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南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實施方案

《隴南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實施方案》已經隴南市政府同意,隴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3年3月10日印發,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隴南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3月10日
  • 發布單位:隴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細落實全省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會議精神,結合全省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視頻會議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市各項部署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融入和服務新發展格局,聚焦政策的針對性、指導性和協調性,以更大力度精準支持剛性、改善性和新市民等群體住房需求,推動房地產業向新發展模式平穩過渡,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幸福美好新隴南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房住不炒”。緊緊圍繞“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工作要求,壓實地方政府責任,落實房地產長效機制,合理引導預期,挖掘消費潛力、激發市場活力,構建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新格局。
(二)堅持市場主導。加強房地產巨觀調控,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加強政策引導和市場監管,促進房地產業市場化、專業化、規模化發展。
(三)堅持因地制宜。“一城一策”推進房地產市場調控,鼓勵縣區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房地產市場發展實際,充分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合理確定房地產業發展目標,“因城施策”科學制定政策措施。
(四)堅持打造精品。充分發揮房地產業支柱作用和帶動效應,鼓勵引導企業開發集休閒、觀光購物、康養度假於一體的大中型開發項目,做強本土房地產企業品牌,加快構建龍頭帶動、多極支撐的房地產業發展格局。
(五)堅持防範風險。充實完善房地產市場風險預警機制,建立健全市場異常變化和突發性重要情況報告機制,持續強化市場監管,密切關注輿情,加強輿論引導,穩定市場預期,積極營造有利於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的良好氛圍。
三、目標任務
始終堅持“房住不炒”定位,進一步健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機制,加快構建滿足不同層次需求的住房供應體系,推動房地產市場實現總量平衡、結構合理,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依據近年來全市城鎮常住人口、年度人口出生率、以及城鎮化率等指標年均增幅進行測算,力爭2023-2025年全市商品房累計銷售390萬平方米。截至2025年末,全市城鎮房屋建築總面積達到3490萬平方米,城鎮人均住房面積預計達35平方米以上。
(一)引導住房合理消費
  1.加大稅費優惠力度。落實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對個人家庭購買唯一住房,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費稅;面積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徵收、徵用,選擇貨幣補償且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的部分免徵契稅,超過部分按規定徵收契稅;選擇房屋產權調換、土地使用權置換且不支付補價的,對二手住房交易環節增值稅實行減免政策。個人首次購買或購買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轉讓的免徵增值稅,不足2年轉讓的,按轉讓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原價的差額徵收增值稅。
牽頭單位:市稅務局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2.支持剛性、改善性、新市民購房需求。對剛性、改善性、新市民購房需求,鼓勵商品房團購,在稅收減免、住房按揭貸款、網簽備案和不動產登記手續辦理等方面提供便利,住建部門按照相關政策,合理確定居民首套普通住房的認定範圍,放寬安置房上市交易時間限制,對已取得產權證的安置房,取消安置房取得產權證滿五年方可上市交易的時間限制,改為自安置協定簽訂之日起滿五年可上市交易。人行隴南中心支行要指導市級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在全國政策下限的基礎上,按照甘肅省自律機制的決議,合理確定本地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下限。合理確定符合購房條件新市民首套住房個人住房貸款的準入條件,多維度科學審慎評估新市民信用水平,對符合購房政策要求且具備購房能力、收入相對穩定的新市民,合理滿足其購房信貸需求,提升借款和還款便利度。建立新發放首套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動態調整機制,更好支持購房者合理住房需求。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人行隴南中心支行,各縣區人民政府
3.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對取得預售許可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可不受項目主體封頂條件限制,可以受理和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逐步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範圍,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提高實際貸款額度。全面放開異地貸款業務,支持全國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到隴南市購房,不受繳存地、戶籍地限制;繳存職工購買普通自住商品住房的,可憑3年內購房網簽契約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或償還住房貸款本息;加快推進靈活就業人員公積金制度試點工作;力爭6月底前開展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業務;建立公積金業務臨時性順位抵押過渡政策,推進“商轉公”貸款業務順利開展。協調加大信息共享範圍,推動公安、稅務、民政、銀行等部門信息數據共享至公積金套用系統,儘快建成不見面審批系統;壓縮貸款審批時限;調整最佳化認房認貸政策;加大公積金政策宣傳解讀力度,進一步提升公積金“繳提貸還”相關政策的知曉率。
