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三次全省農業普查的通知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發〔2015〕34號)精神和《全國農業普查條例》有關規定,切實做好全省第三次農業普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三次全省農業普查的通知
  • 發布機構:省政府辦公廳
  • 發文日期:2015年09月20日
  • 文    號:鄂政發〔2015〕6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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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第三次全省農業普查的通知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發〔2015〕34號)精神和《全國農業普查條例》有關規定,切實做好全省第三次農業普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檔案內容

一、普查目的和意義
農業普查是全面了解“三農”發展變化情況的重大省情省力調查,是制定全省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和各項農村政策的重要依據。組織開展第三次全省農業普查,查清我省農業、農村、農民基本情況,掌握農村土地流轉、農業生產、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規模化和產業化等新情況,反映農村發展新面貌和農民生活新變化,對科學制定全省“三農”政策、促進我省實現農業現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普查對象和範圍
第三次全省農業普查的對象是在我省境內的下列個人和單位:農村住戶,包括農村農業生產經營戶和其他住戶;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業範圍包括:農作物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林牧漁服務業。
三、普查內容和時間
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農業從業者基本情況;農業土地利用與流轉情況;農業生產與結構情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農業規模化、產業化發展情況;新農村建設情況;農村人居環境與農民生活方式變化情況。
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6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6年度資料。
四、普查組織和實施
全省農業普查工作是一項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為加強對普查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省政府決定成立第三次全省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和領導全省農業普查工作,協調解決普查中的重大問題。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統計局,負責普查日常工作的組織和協調。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全省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突出重點,最佳化方式,統一組織,創新手段,認真做好普查的宣傳動員和組織實施工作。其中,涉及普查經費方面的事項,由省財政廳負責和協調;涉及固定資產投資保障方面的事項,由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和協調;涉及普查宣傳方面的事項,由省委宣傳部負責和協調。省人民政府其他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要設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本地區農業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對於普查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採取措施,切實予以解決。各級普查機構要充分發揮縣、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的作用,從鄉、村幹部中選調現場組織和調查人員。地方各有關部門應積極參與並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級普查機構應當根據工作需要,聘用或者從有關單位商調符合條件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並及時支付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保證商調人員在原單位的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不變,穩定普查工作隊伍,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
五、普查經費保障
第三次全省農業普查所需經費,按照省、市、縣分級負擔的原則,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各級普查機構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遵守各項財務規定,落實責任,勤儉節約,確保普查經費發揮最大效益。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堅持依法普查。全省各級監察機關和統計執法機構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農業普查條例》有關規定,嚴肅查處普查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確保普查數據質量。普查取得的農戶和單位資料,嚴格限定於普查目的,不得作為任何單位和部門對普查對象實施考核、獎懲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普查所獲取的普查對象個人和商業秘密,必須履行嚴格的保密義務;要做好普查資料管理、開發和共享,發布普查數據必須經上一級普查機構核准。
(二)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充分利用自主衛星資源,準確測量全省主要農作物的時空分布,查清現代農業生產設施狀況;廣泛使用智慧型手持電子數據採集設備,建立普查數據聯網直報系統,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減輕基層普查人員工作負擔。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級普查機構要會同宣傳部門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主動向新聞單位提供情況。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方式,廣泛深入宣傳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宣傳普查工作中湧現出的典型事跡,報導違法違紀案件查處情況,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廣大普查人員依法開展普查,為普查工作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附屬檔案:第三次全省農業普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2015年9月20日
附屬檔案
第三次全省農業普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組長:任振鶴省政府副省長
副組長:呂江文省政府副秘書長
李克勤省統計局局長
王躍新國家統計局湖北調查總隊總隊長
劉元成省中部辦主任
黃明省財政廳副廳長
焦泰文省農業廳副廳長
成員:喻立平省委宣傳部副部長
章新國省委財經辦(省委農辦)副主任
楊昌斌省民政廳副廳長
蔣國平省司法廳副廳長、省監獄管理局局長
徐振坤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
周漢奎省水利廳副廳長
洪石省林業廳總工程師
邵明義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副局長
經建新省農墾局紀檢組長
蔡受清省統計局副局長
李剛國家統計局湖北調查總隊副總隊長
王正懷省政府研究室副巡視員
黃義敏省軍區後勤部副部長
蘇紅亮武警湖北總隊後勤部副部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省統計局副局長蔡受清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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