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推進濟南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一)建設區域性金融中心,是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客觀要求。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業是現代服務業的龍頭和支柱產業,具有融通資金、最佳化資源配置、參與社會管理的重要功能,對創造稅收、擴大就業、改善公共服務具有重要作用。金融中心作為金融業發展的主要載體,具有要素密集程度高、行業聯繫跨度大、輻射帶動能力強等顯著特徵。在我省建設區域性金融中心,增強資源集聚和輻射能力,對於促進金融產業化發展,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升發展層次和質量,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二)建設區域性金融中心,是增強區域競爭發展能力的重要手段。金融業是高端服務業。近年來,隨著區域競爭的加劇,不少省市都提出建設區域性金融中心的戰略構想,有的已取得明顯成效,在區域競爭發展中占得了先機。面對這種局面,我省必須迅速行動,爭取競爭和發展的主動權。
(三)建設區域性金融中心,是我省當前和長遠發展所面臨的必然選擇。山東作為經濟大省、人口大省,融資需求強勁,市場容量較大,具有建設區域性金融中心的客觀要求和強大動力。經過近年來的快速發展,目前濟南市已成為京津以南、滬寧以北、西安以東整個黃河中下游地區金融業資產規模最大、服務功能最強的城市,完全具備建設區域性金融中心的基礎和條件。
二、建設濟南區域性金融中心的基本思路和目標定位
(一)基本思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促進金融產業化發展為目標,以金融核心區建設為突破口,以鞏固壯大傳統金融業、大力發展新興金融業、積極培育法人金融機構、建立健全金融市場體系為主要任務,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加大政策扶持,最佳化發展環境,增強輻射能力,把濟南建設成為立足山東、輻射周邊省份、在全國有較大影響的黃河中下游地區金融中心,使我省經濟發展水平和競爭實力邁上新的台階。
(二)總體目標。金融業作為全省重點培植的服務業十大產業之首,“十二五”期間要實現跨越式發展,到2015年末,全省金融業增加值力爭達到3000億元左右,年均增長15%以上,占全省生產總值比重達到5%左右。與此同時,全面提升濟南市金融業發展水平,把金融業發展成為濟南市重要的支柱產業,在全省發揮核心帶動作用。到2015年末,濟南市金融業增加值要達到750億元以上,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11%以上,占服務業增加值比重達到20%;到2020年,要把濟南市建成機構匯聚、人才集中、功能健全、交易發達、總量較大、對周邊地區輻射力強的金融強市,使濟南市成為黃河中下游地區金融管理中心、金融機構中心、資金結算中心、金融交易中心、金融後台服務中心。
1.區域性金融管理中心。依託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監局、山東證監局、山東保監局已經確立的區域性金融監管中心地位,依託設在濟南的金融機構管理總部對省內及周邊區域進行業務管理,逐步擴大區域性金融管理中心的影響力。
2.區域性金融機構中心。依託區位優勢和金融產業發展優勢,引進國內外銀行、證券、保險、信託、期貨、基金、融資租賃、貨幣經紀、財務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來濟南設立區域總部或分支機構。擴大金融對外開放,著力引進國際有影響的大型金融集團進駐濟南。大力培育法人金融機構,促進金融總部經濟發展。積極發展新型金融機構和金融業態。
3.區域性資金結算中心。依託山東省省會所具有的經濟信息匯聚優勢,推廣使用先進信息化手段,完善票據交換系統和電子支付系統,規範發展第三方支付,創新支付結算工具,探索整合區域性金融服務系統及數據資源,把濟南建設成為輻射全省和周邊地區的區域性資金結算中心。
4.區域性金融交易中心。依託現有金融機構體系較為健全的優勢,在現有銀行信貸市場、同業拆借市場、債券市場、票據市場、證券市場、保險市場、期貨市場等多元化交易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金融交易品種,創新交易工具和交易方式,積極探索建立全國金融市場部分金融產品次級市場,同時大力發展股權交易、產權交易、生產要素交易、排放權交易等市場,使濟南成為輻射全省及周邊地區的金融交易中心。
5.區域性金融後台服務中心。依託地理位置及低運營成本優勢,藉助現代交通樞紐和全國重要數據處理中心地位,大力發展金融後台服務業,吸引國內外尤其是京津和“長江三角洲”地區金融機構在濟南建立研發中心、運營中心、呼叫中心、培訓中心、災備中心等服務平台和後援基地,支持金融機構拓展網路金融服務。充分發揮全國軟體名城和國家服務外包基地城市優勢,加快發展數據處理、軟體設計、客戶服務等金融服務外包業。大力引進和培育一流的律師、會計、管理諮詢、資信評估等金融中介機構,增強金融資源聚集和輻射能力。
(三)發展定位。
