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濰坊市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規範
- 通過時間:2016年4月27日
規範全文 (2016年4月27日濰坊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更好地發揮鄉鎮人民代表大會...
第十四條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主席團和鄉鎮人民政府,以及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五人以上聯名,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向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於本級人民代表...
(2010年9月29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若干規定〉等二十件...
代表大會作用,保障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依法履行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為了保障鄉、民族鄉、鎮(以下簡稱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
江蘇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暫行條例是為保障鄉、民族鄉、鎮(以下簡稱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依法行使職權,而制定的條例。...
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副主席、人民政府副職領導人員的候選人數應比應選人數多一人至三人。如果提名的候選人數符合選舉辦法規定的差額數,由主席團提交代表醞釀、討論後,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安徽省實際,制定...
第二條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和本條例行使職權。
山西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條例(1989年11月25日山西省第七屆人民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加強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
《河北省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若干規定》已由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第十六次會議於1995年9月13日通過,現序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黑龍江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暫行條例(1989年4月27日黑龍江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第二條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依照《憲法》、《地方組織法》的規定和本條例行使職權。第三條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及其主席團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省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
《湖南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條例》旨在加強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工作和建設和保障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依法行使職權;2020年6月12日湖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務委員...
第十一條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十日前,主席團應將開會的時間和會議事項通知代表。臨時召集的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不適用前款規定。
江西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條例是一項由江西省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 比應選人數多1人至3人,由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應選人數在選舉辦法中規定具體差額數,...
第十一條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的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交有關機關和組織研究處理並在規定的時間裡負責...
西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5次會議審議通過了《西藏自治區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條例》的決定。...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對《甘肅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條例》作...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審判或者被採取法律規定的其他限制人身...
1989年8月31日河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河南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工作暫行規定 頒布單位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
為加強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主席團的工作,發揮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建設,規範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第十二條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副主席,人民政府領導人員的人選,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代表依照本法規定聯合提名。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十人以上書面聯名,可以...
遼寧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條例第三次修訂於2007年3月28日發布。《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遼寧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條例>的決定》已由遼寧省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