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國資委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向社會公布2008年度福州市國資委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由情況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不予公開政府信息及諮詢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工作人員及收費減免情況,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它事項,附表共八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國資委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性質:報告
  • 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統計期限: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
基本信息,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2008年我委信息公開工作在健全組織機構、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規範公開載體形式、加強信息公開學習培訓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一是成立市國資委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規劃和安排市國資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辦公室具體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二是建立完善信息公開各項制度,規範公開載體形式。完成了對信息公開指南和2008年信息公開目錄的編制工作,並根據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信息公開相關制度,編制了《福州市國資委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暫行辦法》和相關配套文本,對上網發布信息的採集、分類、整理、審批等工作制定了相應的流程,保證了委信息公開工作的規範運行。截至2008年底,我委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三是加強政務信息公開的學習培訓。2008年,結合《條例》的頒布實施,我委組織機關全體工作人員通過網路開展對《條例》的學習培訓,並組織網路統一考試,通過率為100%。同時負責信息公開的同志還結合工作崗位需要,自學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釋義》、《保密法》等相關業務知識。通過學習培訓,對推動委機關信息化建設,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起到了知識保障作用。

其他信息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2008年我委新增信息公開6條。其中機構設定、主要職能、辦事程式信息1條,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2條,應主動公開的其他信息2條。同時,今年還對2007年我委的政務信息公開進行了梳理,共公開信息5條。
(二)信息公開形式
1.網際網路:“中國福州”入口網站下設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市民通過該欄目下的“市級政府部門信息公開”中的“福州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子欄目可以查閱本委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依申請公開”子欄目,可以向我委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公共查閱點:在委機關設定信息公開查閱處,提供公眾查閱市國資委2007、2008年度主動公開政務信息檔案。同時及時將已主動公開的政務信息報送市檔案館,提供公眾集中查閱。
三、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及諮詢政府信息情況
2008年,我委共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64次,主要通過申請人來我委當面申請和通過傳真申請的形式。依申請公開信息主要是所出資企業查詢涉及企業有關政策、規範性檔案,規劃計畫類信息,項目請示的批覆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在64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中,已經答覆的有64件。在64件答覆中,“同意公開”的62件,“同意部分公開”的2件。無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對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複印等成本費用總計112元。因申請信息公開的多為我委的所出資企業,本年度並無《條例》規定的確有經濟困難的民眾向我委提請依申請公開信息,因此並無信息公開減免情況。
四、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和申訴的情況
2008年,未發生針對我委的信息公開方面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申訴。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2008年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進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還不夠及時。
(二)改進措施
我委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梳理委機關政府信息,並對原有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行補充完善,保證公開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同時加強維護,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運作,公眾能夠方便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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