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開展綜述
根據國務院、環保部、南京市政府相關政務信息公開的相關檔案要求,我局認真對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2016年第二次全國政府網站抽查情況通報要求的通知》、《南京市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寧政辦發〔2016〕79號)要求,以國務院條例實施為契機,以環保部和市政府的相關要求為指南,對政務公開工作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加強制度建設,把政務公開工作作為服務基層民眾,樹立政府形象,推進中心工作,改進行風作風,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手段,嚴格按照新《環保法》的要求,全面系統地強化了政務信息工作。為此,專門安排2名工作人員,強化了網際網路入口網站關於政務信息公開的功能,按要求編制了政務信息並上網公布,在南京市政務大廳、5個基層單位和各區環保局設立了專門的信息申請受理點,印製了近十萬冊法律、法規、標準和辦事指南等材料。截至2016年底,我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務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
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新《環保法》對環境保護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出了更高、更細緻的要求,為進一步推進和規範環境保護政府信息公開,我局圍繞全市政府信息工作要點,結合環保工作實際,制定了《南京市環保局2016年環境保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實方案》,明確了工作目標、工作機制、公開途徑和重點任務,落實責任處室和單位,堅持做到應公開盡公開,積極穩妥地推進環境保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環境信息的權益,引導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樹立環保部門良好社會形象。
主要做法有以下方面:
1、加強制度建設。結合新《環保法》和《要點》,對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工作的具體要求,以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為依據,以社會需求為導向,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開的長效工作機制,力求做到責任明確、認識統一、工作規範、制度完善、落實到位,推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儘快走上程式化、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
2、強化責任落實。環境保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明確由信息工作分管局領導牽頭,承擔市級環境監管任務的各處室(單位)是信息公開的第一責任主體,按照“誰製作誰公開、誰獲取誰公開、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及相關保密規定,經分管領導同意並接受保密審查後,依法主動公開相關信息。各處室、直屬單位具體明確一位信息員,負責本處室(單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維護。進一步理順工作關係,統籌做好信息公開、政府網站、政務微博等具體工作。
3、加大培訓力度。按照市政府辦公廳下發的2016年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及國家、省對環境保護信息公開的具體要求,組織開展多層次的培訓,幫助、指導各責任處室、各直屬單位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準備把握信息公開內容。認真履行牽頭職能,規範污染源信息公開欄目,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聯絡群,指導各區(園區)環保部門做好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工作,全面提升全市環保系統的政府信息公開水平。
4、加大督查檢查。今年以來,我局加大了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督查、檢查力度,結合網站普查、網站改版等工作,多次組織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研究會,總結工作經驗,分析問題和不足,督促、指導公開進度緩慢的處室(單位)做好信息公開工作。
二、公文類政府信息基本情況
本局2016年度在官網部門檔案欄目中主動公開的公文類信息有60餘條。作為省轄市級環保部門的主要職責是落實國家和省的相關環保法規、政策及標準等,在日常工作中產生大量公文類信息多數是針對某一管理相對人的具體行政行為,還有一部分是具有一定時效性的對管理相對人的要求,對不特定管理對象的規範性檔案比較少。凡是對社會公眾有影響的公文,或者是對不特定管理對象有要求的規範性檔案,我局都及時在南京環保網上及時公布,這些內容主要包括施工噪聲管理、揚塵控制、禁燒秸桿、重點污染源監管信息等等。對於某些面廣量大的工作要求除發放和公布公文外,部分還在《南京日報》等地方主流媒體上進行公告,如發放排污許可證、南京環境質量狀況公報、中高考等特定時間禁噪要求等。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根據統計,本局到2016年底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2464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在公開的信息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檔案信息60條,制發規範性檔案1篇。主要是與南京市環境保護相關的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範性檔案及管理規定等。對於國家或省級的環保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國家及省里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可在國家環保部或省環保廳的網站上進行查詢。
通過多種渠道公布環保業務類信息,主要公開了本部門職責職權、環境質量的日報、水源地水質情況,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的許可權、項目、依據、時限等,日常辦事指南、便民服務的承諾、環境信息、工作動態等等內容。另外發布各區工作動態1952條、夜間施工審批信息8045條、污染源監管信息820餘條。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與公眾密切相關的熱點220餘次,召開新聞發布會2次,政策解讀稿件發布2次,微博微信回應事件900餘次,主要空氣環境質量情況、水質狀況等與公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務信息和管理信息。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過程中,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渠道建設方面主要開展了以下幾個方面工作。一是全年24小時開通“12369”諮詢舉報投訴綜合環境信息熱線,專門安排人員晝夜值班;二是對南京環保網的相關欄目進行了強化改造,增強線上辦事服務能力;三是開展了進社區、進賓館、進學校、進工廠等主動宣傳活動,發放法律法規宣傳冊近十萬冊;四是通過會議、報刊、廣播、電視、便民手冊、電子觸控螢幕、政府入口網站南京市環境保護局子網站、政務公開欄等多種形式,對民眾關心的環境保護重點工作情況予以公開。
