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罷免程式的規定》是一部湖北省政府相關部門於1989年02月01日發布並於發布當日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罷免程式的規定
- 發布單位:81801
- 發布日期:1989-02-01
- 生效日期:1989-02-01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湖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罷免程式的規定》是一部湖北省政府相關部門於1989年02月01日發布並於發布當日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
《湖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罷免程式的規定》是一部湖北省政府相關部門於1989年02月01日發布並於發布當日正式實施的地方性法律法規。具體內容湖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罷免程式的規定(1989年1月28日湖北省第七屆人民...
第一條 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以下簡稱《代表法》),保障本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履行職務,充分發揮代表作用,根據憲法和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湖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工作條例》經2009年9月24日湖北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通過。該《條例》分總則、任免範圍、任免程式、監督、附則5章49條,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25日湖北省八屆人大...
辦法〉、〈湖北省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實施細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規定〉的決定》第四次修正 根據2021年4月2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第五次修正...
(2016年9月14日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加強鄉、民族鄉、鎮(以下簡稱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制度建設,保證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
第一條 為了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規範常委會組成人員的議事行為,提高議事質量和效率,根據憲法和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常委會組成人員,是指常委會...
1988年7月22日湖北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2次會議通過的《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的規定》和1998年7月31日湖北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通過的《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規定》同時廢止。發展...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經1994年1月25日湖北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5次會議通過,2003年11月29日湖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6次會議修訂。該《辦法》分總則、任免範圍、任免程式及其他事項、附則4章47條,...
第一條 為了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依法行使職權,提高議事質量和效率,根據憲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省人民...
本辦法適用於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省人大常委會任免和批准任免的省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有關人員。第二條 在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省長因故不能擔任職務時,根據中共湖北省委建議,由省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代理省長的人選。第三...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
湖北省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實施細則(修訂)第一章 總則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若干規定》,...
原《辦法》關於任免程式一章的第十二條至第二十二條,既有對任免程式的規定,又涉及有任免對象的內容。這次我們在重新制定《辦法(草案)》時,將原《辦法》任免程式一章中涉及任免對象的條款,調整到任免範圍中加以規定。二是將任免程式...
湖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試行)第二章 監督的職責範圍 編輯 語音 第五條 各級人大常委會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範圍,對本行政區域內執行法律、法規的情況和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實施監督。
十四、關於切實做好收容審查工作的決議(1985年11月1日湖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十五、湖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罷免程式的規定(1989年1月28日湖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本決定...
第一條 為了保障本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以下簡稱監督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1989年4月27日湖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履行職責,充分發揮代表的作用,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根據憲法和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
第一條為保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行使代表的職權,履行代表的義務,發揮代表作用,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照法律規定選舉產生。全國...
第一條 為了規範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三至七人組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以及有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
1984年7月18日湖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7年2月17日湖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規定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
(三)本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制定的指導審判、檢察工作的規範性檔案是否同法律、法規相違背;(四)有解釋權的機關對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變通規定和補充規定的解釋是否同法律、法規相牴觸;(五)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
第一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為了依法行使監督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湖北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試行)》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十二)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換屆選舉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十三)補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出缺的代表和罷免個別代表;(十四)是否許可逮捕或者刑事審判涉嫌犯罪的省人大代表,是否許可對涉嫌犯罪的省人大代表採取法律規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專門委員會審議法規案時,可以邀請提案人列席會議,發表意見。第十三條 擬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的法規案,在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可以先向常務委員會提出,經常務委員會會議依照本條例第三章第二節規定的有關程式審議後,決定提請...
1990年3月3日湖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5年11月30日湖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湖北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工作若干規定〉的決定》修正。
如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職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修改憲法; 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
專門委員會審議法規案時,可以邀請提案人列席會議,發表意見。第十三條 擬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的法規案,在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可以先向常務委員會提出,經常務委員會會議依照本條例第三章第二節規定的有關程式審議後,決定提請...
企業工會委員會具體產生辦法按照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執行,每屆任期三年或者五年。第十條 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是企業工會的權力機構,每年召開一至兩次會議,由企業工會委員會召集。會員在二百人以下的企業工會應當召開會員大會。會員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