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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州市促進房地產持續平穩健康發展有關政策
一、最佳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當地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家庭成員在當地名下成套住房情況,由當地不動產登記部門根據居民家庭申請或授權,出具查詢結果,作為銀行業金融機構認定居民家庭在購買商品住房所在地擁有住房套數的佐證材料。(牽頭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人民銀行濱州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濱州監管分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二、調整最佳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統一全面執行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最低為20%,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最低為30%;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為在LPR基礎上減20個基點,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為在LPR基礎上加20個基點。(牽頭部門:人民銀行濱州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濱州監管分局)
三、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機構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契約但未發放的首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或借款人當前實際住房情況符合我市首套住房認定標準的其他存量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符合條件的借款人,自2023年9月25日起,可以向承貸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由該金融機構新發放貸款置換存量首套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或協商變更契約約定的利率水平,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牽頭部門:人民銀行濱州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濱州監管分局)
四、支持居民換購住房。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我市所轄全部行政區劃範圍內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可按規定申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牽頭部門: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五、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與個人住房商業貸款首付比例一致,即首套住房首付比例最低為20%、二套住房首付比例最低為30%。(牽頭部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六、支持完善住房支持生育政策力度。通過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支持二孩及以上家庭購置新房,改善居住條件。對於多子女家庭,加大租房資金支持力度,根據當地房租價格合理確定租房提取公積金額度。(牽頭部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配合部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七、落實人才住房補貼政策。對新到我市自主創辦企業或企業就業、首次購房(已繳納契稅、在我市繳納社保)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含技工院校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5萬元購房補助,分三年發放到位。(牽頭部門:市委組織部,配合部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八、積極推行“房票”安置制度。以陽信縣、霑化區為試點在城市更新、棚戶區改造中,推行“房票”安置制度基礎上,及時總結並推廣,鼓勵各縣(市、區)逐步實施“房票”安置制度,統籌房地產開發和住房保障融合發展。(牽頭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部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
九、全面實施二手房“帶押過戶”。在申請辦理已抵押不動產轉移登記時,無需提前歸還轉讓方原貸款、註銷抵押登記,依據網上籤訂的存量房買賣契約,即可完成不動產權轉移登記、新設立抵押登記和發放新貸款等手續,實現不動產登記和抵押貸款的有效銜接。(牽頭部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配合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人民銀行濱州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濱州監管分局)
十、開展不動產消費券發放活動。在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辦理增量房(一手房)或者完成化解並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的歷史遺留問題小區不動產權證書且成功繳納契稅的自然人領取消費券進行消費。(牽頭部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大數據局、市商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