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政府關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決定

《甘肅省政府關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決定》是甘肅省政府於2000-11-24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政府關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決定
  • 發布文號:甘政發[2000]70號  
  • 發布日期:2000-11-24  
  • 生效日期:2000-11-24
【發布單位】82602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決定
(甘政發〔2000〕70號2000年11月24日)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中央駐甘各單位:
黨的十五大確立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內在要求和重要組成部分,對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具有決定性意義。為了切實貫徹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為西部大開發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促進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決定》(國發〔1999〕23號)和全省依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特作如下決定。
一、充分認識依法行政的重大意義,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核心和關鍵,是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客觀要求。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指出:“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初步建立,要重點建立和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法律體系,推進政府工作法制化,從嚴治政,依法行政”。各級行政機關承擔著大多數法律、法規的實施任務,涉及到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決定和影響著一個國家法制化的整個進程。各級行政機關只有將各項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依據法定活動規範和行為準則處理各種權力和利益,嚴格依法行政,才能不斷提高行政質量和效能,保證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依法行政是實施西部大開發的重要保障。加快西部經濟和社會發展、維護民族團結、保持社會穩定、調節西部大開發中各方面的關係以及擴大對外開放,都需要強有力的法治保障。充發發揮法治的規範、引導、促進和保障作用,把各方只極性最大限度地調動起來,西部大開發的各項建設就能真正健康、有序、優質地進行。因此,各方面都應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經營、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都必須充分認識依法行政的重大意義,大力加強政府法制建設,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依法行政,從嚴治政,規範行政行為,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管理經濟、文化事業和社會事務,努力實現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行政管理規範化、法制化。
二、認真貫徹《立法法》,切實加強政府立法工作
九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的《立法法》,對於規範立法活動,健全國家立法制度,建立和完善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保障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必須切實貫徹落實。要把政府立法決策與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決策密切結合起來,從我省的實際出發,突出重點,統籌規劃,審慎確定每一個立法項目。對關係全省改革開放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立法項目,要深入論證,重點研究。要圍繞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把有關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改善投資環境、退耕還林還草、生態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科技教育和非公有制經濟等方面的項目作為今後立法工作的重點。對不符合市場經濟發展和改革開放要求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要及時進行清理、修訂或廢止。在立法工作中,要切實把維護人民民眾的利益作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走民眾路線,深入實際調查研究,關注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廣泛傾聽民眾意見,反映民意,真正使各項法律規範明確具體,符合實際,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政府立法工作必須以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為依據,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法定程式立法,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防止部門通過立法手段,違犯政策規定,膨脹部門權力和利益。要進一步加強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認真審查所屬工作部門和下級政府制定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對那些同法律、法規和規章相牴觸的,應依照法定程式予以撤銷或責令其修訂、廢止。要加強政府立法研究,不斷總結經驗,切實解決立法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政府立法程式,積極探索和改進立法方式。重點立法項目要逐步推行由政府法制機構牽頭,相關部門參加,綜合調研機構和專家學者參與的立法起草方式。要逐步建立和健全立法聽證制度、專家學者諮詢論證制度,聘請立法顧問參與立法工作,集思廣益,廣開言路,努力提高立法工作的科學性和民主性。
三、嚴格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要以政府機構改革為契機,進一步理順行政執法體制,嚴格界定行政執法許可權,實現政府職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風的根本轉變。要認真貫徹落實行政機關與所辦經濟實體徹底脫鉤的規定。任何行政執法機關都不得向下級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下達罰款指標,不得設立“小金庫”。要認真實施行政罰款與收繳分離制度,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制度,加大對實施情況有監督檢查力度,從源頭上、制度上防止和消除腐敗。
實行執法公示和政務公開,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增強行政執法的透明度。各行政執法機關要從“便民、利民、為民”的原則出發,將本部門的執法依據、許可權、程式、標準、結果以及對違法行政行為的投訴舉報方式等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做到文明執法,熱情服務。
積極建立和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將現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執法職責進行分解細化,並落實到具體崗位和個人,做到分工明確,職權清晰,責任到位。通過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實現執法許可權法定化,執法責任明晰化,執法程式公開化,執法行為規範化。縣鄉兩級行政機關處在行政管理的基層和第一線,承擔著大量的具體行政執法任務。因此,要作為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的重點,給予高度重視,切實加強指導和監督。要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和獎優罰劣的原則,制訂行之有效的評議考核標準,對行政執法活動進行評議考核,並將評議考核結果作為評定行政執法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工作成績,選拔、任用、晉升幹部的重要內容和依據,以強化行政執法人員嚴格依法辦事的責任心和自覺性。各級政府要組織開展行政執法先進單位創建活動。
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和培訓。要結合政府機構改革,調整和最佳化國家公務員隊伍結構。大力整頓行政執法隊伍,堅決杜絕聘用契約工、臨時工從事行政執法工作。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人員錄用標準,公平競爭,擇優錄用,切實把住進人關。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政治和業務素質,努力培養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的行政執法隊伍。
四、進一步加大行政執法監督力度
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要自覺接受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向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認真辦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和建議,積極配合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搞好各項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要自覺接受政協、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的監督和司法機關依法實施的司法監督,虛心聽取他們對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要高度重視新聞輿論監督,對新聞媒體曝光的案件和問題,及時作出處理和答覆。要自覺地把行政執法活動置於人民民眾的監督之下,認真聽取人民民眾的批評和建議,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熱情接待民眾來信來訪,對民眾反映的重要情況和冤假錯案,要及時、公正處理。要加強和完善政府系統內部的層級監督,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強化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政府對所屬各部門的監督,把上級機關的監督與監察、審計、財政等專項監督結合起來,及時發現和糾正行政機關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
要認真貫徹實施行政複議法,及時依法受理行政複議案件,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切實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要加快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制度,無論是對直接責任者還是負有領導責任者都要依法追究責任。要嚴格執行國家賠償和行政追償制度,強化行政執法人員的責任意識,堅決防止和消除濫用職權、徇私枉法、執法犯法等腐敗現象,糾正不顧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本位主義和地方保護主義。
五、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領導
嚴格實行依法行政領導責任制。落實依法治國方略,推進依法行政,責任在政府,關鍵在領導。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主要領導人是依法行政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切實負起責任,率先垂範。要把依法行政工作作為關係改革、發展和穩定的一件大事來抓,並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研究,聽取匯報,組織考核,加強規劃和督導,及時研究解決政府立法、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把依法行政落實到行政活動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確保本地方、本部門嚴格依法辦事。
建立和完善領導幹部學法制度。各級行政機關要通過舉辦法律知識專題講座等多種形式,認真學習憲法和法律、法規,努力形成學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風氣,進一步增強領導幹部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增強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本領,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決策的能力和水平。
重視和加強政府法制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政府法制工作機構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參謀、助手作用。加強政府法制建設,推進依法行政涉及面廣、難度大、任務繁重,必須有一個強有力的工作機構和一支高素質的幹部隊伍,才能確保這項工作落到實處。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要按照國務院這次機構改革中關於加強政府法制工作的精神,在本級機構改革中,進一步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建設,一定要使政府法制機構的設定和人員的配備與本地方、本部門政府法制建設任務相適應,與依法治國和依法行政的新形勢相適應。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是一個長期的歷史過程,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都必須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複雜性,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要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不斷總結、完善、推廣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典型經驗,積極開展理論研究,努力探索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規律和特點,用以指導工作實踐,全面、紮實、有效地推進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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