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7日,溫州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51次主任會議通過《溫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市區水環境整治工作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該《意見》分進一步營造政府主導、全社會共同參與水環境整治的良好氛圍;進一步推進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改善沿河景觀面貌;進一步嚴格執法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市區水環境整治工作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
- 發布單位:溫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4年11月7日,溫州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51次主任會議通過《溫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市區水環境整治工作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該《意見》分進一步營造政府主導、全社會共同參與水環境整治的良好氛圍;進一步推進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改善沿河景觀面貌;進一步嚴格執法4部分。
2014年11月7日,溫州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51次主任會議通過《溫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市區水環境整治工作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該《意見》分進一步營造政府主導、全社會共同參與水環境整治的良好氛圍;進一步推進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改善沿河景觀面貌;進一步嚴格執法4部分。
11月12日 由市人大副主任翁錦武帶領的塘河保護管理立法調研組到溫州生態園圍繞水環境污染整治、塘河沿線生態環境和人居環境、塘河歷史文化三個方面內容進行重點調研,併到現場進行了察看。生態園管委會陳滄副主任陪同調研。11月10日 生態園管委會制定了溫州生態園塘河沿線違章物自願拆除獎勵辦法,紮實推進溫州生態園塘河...
有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限期達標規劃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並向社會公開。第十八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每年在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報告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時,應當報告水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執行情況,並向社會公開。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 新建、改建、...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我受國務院委託,向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報告當前水環境形勢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情況,請予審議。一、我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進展 黨中央、國務院對水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視。胡錦濤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批示。2005年,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將加強水污染防治作為一項重要...
重點報告對2014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報告和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等。報告擬安排在6月份舉行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由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負責做好相關工作。(四)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信息化建設及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發展工作情況的報告。重點報告新型信息化...
第六條 本行政區域內的下列重大事項應當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一)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二)本市預算執行情況;(三)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四)市本級預算外資金的收支管理情況;(五)市本級教育基金、社會保險基金、扶貧基金、住房公積金、環境保護資金的收支...
第十三條 南明湖保護管理部門應當組織制定南明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南明湖發生水質異常、污染等突發事件的,南明湖保護管理部門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措施並及時報告市人民政府。雲和、松陽、縉雲縣應當建立水環境質量預警制度,發現交界斷面地表水水質異常或者污染的,應當及時採取應急措施,並通報南明湖保護管理部門...
市、縣(區)人民政府每年在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時,應將柳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情況納入報告內容。第十六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根據柳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需要建立生態保護補償制度。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因保護柳江流域生態環境需要遭受損失的,市、縣(區...
食品安全和生態環境保護事關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去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實施。為推動這部法律的宣傳和貫徹,常委會配合全國人大開展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省政府關於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情況的報告,就食品安全工作作出決定,針對新一輪機構改革的要求,進一步明確監管職責,健全體制機制,動員各方力量參與食品安全...
《隴南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地方性法規。2024年6月,隴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隴南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制定背景 水是生命之源、生產之要、生態之基,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是水資源和水環境保護的核心內容,既是水源地輻射地區老百姓的福音和期盼,也是主管部門不可...
對2020年“高技能人才培養及經濟適用房小區技能培訓補貼”、“環衛保潔經費”等61個專項資金開展重點績效評價;對2021年“垃圾分類”、“學校安保經費”等10個專項資金進行重點監控;對新城規建辦“中華中學”專項債建設項目進行中期績效評價;對生態環境局擬申報的2022年“污染防治整治、能力建設經費、餐飲業專項整治”...
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七台河市倭肯河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的決定 (2021年12月23日黑龍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黑龍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經過審查,決定批准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請批准的《七台河市倭肯河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
《海南省人大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海南省松濤水庫生態環境保護規定〉的決定》已由海南省第五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於2017年9月27日通過並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修訂決定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104號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海南省松濤水庫生態環境保護規定〉的決定》...
第五條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水環境保護實施統一監督管理,承擔政府水環境保護聯席會議辦事機構的職責。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水資源管理、河湖整治、水量調度、水文化工程建設、涉水文化遺產保護等監督管理工作。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鄉供水設施建設、城鄉雨污分流排水管網建設和維護、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運營和污泥...
