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展目標
到2020年,基本建成服務領先、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穩健、誠信規範,與遼寧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的現代保險服務業。保險成為政府改進公共服務、加強社會管理的有效工具。力爭保險深度達到5%左右,保險密度達到3500元/人。
二、發揮保險經濟補償作用
(一)充分發揮保險在防損減災和災害事故處置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動態預防為主,政府、市場、社會密切配合的風險管理體系,構建以商業保險為核心的市場化風險管理運作機制。鼓勵保險機構加快發展企業財產保險、工程保險、機動車輛保險、家庭財產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物流保險、航運保險等各類保險產品,在產品創新、服務創新的前提下,滿足社會多層次、多方面的保險需求,增強全社會抵禦風險的能力。充分發揮保險費率槓桿的激勵約束作用,對於防災防損措施到位的企業給予一定的保費優惠,督促企業主動採取防災防損措施,強化事前風險防範,促進安全生產和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通過購買保險產品和服務,健全安全生產保障和突發事件應急機制。
(責任部門:省公安廳、省衛生計生委、省交通廳、省安全生產監管局、省民政廳、省環保廳、遼寧保監局、大連保監局、各市人民政府)
(二)大力發展重點領域責任保險。積極發展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各類責任保險,充分發揮責任保險在事前風險預防、事中風險控制、事後理賠服務功能。推廣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逐步實現高污染、高環境風險企業全覆蓋。推動醫療事故強制責任保險試點。進一步推廣火災公眾責任險、校園安全責任險等責任保險,逐步擴大覆蓋面;對於尚未啟動的食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責任保險,可選擇部分地區、部分企業先行試點。加快發展旅行社、產品質量責任等各類職業責任保險。探索出台支持民生類責任保險發展的財稅政策。
(責任部門:省公安廳、省法院、省環保廳、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安全生產監管局、省旅遊局、遼寧保監局、大連保監局、各市人民政府)
三、大力發展“三農”保險
(三)拓寬農業保險業務範圍。在繼續做好農作物、林業、畜牧業等農業保險工作的基礎上,因地制宜開展特色優勢農產品保險,推動農業保險產品和服務提質升級,實現農業保險“擴面、提標、增品”。在進一步完善、推廣農業基礎設施保險、森林保險的基礎上,推動農村小額信貸保險、農機保險、農民養老健康保險、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等普惠保險業務。以各類指數保險、農產品質量保險、特色農業保險等為重點,進一步探索新型產品和服務,豐富農業保險風險管理工具。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險。健全災害預報部門、農業主管部門與保險經營機構的合作機制,建立信息共享渠道,加強農業生產防災減災工作。
(責任部門:省農委、省林業廳、省氣象局、遼寧保監局、大連保監局、各市人民政府)
(四)穩步推進農房保險。以山洪、土石流、山體滑坡等災情易發高發地區為重點,穩妥推進農房保險,爭取實現易災地區農房保險全覆蓋。完善農房保險政府補貼制度,探索實施農房保險附帶室內財產險,推動政府出資為農村易災地區困難群體統一購買農房保險,為農民生活提供全面風險保障。
(責任部門: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各市人民政府)
四、積極發展養老保險和健康保險
(五)完善多層次保障體系。支持商業保險機構拓展商業補充養老保險業務和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業務。鼓勵發展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商業健康保險。推動具有企業年金經營資質和大病保險經營資質的保險公司拓展企業年金、大病保險業務,滿足社會性、企業性養老和健康保險需求。規範商業保險機構承辦服務,與基本醫保和醫療救助相配合,全面實施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一站式”報銷服務。
(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衛生計生委、遼寧保監局、大連保監局)
(六)加強養老保險服務。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14〕4號),推動保險機構開發和完善養老保險險種。鼓勵養老機構投保,保險公司承保責任保險。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通過養老保障管理業務和企業年金,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障計畫。鼓勵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險、長期護理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人身保險產品。推動商業保險機構加快發展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業務。探索和發展針對失獨老人和獨生子女家庭的保障計畫。
