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改善金融服務環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工作,推動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工作的重要意義
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當前國際金融危機的形勢下,大力發展中小企業,有利於鼓勵創業,擴大就業再就業,緩解就業壓力;有利於最佳化經濟結構,增強經濟發展活力,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近年來,我市中小企業發展較快,但受諸多因素影響,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依然十分突出。因此,各級各部門一定要充分認識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工作的重要意義,從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不斷拓寬融資渠道,積極滿足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業合理的資金需求,推動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努力提高中小企業融資能力
(一)推動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引導加工貿易企業加快市場轉型,積極創建自有品牌,開拓國內市場,擴大內銷份額。鼓勵扶持中小企業加大技改投資和研發創新投入,提高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增強企業綜合競爭力,提升企業融資能力。
(二)引導中小企業規範財務管理。引導中小企業遵循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原則,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嚴格遵照國家會計制度開展會計核算,杜絕弄虛作假行為。依法建帳,確保會計資料真實完整,保證按期如數償還貸款,樹立良好的企業信用形象。
(三)提高中小企業資產抵押能力。引導中小企業加快明晰有形資產產權,積極創造條件,幫助中小企業協調解決土地廠房產權手續不全等歷史遺留問題,依法補充完善相關手續,最大限度盤活有形資產,提高中小企業資產抵押能力。逐步研究建立無形資產評估制度,增強中小企業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抵押能力。
三、完善中小企業信用體系
(一)加強徵信管理。市有關部門和金融機構要共同推進徵信管理,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信用徵集、評價體系以及企業信用檔案和信用資料庫,完善金融機構、中小企業及政府間的信用信息共享和交流機制。做好無借款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採集工作,及時發現、培育潛在的優質中小企業,積極開展中小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工作,重點支持信用等級較高的中小企業發展。
(二)完善信用評級體系。培育、發展和引進一批具有較高執業資質和道德水準,獨立、公正、高效、權威的徵信中介服務機構,開展多種專業化徵信服務,推動信用交易的發展。加快培育徵信產品市場需求,出台引導政策,推廣使用信用產品。
(三)逐步建立社會失信懲戒機制。建立約束機制,鼓勵誠實守信,加大對失信行為的披露和懲戒力度。充分發揮各信用交易主體的社會聯防作用,鼓勵各經濟基礎主體在經濟交往活動中,對交易對象進行信用評估和區別對待,對守信者予以更多經濟上的優待;對失信者予以必要的制約,提高失信成本。
四、拓寬中小企業多元化融資渠道
(一)積極創新金融服務內容。各金融機構應在政策框架內,積極創新運作機制,為中小企業“量身定做”有特色和有影響力的金融服務,不斷推出適應中小企業需求的新產品。要放寬抵押條件限制,推廣倉單質押、應收賬款質押、使用權質押、無形資產質押和股權質押等質押貸款品種。培育發展創業風險投資市場,引導民間資本投向創業投資和風險投資領域,大力引進一批國內外著名的創業投資、風險投資機構。充分發揮典當行業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作用,引導典當行業加快發展,鼓勵典當企業找準中小企業融資的切入點,採用生產資料質押、動產質押等靈活方式為中小企業融資,拓展新的業務領域。
(二)大力支持中小企業上市融資。統籌做好後備上市企業和已上市企業的資助和管理工作。加大協調力度,有效解決中小企業歷史遺留問題,鼓勵和扶持有條件的中小企業到境內外上市籌集資金,特別是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抓住機遇,積極爭取到創業板市場上市融資。
(三)積極推進融資渠道創新。積極依法發展小額貸款公司、貨幣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探索運用融資租賃、股權質押、信託投資、企業期權股權融資等金融產品和金融衍生產品,推動發展中小企業產業信託基金。探索建立中小企業聯盟,開展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發行試點工作,以產業集群、特色產業鎮和重點園區為單位,採取統一組織、統一冠名、統一擔保、分別負債的方式,試行中小企業捆綁發債,為中小企業從債券市場獲得低成本的直接融資。
五、完善中小企業政策支持體系
建立完善中小企業財政扶助機制。市財政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5000萬元,主要用於中小企業技改項目與服務體系建設及成長型企業的培育等,並根據財力情況定期適當增長。同時,設立過橋資金1億元,主要用於中小企業臨時性資金周轉困難的暫時墊付等。專項資金和過橋資金的具體使用辦法由市財政局會同市經委等部門另行制訂。各縣(市)、區政府也應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建立對中小企業的財政扶助制度。要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的政策支持,爭取更多的中小企業項目享受各級扶持政策。完善政府採購制度,進一步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減輕中小企業負擔,拓寬中小企業市場發展空間。
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中小企業融資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定期組織召開銀政企洽談會、項目推介會、經濟金融形勢分析會和金融產品展示會等,構建政府、銀行和中小企業間的信息溝通平台,逐步建立政府與銀行間的項目推介、企業融資需求通報和銀行信貸綠色通道,加快銀行和中小企業有效對接,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要繼續強化銀政企合作,改善金融服務環境。市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國家金融、財政、產業政策及中小企業發展與金融運行情況的調查研究,及時提出改善金融發展環境的意見與建議,有效化解和防範金融風險。
