做法同步推進。努力實現全系統信息公開工作的統一、規範。2008年9月份,我廳總結、分析前一階段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對公開目錄進行必要的調整和充實,使信息公開工作更切合實際、更具有可操作性。
  (三)重視制度建設,實現工作的有序化、常態化
   為了加強對全省交通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的監督管理,我廳制定了《福建省交通廳關於印發政府信息公開管理辦法》(閩交辦[2008]13號)、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的框架,責任主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審批流程、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運作流程、公開的責任及監督檢查機制等項,將廳機關及廳直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規範化運作軌道。
  在運行實施過程中,一是建立了各單位和各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聯絡員名單,要求各單位、廳機關各部門指定1名人員為政府信息公開責任從(聯絡員),建立了良好的溝通協調機制;二是以“服務”促公開,以聯繫紐帶保暢通,注重有效的溝通和建立良好的關係紐帶,與各職能單位的領導和具體經辦人員主動接觸,加深印象,增進理解,不斷強化信息公開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三是在制度建設上,廳辦公室先後出台了“福建省交通廳關於印發政府信息公開管理辦法”、“福建省交通廳關於進一步認真做好施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準備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檔案,明確分工,責任分解到人,從制度保證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重視《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宣傳培訓工作
  按照廳長辦公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3月21日邀請了福建面省政府辦公廳政法處、省政府電子政務中心、省政府辦公廳信息技術處的專家學者來我廳從領導組織層面、制度建設層面、信息服務層和技術層面對我廳直系統及全省交通部門進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培訓指導。我廳分別於3月26日、4月22日又兩度召集廳機關各部門和廳直5個具有行政職能的單位舉行會議,宋海濱副廳長均親自出席會議,並要求我廳信息公開工作要完善“四項機制”、突出“八項重點”。此外我廳多次召集廳直單位和廳機關各處室的分管領導及聯絡員參加由辦公室主持的交流培訓會議,統一思想認識,提高工作水平。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2008年度交通廳及廳屬單位共完成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4206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
  我廳直屬15個單位中,有5個單位具有行政職能,我廳在信息公開工作啟動之初就將這5個單位納入整個體系當中,同步推進信息公開工作將具有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分為二類:一類是法律法規授權的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如:福建省公路稽徵局、福建省港航管理局、福建省地方海事局、福建省運管局;另一類是我廳委託具有行政職能的的單位如:福建省高速公路路政總隊、福建省公公路管理局、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局、福建省航道管理局、福建省運輸管理局(水路運輸管理職能)、福建省交通質監站。根據主體不同,我廳確立了不同的處理方式:法律法規授權的單位,屬於信息公開的責任主體,政府信息在單位的入口網站自行公開;受廳委託具有行政職能的單位,其根據委託的職能所產生的政府信息屬於省廳政府信息的組成部分,應主動、定期報送廳機關有關牽頭部門匯總後由廳公開辦按程式發布。合署辦公或加掛牌子的單位:根據機構所履行職能的不同分別確定公開方式:屬於授權職能生成的信息自行發布;屬於委託職能生成政府信息提交廳機關有關牽頭部門按程式發布。我廳及廳屬系統單位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有:法律法規、交通規劃、統計信息、行政許可、交通建設管理信息、交通應急管理信息、行業監督管理信息和人事管理與機構編制情況信息。
(三)2003年以來政府信息梳理及公開情況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的部署,我廳分步驟對2003年以來我廳職能所產生的政府信息進行梳理,分步公開。首先對2007年以來的政務信息內容進行清理,擬公開信息的保密審定實行部門長負責制,對屬於應當主動公開且不屬於保密範圍的信息進行整理、審核後上傳到廳政府信息公開網上,至五月一日止完成2007年度的信息公開工作。第二步對2003年以來的政務信息進行整理、審核、上傳工作;第三步是對2008年產生的信息進行同步梳理審核上網公開處理。2008年之後我廳OA系統已經實現了網上審校功能,提高信息公開的時效性,便於信息公開的順利、有序開展。