(責任部門:遼寧保監局、大連保監局、省民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七)加快發展多樣化健康保險服務。鼓勵商業保險機構積極開發符合民眾多層次保障需求的各類醫療保險、疾病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針對高值藥品、器械和特需醫療服務項目等健康保險產品,提供與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相結合的疾病預防、健康維護、慢性病管理等健康管理服務。推進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發展。允許個人利用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餘資金購買商業健康保險。落實和完善企業為職工支付補充醫療保險費的企業所得稅政策。建立健全工傷預防、補償、康復相結合的工傷保險制度體系。推進健康保險服務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醫療機構、基本醫保、商業保險等信息和管理系統,實現醫療保障、健康管理、健康保險等信息共享。發揮商業保險公司機構網路優勢,探索通過自主協商、委託商業保險經辦等方式,解決跨省(區、市)異地就醫結算問題。
(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國稅局、遼寧保監局、大連保監局、各市人民政府)
五、加快完善保險市場體系建設
(八)做大做強地方法人機構。加快推進省內法人保險機構發展,引導和支持百年人壽、華匯人壽等省內法人保險機構通過增資擴股等方式,壯大資本實力,引進先進經營管理理念和技術,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不斷增強綜合競爭力。支持百年人壽設立資產管理公司。多渠道、全方位引進保險公司法人機構落戶遼寧。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企業探索設立壽險公司、財險公司以及航運保險等專業法人保險公司。
(責任部門:省政府金融辦、遼寧保監局、大連保監局)
(九)進一步豐富保險市場主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導國內外保險機構在遼設立區域性和專業性保險機構。鼓勵省外保險機構在我省各地區增設分支機構。爭取各類保險研發中心、信息中心、後援中心等落戶遼寧。
(責任部門:省政府金融辦、遼寧保監局、大連保監局)
(十)促進保險中介機構規範發展。進一步最佳化經營環境、規範經營行為,充分發揮機構功能和網路優勢,全面提升經營水平和服務標準,切實發揮推動行業轉型發展、服務經濟社會方面的作用。穩步推進保險行銷體制改革,建設高素質行銷隊伍,推進保險經營服務逐步向風險管理、理財諮詢、投資規劃等綜合服務轉變。
(責任部門:遼寧保監局、大連保監局)
六、開展保險產品創新
(十一)支持保險服務“走出去”。大力發展出口信用保險,為企業開展對外貿易和“走出去”提供投資、運營全方位的保險服務。完善企業承包模式,擴大企業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重點產品、技術、服務利用出口信用保險開拓國際市場,加大大型成套設備出口綜合金融支持力度。推動發展進口信用險和國內貿易信用險,進一步發揮信用保險的融資功能。
(責任部門:遼寧保監局、大連保監局、各市人民政府)
(十二)建立科技保險體系。繼續做好瀋陽、大連國家科技保險、科技金融創新城市試點工作。鼓勵保險機構設立保險分公司、科技保險事業部等專營機構,積極探索發展適應科技創新的保險產品。探索開展國產首台(套)重大裝備保險風險補償機制,建立涵蓋運輸風險、安裝風險、使用風險等一攬子保險保障體系,探索推進科技創新產業鏈的保險產品。創新推廣各類研發主體、創新企業的研發責任險,針對關鍵設備、技術交易、關鍵研發人員、企業高管開發設計相關保險產品和服務,探索實施參保企業財政補貼政策。
(責任部門:省政府金融辦、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遼寧保監局、大連保監局、各市人民政府)
(十三)加快發展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的信用保險和貸款保證保險。探索發展保險與銀行等其他機構的金融合作模式,加快推動小微企業信用保險、貸款保證保險產品、保險產品與信貸等其他金融產品的組合式套用,推廣“政府銀行保險”多方參與、風險共擔的合作模式,提高小微企業融資增信能力。積極搭建溝通對接平台和小微企業信息共享平台。
(責任部門:省政府金融辦、省財政廳、省中小企業局、人民銀行瀋陽分行、遼寧保監局、大連保監局、遼寧銀監局、大連銀監局、遼寧證監局、大連證監局、各市人民政府)
七、拓寬保險資金投資渠道
