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調查研究工作的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全面提高政府調查研究工作的質量和水平,推進政務決策民主化、科學化,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調查研究工作的意見》(魯政發〔2010〕54號)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政府調查研究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切實增強新形勢下加強調研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近年來,我市各級各部門高度重視調研工作,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形成一大批高質量優秀調研成果,在服務領導決策、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當前,我市已進入城市跨越提升、經濟發展轉型升級、社會事業全面突破的關鍵時期,既面臨加快發展的重大機遇,也面對矛盾凸顯的嚴峻挑戰,對調研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拓展城市發展空間,打造現代產業體系,實現轉型發展、創新發展、和諧發展等諸方面,有許多重大課題需要深入調查研究。各級各部門和領導幹部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深入調查研究經濟社會發展中事關全局的突出問題、本地區本部門工作中需要破解的重點問題以及涉及廣大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總結推廣幹部民眾在實踐中創造的好經驗、好辦法,提高科學判斷形勢、駕馭工作全局、應對複雜局面的能力。各級各部門調研機構要切實履行好為領導決策提供服務的重要職責,積極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深入調查,潛心研究,努力提供更多有分量、有價值的調研成果,切實為各級各部門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助手。
二、進一步明確調研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維護省城穩定、發展省會經濟、建設美麗泉城”中心任務,按照“服務中心工作,服務領導決策,服務基層民眾”的工作思路,積極探索新時期調查研究工作的特點和規律,堅持高標準、高效率、高水平,求新、求實、求準、求快,在增強調研工作的戰略性、前瞻性上下功夫,在增強決策服務的及時性、有效性上下功夫,在政策研究的科學性、可操作性上下功夫,提升境界,拓展視野,立足實際,創新手段,努力為破解困擾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難點和重點問題提供思路和辦法,不斷提高調研工作質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務於領導決策。
(二)總體要求。
1.把選準調研方向和重點作為抓好調研工作的首要環節。緊貼政府中心工作,準確把握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和階段性特徵,突出圍繞服務決策,選準調查研究切入點,不斷提高調研工作的針對性、時效性。
2.把整合資源、借腦聚智作為抓好調研工作的重要渠道。堅持“開門”搞調研,充分利用科研院所、專業機構、重點聯繫單位研發資源和“12345”市民服務熱線、政府網站等民眾訴求渠道,整合調研力量,拓展調研途徑,全面增強調研能力。
3.把調研成果進入決策作為抓好調研工作的根本目的。充分發揮調查研究在服務決策、破解難題中的作用,著力提高調研成果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注重抓好調研成果的轉化、推廣和套用,提高調研成果進報告、成檔案、見實效的轉化率。
4.把轉變文風作為抓好調研工作的重要舉措。大力提倡短、實、新的文風,寫短而精的調研報告,做到觀點鮮明、樸實務實。
三、進一步建立完善調研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重要決策調研論證制度。各級各部門決策重大問題、出台重要檔案和召開重要會議,必須先進行調查研究。要建立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切實珍惜民力的決策諮詢機制和決策論證制度,提高決策的準確性。對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全局性問題,事關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以及涉及面寬、影響較大的熱點、難點問題,提交政府常務會議討論的重大決策方案,必須經過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諮詢論證的調查研究程式,並把調研情況作為領導決策、議題審定的重要依據。
(二)建立健全政府經常性調查研究制度。各級各部門要建立健全調查研究制度,制訂和落實調研計畫,促進調研工作經常化、制度化和科學化。每年年初要制訂年度調研計畫,確定一批重大調研課題,明確完成時限和責任人,形成一批高質量高水平的研究成果。領導幹部要帶頭搞調研,各級政府組成人員每年要拿出不少於2個月的時間深入基層,了解社情民意,探求解決實際問題的辦法。主要負責人要親自主持對發展全局有重要指導作用的重大課題調研。
(三)健全完善調研課題分類管理制度。全市政府系統調研課題實行分類管理,分為重點調研課題和專項調研課題。重點調研課題每年年初由市政府研究室根據政府中心工作,提出建議意見,在充分徵求市政府領導和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擬定方案,報市政府主要領導審定。重點調研課題由市政府研究室牽頭組織,市相關部門和相關縣(市)、區參與實施。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確定的重點調研課題為專項調研課題。各部門課題由各部門研究並報經市分管領導確定,根據市領導意見組織實施。各縣(市)、區也要立足實際,搞好調研課題管理。市政府研究室要發揮好組織、協調全市政府系統調研工作的職能,加強對重點調研課題的組織和管理,督促各類調研課題順利開展和按時完成。市政府研究室每年組織1次全市政府系統優秀調研成果評選,並推薦部分優秀調研成果參評全省政府系統優秀調研成果評選。
(四)建立健全調研成果轉化和交流制度。建立調研報告跟蹤和批示落實制度,推動調研報告轉化為推進工作的新思路和新舉措。建立調研報告報送和推薦制度,發揮好《調研專報》和《供參閱》等平台作用,將優秀調研成果及時向上級領導推薦報送。
(五)健全完善調研聯繫點制度。各級政府負責同志要繼續堅持調研聯繫點制度,保證每年有一定時間到聯繫點蹲點調研。各級各部門調研機構也要建立基層調研聯繫點,保持密切聯繫,定期安排力量駐點調查研究,更好地掌握第一手資料,增強調研深度。
四、進一步加強對調研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高度重視加強和改進調研工作。各級各部門要把加強和改進調研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納入議事日程。政府常務會議每年至少聽取1次政府調研機構工作匯報,專題研究部署調研工作,幫助解決實際問題。政府調研機構應列席同級政府常務會議,領導的重大調研活動要安排政府調研機構參加。各級政府要加強對重大調研課題的規劃、部署和協調,並納入政府工作要點,狠抓落實。各級各部門負責同志要切實發揮調研機構作用,多出題目,多交任務,多提要求,推進科學民主決策。
(二)大力加強調研隊伍自身建設。堅持用黨的最新理論成果武裝頭腦,認真鑽研現代經濟、科技、法律及有關專業知識,努力培養一支政治堅定、分析問題能力強、文字水平高、作風過硬的幹部隊伍。市政府研究室每年舉辦1次集中培訓,並通過推薦、選調部分綜合、調研工作人員到市政府研究室採取以乾代訓的形式進行培訓交流。
(三)不斷加強政府決策服務網路建設。各級政府調研機構要更好地發揮決策參謀助手作用,加強與政府職能部門的聯繫,共同搞好重大課題調研論證;加強與大專院校、科研機構的聯繫,開展合作調研或委託調研,發揮好他們在政府決策中的作用;加強與國內外調研機構的聯繫,搞好信息交流和相互合作,提高調研工作水平。進一步深化市政府決策服務資料庫網站建設,為調研工作蒐集信息、交流經驗、開展合作、展示成果提供平台。
(四)努力創造良好的調研工作環境。各級各部門要關心支持調研工作,盡力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不斷改善幹部職工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條件,充分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要從經費、調研條件和手段上積極支持調研機構,保障調研機構工作的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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