要著力提升民事檢察工作質效,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要強化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推動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其他議程 一、在當天的分組會議上,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了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辦法修訂草案及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審議結果的報告;省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職責範圍內開展漢江流域水環境保護工作,進行日常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協調督促處理。 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開展漢江流域水環境保護工作。 第五條 省和漢江流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漢江流域水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發展改革、經濟...
第二十八條兩湖保護主管機構應當每年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兩湖流域保護管理情況,並向流域所在地旗縣級人民政府通報。第二十九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設立河湖長,實行河湖長負責制,逐級落實兩湖保護責任。對於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工作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導致湖泊(河道)水環境整治不力或者...
第三十二條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定期向上級人民政府和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報告轄區內飲用水源地的水質狀況、水質保護情況等有關水資源保護工作,並向社會公布,接受民眾和社會監督。第三十三條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有關水資源保護的下列監督職責:(一)檢查水資源保護...
第三條陽澄湖水源水質保護堅持環境保護優先原則,實行統一規劃、綜合整治、科學利用、協調發展的方針。第四條市和常熟市、崑山市、相城區、姑蘇區人民政府以及蘇州工業園區管委會應當將陽澄湖水源水質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保護資金投入,依靠科技進步提高水污染防治水平,改善陽澄湖水環境質量。市人民政府...
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1.將第十九條第四款修改為:“在南明河流域實行雨水、污水分流地區,不得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2.《規定》的施行日期明確為“2023年12月1日”。此外,建議對《規定》部分條款作文字技術處理。省人大法制委員會 2023年7月28日 決議公告 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貴陽市南明河...
太湖流域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水環境質量負責。政府主要負責人對實現環境保護任期責任目標負主要責任,任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作為考核和評價主要負責人政績的重要內容。太湖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定期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和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水污染防治工作。太湖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委員會起草中貫徹黨中央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系列決策部署和省、市黨代會精神,以全面加強水環境保護,打造濱水生態綠城為目標,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借鑑貴陽等地經驗,提高法規起草質量。依照立法法和我市制定地方性法規辦法的規定,7月11日,委員會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對規定(草案)進行審議,通過了本報告。二、對規定...
(五)規劃方案經市規劃委員會審議後報市人民政府審核;(六)規劃批准前,應當先經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處理;(七)市人民政府批准規劃並公布實施。第八條 水域保護與利用規劃一經批准,不得擅自調整。因發展需要確需調整的,應當按原審批程式報原批准機關...
審議結果報告 省人大常委會:貴陽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於2008年11月5日審議通過了《貴陽市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含磷洗滌劑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並於2008年11月6日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准。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於2008年12月8日召開了有關單位參加的論證會,徵求了對《規定》的意見。...
第七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定期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北之江流域水資源保護工作情況。市人民政府應當將北之江流域水資源保護信息納入市人民政府綜合信息平台。市人民政府水行政、環境保護、國土資源等主管部門應當通過信息平台向社會公布北之江流域水功能區劃及管理目標、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重點排污單位名錄、水環境...
第十二條 城市已建區域在開展城市更新、道路改擴建、水環境綜合治理以及工業園區、企業廠區、老舊小區改造等工作時,應當遵循因地制宜、施工簡便、經濟實用的原則,進行海綿城市建設改造,緩解城市內澇,削減雨水徑流污染,提高雨水收集和利用水平。第十三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供應城市建設...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實施水環境質量監測和水污染物排放監測,發現原水水質不達標的,應當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並通知相關主管部門;有關飲用水水源監測數據應當和城鄉供水主管部門實現共享。供水單位直接從飲用水水源地取水的,應當做好原水水質監控和檢測工作,發現原水水質不達標的,應當立即...
以上說明,連同提交的文本,請一併審議。審議意見的報告 省人大常委會:本次會議對《貴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貴陽市水污染防治規定〉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和省人大法制委員會的審議結果報告進行了認真審議。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決定》的內容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同意本次會議予以批准,同...
(八)關於管理主體責任要求 《條例》吸納各方意見,按照權責一致的要求,既明確了管理主體的職責要求,也明確了失職失責的處罰條款。現提請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查批准。意見報告 關於《鶴崗市河道管理條例》審議意見的報告 2020年10月20日在黑龍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 黑龍江省...
湟水流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定期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常務委員會報告本行政區域水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和科學防治水污染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全社會自覺保護湟水流域水環境的意識。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湟水流域水環境的義務,享有環境信息的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