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會展業發展的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近年來,我市會展業發展迅速,較好地發揮了拉動消費、擴大就業、促進交流合作和提升城市服務功能的作用。為進一步加快會展業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打造區域性會展名城為目標,依託我市區位和產業優勢,積極探索“政府推動、企業為主、市場化運作”的會展業發展模式,加強政策扶持,拓展會展資源,壯大市場主體,培育品牌展會,推動會展業向規模化、專業化、產業化方向發展,不斷提高我市會展經濟發展水平。
(二)發展目標。到2012年,全市年舉辦各類展會150個左右,其中展位500個以上規模的展會達到60%以上,會展業收入3億元以上,拉動相關產業收入160億元以上,在全國會展城市排名位居前10名。
二、統籌推進,繁榮活躍會展業市場
   (一)動員各方面力量,積極引辦各種展會。市政府各部門、行業協會和相關企業要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加強與上級有關部門、行業協會和全國性、國際性組織的聯繫,積極爭取全國性、國際性展會,特別是全國著名品牌展會來濟舉辦。政府各駐外機構和涉外部門要廣泛收集傳遞國內外會展信息,協助爭辦各類展會。
(二)依託會展資源優勢,努力打造品牌展會。要根據市場需求,培育一批內容明確、特色鮮明、主題突出、專業性強、招展招商定位準確、具有較強行業號召力和生命力的品牌展會。對我市目前舉辦的已形成一定規模、具有較大影響的文博會、信博會、茶博會、醫博會等展會要加強扶持,提升規模和檔次,將其打造成為全國知名的品牌展會,並努力向國際展會邁進。積極保護和培育近幾年發展起來的公共安全防範產品展、齊魯房車展、紫砂工藝展等中小型展會,鼓勵其拓展市場,最佳化升級,發展壯大,使之成為區域性名牌展會。依託我市交通裝備、機械裝備、電子信息、石化化纖、食品藥品、冶金鋼鐵、太陽能、重型汽車、農副產品等優勢產業,瞄準全國一流目標,高起點策劃和打造一批自主品牌展會。
(三)大力培育市場主體,增強會展企業競爭力。在會展企業和相關服務機構中推行ISO9000認證,提高我市會展業專業化、標準化、規範化水平。要加強市場主體建設,通過合資、合作和改革、改制、改組等多種形式,鼓勵創辦新的會展企業和會展業服務機構。鼓勵國內外會展企業在濟南設立分支機構、代理機構或合作機構。鼓勵現有會展企業創新體制機制,加強內部管理,提高自身素質,努力做大做強。特別是注重培育一批集展覽、策劃、諮詢、工程、服務、廣告、宣傳、旅遊等於一體的會展龍頭企業。
(四)加強行業合作,加快會展業市場化進程。要加強相關行業合作,鼓勵與會展業相關的物流、餐飲、旅遊、運輸、廣告、報刊、禮品、保險、通訊等行業發揮各自優勢,與會展企業建立戰略聯盟,延長會展產業鏈,形成互動共贏的發展格局。要加強展館相關設施建設,最佳化周邊環境,提高餐飲、住宿、交通等配套服務水平,為加快會展業發展提供良好的載體和條件,逐步形成以配套齊全的展館為載體,以大型會展企業為龍頭、中小型會展企業為輔助,服務企業相配套的會展市場體系。
三、規範管理,最佳化會展業發展環境
   (一)實行會展活動年度統籌協調製度。為維護會展市場秩序,營造公平、公開、公正的會展市場環境,每年11月底前,各辦展機構要向市會展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下一年度擬舉辦的展會計畫。市會展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支持“新、特、優”展會,保護重要和品牌展會,3個月之內不重複舉辦題材、內容、名稱等相同或相近展會等原則,確定並發布次年展覽計畫名錄,辦展部門和企業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辦理會展登記等手續。
(二)加大對會展活動冠名支持力度。會展企業具體承辦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作用和影響的展會,全國性(綜合性)或專業性較強的展會,以及展覽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且預期參展人數4萬人以上的展會,並承擔相應經濟、法律責任的,經市會展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審定,並報市政府同意,可以市政府名義主辦、協辦或支持。由市政府部門承辦並承擔相應責任的展會,需以市政府名義主辦的,由市有關部門報市政府研究確定。
(三)規範對展會的收費和檢查活動。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加快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和涉企收費的減免政策,不得強制會展企業參加各類協會,或將行政職能範圍內的工作轉移至下屬事業或企業單位,在會展活動中搞有償服務。對會展活動的檢查,要本著有利於維護展會秩序、保障展會安全和順利進行的原則實施,避免不必要的多頭檢查、重複檢查,儘量減輕會展企業負擔。
(四)加大對會展業發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市財政每年從市級貿易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中安排部分資金,用於獎勵承辦、引辦、創辦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並取得明顯經濟社會效益的大型展會(財政另行撥款的除外)的會展企業和主辦機構,以及宣傳會展業發展、傳播會展信息、培養會展人才、表彰獎勵會展先進單位等支出。
(五)建立科學的會展業評價體系。建立科學的會展業統計制度和指標體系,加強對各類會展數據的採集和分析,對展會活動和展會效益及時作出評價,引導會展業持續健康發展。
四、加強領導,建立健全會展業發展促進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組成的市會展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後),具體負責全市會展業發展的巨觀指導、編制全市會展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展覽計畫名錄、研究擬定推進會展業發展的相關政策以及對會展活動的評價等。
(二)建立聯動工作機制。市會展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要研究制定大、中型會展活動的管理規程,對接待、展場、安全保衛、交通等實行程式化、科學化管理,並根據工作需要針對大型展會建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工商、質監、公安、建委、城管執法、交通、衛生、旅遊、物價等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制定相應措施,加強工作配合,切實做好展會期間的行業指導、登記管理、社會治安、展館保衛、消防安全、廣告發布、交通疏導、衛生防疫、食品安全、市場價格監管等工作,不斷最佳化我市會展業發展環境,提升會展業服務水平。市有關部門要積極協調海關、進出口檢驗檢疫、民航、鐵路等部門,為參展人員、客商和展品、展具迅速進入和退離提供“綠色通道”。
(三)充分發揮會展行業協會的職能作用。加強市會展業協會的規範化建設,以效能和服務為原則,進一步建立健全協會內部管理制度,積極探索發揮職能作用的有效形式和途徑。注重把會展業管理中的服務性、技術性、協調性的事項依法委託行業協會管理,進一步完善聽證、決策諮詢等制度,暢通行業協會與政府部門的溝通渠道,切實保障行業協會依法履行各項職能。
(四)加強會展行業人才培養。加強會展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努力營造良好的用人環境。支持高等院校因地制宜開設會展專業,鼓勵社會培訓機構針對市場需求舉辦專題培訓班或講座。會展企業要通過請專家授課或送人員培訓等多種方式,加強在職人員的繼續教育,不斷提高隊伍素質。通過高校、社會、企業三者相結合的培養模式,培育一批高素質的會展專業人才,為我市會展行業發展提供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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