為進一步改善金融服務環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工作,推動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工作的重要意義
中小企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當前國際金融危機的形勢下,大力發展中小企業,有利於鼓勵創業,擴大就業再就業,緩解就業壓力;有利於最佳化經濟結構,增強經濟發展活力,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近年來,我市中小企業發展較快,但受諸多因素影響,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依然十分突出。因此,各級各部門一定要充分認識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工作的重要意義,從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不斷拓寬融資渠道,積極滿足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業合理的資金需求,推動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努力提高中小企業融資能力
(一)推動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引導加工貿易企業加快市場轉型,積極創建自有品牌,開拓國內市場,擴大內銷份額。鼓勵扶持中小企業加大技改投資和研發創新投入,提高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增強企業綜合競爭力,提升企業融資能力。
(二)引導中小企業規範財務管理。引導中小企業遵循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原則,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嚴格遵照國家會計制度開展會計核算,杜絕弄虛作假行為。依法建帳,確保會計資料真實完整,保證按期如數償還貸款,樹立良好的企業信用形象。
(三)提高中小企業資產抵押能力。引導中小企業加快明晰有形資產產權,積極創造條件,幫助中小企業協調解決土地廠房產權手續不全等歷史遺留問題,依法補充完善相關手續,最大限度盤活有形資產,提高中小企業資產抵押能力。逐步研究建立無形資產評估制度,增強中小企業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抵押能力。
三、完善中小企業信用體系
(一)加強徵信管理。市有關部門和金融機構要共同推進徵信管理,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信用徵集、評價體系以及企業信用檔案和信用資料庫,完善金融機構、中小企業及政府間的信用信息共享和交流機制。做好無借款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採集工作,及時發現、培育潛在的優質中小企業,積極開展中小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工作,重點支持信用等級較高的中小企業發展。
(二)完善信用評級體系。培育、發展和引進一批具有較高執業資質和道德水準,獨立、公正、高效、權威的徵信中介服務機構,開展多種專業化徵信服務,推動信用交易的發展。加快培育徵信產品市場需求,出台引導政策,推廣使用信用產品。
(三)逐步建立社會失信懲戒機制。建立約束機制,鼓勵誠實守信,加大對失信行為的披露和懲戒力度。充分發揮各信用交易主體的社會聯防作用,鼓勵各經濟基礎主體在經濟交往活動中,對交易對象進行信用評估和區別對待,對守信者予以更多經濟上的優待;對失信者予以必要的制約,提高失信成本。
四、拓寬中小企業多元化融資渠道
(一)積極創新金融服務內容。各金融機構應在政策框架內,積極創新運作機制,為中小企業“量身定做”有特色和有影響力的金融服務,不斷推出適應中小企業需求的新產品。要放寬抵押條件限制,推廣倉單質押、應收賬款質押、使用權質押、無形資產質押和股權質押等質押貸款品種。培育發展創業風險投資市場,引導民間資本投向創業投資和風險投資領域,大力引進一批國內外著名的創業投資、風險投資機構。充分發揮典當行業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作用,引導典當行業加快發展,鼓勵典當企業找準中小企業融資的切入點,採用生產資料質押、動產質押等靈活方式為中小企業融資,拓展新的業務領域。
(二)大力支持中小企業上市融資。統籌做好後備上市企業和已上市企業的資助和管理工作。加大協調力度,有效解決中小企業歷史遺留問題,鼓勵和扶持有條件的中小企業到境內外上市籌集資金,特別是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抓住機遇,積極爭取到創業板市場上市融資。
(三)積極推進融資渠道創新。積極依法發展小額貸款公司、貨幣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探索運用融資租賃、股權質押、信託投資、企業期權股權融資等金融產品和金融衍生產品,推動發展中小企業產業信託基金。探索建立中小企業聯盟,開展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發行試點工作,以產業集群、特色產業鎮和重點園區為單位,採取統一組織、統一冠名、統一擔保、分別負債的方式,試行中小企業捆綁發債,為中小企業從債券市場獲得低成本的直接融資。
五、完善中小企業政策支持體系
建立完善中小企業財政扶助機制。市財政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5000萬元,主要用於中小企業技改項目與服務體系建設及成長型企業的培育等,並根據財力情況定期適當增長。同時,設立過橋資金1億元,主要用於中小企業臨時性資金周轉困難的暫時墊付等。專項資金和過橋資金的具體使用辦法由市財政局會同市經委等部門另行制訂。各縣(市)、區政府也應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建立對中小企業的財政扶助制度。要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的政策支持,爭取更多的中小企業項目享受各級扶持政策。完善政府採購制度,進一步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減輕中小企業負擔,拓寬中小企業市場發展空間。
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中小企業融資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定期組織召開銀政企洽談會、項目推介會、經濟金融形勢分析會和金融產品展示會等,構建政府、銀行和中小企業間的信息溝通平台,逐步建立政府與銀行間的項目推介、企業融資需求通報和銀行信貸綠色通道,加快銀行和中小企業有效對接,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要繼續強化銀政企合作,改善金融服務環境。市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國家金融、財政、產業政策及中小企業發展與金融運行情況的調查研究,及時提出改善金融發展環境的意見與建議,有效化解和防範金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