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

《河北省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的通知》(國辦發〔2023〕27號)精神,全面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結合河北省實際,制定的方案。

2023年11月1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河北省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北省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
  • 發布單位: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
《河北省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1月18日

內容全文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畫(2023-2025年)〉的通知》(國辦發〔2023〕27號)精神,全面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黨的領導、執法為民、問題導向、注重實效、統籌協調的原則,以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為目標,著力提高行政執法隊伍素質,有效整治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和能力建設,提升行政執法信息化、數位化水平,全面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增強行政執法權威性、公信力和人民民眾滿意度,為加快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河北篇章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二、重點任務
(一)提高行政執法能力。
1.加強政治能力建設。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要把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放在首位,正確把握政治方向,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開展政治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培訓,推進行政執法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2.加強業務能力建設。建立省級行政執法部門牽頭統籌,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協同落實的標準化制度化培訓機制,開展分類分級分層培訓。各級行政執法機關每年開展不少於30個學時的業務知識、行政執法技能和職業道德教育培訓,2024年6月底前,完成對本地本部門行政執法隊伍的全員輪訓。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負責對行政執法機關開展不少於30個學時的公共法律知識培訓,加強對培訓效果的監督考核,每年抽取執法人員進行現場閉卷考試,抽取比例2023年不少於30%,2024年不少於60%,2025年實現全覆蓋。
3.加強執法人員管理。修訂《河北省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管理辦法》。加強執法證件管理,未取得行政執法證件的人員不得從事行政執法工作。健全行政執法人員清理機制,對不符合執法要求的行政執法人員依法暫扣、註銷行政執法證件。
4.加強執法責任落實。省級司法行政部門負責制定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意見。各級行政執法部門要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權責配置體系,規範行政權力運行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執法人員年度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完善並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盡職免予問責機制,探索制定行政執法考核評價指標體系。
(二)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1.整治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全面總結“任性執法、選擇性執法、運動式執法”專項整治行動經驗,開展專項整治“回頭看”。2023年底前省、市級行政執法部門梳理本系統突出問題清單,適時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將問題清單和專項監督整改情況報本級司法行政部門匯總。2024年底前,省級司法行政部門聯合省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省專項整治情況督查。
2.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部門根據職能劃轉和執法依據立改廢釋等情況,及時對行政裁量權基準進行調整,加強備案審查。開展業務培訓,提高行政執法人員運用行政裁量權基準解決問題能力。將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納入法治政府建設考評指標體系。
3.健全行政執法制度標準。省級行政執法部門牽頭組織,對本系統行政執法制度進行補充完善,探索制定適合本系統執法實踐的制度規定。省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出台全省行政處罰文書、案卷、評查標準,聯合省政務服務管理部門制定出台全省行政許可文書樣式和案卷標準。
4.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持續鞏固深化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成效,各級各部門要對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進行自查,開展行政執法公示信息專項清理,規範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管理和使用,嚴格執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程式規定。
5.完善新型監管工作機制。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執法機制,規範涉企行政檢查,完善聯合檢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非現場執法等工作機制,推動監管信息互認,對特殊行業、重點領域依法依規實行全覆蓋監管。綜合運用多種方式督促引導受處罰企業加強合規管理。探索建立涉企行政執法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完善涉民營企業行政執法違法行為投訴舉報處理機制。
(三)健全行政執法工作體系。
1.落實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任務。省級行政執法部門指導本系統各級行政執法機關於2024年底前制定本單位行政執法事項目錄清單,並實現執法事項與行政裁量權基準的統一分類,牽頭組織開展本系統行政執法事項清理工作。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法治協調職責,加強對梳理行政執法事項等相關改革任務的督促指導。