通過主動公開政務信息,溝通了政府與公眾交流的渠道,便於公眾方便知曉自己關心的環境問題,同時也推進了環保部門的自身建設與陽光執法。
南京市環保局官方微博“@南京環保”榮獲2016年度全國十大環保微博。南京市環保局榮獲2016年度市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府網站工作先進單位稱號。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隨著社會和民眾法律意識的不斷增強,當前,我局收到的申請公開環境保護相關信息的請求逐步增多,為更好地做好依申請公開相關工作,本局在前幾年工作的基礎上,認真研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斷總結實踐經驗,創新工作機制,積極探索工作規律,進一步完善依申請公開工作流程,固定辦理步驟,明確工作責任,加大工作力度,切實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2016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請公開70件。其中網路申請63件,信函申請7件。70件依申請公開件均在規定時間內予以答覆。
在辦理依申請公開事項過程中,對申請人和申請事項,我局工作人員都能認真對待,及時辦理,並提供相關的複印、列印等方面的方便條件。
五、諮詢投訴處理情況
2016年度我市共接環境信訪投訴27611件,比去年同期(29761件)下降了7.2%。“12369”、“12345”實現投訴量雙下降,辦理滿意率雙提升。“12369”熱線接到民眾投訴25853件次,比去年(27829件)下降了7.1% ;“12345”接到轉辦工單826件次,比去年(861件)下降4.1%;來信來訪84件;網路投訴等1034件次。
2016年度年度“12369”熱線辦理滿意率為89.9%(去年為86.2%),綜合辦結率為96.3%,市“12345”熱線我局辦理工單綜合考核總分952.82分;在100至1000件政府機關考核組(24家)中排名第4,綜合滿意率87.94%。
六、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本局2016年度沒有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沒有發生被行政複議處理機關確認違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沒有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此外,本局沒有收到各類針對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事務有關的申訴案。
七、政府支出與收費
1、本局現有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兼職人員21人,與主要業務處室初步形成了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信息網路和採集機制。
2、政務信息公開事務支出情況。為了做好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我局進行了一定的投入,編印各類法律法規公開資料,在相關媒體上刊登相關信息公告等。
3、與訴訟(行政複議、行政申訴)有關的費用支出。在辦理這些事項過程中,主要由我局工作人員完成,未聘請律師等專業人員,未發生額外的費用。
4、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收費情況。沒有針對信息公開申請人及其它方面收取任何費用。
八、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
近年來,在市政府的部署和指導下,我們環境信息公開力度正在逐年加大,但也存部分信息公開時效性不夠、信息公開尺度把握不夠準確、公開形式不規範等問題,需要我們在今後的工作中不斷總結經驗得失,進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下一步,將繼續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1、進一步規範信息公開工作。按照相關檔案精神,結合環境保護工作實際,對各類環境信息進行梳理和細化,準確把握公開範圍和公開時限,增強保密意識,確保各類環境信息準確規範、及時安全地公開。
2、推進環境保護重點信息公開。一是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對照環境及污染源監管信息公開目錄,按時、準確、有效公開重點污染源監管信息;二是依申請公開。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規範辦理時間,確保依法公開政務信息,減少行政爭議的發生;三是其它重點公開的環境信息。按照《要點》要求,進一步完善環境質量信息、重點排污單位污染物排放及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和運行信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開工作信息、環境污染治理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主要污染物減排信息等環境重點信息的公開工作。同時落實好牽頭責任,協助市水務局、衛計委等部門公開全市供水廠出水、用戶水龍頭水質等飲水安全狀況信息。
3、做好信息公開培訓工作。廣泛宣傳,強化信息公開意識,組織開展多層次的培訓,幫助、指導各責任處室、各直屬單位及各區環保局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對公開信息內容把握的準確性,全面提升全市環保系統的政府信息公開水平。
4、強化督查機制。繼續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督查、檢查、通報力度,對各處室(單位)政府信息公開情況不定期進行整理總結並及時通報。
十、說明與附表
(1)其他說明(無)。
(2)附表
附表一 主動公開情況統計
附表二 依申請公開情況統計
附表三 諮詢情況統計
附表四 申訴情況統計表
附表五 政府支出與收費情況統計
1、“免予公開範圍1”數:指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以屬於國家秘密之原因而否決公開的答覆數量。
2、“免予公開範圍2”數:指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以屬於商業秘密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商業秘密被泄露等原因而否決公開的答覆數量。
3、“免予公開範圍3”數:指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以因屬於個人隱私或者公開可能導致對個人隱私權造成不當侵害等原因而否決公開的答覆數量。
4、“免予公開範圍4”數:指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以屬於正在調查、討論、處理過程中等原因而否決公開的答覆數量。
5、“免予公開範圍5”數:指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以屬於與行政執法有關,公開後可能會影響檢查、調查、取證等執法活動或者會威脅個人生命安全等原因而否決公開的答覆數量。
6、“免予公開範圍6”數:指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以屬於法律、法規規定免予公開等原因而否決公開的答覆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