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促進我市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滿足廣大老年人不斷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意見》(魯政辦發〔2008〕25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重要性
我市現有老年人口90萬人,占全市總人口的15%,老年人口數量以每年3.1%的速度增長,2050年將達到358.75萬人。隨著獨生子女父母步入老年期,“空巢”老人迅速增加、家庭養老實際功能明顯下降等問題日益顯現,為我市養老服務業提出新的要求。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在政府主導和扶持下,由社區和社會服務機構為老年人提供住養服務、居家養老服務、疾病護理服務、愛心護理服務、精神文化服務等服務項目,滿足老年人特殊生活需求,是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具體要求,是關注民生、改善民生、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實現老有所養的重要內容,是拉動消費、增加就業、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有效措施。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重要性、緊迫性和必要性,加大工作力度,採取有效措施,推動養老服務業健康快速發展。
二、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重點任務
堅持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託、機構養老為補充,建立完善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努力實現老有所養。
(一)進一步完善老年社會福利服務體系。各縣(市)、區政府要不斷加大投入,確保“三無”、“五保”、“低保”老人的基本生活。對生活確有困難的老人,要採取多種形式予以救助。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參與老年社會福利事業,興建老年福利服務設施,積極為老年人提供無償、低償養老服務。
(二)積極建設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逐步完善以市場運作為主、政府補貼為輔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疾病護理、臨終關懷、情感慰藉、文化娛樂等服務。要把居家養老服務列為社區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專業組織、志願者參與居家養老服務,積極鼓勵“4050”就業困難人員從事居家養老服務。要把居家養老服務積極穩妥地向農村推進。
(三)大力加強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積極引導和支持社會力量興建老年公寓、養老院、日托所、愛心護理院、老年家政服務中心(站)等養老服務機構,在全市形成多形式、多層次的養老服務機構網路。加快市及縣(市)、區老年綜合服務中心及老年公寓建設,面向老年人開展養老服務。嚴格按照城鄉規劃有關標準要求,配建養老院、托老所、老年服務中心等養老服務機構。
(四)加快建設老年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各級醫療機構要積極開展老年病研究,有條件的可設立臨終關懷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為社區老年公寓、托老所等住養機構的老年人積極提供康復、護理、家庭病床等基本公共服務。養老服務機構要根據實際需要,建立醫護人員值班制度。
(五)加強老年文化體育教育服務建設。要健全完善老年大學和老年體協組織網路,加強對老年文化體育組織的引導、管理和服務。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文體設施,滿足老年人文體活動需要,使更多的社會文化體育設施向老年人優惠開放。積極推進村級老年人活動基地建設。完善老年教育機制,採取福利制度和市場化相結合的運行模式,滿足老年人的學習需求。鼓勵創作、出版、演播老年人喜聞樂見的作品,辦好老年人專欄和專題節目。
(六)積極開發老年產品。圍繞老年人的基本需求,引導企業開發、生產和經營老年產品,著重開發老年人及其家庭、養老服務機構迫切需要的老年護理用品、康復用品、自助用品。嚴格監督老年保健品的生產經營,打擊欺詐行為,規範市場秩序。要培育老年消費市場,推動老年保健品、老年旅遊市場的規範健康發展。
(七)加強養老服務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建立完善養老服務業從業培訓制度體系,利用高校、職業學院、技工院校等教育資源和取得資質的專業機構,加強養老服務業從業人員及養老志願者的專業培訓,提高業務水平和服務技能。
三、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政策措施
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要堅持統籌規劃、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則和政策引導、政府扶持、社會興辦、市場推動的原則。
(一)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各級政府要積極調整財政結構,加大財政投入,支持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要安排一定的資金用於養老機構、養老設施和居家養老服務的扶持和補助。對新建和改擴建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市及縣(市)區財政要多渠道籌集資金,並結合其建設規模、入住老人數、服務質量等因素,採取“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扶持。鼓勵各金融機構加大對養老服務機構貸款支持力度,優先安排貸款資金,並在開戶、結算、信貸等方面給予優先優惠。
(二)工商註冊和用地政策。凡創辦養老服務企業的,註冊資本均可按法定最低註冊資本執行;養老服務企業在辦理年度檢驗和工商登記事項時,依法從快從簡辦理。統籌優先安排養老機構設施建設用地,對新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經依法批准,可採用劃撥的方式供地;鄉(鎮)村公益性的養老機構建設用地,經依法批准可以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對研發養老服務產品的生產性項目用地,實行與工業項目用地同等的供地方式。
(三)相關稅收政策。隨軍家屬、軍隊轉業幹部、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興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經市稅務機關審核同意,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徵個人所得稅。養老院提供養育服務,免徵營業稅。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護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務的非營利性機構取得的符合條件的收入為企業所得稅的免稅收入。老年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個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國家規定範圍內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養老服務機構的捐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準予全額扣除。
(四)相關規費減免政策。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根據規定免交征地管理費、人防工程建設費等相關規費;為老年人服務的工作車輛,經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定後,按規定減免有關交通規費;在以資抵貸、抵貸資產接受和變現辦理資產過戶、登記、抵押等事項過程中,所發生的機動車輛檢測費和過戶交易費,有關機構可按規定減收或免收;其他涉及養老服務機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凡是收費標準有上、下幅度的,可按下限收取。
(五)社區服務政策。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用水、用電、供暖、管道燃氣、通信按民用價格標準執行;有線電視、寬頻網際網路初裝費按半價標準執行;其他有關行業,凡是有價格浮動和優惠的,可按規定執行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最低價格。
(六)勞動和醫療保障政策。養老服務企業吸納安置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零就業家庭、“4050”等就業困難人員,經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按吸納安置的人數給予適當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內的從業人員,並且是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或農村富餘勞動力,與養老機構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的,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納入就業培訓計畫,按照相關政策執行。具有一定規模的養老機構,要設立門診部和衛生所,經審核批准後,可納入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範圍,其收養的參保老年人在機構內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支付。
(七)加快養老體制創新。深化福利性公辦養老機構經營方式的改革,實行養老服務機構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適應市場經濟的運營模式。要鼓勵社會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鼓勵各方面的資源用於養老服務業的發展。
四、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將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列入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強化服務職能,改進工作作風,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最佳化養老服務發展環境。市有關部門要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協調配合,形成合力。要制定和完善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細則,明確建築設施、衛生條件、質量標準、服務規範等行業標準,開展服務質量評估和服務行為監督,促使養老服務業規範、健康發展。
(二)強化行業指導。要加強養老服務業行業指導,鼓勵發展養老服務業行業協會,建立健全行業內自我管理、自我協調、自我發展機制。養老機構要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建立養老服務業信息化平台,促進供求雙方的交流與溝通,實現養老服務業的良性發展。
(三)搞好輿論宣傳。要大力宣傳養老服務業的重要意義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介紹國際養老服務業的最新動態和先進技術,交流創新發展的典型經驗,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促使全社會關注、支持、參與養老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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