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環境保護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6年度報告

湖北省環境保護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6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和《環境保護部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公布省環保廳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環境保護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6年度報告
  • 發布單位:湖北省環境保護廳
一、概述
2016年,我廳認真貫徹落實《條例》、《規定》、《辦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6〕19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全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鄂政辦發〔2016〕44號)等有關規定精神和要求,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完善制度,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印發《2016年省環保廳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指導各市州環保部門制定本地年度政務公開工作實施方案,繼續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對全省市州縣環保部門以及廳內部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與年度目標任務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推進信息公開各項工作的落實落地。
二、突出重點,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
2016年,省環保廳根據國家、省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結合部門職責及有關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措施,突出重點,有序推進信息主動公開各項工作。
(一)推進空氣品質和水質環境信息公開。通過廳入口網站、手機APP等形式,實時對外發布全省17個市(州)空氣品質狀況,包括AQI日均值、小時值,各項污染物日均值(臭氧為8小時均值)、小時值,空氣品質級別、首要污染物、對健康影響及建議措施等。每日向社會發布各重點城市未來三天空氣品質預報信息,包括首要污染物、首要污染物濃度、AQI值及空氣品質級別。每月通過《湖北日報》等媒體向社會公布全省空氣品質月報以及17個重點城市空氣品質排名。一旦遇到重污染天氣,通過報紙、電視、官方網站等主流媒體及時對外發布空氣品質預警信息。每月向社會發布全省地表水環境質量月報,內容包括我省長江、漢江幹流及主要支流監測斷面水質達標率、超標項目以及去年同期水質狀況對比,主要湖泊和主要水庫的水質類別及營養狀況。每月通過《湖北日報》發布114個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監測結果。每月對外發布重點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月報,涉及13個地級市的36個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的水質狀況及達標情況。每季度向社會發布全省91個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狀況。
(二)深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按照環境保護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要求,我廳在公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受理情況、審批結果、驗收結果和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基礎上,全文公開了所審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評價批覆檔案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批覆檔案,公開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環境保護措施承諾檔案,在全省環保系統實行環評受理、審批和驗收全過程公開。
(三)開展國控企業污染源監測信息發布工作。嚴格按照《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等檔案要求,對全省廢水、廢氣排放企業、污水處理廠和納入年度減排計畫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開展監督性監測,並及時公開污染源監督性監測信息,監督企業公開企業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信息。
(四)主動公開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對照環境保護部《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目錄》,主動公開在污染源環境監管過程中製作和獲取的重點監控污染源基本情況、污染源監測、總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費徵收、監察執法、行政處罰、環境應急等環境監管信息。督促、指導全省各級環保部門及時、主動公開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
(五)加強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和環境違法案件查處信息公開。在廳入口網站設定突出環境問題整改進行時專欄,公開2016年省環委會交辦的160個環境問題和省政府綜合督查通報的176個A類問題,對問題實行銷號管理,加大跟蹤督辦和問責力度,直至徹底整改完畢。採取召開新聞發布會、主要新聞媒體發布等方式,及時公開民眾反映強烈的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回應民眾關切。
(六)加強配合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信息公開。在廳入口網站上設定配合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專欄,及時發布中央督察組交辦案件的數量,反映問題整改進展,曝光查處整改不力的反面典型。督察期間,全省百餘家省市媒體共刊發新聞稿件3200餘篇,其中主要報紙電視等媒體刊發新聞報導近千篇,湖北日報專欄60篇,湖北衛視專題26篇,省政府入口網站44篇,省環保廳網站267篇,省環保廳微信微博126條。
