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信息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甘政辦發〔2023〕94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肅礦區辦事處,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
《甘肅省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1月26日
方案全文
甘肅省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行政執法工作決策部署,進一步增強行政機關履行政府職能、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能力水平,全面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率先突破,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國辦發〔2023〕27號,以下簡稱《行動計畫》)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以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為目標,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執法為民、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注重實效、堅持統籌協調,著力提高行政執法隊伍能力素質,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問責,全面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到2025年底,全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治,行政執法工作體系、隊伍素質、監督機制和能力、信息化數位化水平進一步增強,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顯著提高,人民民眾對行政執法的滿意度大幅上升。
二、重點任務及主要措施
(一)立足實際,全面提升行政執法人員能力素質。
1.加強政治能力建設。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用習近平法治思想蘊含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解決行政執法領域實際問題,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加強基層行政執法單位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推進行政執法隊伍的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持續提升行政執法人員能力素養和本領。
2.明晰執法培訓責任。省司法廳要加強對全省行政執法培訓的統籌指導和監督考核,組織開展分類分級分層培訓,確保行政執法人員每人每年接受不少於60學時的公共法律知識、業務知識和行政執法技能培訓。縣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負責組織實施本級行政執法人員公共法律知識培訓。省級行政執法部門統籌本系統行政執法人員業務知識和行政執法技能培訓,每年制定本系統專門業務培訓計畫,督促指導下級行政執法機關的業務培訓。各地各部門每年至少完成一次對本地區、本部門行政執法隊伍的全員輪訓。
3.健全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培訓機制。認真落實《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培訓辦法(試行)》,建立健全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常態化培訓機制,定期組織開展初任、任職、在職培訓及專門業務培訓,著力提升行政執法類公務員掌握運用法律法規和規範執法、文明執法、應急處突等能力。
4.加強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綜合行政執法領域的省級主管部門,每年組織本系統開展模擬訓練、比武練兵等執法技能實訓活動。縣級以上有關行政執法機關要將鄉鎮、街道綜合執法人員納入業務培訓範圍,有計畫、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業務培訓。
5.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持證上崗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健全完善行政執法人員年度考核制度和退出機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在行政執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推進示範創建活動。
(二)標本兼治,全面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6.開展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聚焦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行政執法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和監督行動。省級行政執法部門要於2023年底前梳理形成本行政執法領域突出問題清單,對照清單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2024年,由省司法廳牽頭,組織各市(州)和相關部門對全省專項整治情況開展專項監督,並將專項監督情況報告省政府。
7.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縣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本級政府有關部門制定、修改、適用行政裁量權基準。省級行政執法部門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研究制定本行政執法領域的行政裁量權基準,加強對基準適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市(州)人民政府及其部門負責制定本級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設定的行政執法事項的行政裁量權基準。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依法對上級制定的行政裁量權基準適用的標準、條件、種類、幅度、方式、時限予以合理細化量化。2023年底前,全省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
8.健全行政執法工作機制。嚴格行政執法程式,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按照“誰執法誰公示”要求,依法準確及時向社會公開行政執法信息;嚴格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建立健全執法音像記錄管理制度,進一步規範執法文書製作和執法案卷歸檔管理;嚴格落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完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根據市場經營主體信用狀況探索建立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完善聯合檢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非現場執法等工作機制,推動監管信息共享互認。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民眾生命健康等的特殊行業、重點領域,依法依規實行全覆蓋的重點監管,並定期向本級司法行政機關報送監管情況。
9.規範涉企行政執法行為。健全完善涉企行政執法檢查制度,持續推行行政柔性執法,落實行政處罰“首違不罰”規定和“兩輕一免”清單制度。綜合運用多種方式督促引導受處罰企業加強合規管理、及時整改違法問題。推動全省法治化營商環境問題投訴舉報平台實質化運行,完善涉民營企業行政執法違法行為投訴舉報處理機制,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權益。
(三)深化改革,健全完善行政執法工作體系。
10.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切實履行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法治協調職責,督促指導本級行政執法機關在2024年底前研究制定本部門行政執法事項目錄。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事項清理工作,對雖有法定依據但近五年未發生的、極少發生且沒有實施必要的、交叉重複的等行政執法事項按規定程式進行清理,提出擬取消、調整或者暫停實施的意見,按規定程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