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意見

濟南市政府7月29日下發《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意見》,明確了今後一段時間濟南市現代保險業發展的七大類22項政策措施,明確了任務分工,提出要加快建設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穩健、誠信規範,具有較強服務能力、創新能力和競爭能力,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的現代保險服務業。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意見精神,加快建設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穩健、誠信規範,具有較強服務能力、創新能力和競爭能力,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的現代保險服務業,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發展商業保險,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一)鼓勵養老保險服務創新。加快發展企業年金和商業養老保險,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鼓勵市屬企業和符合條件的其他企業制定企業年金計畫,支持保險機構大力拓展企業年金等業務。推動發展個人儲蓄型養老保險。積極爭取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
(二)發展多樣化健康保險服務。貫徹落實居民大病保險政策和相關管理辦法,實現大病保險全覆蓋。支持商業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有效銜接,大力發展城鄉居民和城鎮職工商業意外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計生家庭保險、學生幼兒保險等產品,使其成為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補充。鼓勵商業保險機構為民政優撫對象群體、農村特困供養人員、留守老人和兒童、殘疾人,以及失獨、失能高齡老年人和工會困難職工等提供多種形式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醫療救助,提高低收入群體和社會弱勢群體的保險覆蓋面。鼓勵保險機構創新開發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殘疾人康復醫療保險、女性特定疾病救助保險、緊急救援轉運保險等健康保險產品,並提供疾病預防、健康維護、慢性病管理等健康管理服務。推動保險機構參與醫療行為監督和醫療費用控制,促進醫療服務行為規範化。
二、發揮保險功能,提高社會治理能力
   (三)促進公共服務創新。鼓勵各級運用保險機構網路、專業技術等優勢,通過市場化運作降低公共服務運行成本。積極探索推進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開展各類養老、醫療保險經辦服務,進一步提高社會管理效率。對於農業、食品安全、特種設備、消防等涉及公共安全、民生領域或社會治理、社會穩定等方面具有較強公益性但市場化運作無法實現盈虧平衡的保險服務,落實有關財政扶持政策,並建立與經濟成長、人力成本、物價漲跌等因素掛鈎的動態調整機制。
(四)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範救助體系。積極發展企業財產保險、工程保險、機動車輛保險、家庭財產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和物流保險等,增強全社會抵禦風險能力。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保險配套機制,研究制定機動車保險費率浮動與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記錄掛鈎的政策措施。簡化保險理賠程式,完善交通事故快速處理機制。建立電動腳踏車等非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投保管理機制,鼓勵開展電動腳踏車等非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
(五)大力發展各類責任保險。研究制定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政策,優先在重金屬、化工等重污染高風險行業試行。加快推進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完善食品安全事故處理機制,逐步在食品加工、餐飲服務、流通等行業推行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推進校園方責任保險發展,促進平安校園建設。發揮保險災前預防的風險管理作用,建立公安消防部門與保險機構之間的信息溝通機制,逐步在公眾聚集場所、火災高危單位及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經營等單位全面推行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和指定場所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大力發展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提高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參保率。推動醫療責任保險基本覆蓋二級以上公立醫院,爭取擴大到基層醫療機構。鼓勵各級醫療機構全面推廣醫護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及手術意外傷害保險,完善醫療機構保險保障體系。建立特種設備安全責任保險制度,加快實施電梯責任保險試點工作。探索開展城市住宅工程質量責任保險,加快推進養老機構意外傷害綜合責任保險。
(六)探索發展治安保險等新興業務。在城區鼓勵開展社區治安綜合保險,推廣電動腳踏車等非機動車盜搶保險。在農村大力推進農機具、大牲畜防盜搶等方面的治安保險。鼓勵運用保險機制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支持商業保險機構為民政優撫對象、見義勇為人員、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殘疾人、農村留守兒童等特殊人員探索建立治安綜合保險機制。
三、發展“三農”保險,加大支農惠農力度
   (七)積極發展農業保險。鼓勵農民和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分層次自願參保,提高保險保障程度。加快推進種植業保險,提高玉米、小麥、棉花、花生及日光溫室保險參保率。加快發展森林保險,擴大商品林保險面積,逐步實現公益林保險全覆蓋。逐步擴大能繁母豬、育肥豬、奶牛的入保率,探索開展具有地方特色的農產品保險。綜合運用財政補貼,有效分散農業保險大災風險。鼓勵金融機構對投保農業保險的農民、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選取重點農產品開展貸款保費補貼等試點工作。
(八)拓寬“三農”保險服務領域。開展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天氣指數保險、收益保險等新興產品和服務,推廣菜籃子品種保險、農產品質量責任保險等險種,豐富農業保險品種。推動發展農村住房保險和農機具保險,支持發展小額人身保險、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農民養老健康保險等普惠保險業務。