牽頭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隴南銀保監分局、人行隴南中心支行,各縣區人民政府
(二)加強房地產融資供給
4.大力強化金融支持保障。全面落實《隴南市落實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實施細則》(隴銀髮〔2023〕8號),進一步加強房地產金融供給,持續穩定房地產開發貸款投放,不斷加大對建築企業的信貸支持,鼓勵優質房地產企業發債融資,因城施策落實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保護住房消費者權益,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牽頭單位:人行隴南中心支行
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各縣區人民政府
5.支持存量融資合理展期。對於房地產企業開發貸款、信託貸款等存量融資,金融機構在保證債權安全的前提下,積極通過存量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進項目完工交付。自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做好當前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銀髮〔2022〕254號)印發之日起,半年內到期的,可在原監管規定上遵循依法合規、商業自願原則多展期1年。其中,短期貸款的展期期限為原貸款期限加1年,中期貸款的展期期限為原貸款期限的一半加1年,長期貸款的展期期限為3年加1年,如到期貸款已經展期的可再展期1年。商業銀行可通過調整還款計畫,依法合規對房地產貸款的期限、還本計畫、計結息周期等做出相應調整。金融機構要嚴格落實支持個人住房貸款合理延期還本付息相關政策,對符合政策規定且有還期展期需求的個人住房貸款,要依規辦理還期展期,並做好個人徵信保護。
牽頭單位:人行隴南中心支行
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各縣區人民政府
6.合理延長過渡期安排。充分發揮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逆周期調節作用,階段性合理延長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政策過渡期安排,對於超出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法人銀行,2022年和2023年不計入業務調整過渡期,其過渡期相應順延。
牽頭單位:人行隴南中心支行
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各縣區人民政府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
7.全面實行“交房即交證”。加快推進完成化解“登記難”後續工作任務,嚴防新的“登記難”問題發生。全面落實“放管服”改革和最佳化營商環境要求,加快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建設項目“多測合一”、“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市政公用服務報裝接入等改革事項,最佳化整合商品房預售、竣工驗收備案、房屋交付使用、不動產登記辦理等流程,實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建立承諾交付制度和擔保交付制度,規定交付時間,保證項目按期建成,按期交房交證。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稅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8.暢通二手房交易流通渠道。推動實行自然資源、住建、稅務、住房公積金等部門及商業銀行並聯辦理二手房交易、徵稅、貸款、登記等相關手續。將手續齊備的二手房過戶辦理時限壓減至1個工作日內完成。探索利用擔保方式解決涉及商業貸款的二手房出售還貸和新房購買貸款之間的銜接問題,進一步暢通新房、二手房流通渠道。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稅務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人行隴南中心支行、隴南銀保監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9.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力度推動預售制改革,鼓勵進行現房銷售。依託隴南市“智慧房產”信息平台,對全市在建在售的房地產項目統一按照《隴南市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實施細則》執行監管,預售資金全部進入監管賬戶,依規實行監管。根據商品房項目建設工程造價、施工契約金額以及項目交付使用等因素確定,監管賬戶資金做到隨時申報隨時審批撥付,提高企業資金周轉使用效率。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調整完善內部保函置換預售監管資金業務流程,支持優質房地產企業合理合規使用預售監管資金。加大對房地產企業挪用預售資金和銀行虛假監管等違規行為查處力度,確保預售資金“應進盡進”、“應管儘管”。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責任單位:人行隴南中心支行、隴南銀保監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10.加強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管理。嚴格落實新建商品住房預售價格申報備案制度,指導開發企業合理確定銷售價格。商品房銷售時,執行明碼標價、一房一價,交易網簽價格不得高於備案價格。對價格上漲幅度較大的開發項目,強化監督檢查,對存在違法行為的加大查處力度,堅決打擊擾亂市場價格的行為,切實穩定市場預期。