(七)加強固體廢物管理信息公開。對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相關檔案進行公開。危險廢物監管工作檔案、督查考核結果通報等均通過省環保廳網站公開。對跨省轉移轉入轉出情況,每月在環保廳網站上進行公告。嚴格按照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情況審核流程要求,公示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審核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八)強化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公開。依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4號),督促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在職責範圍內向社會公開有關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信息。針對突發環境事件,及時公開應對情況及調查結果,澄清事實。
(九)強化單位財政資金信息公開。按照省財政廳統一安排,通過省政府入口網站和省環保廳入口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我廳2015年度部門預決算情況及2016年度《收支預算總表》、《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表》。對我廳機關大宗物品採購情況、固定資產的處置情況、重大環保工程招投標情況等進行公開,既公開結果,也公開全過程。
(十)加強政策解讀回應工作。加強政策解讀制度建設,對政策解讀程式和解讀責任進行了明確規定。將重要政策解讀與政策制定同步考慮、同步安排、同步推進。對檔案出台的背景依據、目的意義以及理解的難點、落實的措施要求、對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政策調整要重點解讀,讓社會公眾更好地掌握環保政策、用好環保政策。2016年,廳主要負責同志和分管負責同志,多次通過接受專訪和召開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對重要政策進行解讀。廳主要負責同志接受湖北日報專訪,對新《環保法》進行解讀,廳分管負責同志對《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藍天工程等接受線上訪談並予以解讀。在《中國環境報》刊發專版解讀《湖北省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暫行辦法》、《湖北省黨政領導幹部保護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行為警示》、《湖北省公民綠色生活行為倡議》。
2016年,我廳通過廳政府網站發布各類信息5039條。通過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128條,通過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79條。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124次,其中舉辦新聞發布會5次,開展線上訪談6次,解讀政策10篇,微博、微信回應5次,領導信箱回復辦理82件,網上調查5次,意見徵集10次。
三、依法履職,積極開展依申請公開工作
我廳高度重視依申請公開工作的辦理,進一步建立健全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工作機制,設有信函、傳真、當面口頭申請、電子郵件、省環保廳網站依申請公開表單填寫等多個依申請公開渠道。對要求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及時受理、認真辦理,加強與申請人的聯繫溝通,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予以答覆。2016年,我廳共受理依申請公開信息36件,均來自網路申請。我廳對所有辦件均按照法定時限和要求予以辦理和答覆,答覆率100%。已答覆的辦件中,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的3件,同意公開信息的9件,同意部分公開信息的7件,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的7件,申請信息不存在的7件,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的1件,告知作出更改補充的2件。
案例(申請人的申請事項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
田某通過網路形式進行信息公開申請,申請公開“新建黔江至張家界至常德鐵路(湖北段)”項目建設的環境影響評價批覆檔案及申報材料。
經審核,“新建黔江至張家界至常德鐵路(湖北段)”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系由環境保護部審批。《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行政機關製作的政府信息,由製作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依法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繫方式”。按照上述規定,我廳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其所申請獲取的信息由環境保護部製作,不屬於我廳公開範圍,建議其向環境保護部申請,同時告知其環境保護部的聯繫方式。
四、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6年,我廳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全部免費。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我廳2016年度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1件,經複議,維持具體行政行為;針對本部門有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5件,經訴訟,均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六、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我廳信息公開工作紮實推進,取得一系列新成效,但與國家和省的要求、與社會公眾的需求還有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方面,相關工作制度尚需進一步完善,公開的內容還不夠全面、深入等;另一方面,由於政府信息公開要求越來越嚴,對具體工作人員政務公開的學習和培訓工作還有待加強。下一步,將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督辦檢查機制。加大對全省環保部門信息公開工作的檢查,推行日常網上巡查和專項督查相結合,重點檢查環境信息公開的內容是否真實、準確、全面、及時,程式是否合規,制度是否落實到位,以及接受監督的整改落實情況等,強化考評結果的運用,嚴格責任追究。
(二)繼續全面深入推進主動公開工作。對製作形成或在履行職責中獲取的政府信息,嚴格落實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依法依規明確公開屬性。積極穩妥推進環保數據公開,鼓勵和推動企業、第三方機構、個人等對公共數據進行深入分析和套用。
(三)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隊伍建設。採取業務培訓、案例分析等多種方式,加大對全省環保系統有關負責人和具體工作人員的理論及業務培訓,提高思想認識水平、政策把握能力和具體實施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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