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福州市城鎮房產糾紛仲裁辦法》的決定

2002年3月26日福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2002年5月31日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福州市城鎮房產糾紛仲裁辦法》的決定
  • 頒布單位:福州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2.05.31
  • 實施時間:2002.05.31
福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決定,廢止《福州市城鎮房產糾紛仲裁辦法》。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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