1.功能定位。濟南區域性金融中心要發展成為金融機構總部、區域總部和監管中心聚集地及黃河中下游地區金融創新發展示範區,成為承接京津和“長江三角洲”地區金融輻射的區域核心,具備支撐和帶動全省及周邊區域經濟發展的金融集聚和輻射功能。
2.區域定位。作為黃河中下游地區和環渤海南翼重要的金融聚集區,濟南區域性金融中心以濟南金融核心區為基地,以省會城市群為支撐,以帶動全省金融業發展為重點,輻射周邊省份相鄰地區。
三、強化對濟南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的政策保障
(一)科學編制規劃。濟南市要組織精幹力量,聘請高水平專家,抓緊編制《濟南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規劃》,確定金融核心區選址,突出規劃的科學性、長期性和可操作性,明確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的目標任務和具體實施方案。
(二)加大資金投入。濟南市要制定具體政策措施,提出詳細的工作計畫和資金投入計畫,逐步加大對金融中心相關建設的投入。省里對金融市場建設、金融機構落戶、金融人才引進等給予積極支持。
(三)加快項目建設。把濟南市金融功能區建設項目納入全省重大項目建設規劃,在資金支持、土地供應、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予以優先保障。濟南市要提出具體的金融中心基本建設項目計畫和金融招商計畫,並把金融核心區建設納入“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城市規劃,以政府為主導,高起點、高水平搞好規劃和開發。
(四)推進金融創新。加強政策激勵和工作協調,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和創造性,努力爭取在濟南市開展金融機構創設和金融產品創新試點。濟南市要加快推進各類要素市場建設。
(五)實施人才戰略。濟南市要根據金融人才特點,抓緊研究制定金融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配套措施,建立金融人才儲備庫,儘快形成金融人才匯聚優勢。要加大金融業緊缺人才特別是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力度,著重引進具有豐富金融管理或資本運作經驗、在業界較有影響的高端人才,為高端人才在濟南工作和生活提供落戶、居住、子女教育、醫療、出入境等便利服務,對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總部和區域管理總部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端專業人才實行優惠政策,作出重大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加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與金融機構的合作,大力培養複合型、實用型金融人才,支持駐濟高等院校金融相關專業發展,鼓勵金融機構在濟設立培訓中心和實習基地。
四、加強對濟南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的組織領導
(一)強化組織協調。省里建立協調工作機制,對濟南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給予工作指導與政策協調。各市及省有關部門和駐魯金融管理部門要全力支持濟南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濟南市作為承載主體,要把建設區域性金融中心作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率先發展的重大戰略舉措,從組織領導和任務分工等方面加強工作推動,跟蹤抓好相關規劃和政策措施落實,力爭早日實現大的突破。
(二)凝聚工作合力。建設濟南區域性金融中心,要加強省市聯動,及時協調解決各種矛盾和問題。要與青島及省內其他重要城市搞好協調發展,全面提升全省金融業發展水平。要善於利用各方面力量,邀請國內外金融、城市規劃領域學者和金融管理部門高層領導,組成濟南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諮詢委員會,提供決策諮詢服務,探討有關理論與實踐問題。
(三)最佳化發展環境。強化“圍繞產業做金融,做好金融促產業”意識,深入推進產融結合,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為金融業發展奠定堅實的經濟基礎,提供巨大的市場需求,創造優越的服務環境。積極推進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現代支付結算工具發展。不斷改進金融監管協調服務,完善社會信用體系,依法維護金融債權和金融秩序,建立健全金融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和金融風險防範長效機制,確保金融業安全健康發展。加強對濟南區域性金融中心的宣傳推介,擴大國內外合作交流,提高業界認同度,增強濟南金融影響力。
山東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