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關於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是為堅決貫徹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穩定市場預期,支持剛性需求,規範行業秩序,進一步促進南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南京市政府同意就有關事項印發的通知。由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 、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於2020年7月22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 印發機關: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等7部門
  • 印發日期:2020年7月22日
  • 實施日期:2020年7月22日
通知全文,內容解讀,

通知全文

關於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江北新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市各相關單位:
為堅決貫徹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穩定市場預期,支持剛性需求,規範行業秩序,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土地市場調控。依據土地市場狀況,加大住宅用地供應力度,合理有序安排上市,優先滿足剛需,穩定市場預期。嚴格執行“限房價、競地價”出讓模式,提高土地市場準入條件,建立熱點區域住宅用地報名單位資格篩查機制。
二、支持剛性購房需求。優先保障本市戶籍無房家庭的剛性購房需求,商品住宅項目向本市戶籍無房家庭提供每批次不低於30%比例的房源。
三、完善住房限購政策。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離異之日起2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四、加強熱點樓盤銷售管理。對社會關注度高、預計購房人數多的熱點樓盤,開發企業制定針對性銷售方案,嚴格按照審核公示方案開盤銷售。選房結果在現場公示,確保銷售進度與南京網上房地產公示同步。
五、規範新建商品住房裝修行為。為促進裝修品質提升,落實綠色、節能、環保要求,最佳化新建商品住房裝修管理,完善住宅裝修評估機制,保證裝飾裝修標準與價格相符,推行全裝修和升級裝修模式,支持多樣化住房需求。
六、增強存量住房交易信息透明度。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發布真實、全面、準確的存量住房房源信息,向房產部門申請核驗,即時報送成交信息。對於無故不報、漏報、瞞報、延報的,記為不良信息,納入房地產經紀行業信用管理體系,暫停網上籤約資格。
七、維護誠信規範的市場秩序。購房人利用虛假材料騙取購房資格或偽造購房證明、資金證明的,一經查實,取消購房資格並依法追責。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查實後予以曝光,計入誠信檔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銀行工作人員參與造假的,由金融監管部門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營造健康良好的社會氛圍。涉房媒體行業應加強自律,準確客觀反映房地產市場情況。凡發布不實信息、惡意炒作、嚴重誤導市場預期,擾亂市場秩序的,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九、強化屬地監管責任。各相關單位應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統籌指導土地上市和房屋銷售,加強疫情常態化防控,保證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 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南京市公安局 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2日

內容解讀

一、土地出讓方式有哪些變化?
《通知》強調要加大住宅用地供應,特別是加大中低價位、中小套型住宅用地供應,優先滿足剛性需求,穩定土地市場預期。同時,為防止土地市場過度競爭,提出要繼續嚴格執行“限房價、競地價”政策,尤其是熱點區域,要提高土地市場準入條件,對報名單位資格進行篩選,控制參與土地競買企業數量。此舉有助於平衡土地市場供求關係,穩定地價水平,加強地價、房價良性互動,引導市場回歸理性,促進土地市場健康平穩發展。
二、如何支持剛需家庭住房需求?
為優先保障本市戶籍無房家庭的剛性購房需求,《通知》明確,商品住宅項目開盤銷售,須提供每批次不低於30%比例的房源保障,體現了房地產調控政策對剛需家庭的住房支持,有利於剛需家庭儘快實現住有所居。
本市戶籍無房家庭是指,本市戶籍單身人士、居民家庭(配偶雙方及未成年子女)申請開具購房證明時,無住房登記及房產交易契約備案信息。
三、對離異購房有什麼規定?
《通知》規定: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夫妻離異之日起2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這樣既可滿足離異人士合理住房需求,也可遏制通過離婚獲取購房資格的情況。
在夫妻自離異之日起2年內,若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離異後任一家庭成員可以成年單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購買1套商品住房;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離異後無房一方可以成年單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購買1套商品住房;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商品住房及以上的,離異後任一家庭成員在本市均不得購買商品住房。
通過最佳化完善住房限購政策,有利於抑制投機炒房,為平衡供需關係、促進房地產市場進一步平穩健康運行創造健康的需求結構。
四、如何加強對熱點樓盤的銷售管理?
近期,我市有部分樓盤由於區位、配套、規劃、價格、等因素,導致購房人扎堆搶購,不利於市場穩定。為此,《通知》對社會關注度高、預計購房人數較多的熱點樓盤,開發企業應制定針對性銷售方案,嚴格按照審核公示方案開盤銷售。現場公示的選房結果須與南京網上房地產公示同步。
五、規範新建商品住房裝修行為有哪些新舉措?
為滿足購房民眾多樣化的住房裝修需求,規範裝修行為,落實綠色、節能、環保要求,解決裝飾裝修標準與價格不符問題,《通知》推行全裝修和升級裝修模式,進一步規範住宅裝修評估機制,裝修評估報告和相應樣板間須現場公示,明確樣板間硬裝部分的標準,減少因裝修問題引發的矛盾和糾紛,提升我市居住品質。
六、經紀機構不如實申報交易信息將如何處罰?
為進一步規範存量住房市場交易秩序,規範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經營行為,為交易雙方提供公開、公正、安全的交易環境。《通知》要求,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發布真實、全面、準確的存量住房房源信息,向房產部門申請核驗,即時報送成交信息。對於無故不報、漏報、瞞報、延報的情況,記為不良信息,納入房地產經紀行業信用管理體系,暫停網上籤約資格。
七、如何處罰房產交易中的不誠信行為?
《通知》明確,購房人利用虛假材料騙取購房資格或偽造購房證明、資金證明的各類不誠信行為,將一律取消購房資格,並依據《南京市社會信用條例》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開發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如誘導或參與造假的,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如發布虛假房源、不實價格信息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交易,炒作學區、哄抬房價、協助開具虛假證明的,將根據國家多部委聯合發布的房產領域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備忘錄規定,實施跨部門、多領域聯合懲戒;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銀行工作人員參與造假的,由金融監管部門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如何懲處發布不實信息的行為?
《通知》提出,要加強涉房媒體行業自律,準確客觀反映房地產市場情況。凡發布不實信息、惡意炒作、嚴重誤導市場預期,擾亂市場秩序的,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目的是營造良好的市場氛圍,有利於買房人全面客觀準確的了解我市房地產市場真實情況,科學理性地做出買房決策,穩定市場預期。
九、屬地政府如何履行監管職責?
江北新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塊要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對土地上市節奏和房屋銷售方案加強統籌指導,在疫情防控常態化的前提下,保證屬地區域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總體來看,《通知》提出九項措施,涉及房產、發改、公安、規資、建設、市場監管、金融監督等多個部門,綜合運用多重手段,確保精準施策,堅決貫徹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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