2.完善行政執法協作機制。建立健全審批、監管、處罰銜接工作制度機制,實現事前事中事後監管有效銜接。建立跨部門、跨區域、跨層級的行政執法協作機制。探索京津冀行政執法協同機制。完善行政執法管轄、法律適用等爭議協調機制。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強行政執法機關與紀檢監察機關的協作配合。
(四)最佳化鄉鎮和街道綜合行政執法。
1.動態調整賦權事項。省級有關行政執法部門要結合實際調整省級賦權指導清單,對不適宜由鄉鎮和街道行使的行政執法事項劃歸縣級執法部門行使,對擬予清理的行政執法事項不再賦權鄉鎮和街道。省級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法制審核,適時對省級賦權指導清單提出調整建議。
2.評估調整下放事項。嚴格貫徹實施《河北省鄉鎮和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條例》,縣級政府建立第三方評估和民眾評議反饋機制,並於2024年底前對已經下放鄉鎮和街道的行政執法事項進行評估,及時調整下放事項。
3.加強業務指導。省級有關行政執法部門要組織本系統各級行政執法部門,針對下放行政執法事項,每年對鄉鎮和街道執法人員制定培訓計畫,鼓勵跨部門聯合開展培訓,培訓內容側重於證據收集、事實認定、法律及裁量基準適用等執法實務,每年度對鄉鎮和街道行政執法人員實現培訓全覆蓋。
4.強化執法銜接。縣級行政執法部門要明確與鄉鎮和街道的執法邊界,細化層級管轄,依法履行審查審批、批後監管等職責,健全與鄉鎮和街道執法協作、案件移交、培訓指導、執法協調等工作機制,探索建立鄉鎮和街道對縣級執法部門開展執法協作、協調成效的反饋評價機制。各市級司法行政部門組織開展行政執法規範化試點。探索鄉鎮街道司法所協助縣級司法行政部門開展鄉鎮和街道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方式方法。
5.注重統籌協調。縣級政府要加強鄉鎮和街道綜合執法的指導,建立健全統一協調指揮、統一考核監督機制,協調解決鄉鎮和街道綜合執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推行聯合執法制度,推動綜合監管,防止監管缺位、避免重複檢查。
(五)構建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
1.健全行政執法監督配套工作制度。及時修訂《河北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各級行政執法機關以健全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制度體系為基礎,開展多樣化探索。省級行政執法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本系統行政執法監督配套工作制度。
2.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體制機制。強化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行政執法工作監督,嚴格履行常態化、長效化監督。縣級以上政府部門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職責的機構,要加強對本部門行政執法機構的指導。完善重大行政執法案件專項監督調查處理機制。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省市縣鄉四級全覆蓋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
3.豐富行政執法監督方式方法。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要制定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方案,對行政執法工作情況開展常態化專項監督,督促行政執法機關全面履行行政執法職能。2024年底前,全面推行行政執法監督員制度和行政執法企業監測點工作,開展行政執法監督與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信息共享試點。
(六)推進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信息化建設。
1.建設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信息系統。按照國家統籌、省級組織、省市兩級集中部署、省市縣鄉四級一體化套用方式,推進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一體化平台集約化建設和部署套用,推行行政執法移動應用程式(APP)掌上執法。
2.歸集共享行政執法數據。加快推進與全國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系統執法數據的互聯互通,力爭2025年底前實現向全國行政執法資料庫匯聚執法數據。
(七)強化行政執法保障。
1.加強基層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合理配備行政執法力量,加強行政執法力量向基層傾斜力度,注重行政執法機構隊伍梯隊建設。建立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協作機制。2024年底前基本建立行政執法機構公職律師和法律顧問隊伍。
2.強化行政執法隊伍權益保障。落實和完善行政執法人員工資待遇政策,重點加強對基層行政執法人員的保障,依法為基層執法人員辦理保險。完善行政執法人員心理諮詢服務和危機干預機制。
3.加大財政支持力度。要按照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原則,將行政執法工作經費、行政執法裝備配備費用納入本級預算,執法機關經費預算安排不得與單位任何年度上繳的罰沒收入掛鈎,合理保障行政執法經費投入力度。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將本方案組織實施情況及時向本級黨委(黨組)報告。縣級以上政府要建立司法行政、發展改革、公安、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政務服務管理、大數據管理以及城市管理、市場監管、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文化和旅遊、交通運輸、衛生健康、應急管理、農業農村等領域的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參加的工作會商機制,加強對本方案落實的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省級司法行政部門要細化量化本方案規定的任務,明確責任和完成時限,確保本方案有效實施。
(二)強化評估考核。各地各部門要將落實本方案情況納入年度重點工作,納入法治政府建設督察、依法行政考核內容,作為對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績效考評的參考。適時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人民民眾滿意度第三方測評。在2024年9月底前完成中期評估,2025年9月底前完成終期評估。
(三)抓好交流宣傳。各地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網路新媒體,對行政執法質效提升行動進行宣傳報導。廣泛宣傳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的好舉措好經驗好做法,注重發現、培養和宣傳行政執法先進人物、先進事跡,典型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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