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慢特病門診待遇保障管理辦法

《湖南省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慢特病門診待遇保障管理辦法》是湖南省醫療保障局和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中醫藥管理局制定的檔案。2023年9月1日正式實施。湖南省居民醫保參保人員的慢特病門診待遇保障適用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慢特病門診待遇保障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湖南省醫療保障局和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中醫藥管理局
制定,內容解讀,

制定

2023年8月,湖南省醫療保障局和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中醫藥管理局制定《湖南省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慢特病門診待遇保障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將於2023年9月1日正式實施。

內容解讀

《辦法》規定,符合享受居民醫保慢特病門診待遇保障條件的參保人員在門診發生的政策範圍內費用,不設起付線;在慢特病門診待遇保障政策規定的藥品費用限額內,按照 70%的比例支付。參保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種門診慢特病待遇,經評審符合兩種及以上門診慢特病納入標準的,可從中自主選擇一個病種享受待遇,並在此病種基礎上再增加不超過 100 元/月的醫藥費用限額。參保人員享受高血壓病3級、糖尿病門診慢特病待遇的,不疊加享受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參保人員的參保關係在省內正常轉移接續時,慢特病門診待遇享受資格實行互認。
《辦法》規定,參保人員自審批通過的下月起享受居民醫保慢特病門診待遇保障。支付額度一般實行按月管理,當季度未使用完的額度清零。按照有關政策規定開具長期處方的,支付額度可以按季度管理。參保人員憑醫師處方到定點醫藥機構購藥。鼓勵醫療機構按有關規定開展處方流轉,支持定點醫療機構門診醫師處方、醫保醫師電子處方經藥師審核後流轉到定點零售藥店配藥醫保基金按規定支付。參保人員住院治療期間,暫停享受慢特病門診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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