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發〔1994〕60號)及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我省第一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粵府辦〔1995〕117號)的精神,結合廣州市的實際情況,市人民政府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第一次農業普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
  • 時間:1996-03-13
【發布單位】81905
【發布文號】穗府[1996]31號
【發布日期】1996-03-13
【生效日期】1996-03-1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
(穗府(1996)31號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三日)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駐穗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發〔1994〕60號)及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我省第一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粵府辦〔1995〕117號)的精神,結合廣州市的實際情況,市人民政府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第一次農業普查。由於普查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任務重,難度大,為保證普查工作的順利進行,特作如下通知,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正確認識第一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重要性。 這次農業普查,重點是摸清農業各方面的情況,包括準確掌握農業生產要素的規模和結構,查清農村勞動力的使用、轉移以及鄉鎮企業和農村小城鎮發展的基本情況等。做好這次普查,可全面、準確地掌握全市農業基本資料,對於市委、市政府以及各級黨政領導加強對農業的領導,制定發展農業的方針、政策和規劃,促進農業、農村經濟乃至整個國民經濟的更大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均應高度重視第一次農業普查工作,精心組織,務求高質量地完成這次普查工作任務。
二、加強領導,建立強有力的普查工作機構。 這次農業普查,是繼工業普查之後又一次重大的國情國力、市情市力調查。我市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並建立得力的組織機構。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廣州市第一次農業普查領導小組,組長由郭向陽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胡耀瓏(市政府副秘書長)、黎泳林(市統計局)、林育良(市農委)、平欣光(市統計局)擔任,組員有:鄭慶充(市計委)、潘祖亮(市委宣傳部)、江佳培(市科委)、邵汝材(市財政局)、韋善豪(市統計局)、謝富星(市公安局)、許必勝(市農牧漁業局)、李志明(市林業局)、鄺□榮(市水利局)、李秀昌(市國土局)、周大珠(市園林局)、楊大海(市工商局)、向茂森(市民政局)、謝啟祥(市廣播電視局)、吳步雲(市水產總公司)、吳任重(市農工商總公司)。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平欣光同志兼任。辦公室負責全市第一次農業普查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各區(轄區內有鎮、村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也必須相應成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事機構,由政府一位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組長,領導和協調農業普查工作。從有關部門抽調素質較高的人員組成普查辦公室,具體負責農業普查實施工作。各級人民政府要為農業普查辦公室提供必要的經費以及辦公用房、交通通訊工具等。各有關主管部門及單位,也要相應成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事機構,負責本部門、本單位農業普查的組織實施工作。
三、認真做好農業普查的準備工作。 第一次農業普查的對象是我市行政區域內所有農村住戶、其他類型的農業生產經營單位、鄉鎮企業、行政村及鄉鎮。整個普查工作分為前期準備、普查登記、匯總分析等階段,時間跨度較長。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按全市的統一部署開展工作。今年重點是做好普查登記前的各項準備工作,1997年1月1日開始進行正式普查登記工作。農業普查經費按照國家規定分級負擔的原則,由各級財政共同分擔。從1996年起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安排解決,以保證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