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11.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深入開展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三年行動和房地產行業“誠信建設年”活動,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督檢查,採取“雙隨機、一公開”聯合執法檢查,聚焦逾期交房、強制交房、虛假宣傳等突出問題,建立風險項目清單,嚴肅查處曝光一批違規企業和項目,對惡意欠繳相關稅費的失信失責開發主體採取黑名單措施進行懲戒,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稅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12.加強物業管理服務。推行通過招投標選擇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制度機制。進一步加大物業服務從業人員培訓力度,不斷提升從業人員法律意識、服務意識和服務能力。大力推廣小區“紅色物業”創建工作,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指導各小區成立並健全業主委員會,不斷強化業主自治能力。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13.加強房地產業與上下游產業聯動。堅持統籌謀劃,分類施策,指導縣區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制定出台契合本地的房地產發展要求,更具針對性的政策措施,鼓勵引導房地產業與建材、家居等上下游相關產業協同發展,互促互進。鼓勵房地產企業與建材、家居、家裝等企業協同聯動,積極組織開展“購房送家電”、“購房送家具”等形式多樣的活動,以房地產業持續平穩健康發展,帶動激發當地家電、家具等產業的發展後勁。
牽頭單位:市商務局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四)最佳化住房供應結構
14.穩定住宅用地供應。科學編制年度土地供應計畫,依據房地產市場需求和商品住宅去化周期情況,合理確定新增住宅用地供用量,及時向社會公布存量住宅用地信息,穩定市場預期。加快實施征遷交地清零行動,加大城鎮批而未供土地和閒置土地處置力度,增大住宅用地供應量。做好城鎮標定地價制定和發布工作,開展市區規劃區地價監測工作,為土地出讓價格管理和地價調控提供依據,充分運用市場機制調節土地價格。統籌推進商品住宅、保障性租賃住房、生態及地質災害避險搬遷住房、棚戶區改造和城鎮征遷安置住房、教師和醫護人員安居住房等項目供地工作,最佳化住宅用地供地結構,多措並舉穩定住宅用地供應。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15.合理調整規劃建設條件。立足市場實際需求,科學把握住房供應套型結構,對已通過規劃方案審批,但還未開工建設的項目,在不改變用地性質和容積率等必要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適當調整戶型結構,對不適應市場需求的住房戶型做出調整,對戶型結構和功能布局作出最佳化,滿足合理的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對建成多年未售出的商業用房,允許開發企業變更規劃用途,改變建築使用功能,經規劃、設計變更程式審批後,將商業用房調整為商品住宅進行銷售,逐步化解商品房庫存中商業用房占比偏高的的結構性問題。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16.完善多層次的住房供給。通過政府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發放租賃補貼等方式保障基本住房。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按照市委、市政府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部署要求,積極培育房屋租賃企業,多渠道籌集租賃房源,努力滿足多層次的住房租賃需求。最佳化住房租賃金融服務,支持商業銀行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助力政府部門搭建住房租賃綜合服務平台,依法合規為專業化、規模化的住房租賃企業提供信貸支持。對商業銀行向持有保障性住房程賃項目認定書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發放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支持住房租賃企業發行債券等直接融資產品,專用於租賃住房建設和經營。鼓勵商業銀行發行支持住房租賃金融債券,募集資金用於增加住房租賃開發建設貸款和經營性貸款投放。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17.不斷提高商品房品質。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環保節能、立體生態、智慧型高效的住宅項目,可對銷售限價給予一定比例的上浮,逐步增加高品質住宅供應量。推廣建設全裝修商品房,加快推動適老化商品房項目建設。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18.加快棚戶區改造安置進度。繼續推進棚戶區改造,加快實施城中村、磚木結構房屋改造,有序推進老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危舊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在建項目建設進度,對約定實行住房安置的,鼓勵通過購買商品房加快安置進度。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19.加快生態及地質災害避險搬遷住房建設。緊盯生態和地質災害避險搬遷目標任務,加快推進項目實施。堅持以進城入鎮安置為主,探索多元化安置方式,鼓勵安置戶在城鎮購買商品住房,落實“1+N”優惠政策,加快消化全市存量商品住房庫存。有條件的縣區可將城鄉集中安置點建設項目納入限價商品房管理,對安置剩餘房屋可面向社會銷售,有效降低開發建設成本。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20.加快教師醫護人員安居住房建設。加快項目謀劃、選址、供地等前期工作進度,土地供應採取“限房價、競地價”方式公開出讓,所建房屋向符合條件的教師、醫護人員出售並給予價格優惠,原則上每平方米價格按同地段同品質商品房同期市場成交均價15%左右的優惠幅度,提供商品住房。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各縣區人民政府
21.加大對引進人才的住房保障。按照《中共隴南市委隴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新時代人才培養引進工作的實施意見》(隴發〔2019〕8號),對引進到事業單位的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髮放15萬元安家費,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及中國科學院大學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髮放2萬元安家費。調整最佳化住房公積金認房認貸政策,將全市高層次人才和引進人才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首付之外的資金實行全額公積金貸款支持。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住建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充分發揮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領導小組牽頭抓總作用,進一步加大統籌協調,建立健全工作調度推進機制,層層壓實責任,督促指導推進各項工作任務;要進一步深化思想認識,切實把促進房地產市場發展的工作抓在手上,認真履行屬地政府責任,抓好組織落實。