(九)完善“三農”保險服務體系。整合有關部門資源,向農業保險經營機構提供氣象、水文、土地、動物防疫等與農業保險承保理賠服務有關的公共信息,促進農業生產防災減災。鼓勵保險機構加強農業保險基層服務體系建設,為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提供便捷高效的保險購買和理賠等服務。大力發展服務於農業產業化、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主體的農業保險產品,積極推進農村保險互助社試點,探索開展多種形式的農業互助合作保險。
四、拓寬資金渠道,支持經濟社會轉型發展
   (十)支持保險資金參與城市建設。吸引保險資金以股權、債權投資計畫等多種形式為我市重大基礎設施、棚戶區改造、城鎮化等重點工程提供長期資金支持。鼓勵保險資金單獨設立或引入政府、社會資金共同設立股權投資企業,參與我市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其他社會經濟領域發展。鼓勵保險資金參與養老及健康服務業產業鏈整合,投資建設養老社區。鼓勵保險資金參與殘疾人事業發展,投資建設各類殘疾人服務機構。探索運用保險資金以股權投資、戰略合作等方式設立醫療機構、參與公立醫院改制、設立健康管理服務機構等。
(十一)支持科技創新。完善科技保險體系,推廣促進科技創新的保險產品和服務,加大對自主品牌、自主智慧財產權、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支持力度。加快科技保險風險補償機制建設,積極推進專利保險試點,促進企業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落實省首台(套)技術裝備及關鍵核心零部件保險補償試點工作,加大對科技企業關鍵設備、研發人員的保險服務力度。
(十二)支持出口貿易轉型升級。加大出口信用保險對自主品牌、自主智慧財產權、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高科技、高附加值機電產品和大型成套設備擴大出口。落實國家大型成套設備出口融資保險專項安排。發揮出口信用保險功能,為企業提供風險保障、資信調查、商賬追收、保單融資等綜合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開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險,促進出口信用保險市場公平競爭。探索制定小微出口企業信用保險扶持政策,提高我市小微出口企業抵禦風險能力,促進小微出口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十三)支持小微企業及創業者。利用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為小微企業及創業者提供信用增級,實現“無抵押、無擔保”融資。落實開展好小額貸款保證保險保費補貼業務,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及創業者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積極發展個人消費貸款保證保險,促進消費,改善民生。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開發小微企業專屬保障計畫,完善小微企業員工福利保險制度,增強小微企業凝聚力和人才吸引力。
五、鼓勵保險創新,推動區域金融中心建設
   (十四)推進保險組織創新。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吸引各類資本在我市發起或參股設立法人保險公司,支持設立有特色的區域性、專業性保險公司。吸引國內外保險專營機構、地區總部和職能中心入駐我市。加強保險中介市場培育,最佳化市場結構,引導各類保險中介機構規範化、專業化、規模化、集約化發展。支持設立保險中介服務集團,鼓勵具有技術優勢和專業特色的保險中介機構加快發展。積極推進保險企業、保險研發、保險人才集聚,打造區域保險聚集區並成為濟南區域金融中心建設的重要內容和顯著亮點。
(十五)推進保險產品創新。探索發展相互保險、自保公司等新型保險業態以及體育產業保險、文化產業保險、會展責任保險等新興保險業務。大力推行保險條款通俗化和服務標準化,鼓勵保險機構開發個性化、定製化產品服務。
(十六)推進保險服務創新。支持保險機構積極運用雲計算、大數據、移動網際網路等新技術促進銷售渠道和服務模式創新。探索保險業與銀行、證券等行業在更廣領域和更深層次合作,有效提供多元化保險產品和方便快捷保險服務。規劃建設以區域金融中心帶動周邊、輻射社區、延伸基層的保險服務網路布局,不斷提升服務水平。建設具有當地特色的保險示範區。
六、完善支持政策,最佳化行業發展環境
   (十七)最佳化保險業信用環境。加快構建由保險法規、市場監管、信用評價等組成的保險誠信監督體系,加強從業人員誠信教育,建立健全失信懲戒機制,完善保險從業人員信用檔案和保險機構信用評價制度,培育保險誠信文化。對保險市場“理賠難”、欺詐誤導、虛假承保理賠等失信行為加大依法查處力度。引導保險機構採取差別化保險費率等手段對守信者予以激勵,對失信者進行約束。探索建立保險業與醫療、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車船稅等各類信息的共享機制,將保險信用信息納入我市統一徵信體系建設範圍,為保險機構開展信用保證保險業務提供徵信服務。
(十八)最佳化保險業法治環境。全面加強對保險市場風險的預測、預警、預防,充分發揮政府部門在重大保險業風險事件處置工作中的作用,增強風險化解處置合力,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公安部門要與保險業加強合作,依法共同打擊保險詐欺、保險領域非法經營等違法犯罪行為。健全消費者權益保障機制,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保險糾紛訴訟、仲裁與調解有效對接。
(十九)推進保險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落實對高端人才的支持、激勵政策和配套措施,加大金融保險業高端人才引進力度。鼓勵駐地高等院校、職業院校與保險機構建立長期合作機制,通過簽訂戰略協定、定向培養推薦、共建實訓基地等方式向保險機構輸出人才。鼓勵保險機構建設高端保險人才培訓基地,加快建設保險人才交流市場,增強保險業人力資源配置活力。
七、健全工作機制,形成強大合力
   (二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市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聯席會議制度,負責相關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推進。市金融辦負責牽頭做好具體協調、監督、推進等工作。各有關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明確工作任務,細化實施方案,強化督導檢查,互相支持配合,形成推進現代保險服務業加快發展的強大合力。
(二十一)落實扶持政策。對於支持我市社會治理、社會保障和“三農”發展的創新產品或公益性強、效益差的產品給予一定風險補償。落實國家、省對相關保險企業、保險產品及服務的稅收優惠政策,為保險企業、保險人才落戶提供資源優先供給、服務全面跟進的良好環境。
(二十二)抓好宣傳教育。積極發揮新聞媒體正面宣傳和引導作用,為保險業改革發展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將現代保險知識納入全市各級領導幹部學習培訓內容,採取保險知識進農村、進社區、進機關、進企業等形式深入開展保險教育和宣傳,倡導理性投保、依法維權,推動全社會形成學保險、懂保險、用保險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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