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區環境保護和水務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本年度總結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家環保部《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政務公開管理辦法》、《深圳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深圳市水務局信息公開指南》及《南山區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制度彙編》要求,由深圳市南山區環境保護和水務局編制。本年度總結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方面的內容組成。

一、概述
  2016年,我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規定,認真貫徹國家及省、市、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加強組織領導,不斷促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不斷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 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為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確保公開的信息真實、及時、有效、安全,成立以局長任組長、局領導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科室(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學習、制定方案,協調、指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審查公開信息內容,解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問題,督促檢查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定期向區政府信息公開負責機構報告工作情況。
  (二)為保障市民對環境保護和水務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與監督權,實現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化、規範化,促進依法行政,推動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和水務工作,出台了《南山區環境保護和水務局政府信息公開管理辦法(試行)》,為全局信息公開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充分發揮新媒體優勢。在新媒體日趨成為輿論主導的形勢下,充分利用網站、微博、QQ、微信等新媒體,搶占輿論引導先機,擴大宣傳客群,提高工作效率。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嚴格對照區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要求,進一步規範網站信息發布程式,實施環評受理、審批和驗收全過程公開,公開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566條;主動公開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實施落實污染減排重點項目月報制度,公布了全區66個重點污染源(區級)名單,並公開了監測項目、現場檢查和監測要求等信息;結合環境監測資源和技術,通過局網站實時發布轄區兩個空氣監測點,華僑城監測點、南油監測點空氣品質監測情況。公開污染物排放許可證辦理情況項;落實排污費徵收情況季報制度,及時公開環境執法信息,公開違法案件及查處情況,先後公開144宗環境違法案件及查處情況;實時關注並落實公眾留言、工作動態及環保新聞等版塊的處理與更新,並進一步豐富各類環保法律條文、有效維護了公眾的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全年發布工作動態、環保資訊等各類信息1000餘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6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8件,其中網上申請4件,信函申請4件,均已依法在規定時限內受理答覆。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6年全年我局未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複印費、檢索費、郵寄費等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6年,我局沒有關於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6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條例的要求和公眾的期望還存在一些差距,在政府信息公開的範圍、深度、形式等方面還需進一步活化和拓展:
  (一) 在今後的工作中,要結合區政府線上“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平台”建設與科室職能調整,重新梳理全局政府信息公開事項,進一步規範公開程式。
  (二)規範信息公開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查找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提高工作效果和透明度,充分滿足人民民眾對環境保護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 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拓寬信息公開範圍,積極探索推動信息公開工作新途徑,不斷規範公開的形式和程式,切實加大環境保護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的力度,逐步擴大公眾參與,形成與民眾良性互動的好氛圍。
  七、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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