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政府規章動態清理辦法》是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政府規章動態清理辦法
- 發布單位:甘肅省政府規章動態清理辦法
《甘肅省政府規章動態清理辦法》是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甘肅省政府規章動態清理辦法》是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發布通知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政府規章動態清理辦法》和《甘肅省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工作規定》的通知甘政辦發〔2023〕15號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
規章名稱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堅決制止就地轉手倒賣活動的通知》的決定 發布文號 甘政發〔1985〕52號 說明 適用期已過,實際上已經失效。序號:9 規章名稱 甘肅省科學技術進步獎勵試行辦法 發布文號 甘政發〔1985〕72號 說明 原立法依據1984年9月12日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獎勵...
甘肅省人民政府 為適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深入開展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營造法制統一、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省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我省制定的政府規章進行了清理。經2002年1月10日省政府第146次常務會議通過,決定對其中主要內容與國家法律、法規不相適應的或...
根據國務院《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精神,省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我省1979年至1996年以來發布的337件政府規章作了全面清理,並依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進行了修訂。經省政府1997年10月22日第5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將修訂後的33件政府規章目錄及修訂內容公布如下 檔案內容 1、甘肅省飼料工業管理...
《甘肅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計畫》是2024年4月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檔案。印發通知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計畫的通知 甘政辦發〔2024〕43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肅礦區辦事處,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甘肅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工作計畫...
甘肅省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程式規定 頒布單位 甘肅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9.06.10 實施時間 2009.08.01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規範省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政府規章的程式,提高政府立法的效率和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
《甘肅省地方立法條例》是為了規範立法活動,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機制,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根據有關法律,結合甘肅省實際,制定的條例。2017年1月13日甘肅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通過;2020年6月11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
《甘肅省擬定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程式規定》是為了規範省、市(州)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政府規章的程式,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提高政府立法的效率和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甘肅省實際,...
二、甘肅省人民政府、蘭州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需要設定罰款的,按下列規定執行:(一)對公民在非經營性活動中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設定罰款不得超過200元;(二)對法人或其他組織在非經營性活動中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設定罰款不得超過1000元;(三)對經營性活動中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
甘肅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對《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政府規章設定罰款限額的規定》作如下修改:1.將第二條修改為:“甘肅省人民政府、蘭州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需要設定罰款的,設定罰款的限額為三萬元。但對涉及公共安全、生態環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規章立法後評估:(一)所規範事項擬制定地方性法規的;(二)擬進行重大修改的;(三)擬廢止但存在爭議的;(四)與其他省政府規章所規定事項存在明顯不一致的;(五)實施後社會公眾提出較多意見、建議的;(六)省政府認為需要進行評估的。因上位法修改或者廢止的,按照規章動態清理有...
第八條 法規、規章草案經審核定稿後,必須及時提請省長、或主管副省長審核,經省政府常務會議或辦公會議審議頒發或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定。省政府頒發的規章,除以正式檔案下達外,必要時可在《甘肅日報》刊登。第九條 經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需要重新草擬或修改的法規,由省政府辦公廳及時研究修訂或通知原起草單位重新草擬或...
《甘肅省規章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辦法》在2004年2月13日由甘肅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規章、規範性檔案的監督,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法規規章備案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規章,是指蘭州市人民政府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甘肅省公路造林與管護規定〉等10件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0年11月26日省人民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0]28...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甘肅省勞動保障監督檢查規定〉等3件規章的決定》,已經2007年11月1日省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二00七年十一月十三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的規定,經2007年11月1日省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務會議通過,...
《金昌市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由甘肅省金昌市發布,辦法從總則、基本規定、起草與審核、備案與清理、監督與責任、附則等六個方面對規範性檔案管理工作進行全面詳細規定。限制了規範性檔案制定主體。原《辦法》對規範性檔案制定主體採用排除性,規定臨時機構、內設機構、派出機構、委託執法機構和議事協調五類機構不得...
我受省政府委託,現就《甘肅省規章設定罰款限額規定(草案)》作如下說明:2015年3月全國人大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進行了修正,授予設區的市(州)人大及其常委會、政府可以對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的事項制定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2015年11月27日省人大常委會《關於酒泉等十三個市、自治州...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落實道路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決定》(甘政發〔2010〕31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甘肅省農作物品種區域試驗和生產試驗辦法》等39件政府規章的決定具體內容 編輯 語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省政府對我省制定的政府規章進行了清理。經2004年4月29日省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通過,決定對...
為了適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進程,營造法制統一、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省政府決定對《甘肅省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收入徵收管理實施細則》等13件政府規章作如下修改:一、《甘肅省國有土地使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2003年3月25日省政府第3次常務會議通過,決定對《甘肅省屠宰稅徵收辦法》等10件行政規章予以廢止。現將本次廢止的規章目錄和說明公布如下: 序號:1 名稱:甘肅省屠宰稅徵收辦法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省政府決定對《甘肅省實施河道管理條例辦法》等20件政府規章作如下修改:一、甘肅省實施河道管理條例辦法(1993年5月24日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3號)1、第一條修改為:“為加強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充分發揮江河湖泊的綜合效益...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甘肅省實施防汛條例細則〉等3件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0年11月26日省人民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二○一○年十二月二日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0]28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按照甘肅省人民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關於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編制而成,本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國家文物保護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3〕279號)、《甘肅省公共文化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甘政辦發〔2020〕106號)、《甘肅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甘政辦發〔2023〕93號)等法律法規和財政管理有關規定,結合甘肅省文物保護工作實際,制定的辦法...
《甘肅省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是甘肅省政府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計畫》印發的實施方案。全文 一、持續推進產業結構最佳化調整 (一)嚴格落實項目準入要求。嚴格新改擴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審批,落實產業規劃、產業政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規劃環評、項目環評、節能審查、產能置換、...
各地各部門要結合《甘肅省政務公開工作考核辦法、社會評議辦法、責任追究辦法》,健全各級政務公開考核指標體系,建立激勵約束長效機制,規範開展政務公開第三方評估工作,完善問責機制。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予以督促整改或通報批評。今後,除省級第三方評估外,市級及以下地方政府不再單獨開展評估。(二十四)認真抓好...
2024年3月26日,《武威市城區道路車輛停放管理辦法》經武威市五屆市政府第6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4年5月5日起施行。內容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城區道路車輛停放秩序,保障城區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甘肅省...
深入推進“法治護航文旅,建設如意甘肅”微網站建設,全方位、高層次、多維度宣傳學習貫徹法律法規。創新普法形式方法,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引導當事人依法維權。組織開展法律法規培訓,增強人員法治觀念和法治思維。(三十)提升法治素養。加強理論武裝,強化理想信念,通過宣傳教育、示範引領、文化薰陶,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018年10月31日,甘肅省自然資源廳掛牌。根據甘肅省機構改革方案,將省國土資源廳職責整合,組建省自然資源廳,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甘肅省國土資源廳設15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二)政策法規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