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市級投融資平台改革和建設的意見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市級投融資平台改革和建設的意見》是一則國家政府部門的相關機關下發的通知,用於指導下屬部門開展相關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市級投融資平台改革和建設的意見
  • 文號:石政發[2010]26號
  • 日期: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 發布單位: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石政發[2010]26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創新投融資體制機制,規範投融資平台管理,深化市級投融資平台改革和建設,根據省政府《關於推進城市建設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冀政[2009]33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政府融資平台建設管理和風險防範工作的通知》(辦字[2009]119號)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深化市級投融資平台改革和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思路
堅持以政府為主導、以企業為主體,以職能定位為主線,整合現有投融資平台職能,組建政府性投融資平台,規範市場化投融資平台,努力推進“借、用、還、管”一體化經營,建立決策、管理、執行、監督相分離的新型投融資體制機制,促進投融資平台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原則。成立政府主導的投融資主體,明確投融資主渠道地位。根據產業政策和重點建設計畫,通過政府性投融資引導資金流向。投融資平台在政府巨觀政策指導下運營,在投資方向、領域、重點等方面體現市委、市政府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和目標,接受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堅持市場化運作原則。推動投融資平台融資行為市場化。政府性投融資平台要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場經濟規則的法人治理結構,增加市場化融資渠道,實現政府投融資的良性循環和資本經營。市場化投融資平台,管理體制不變,利用資本市場及各類融資工具,依靠市場運作開展投融資,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堅持借、用、還、管一體化原則。建立科學償債機制、運行機制、監管機制,規範融資平台運營,保證資金借得來、用的好、還得上、管得住,有效防範金融風險。
二、組建政府性投融資平台
(一)成立國控投資集團公司。成立“石家莊國控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控集團公司),作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統一融資平台。國控集團公司與石家莊市政府投資管理辦公室一套人馬,兩塊牌子。集團公司設立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董事長由市財政局局長兼任,總經理由市財政局副局長兼任,石家莊市政府投資管理辦公室承擔集團公司的日常工作。公司監事會由市金融辦、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公司派出人員及有關人員組成。集團公司實行董事長授權下的總經理負責制。集團公司的組建方案由市財政局提出,報市政府研究批准後實施。
(二)職能整合。將現有的石家莊市財茂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財茂公司)、石家莊發展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發投公司)、石家莊市聯創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聯創公司)和石家莊寶德中小企業擔保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德公司)直接改建為國控集團公司的子公司,四個子公司的資產、負債和權益全部併入國控集團公司。對四個子公司已形成的債務,經市財政、審計等相關部門認定後,屬於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及公益性項目的貸款由國控集團公司負責償還,其他債務與新成立的國控集團公司在法律上不承擔連帶責任。將其他投融資平台原政府(財政)承諾的債務,從原來的投融資平台中剝離出來,劃轉到國控集團公司,其現有政府(財政)承諾債務餘額,全部由國控集團公司接管。
(三)職能定位。新成立的國控集團公司作為政府出資人代表,是我市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的投融資主體,統一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投融資工作,統一管理財政注入的各類資本金和融資資金,統一負責承接國債資金及國家投資的基礎設施和產業類資金,從事授權範圍內資產經營和資本運作,對子公司行使出資人權利,對其資金使用、財務運行、績效考核、風險控制等實施有效管理;負責對各縣(市)、區融資平台實施業務指導。
四個子公司負責國控集團公司規定的職責範圍內的投融資工作。財茂公司主要負責以市政府投資為主的基礎設施、非經營性公益類重大項目投融資相關工作。發投公司主要負責高速鐵路、輕軌項目、現代產業體系建設和工業園區建設投融資相關工作。聯創公司和寶德公司按照各自的經營範圍開展工作,主要利用擔保槓桿,發揮市場主體的作用,積極引導和吸引社會資本進入政府重點支持和發展的產業及中小企業。
(四)運作程式。城建項目、工業園區基礎設施項目由國控集團公司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城建計畫實施。高速鐵路、輕軌項目和現代產業體系建設項目,以及市政府確定的重點搬遷企業,由發投公司提出投融資計畫,國控集團公司初審,市財政局會同市發改委審核,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對市政府確定的成長較好的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擔保項目,由聯創公司、寶德公司提出融資計畫,國控集團公司初審,市財政局會同市國資委和工促局審核,由市金融辦召開發改委、國資委、工促局和財政局等部門聯席會議,確定項目資金支持意見,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五)管理模式。國控集團公司實行分級管理和二級法人經營的管理機制。國控集團公司由市財政局管理,各子公司的行政隸屬關係及其人員人事關係不變,仍分別隸屬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國資委。子公司日常業務工作由主管部門管理,擔保業務接受市工信局指導。子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由國控集團公司統一管理,資金管理使用及資本(產)運營以集團公司為主。
國控集團公司與市政府投資辦是一套人馬,其人員編制按市編辦核定數執行,崗位設定由集團公司核定,報市財政局批准。集團各子公司實行定員定崗制,員工總數控制在今年3月底的實有人數內,不再增加。現有人員的崗位設定,由主管部門核定後抄送集團公司。子公司的新增崗位設定和員工人數,由主管部門核定,報市政府批准。國控集團公司及各子公司人員工資待遇,原則上實行績效工資制,並建立、健全與公司發展相適應的薪酬激勵機制。
三、規範市場化投融資平台
(一)規範其他融資平台職能。剝離石家莊市城市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城投集團)、石家莊市地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地產集團)和石家莊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建投集團)的政府性融資職能並劃入國控集團公司,上述三家公司改建為市場化的投融資平台,按照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經營的原則,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職能定位。城投集團、地產集團、建投集團依託主管部門的業務工作和國有資產開展投融資業務,並充分利用整合的“四資”,拓寬籌融資渠道,完善管理機制,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其資產收益納入財政部門管理。
(三)管理模式。三個市場化運作的投融資平台隸屬關係不變。平台的人員、人事關係,由主管部門核定崗位設定和編制,報市政府審核批准。人員工資待遇參照我市國有企業管理人員標準執行,建立、健全與公司發展相適應的薪酬激勵機制。
四、保障措施
為有效控制政府債務風險,協調投融資工作具體問題,理順城市建設項目涉及到的部門職責和具體程式,建立“決策、管理、執行、監督”相分離的投融資管理機制。
(一)完善決策諮詢機制。根據人員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市投融資決策諮詢委員會組成人員。市投融資決策諮詢委員會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指導市直項目主管部門和國控集團公司做好政府投資項目謀劃,加強項目論證及項目與融資的銜接等前期工作,督導項目主管部門於每年10月底前為國控集團公司提供符合銀行貸款條件的投資項目,同時建立健全政府投資項目庫,促進項目投資科學化。
(二)建立平台監管機制。市投融資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投融資平台建設進行統一管理,積極穩妥的推進深化投融資平台建設工作和決策投融資工作重大事項。對城投集團、地產集團和建投集團三家市場化的投融資平台公司,在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同時,制定績效考核辦法,由相關部門按年度考核,並與工資總額掛鈎。
(三)建立償債管理機制。各投融資平台要科學制定發展規劃,認真安排建設項目,合理設定舉債規模,切實加強內部管理,完善擔保保障措施,建立科學償債機制,切實避免債務危機,確保平台健康發展。
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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