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區水務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南山區水務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是由南山區水務局發布的報告。

一、總體情況
  2019年,我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規定,認真貫徹國家及省、市、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加強組織領導,不斷促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不斷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 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主動公開信息方面,我局嚴格對照區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要求,進一步規範網站信息發布程式,2019年全年通過南山政府線上入口網站及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台主動公開信息1043條,其中政務動態49條;通知公告56條;資金信息3條;規劃計畫1條;及時公開水務執法信息,公開違法案件及查處情況,先後公開58宗水事違法案件及查處情況;實施行政審批全過程公開,全年公開相關行政審批事項248件,其中: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核發200件;洪水影響評價審批4件;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3件;水土保持方案備案公示39件;遷移、移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方案審核2件。公開南山區第二階段優質飲用水入戶工程改造名單1批(共55個小區,涉及29737個用戶);水務信訪625條。實時關注並落實公眾留言、政務動態等版塊的處理與更新,並進一步豐富各類環保法律條文、有效維護了公眾的環境知情權、參與權。
  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方面,2019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件,均已依法在規定時限內受理答覆
  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方面,2019年,我局沒有關於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案件。
  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方面,2019年,我局通過南山政府線上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專欄主動公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公開了我區129個項目水土保持監督檢查隨機抽查的結果。
  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方面,我局2019年共受理區級人大建議4件,區級政協提案2件,按期辦理6件。市級人大建議4件,按期辦理4件,並已按要求在區政府門戶站“建議提案辦理”欄目公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新
製作數量
本年新
公開數量
對外公開總數量
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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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性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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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9
減2
248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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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380
/
58
行政強制
19
/
2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行政事業性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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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信息內容
採購項目數量
採購總金額
政府集中採購
158
53660257.65元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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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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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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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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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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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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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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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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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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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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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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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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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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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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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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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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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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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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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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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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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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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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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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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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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條例的要求和公眾的期望還存在一些差距,在政府信息公開的範圍、深度、形式等方面還需進一步活化和拓展:
  (一) 在今後的工作中,要結合區政府線上“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平台”建設與科室職能調整,進一步梳理全局政府信息公開事項,進一步規範公開程式。
  (二)規範信息公開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查找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提高工作效果和透明度,充分滿足人民民眾對水務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拓寬信息公開範圍,積極探索推動信息公開工作新途徑,不斷規範公開的形式和程式,切實加大水務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的力度,逐步擴大公眾參與,形成與民眾良性互動的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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