(十四)利用保險資金支持地方經濟發展。拓寬保險資金投資渠道,為全省重點項目建設和產業轉型升級提供中長期直接融資。建設保險資金投資項目庫,加強與各類保險機構的交流合作,形成保險資金與全省重大基礎設施、新型城鎮化、民生工程等重點項目的常態對接機制。鼓勵保險公司通過債權、股權投資以及資產支持計畫等多種形式,為我省產業機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提供資金支持。建立多元化的保險資金投資增信機制,提高保險資金運用水平。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投資養老服務產業,促進保險服務業與養老服務業融合發展。支持保險機構參與健康服務業產業鏈整合,探索運用股權投資、戰略合作等方式,設立醫療機構,參與公立醫院改革。
(責任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政府金融辦、遼寧保監局、大連保監局、各市人民政府)
八、推動政府轉變服務方式
(十五)提高保險公共服務水平。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遼政辦發〔2014〕44號),結合各地實際,積極探索運用保險的風險管理功能和保險機構的網路及技術優勢,加快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降低公共服務運行成本。對於保險機構運營效率更高的公共服務,政府可以委託保險機構經辦,也可以直接購買保險產品和服務。對於具有較強公益性,但市場化運作無法實現盈虧平衡的保險服務,給予一定支持。鼓勵保險機構發展治安保險、社區綜合保險等新興業務。
(責任部門: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各市人民政府)
(十六)運用保險機制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逐步完善新農合業務機制和大病保險業務機制,積極推動保險機構開展各類養老、醫療保險經辦服務,不斷提升管理和服務水平。
(責任部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計生委、遼寧保監局、大連保監局)
九、促進保險行業規範發展
(十七)提升保險科學監管水平。以非現場監管為核心,以現場檢查為手段,以制度建設為保障,不斷強化保險公司治理和內控監管,改善市場行為監管,提升監管效能。充分發揮保險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的作用,促進保險行業規範發展。
(責任部門:遼寧保監局、大連保監局)
(十八)防範化解保險風險。發揮全省金融穩定協調機製作用,加強保險業運行分析,有效開展保險業風險監測與處置工作。深入開展保險中介市場清理整頓工作,嚴格規範委託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開展的各類責任保險、健康保險等業務招投標、承保等活動。完善保險反欺詐合作機制,加大對保險詐欺活動的打擊力度。
(責任部門: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維穩辦、人民銀行瀋陽分行、遼寧保監局、大連保監局)
(十九)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完善保險糾紛多元解決機制,推動訴訟、仲裁與調解機制有效對接,加快建立訴前調解、訴中調節、執行和解對接機制,探索建立訴調對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和信息通報交流制度,依法、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糾紛,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最佳化保險消費投訴工作流程,加強考核管理,降低保險消費者維權成本,提高保險消費投訴化解效率。
(責任部門:省法院、省司法廳、省工商局、遼寧保監局、大連保監局)
十、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二十)提升全社會保險意識。加強保險知識宣傳,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引導作用,鼓勵廣播電視、平面媒體和網際網路媒體等開辦專門的保險頻道或節目欄目,在全社會形成學保險、懂保險、用保險的氛圍。加強中國小、職業院校學生保險意識教育。
(責任部門:省政府金融辦、遼寧保監局、大連保監局、各市人民政府)
(二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保險的功能和作用,積極採取措施,推動現代保險服務業加速發展。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現代保險服務業工作的支持力度,將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納入經濟社會工作全局,統籌謀劃、科學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落實好各項推動政策。要完善各職能部門與保險監管機構的協調合作機制,促進行業監管與地方改革發展協調統一,共同推進現代保險服務業持續健康發展。
(責任部門:省政府金融辦、遼寧保監局、大連保監局、各市人民政府)
遼寧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