  (四)信息公開的形式
  我廳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主要以廳門戶網上和廳屬單位各入口網站發布為主,對一些關係國計民生、社會普遍關注的生要信息同步在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新聞媒體進行發布公開。並在廳機關大樓一樓設定了交通政府信息查閱點,便於民眾查閱諮詢。
  1、內部審查機制實現創新
  針對信息公開工作,我廳在內部OA系統公文審批流程中增設信息公開審核欄,並設定了公開欄目供辦文人員選擇,提出擬公開意見;檔案經廳領導審批後,自動進入政府信息公開流程,首先在OA公告欄中實時公開,並定期在外網首頁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開。
  我廳的政府信息涉及面廣,信息量大,形式多樣,內容豐富,涉及單位多,首先我們在信息採集、分類整理、保密審核、整序和發布過程中嚴格遵循兩大原則:一是圍繞交通中心工作,突出大事要事的原則,對信息進行重要性信息和日常事務性劃分,保證重點,確保我們所公開的信息是社會各界所關心和有用的信息,體現信息公開的重要性和準確性原則,對重要性信息通過二審機制區分為主動公開信息、依申請公開信息和不公開信息三類,通過逐層過濾,最後由信息公開辦按規範進行網上發布。二是把握主動及時準確原則:2008年4月份之後我廳OA系統已經實現了網上審校功能,極大地提高信息公開的時效性和工作效率,信息公開辦主要是對於重要性信息和事務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與不公開進行二審把關,發現問題及時通過OA系統及時反饋。
2、依託技術手段,提升工作質量和水平
  通過與交通信息中心的技術人員積極溝通和配合,我廳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從今年三月份開始運作,從網路站點建設、目錄編制、OA系統搜尋功能的完善都在短時間內有序進行,許多功能不斷得到改進,提高了信息公布工作效率和信息發布質量。在技術支持上,我們依託廳交通通信中心的技術力量進行辦公自動化系統建設和廳的入口網站的信息公開欄目建設,OA系統存在的一些問題如:缺少按檔案信息歸檔時間進行排序的功能,網頁點點擊率統計功能和網頁再編輯功能等都在短時間內得到圓滿的解決,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我們在依申請公開的信息服務上堅持以下原則:一是堅持針對性和精練性原則,也是信息服務內容與服務對象“匹配”原則,申請什麼,回答什麼,不隨意擴大外延和人為縮小信息內涵,針對性明確,服務到位。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我廳及廳屬單位在2008年度共收到當面申請1次,網上申請1次,同意公開答覆數2次。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廳及廳屬單位在2008年度沒有產生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措施
  我廳及廳屬單位在2008年度沒有產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各處室對重要性信息和日常工作事務性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準確度把握不夠到位問題。下一步我們通過廳辦牽頭,由廳分管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督促各處室和具有委託職能地二級單位各指定一人參加信息公開工作業務培訓,提高業務水平,在源頭上把好審核第一關,經各職能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後再提交信息公開辦,從根本上解決的反覆審核的情況,節約的人力和時間,保證政府信息公開的準確性和時效性。
  (二)對於我廳具有委託職能的二級單位所產生的信息存在著信息公開工作進展不平衡問題,其中有對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和理解不透徹問題,我廳將採取以下幾種辦法推進:一是加緊教育培訓工作,對廳直屬單位分管該項工作的分管領導和經辦人員進行系統的培訓,提高信息公理論水平,統一認識,促進信息公開工作同步協調進行;二是出台信息公開工作半年度和年度獎懲考核制度,敦促各二級單位規範運作;三是要求二級單位上報負責信息公開人員名單和聯絡方式,由廳公開辦負責督促和指導工作,發現問題上報廳辦領導進行通報,層層落實工作責任。
  (四)在省政府辦公廳正式出台“政府信息公開監督考核”出台之前,我廳對各職能處室和廳直單位的監督管理缺乏制度依據,剛性不足。目前我廳已經初步完成“福建省交通廳關於福建交通運輸政務公開監督考核辦法的”初稿,借鑑交通運輸部“政務公開百分制”監督考核辦法,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百分制度考核範圍。希望省政府辦公廳儘快出台“監督考核”辦法,便於我廳出台監督考核制度加強對各職能處室和交通行業的監督考核和指導督促。
  政府信息公開是實行“陽光行政”的重要內容,是強化執政為民的具體體現,我廳將根據省政府辦公廳的統一部署,依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和本單位的的實際,不斷改進工作方式,最佳化公開目錄與公開流程,不斷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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