(二)密切協作,統籌推進。各縣區、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協同配合力度,找準工作對接點和突破口,既要抓好各自的目標任務,也要全力配合牽頭單位開展工作,形成上下聯動、部門協同、合力推進的工作機制,確保各項任務措施推進有序、落實有力。
(三)強化培訓,應統盡統。各級房地產主管部門要會同統計部門進一步規範房地產企業統計數據報送,做到應統盡統,嚴防遲報、漏報、誤報。督促指導符合入統條件企業儘快納入統計範圍。加大對房地產企業(含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企業、中介機構、租賃企業)統計填報工作的培訓力度,對規模以上企業開展入統跟蹤服務。
(四)強化督查,嚴肅問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要對全市房地產市場發展情況定期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及時掌握市場運行情況,分析研判全市房地產市場形勢。對工作得力、成效明顯的縣區,予以表揚;對工作推進不力,造成市場波動較大的縣區,進行約談問責。
(五)強化宣傳,輿論引導。樹立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對房地產相關政策的正面解讀,及時消除民眾疑慮。要加強網路平台、自媒體等媒介發布管理,嚴厲打擊發布不實信息、惡意炒作、渲染恐慌情緒、誤導市場預期、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切實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政策解讀

一、出台《實施方案》的背景和重要意義
為更好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平穩健康發展。根據任振鶴省長在全省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會議的講話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出台了《實施方案》,進一步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費。同時,因城施策,助企紓困,最大限度釋放政策紅利,著力扭轉房地產業增長回落態勢,實現穩發展、穩市場等既定目標,全力做好房地產市場增信心、防風險、促轉型各項工作,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二、《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共分為引導住房合理消費、加強房地產融資供給、深化放管服改革、最佳化住房供應結構4個方面,共擬定21款細緻實施措施,主要內容為:
(一)減輕購房壓力釋放消費潛力
一是進一步最佳化公積金貸款政策:全面放開異地貸款業務;力爭6月底前實現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業務模式轉變;推進“商轉公”貸款業務。二是進一步調整購房信貸政策: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努力配足個人住房貸款額度,優先滿足個人首次購買普通住房貸款需求。
(二)減輕房企壓力助企紓困解難。
一是放寬公積金貸款許可權:對取得預售許可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可不受項目主體封頂條件限制,直接受理和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二是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依規變更規劃建設條件:允許還未開工建設的項目,在不改變用地性質和容積率等必要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適當調整戶型結構;對建成多年未售出的商業用房,允許開發企業變更規劃用途,改變建築使用功能。三是加強房地產業與上下游產業聯動:鼓勵引導房地產業與建材、家居等上下游相關產業協同發展,互促互進,以房地產業持續平穩健康發展,帶動激發上下游等產業的發展後勁。
(三)加大信貸金融支持力度
一是支持開發貸: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持續穩定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信貸投放,滿足房地產項目的合理融資需求。
二是對受困房地產項目化險給予金融支持:對於暫時出現經營困難的房地產項目,經測算剩餘貨值回款可完全覆蓋項目建設至交付需求,以及其他條件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按照市場化原則給予適當的融資支持。
(四)提高品質提升市民居住滿意度
一是提高商品房品質: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環保節能、立體生態、智慧型高效的住宅項目。二是持續推進棚戶區改造:加快實施城中村、磚木結構房屋改造,有序推進老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危舊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在建項目建設進度,對約定實行住房安置的,鼓勵通過購買商品房加快安置進度。
三是加強物業管理服務:推行通過招投標選擇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制度機制。進一步加大物業服務從業人員培訓力度,不斷提升從業人員法律意識、服務意識和服務能力。大力推廣小區“紅色物業”創建工作,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指導各小區成立並健全業主委員會,不斷強化業主自治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堅持“房住不炒”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屬性,始終把解決人民民眾住房問題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積極落實“一城一策”,加快構建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體系。我局將把貫徹落實《實施方案》作為重點任務,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進一步強化房屋交易網簽備案管理,大力推進房地產市場信息化建設,加強市場監管,確保商品房市場發展平穩,保障性住房有序推進,租賃住房向規範化邁進,民眾住房得到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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